sllwwasky
发表于 2012/12/13 00:29:32
《了凡四训》说:“人之无过咎而横被恶名者,子孙往往骤发。”真是的是人在做,天在看
chan1021
发表于 2013/7/24 21:14:26
善恶终有果报。
chairman
发表于 2013/7/24 23:53:02
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祝福那个表姐,对死者默哀
平衡一辈子
发表于 2013/8/3 07:55:01
善良
小米汤
发表于 2013/10/19 07:23:32
阿弥陀佛,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liang1986
发表于 2013/12/25 23:06:37
因果报应,一点不假啊
862202138@qq.co
发表于 2013/12/26 00:18:20
善有善报
小蓝莲花
发表于 2013/12/26 17:33:36
回复 一口老井 的帖子
对呀,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小蓝莲花
发表于 2013/12/26 17:43:39
“人欺人,天不欺人,天加福是逆来的。反面的助,力量更大。”赞一个
laoyuan
发表于 2013/12/27 03:41:34
那那个没有撞人反被诬告的小伙子自杀的那个怎么算呢,唉,我认为这种事情啊用这种力量去纠正是不合理的。要是表姐一家有人想不开弄个啥病出来,这不也不好吗
上次新闻就有一个说是有小孩被一个老人诬告说撞到摔伤,那不也是坐牢了吗,应该这样才对啊,道德的力量约束不够强大的时候,必须依靠制度,认为道德和天道能解决问题是一种逃避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