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lwwasky 发表于 2012/12/13 00:29:32

《了凡四训》说:“人之无过咎而横被恶名者,子孙往往骤发。”真是的是人在做,天在看

chan1021 发表于 2013/7/24 21:14:26

善恶终有果报。

chairman 发表于 2013/7/24 23:53:02

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祝福那个表姐,对死者默哀

平衡一辈子 发表于 2013/8/3 07:55:01

善良

小米汤 发表于 2013/10/19 07:23:32

阿弥陀佛,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liang1986 发表于 2013/12/25 23:06:37

因果报应,一点不假啊

862202138@qq.co 发表于 2013/12/26 00:18:20

善有善报

小蓝莲花 发表于 2013/12/26 17:33:36

回复 一口老井 的帖子

对呀,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小蓝莲花 发表于 2013/12/26 17:43:39

“人欺人,天不欺人,天加福是逆来的。反面的助,力量更大。”赞一个

laoyuan 发表于 2013/12/27 03:41:34

那那个没有撞人反被诬告的小伙子自杀的那个怎么算呢,唉,我认为这种事情啊用这种力量去纠正是不合理的。要是表姐一家有人想不开弄个啥病出来,这不也不好吗
上次新闻就有一个说是有小孩被一个老人诬告说撞到摔伤,那不也是坐牢了吗,应该这样才对啊,道德的力量约束不够强大的时候,必须依靠制度,认为道德和天道能解决问题是一种逃避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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