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知行 发表于 2012/6/18 21:39:36

我国器官捐献困境调查

今年5月,40岁的深圳打工妈妈袁德珍在经历半年内接连失去丈夫和儿子的悲痛煎熬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将自己脑死亡的11岁儿子田干的所有器官及遗体捐献出来。

  5月13日母亲节当天,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下称中山一院)进行的器官捐献移植手术中,小田干留下的器官和眼角膜使5人得到了及时救治。袁德珍捐亡儿器官救5人的义举感动了无数人,但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折射了我国目前器官捐献所面临的尴尬和困境。

  器官捐赠数量之困

  长期以来,我国器官捐献的发展一直举步维艰。据卫生部统计数据,我国目前约有15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受捐赠器官少制约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我国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负责此次小田干器官捐献移植手术的中山一院副院长何晓顺说,我国每年死亡人数900多万,其中比较适合器官捐献的如因交通意外、中毒、脑出血等死亡的潜在捐献者占近四成,也就是说理论上有300多万人是可以进行器官捐献的,然而实际上我国每年捐献器官很少。

  中山大学眼科中心陈家祺教授也表现出同样的无奈。现年73岁的他从医50余年。自他从事眼科工作的那一天起,就知道国内眼科专业存在着一个难题——角膜材料稀缺。他说,从技术上讲,我国角膜移植手术已经很成熟,但是如果没有角膜材料,再好的技术也派不上用场。很多患者在黑暗中焦急地等待着。

  另一方面,在器官供求紧张的背景下,却存在着部分器官的浪费。目前世界上已能成功进行的器官移植包括心脏、肾脏、肝脏、胰、肺、小肠以及腹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等。由于我国医疗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间的差距,“现在不是每一种器官都可以移植。”何晓顺说。

  “非移植”医院亟待建立相关评估考核

  2010年,卫生部公布了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名单及其相应的人体器官移植项目,全国31个省份的163家医院名列其中。然而,据深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赵丽珍介绍,许多潜在的捐献者其实都来自“非移植医院”,即163家具有移植资质医院之外的医院。

  何晓顺表示,我国器官捐献者大部分初访单位是在基层医疗机构。“遭遇车祸、脑外伤等意外后,许多人由于病情严重,不可能全都送到大医院,而往往会就近到基层医疗机构救治,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和环境相对较差,对器官捐献知之不详,对供体的维护也缺乏必要的经验。”何晓顺说。

  为此,赵丽珍提议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将这些“非移植”医院纳入到捐赠医疗管理体系当中,进行评估考核。“若不进行进一步的制度完善,许多医院就会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积极性不高。有时候专家组到一些医院评估潜在捐献者的条件,他们甚至会认为这是在干扰他们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不予配合。”

  广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李劲东说,“非移植”医院首要责任是抢救生命,在当今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其对器官捐献的不配合可以理解。“这就需要卫生部和红十字会制定更严谨的器官捐献流程,将器官捐献纳入到对这些医院的评级考核中。”

  据李劲东介绍,在国外的一些医院,主治医生在通知病人家属患者病危、没有生还希望时,还须告知家属器官捐献事项,由家属决定捐献与否。“主治医生要是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就会受到处罚,严重的会被取消处方权。”

  困难捐献者家庭救助与人性关怀有待完善

  2007年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在此原则上,如何区别于器官买卖,这是对经济困难器官捐献者家属进行救助过程中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进行器官捐献可以减免捐赠者一些医疗费用和丧葬费,这是国际惯例,没有争议。现在的社会救助是需要向民政部门申请的,民政部门根据申请家庭的实际情况,决定给不给救助,给多少。”何晓顺说。

  以小田干的器官捐献为例。赵丽珍说,小田干之前的手术费用总计大概是五六十万元,扣除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还有近6万元的欠费。对此,红十字会会通过自身的专项救助资金和社会募捐帮忙筹集。

  “我们要做到既不是‘人去财空’也不是‘人去财来’”,负责此次小田干器官捐献的深圳市红十字会协调员高敏说,“对器官捐献者家属的人道救助更应该是一种长远关怀”。

  高敏说,2011年深圳市首例多器官捐献者张章的亲属患鼻咽癌住院,因家庭困难,深圳市红十字会主动帮助其申请医疗救助。同时,深圳市红十字会在征得家属同意后,还为深圳市400多名器官及遗体捐献者建立了网上墓园,以示纪念。赵丽珍也表示,今年将提议申请在深圳市中心公园建立器官捐献纪念园和纪念碑,缅怀捐献者的义举和爱心。

  据李劲东介绍, 广东省早在2008年就在广州增城市建立了广东省器官捐献纪念园。

  建立公开透明的捐赠体系

  在器官资源短缺,供求严重失衡的情况下,无偿捐赠的器官如何公正、公平地分配到真正有需要的人身上,而不完全由医院、医生决定甚至被非法器官中介用来牟利,成为有意捐献者最担心的问题之一。

  广州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今年5月份的一项调查显示,1000多名受访者中,逾八成担心捐献的器官有可能被拿去买卖。小田干的事情被媒体报道后,一些网友也表示很关心“小朋友的器官捐献给了谁,究竟是谁在受益?”

  为保证患者公平地得到器官供体,2011年,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在全国163家拥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试点“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卫生部要求公民捐献的器官通过此系统进行统一分配。

  何晓顺说,本次小田干器官捐献的5个受体的筛选也都是通过此系统完成的。按照区域优先的原则,在输入血型、身高、体重等数据后,系统通过电脑自动筛选排序产生受体名单,整个过程公开透明。

  据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总会在今年3月份举行的全国器官捐献试点总结会上披露的数字,自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总会与卫生部正式启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开始,截至2012年3月,我国共完成器官捐献207例,捐献大器官546个,挽救了500余个垂危的生命。

  但是,正如有关专家所说的那样,我国的器官捐献目前还“仅仅是迈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半月谈》2012年第11期,记者 肖思思 邓耀敏)

  破解“续命”难题

  ——走近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工作可能会让逝者无法保持身体完整,却换得更多人的“起死回生”。

  这些人被称作“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一个对许多人来说还很陌生的职业。这项工作的开展,有望使器官供体严重缺乏的我国扭转依靠死囚获得移植器官的方式,铲除活体器官黑市。

  什么是协调员?

  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1万例左右。为改变器官供求比悬殊局面,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总会与卫生部启动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运而生。

  协调员主要是红十字会或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目前,我国有专职和兼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近600人,由红十字会统一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在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医务部床位协调办公室工作的刘红是一名兼职协调员。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以肾脏移植专科在全国闻名,每年会接收大量等待肾脏和其他器官移植的患者,是山东省13家设有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试点单位之一。

  从医20多年的刘红,之前在胸外科和重症监护室做过护士长,对治疗方面“不陌生”,但对器官捐献协调员这个职业,她是在2010年7月参加全国第一期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培训班后才有所了解。

  作为兼职器官捐献协调员,刘红除了宣传工作,最重要的是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即器官功能状态良好而生存无望的患者。

  一早,刘红要在医院的查询系统检索当天医院下达病危通知的病人名单和基本信息。器官捐献的要求比较严格,年龄限制一般在5岁至60岁,还得评估器官情况。刘红首先要对病人进行筛选,然后向主治医师咨询病人具体情况。

  多重因素限制捐献概率

  这是一份困难的工作。美国临床数据显示,通常只有1%的死亡病例适合捐献器官,4%-5%的病例适合捐献组织如眼角膜。此外,在中国这样一个“完尸”观念占上风的社会,即使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也未必能实现最终捐献。

  每次与家属谈器官捐献这个问题,刘红都感觉很难。每一例都有无法言说的痛苦,看见那些悲痛的家属,她感同身受。

  刘红说,有些家属担心,一旦同意器官捐献,医院就会放弃治疗。因此,她一般在家属已签好拒绝治疗同意书之后才去与他们接触。

  “状态很好的潜在器官捐献者,多数是突发病变,家属没有思想准备,心理状态极其悲痛,甚至不能接受,在这种情况下跟他们讲器官捐献,不合时宜,”刘红说。

  从事这项工作以来,刘红接触了多个具备潜在捐献条件的器官捐献者,但一个都没成功。

  据了解,实行人体捐献试点工作以来,山东省只有9例捐献。

  山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负责人杨广宁说,潜在捐赠者亲属拒绝的理由五花八门,但主要是因为传统观念。

  “中国传统观念要完尸,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传统观念一定角度上影响社会的人体器官捐献,”杨广宁说。

  刘红说,有一位23岁女孩,因急症生命垂危,是很好的潜在器官捐献者。经与家属反复交流,女孩母亲表示同意,但由于孩子病危后家属给女儿结了一门阴亲,男方家表示“身上不能有刀口”,最后只能作罢。

  此外,很多医生还没形成器官捐献概念,或因担心引发医院与患者间矛盾,不能及时上报潜在捐献者信息,使得发现渠道不顺畅,降低捐献概率。

  呼唤社会认同感

  在发达国家,医院实行死亡病例报告制度,而我国还没形成类似的潜在捐献者信息上报制度。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说,器官捐献在政策保障措施、专业化建设、人才配置等方面有很多事情要做。郝林娜同时指出,社会对器官捐献的逐渐认可,为这项工作的继续开展提供了机遇。

  中国红十字会在12个器官捐献试点省(区、市)发放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74.2%的受访者称身后愿意捐献器官,只有6.8%的人明确表示不愿意。

  刘红曾在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的900多名医护人员中做过调查,其中30岁以下的人对器官捐献的接受程度要高于40岁以上受访者。

  与刘红同在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工作的心脏外科护士赵洪燕成为试点启动后,济南市第一个向红十字会提交器官捐献志愿书的市民。

  赵洪燕说,山东的第一例心脏移植手术由他们科室完成,她参与了工作,触动很大。看到报纸上刊登了倡导器官捐献的消息,她没多想就填了志愿书交到红十字会。

  “我老公很支持我。”赵洪燕交了志愿书后,告诉了自己的妹妹和妹夫,“他们觉得挺平常的,没觉得是什么大事”。

  刘红说,人们会有一个接受过程,也许5年或者10年后,就不需要器官捐献协调员了,或者那时的工作内容改变了。

  “我家孩子小学四年级,他们课文就有讲器官捐献的。也许他们那代人长大了就觉得这个事很正常,就像我们这代人接受火葬的观念一样,”刘红说。(半月谈网/记者 刘宝森 韩淼)

  器官捐献

  全球推崇的西班牙模式

  作为西班牙器官移植地区协调员的卡洛斯·费尔南德斯·雷内多,对去年12月23日至25日三天里发生的事情终身难忘。在72小时里,在39名器官捐献者的无私奉献和42家医院的大力协助下,西班牙破纪录地完成了94例器官移植手术。

  “这72小时对整个西班牙来说都非常‘令人动容’,”雷内多激动地说。这94例器官移植手术共调动了西班牙全国10个机场的12架次航班,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爱心接力”。

  西班牙是全世界器官捐献率最高的国家,2011年器官捐献者达1667名,创下了新的历史纪录。根据西班牙国家移植协会(ONT)的数据,目前全球每100名器官捐献者中,至少有7名是西班牙人。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捐献者的无私奉献,2011年有4218例器官移植手术成功完成,445名患者通过器官移植得到了救治。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西班牙的器官捐献率就持续攀升,ONT在1989年成立之初,仅有550名志愿捐献器官者登记在册,到2011年上升至1667名,这一数字在2012年有望继续增加。那么西班牙与世界其他地区相比,秘诀到底在哪里呢?

  打破器官捐献的年龄界限

  西班牙器官捐献领域的年龄歧视早已消除。在上世纪80年代还很难想像使用60岁以上捐献者的器官,而今器官捐献已经打破了年龄的界限。服务于ONT的医生爱德华多·马丁内斯指出:“一个健康的器官即便岁数再大也仍能够发挥作用。”只不过这样的器官通常都会移植到较为年长的患者体内,因为“器官也有生命,如果将一个65岁的肾脏移植到一名25岁的患者体内,就意味着未来他还可能需要换肾”。

  这一年龄上升的趋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车祸死亡率的逐年降低。1992年以来,西班牙的车祸死亡率减少了近一半,因此年轻捐献者的数量也在减少。

  此外,西班牙早在1979年就通过了器官捐献法,对器官捐献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其中规定,在西班牙,所有公民都被视为器官捐献者,除非其本人“生前表达过反对的意见”。这一政策随后被推广至瑞士、法国、意大利和葡萄牙,英国首相卡梅伦也曾表示希望将其引进至英国,那里每年有8000多名患者在等待器官移植。

  而且,西班牙医疗体系中已经发展出了一张器官捐献协调员的网络,无论是在全国还是地方范围内,这些协调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在各大医院的急诊病房里寻找到那些脑死亡的潜在器官捐献者,并与他们的家人协商沟通,询问死者生前是否表达过拒绝捐献遗体的想法。

  他们也会尽量争取获得死者家人的理解和支持,如果家人实在不愿合作,也不会勉强。也正是在这些协调员的努力下,捐献者家人的反对意见才从上世纪90年代的30%降低至去年的15.3%。

  再有,器官捐献在西班牙如此深入人心,和西班牙20年来的广泛宣传是分不开的。截至2012年,西班牙第五电视集团已经连续12年坚持不懈地开展一项名为“12个月,12个理由”的器官捐献宣传活动。

  今年活动的主题是“你对别人来说是完美的”,第五电视台旗下的7个频道从今年2月开始推广这项活动,旨在让电视观众们更深入地了解成为一名器官捐献者对那些亟待救助的病患的重要性。

  开辟器官捐献的新途径

  1992年时西班牙捐献者平均年龄为34.5岁,如今却已经到了58.2岁,2011年历史上首次有一半以上的捐献者超过60岁(占总数的53.7%)。与此同时,30岁以下的捐献者的数量有所下降,只占总数的5.7%。一个事实却也摆在面前:这样的系统似乎已很难再继续推进捐献者数目的增长。

  事实上,尽管去年的数据看起来似乎激动人心,可若再看看等候器官捐献者的名单就知道,这份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到2011年底仍有5484人在期待得到一个捐献的器官以进行手术。

  面对“供不应求”的情形,西班牙人转变思路,发展活体移植模式,如家人或熟人之间的器官捐献,或是一些好心人无私捐助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给患者,抑或以上两者的混合。活体捐献者数量也在去年明显增加,同比增长30%,达到312名。

  但这一方案能够解决的问题仍是有限。因此,西班牙人又将目光转向了心脏停搏死亡病例的捐献可能。只是心脏骤停的死亡多具不可预测性,而从开出死亡证明,到找到家属获得捐献许可,再到取出器官,一切都必须在4个小时内完成,这给工作增添了不少难度。

  去年共进行了45-50例这一类型移植手术的马德里诊所的器官移植协调人努涅斯便指出,虽然心跳停止的死亡发生得极为快速,但此后要第一时间找到这些死亡者的家人却并不容易,而要遇到能够在突遭变故的情况下克服自己的悲痛做出无私举动的家庭更是难上加难。

  不过另一方面,这种模式的捐献也有一个优点:捐献者的平均年龄大大降低,很多心脏骤停者都是年轻人,其中甚至不少是正在进行体育活动的运动员。专家们发现,年轻和健康的捐献者所捐献的器官在移植后将运行得更好(只有心脏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再被重复使用)。

  一个含医生、司机、飞行员的庞大队伍

  西班牙在器官捐献领域采取的整体框架模型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在国际上颇有名气,并为全世界不少国家所效仿。这其中ONT起到的作用颇为关键。

  作为一个服务机构,创立于1989年的ONT支撑着整个系统的运行,包括分配器官、组织运输、管理等候名单、进行统计和信息汇总、实施任何可能有助于完善捐献和移植过程的行动等。这一中央机构所能给予的支持和报销的费用对于一些规模较小无法独立完成整个移植过程的医院来说尤为重要。

  在西班牙的器官移植系统中,协调是工作的重点之一。这项工作不仅与医护人员有关,更涉及到一个包含了法官、法医、救护车司机、飞行员和地勤、保安等各方面力量的庞大队伍。

  协调组织分为三个层面:国家,自治区和医院。国家和自治区的协调力量需要在纯粹的行政层面和专业人士之间建立一个接口,由国家和地区协调负责人组建跨地区委员会,以协商一致的方式作出决定,为器官移植带来技术支持。与此同时,医院协调人员则需在其中进行更为有效和直接的干预。

  一般情况下,医院协调员都是作为副业存在,他们的主业是各自领域内的医生,尤其是那些处理危重症的医生——这将会更大限度地扩大他们参与器官捐献行为的可能。

  这些协调员既需要在该医院就职,行政上隶属于医院的管理而不是移植小组,同时又必须在工作上和国家及自治区的协调机构挂钩。协调机构需要持续对协调员以及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这能让他们清楚了解捐献过程的各个步骤:发现捐献者,了解法律规定,与家属进行面谈,组织、管理和沟通等等。

  除了技术和人员,法律层面上的支持对于器官移植工作来说也不可或缺。西班牙移植法颁布已有30多年历史。适当立法明确了对脑死亡和切除器官的条件的规定,并去除了经济动机,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器官移植系统提供了先决条件,这在眼下也成了所有拥有器官移植法案的国家的基本共识。


记者:韩超 冯俊伟 谢宇智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我国器官捐献困境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