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橼 发表于 2012/7/10 17:41:47

孕妇就诊时被告知不孕 院方承认过失愿赔偿

来源:搜狐新闻

近日,市民汪先生的妻子被北京南苑路门诊部诊断为宫颈糜烂炎症等,并被告知可能因此不孕,服药治疗多日后,却在别家医院检查发现治疗前已怀孕,目前孩子已受药物影响,妻子面临流产。

  据汪先生称,结婚几年来,妻子始终未怀孕,4月2日,他陪妻子来到北京南苑路门诊部问诊,经医生诊断,妻子宫颈糜烂有炎症,输卵管不通,可能因此导致不孕状况。随后,开药给其治疗,部分药物为孕妇忌服。妻子服药后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

  5月9日,妻子来到瀛海镇卫生院检查,经过尿检,妻子已经怀孕52天左右,“照这个时间推算,那就是在去北京南苑路门诊部前就已经怀孕”。随后,妻子又到其他医院检查,再度确认已经怀孕。

  之后夫妻二人再度来到南苑路门诊部,尿检报告证明妻子确实已有孕在身。经过药检,受服食药物影响,医生建议做流产手术,这个结果让夫妻俩难以接受。

  昨日,南苑路门诊部李主任表示,医院确实存在一定过失,医生确实不建议要这个孩子,但是病人在主诉病情时,也存在一定误差,怀孕早期也存在检查不出的可能,医院愿支付三四万赔偿款。目前双方仍在协商此事。(记者杨雪)来源京华时报)

励杏老人 发表于 2012/7/10 17:57:54

现在只要是以闭经为主诉的育龄女性都应当查妊娠试验,“处”女当父母面始终不承认有性接触、上环甚至结扎多年仍怀孕的都已屡见不鲜。

hmxlyt 发表于 2012/7/10 18:23:10

只能怪现在的医生太无能,一点责任心和应有的医德都没有,一个小生命就这样被断送了,真是不配当医生!

家女家丁 发表于 2012/7/10 22:43:30

医生不是随便人能当的!一点疏忽就阴阳两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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