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公司被曝采购1.45亿元地沟油制药
健康元公司被曝采购1.45亿元地沟油制药核心提示:健康元全资子公司——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涉嫌采购地沟油制药,并“用于生产制药原料”。而昨日晚间,健康元内部人士也向记者证实,确实采购过一段时间的地沟油,但事发后已改为主要向中粮油采购。 一家上市公司,居然疯狂使用地沟油制药。
在持续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健康元全资子公司采购1.45亿元地沟油用于生产7-ACA,而这批产品作为抗生素的中间体,已广泛流向医药市场。
地沟油案揭开惊天秘密
根据公安机关侦查,健康元全资子公司——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康元”)涉嫌采购地沟油制药,并“用于生产制药原料”。宁波市中院于8月28日开庭审理的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案件,揭开了健康元的这一惊天秘密。
据公诉机关指控,焦作健康元是涉案地沟油企业的最大买家,近一半地沟油流向焦作健康元,其均价甚至比地沟油均价还低2000元/吨。
而昨日晚间,健康元内部人士也向本报记者证实,确实采购过一段时间的地沟油,但事发后已改为主要向中粮油采购。
这位人士还说,当时采购地沟油,企业是不知情的。但不管是被蒙蔽还是内部人士串通作案,这种漠视生命、罔顾良知的行为,必须受到谴责和惩罚。
低价“地沟油”制药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采用餐厨废弃油为原料提炼劣质成品油,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惠康”)在明知上述情况下,以明显低于正常豆油的价格大量购入劣质成品油,而“地沟油”相较市场均价每吨便宜1000元左右。
河南惠康将“地沟油”和正常豆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勾兑,并将勾兑后的豆油以正常豆油名义销售给食品、饲料、药品原料生产企业,用于生产食品、饲料、药品原料。
河南惠康最大的客户是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占其销售总额的一半,而这家公司是A股上市的健康元的全资子公司。据公安机关侦查,2010年初至2011年7月,河南惠康及其关联企业与焦作健康元签订购销合同,共销售1.62万吨地沟油,金额高达1.45亿元,平均售价8950元/吨,这一价格不仅远低于正常豆油的价格,甚至还低于河南惠康向食品厂销售均价(9375元/吨),更低于向饲料企业的销售均价(1.12万元/吨)。
健康元2011年年报显示,焦作健康元注册资金5亿元,其投入亿元的7-ACA生产线扩产在2011年完成,成为健康元酶法生产7-ACA的生产基地,同时为“重要利润贡献来源之一”与“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7-ACA作为头孢菌素关键性中间体,已成为当今国际抗生素市场的主角。而据记者调查,焦作健康元采购的地沟油正是用来生产7-ACA的。
豆油是在生产7-ACA过程中的一步,通过吸收豆油中的营养有益成分,可以养大细菌,再通过酶法生产出7-ACA中间体,焦作健康元购买的掺杂地沟油的豆油,就是用来提供所谓营养成分的。
而2010 版药典显示,关于药用辅料的豆油,具体规定为:本品系由豆科植物大豆的种子提炼制成的脂肪油。简单来说,地沟油显然不符合药用规定。
问题7-ACA
焦作健康元之所以不顾企业良知,甚至不惜违法采购地沟油,其目的就是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本报记者通过对业内专家的采访,了解到豆油在7-ACA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较为明显,而相关经营数据也表明了采购地沟油对健康元业绩的“积极”影响。
2010年,焦作健康元实现销售收入9.41亿元,实现净利润约为3.39亿元;当年,健康元实现营业收入44.7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亿元。焦作健康元当年净利润占健康元净利的近一半,7-ACA营业利润率也同比增加17.8个百分点至43.34%.
2010年正是焦作健康元大量采用地沟油的一年。
2011年,焦作健康元实现销售收入降至6.98亿元,亏损4300万元,健康元对此解释是7-ACA价格下滑并且年末出现7-ACA历史上近10年来的最低价位,7-ACA营业利润率大降至5.18%,但却忽略了放弃采购地沟油以后对其成本的影响。
今年上半年,自称完全改用正规豆油的焦作健康元实现销售收入 2.29 亿元,同比下降约 53%,对健康元净利润的贡献为负5100万元.
(责任编辑:黄少然)
河南公司采购地沟油制药 正大集团齐鲁制药涉案2012年08月31日06:30人民网
大 中 小 全文浏览
http://i2.sinaimg.cn/dy/c/sd/2012-08-31/U6795P1T1D25072837F21DT20120831112527.jpg 惠康油脂近一半的地沟油流向了焦作健康元,其均价比地沟油均价低2000元/吨。
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件揭开惊天秘密:在持续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健康元全资子公司采购1.45亿元地沟油用于生产7-ACA,而这批产品作为抗生素的中间体,已广泛流向医药市场。
早报记者 葛熔金
昨日有媒体报道,根据公安机关侦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80.SH,下简称“健康元”)全资子公司——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涉嫌采购地沟油制药,并“用于生产制药原料”。宁波市中院于近日开庭审理的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件,揭开了健康元的这一惊天秘密。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采用餐厨废弃油为原料提炼劣质成品油,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在明知上述情况下,以明显低于正常豆油的价格大量购入劣质成品油,并将“地沟油”和正常豆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勾兑,再销售给焦作健康元等多家企业。
该报道称,在持续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健康元全资子公司采购1.45亿元地沟油用于生产7-ACA,而这批产品作为抗生素的中间体,已广泛流向医药市场。
正大集团承认用问题油
据早报记者了解,检方在起诉书中指控,2010年初至2011年7月,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下简称“河南惠康”)将从格林公司(即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所购的用餐厨废弃油为原料提炼的劣质成品油和正常豆油勾兑,将勾兑过的豆油以“正常豆油”名义销售给河南牧鹤饲料有限公司、山东菏泽华英禽业有限公司、山西正大有限公司、襄樊正大有限公司等50余家饲料企业,销售总量1.3715万吨,销售金额1.54094亿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正大集团是泰籍华人创办的知名跨国企业,在中国以外称Charoen Pokphand Group(卜蜂集团)。正大集团在中国投资近60亿美元,设立企业200多家,年销售额超过500亿元人民币。早报记者从正大集团官方网站获悉,山西正大、襄樊正大均为其下属公司。
早报记者拿到的一份更加详尽的材料显示,正大集团旗下有6家子公司被指购入涉案的河南惠康的豆油,除上述两家,还包括陕西正大有限公司、宜昌正大有限公司、武汉正大有限公司、开封正大有限公司。
这份材料显示,正大子公司在从河南惠康进油时都经品管部取样化验,使用中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只有开封正大有限公司品管部在2011年2、3月发现河南惠康的豆油可能掺假,之后不再采购。
早报记者昨日致电正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名女员工称,“经向山西正大、襄樊正大了解,这两个厂家与河南惠康有过合作关系,从河南惠康进了豆油,后来在检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就停止了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齐鲁制药子公司涉案
此次地沟油案件中,还牵出另一些涉嫌使用“勾兑豆油”的制药企业,包括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旗下的山东齐发药业有限公司、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
有关材料显示,于海波2006年10月注册成立济南千门商贸中心,主要销售豆油;后与他人以亲属名义注册成立济南大中粮油有限公司,经营包装、散装食品。2007年9月至2011年7月,多次从济南发达油脂工业公司、济南格林生物有限公司购进用泔水油生产的地沟油,总价值51504603.2元,并将豆油和地沟油按10∶1、10∶3、10∶4不等的比例掺杂,销售给山东齐发药业有限公司、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以及山东倚天药业有限公司,计32628吨,价值2.8亿余元。
据记者了解,警方曾抽取22个样本送往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检测。结果显示,5个样本检出致癌物多环芳类物质;7个样本的酸价超标,2个样本的过氧化值超标;13个样本的胆固醇含量过高;8个样本的电导率过高,说明油脂不纯,杂质含量高。
“从这几家公司生产情况看,他们购入豆油的主要目的应该是用于制作抗生素药物所需的菌落培养的营养源。”一家知名制药企业的总工程师昨日告诉早报记者,抗生素菌落培养的营养源主要由豆油、葡萄糖、骨粉等原料构成,如青霉素、阿维菌素等。
“如果在营养源的豆油中掺有地沟油,一般情况下对药物的影响不大,但如果这些地沟油中含有某些易于菌类吸收的重金属成分,就会增大药物安全的风险性。”这位总工程师称。
“现在地沟油只允许被用于制作生物柴油等动力油,在食品、药品、饲养等行业,地沟油无论以何种比例与豆油勾兑都是不允许的。”一位研究地沟油多年的高校教授表示,近几年地沟油案频发,但现在还没有一种技术能100%有效地测出食用油中是否含地沟油。但地沟油如在食用油中比例超过10%,目前检测方法的有效检测率可达到90%以上。
昨天下午,早报记者多次致电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监办,均无人接听。
食药监否认健康元由其监管
7-ACA为抗生素的中间体 监管部门称其为化工品
早报记者 黄志强
就焦作市健康元公司涉嫌收购地沟油一事,早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当地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单位,但焦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否认焦作健康元的产品属于其监管范围。
“市政府上午已经专门就此开会,具体进展还不了解,目前焦作公司的老总正在深圳开会。”焦作市委宣传部外宣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健康元深圳总部正在开会研究,随后会通报相关情况。
焦作市食安办刘姓工作人员称:“健康元的产品不属于食品,不在食安办监管范围,详细情况还在调查,它可能属于化工产品。”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焦作市政府已经就该事件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由一名副市长负责,食安办、质检等部门参与。
“健康元不属于药品生产企业,它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不属于我们监管的范围。”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早报记者。
随后记者联系焦作市质监局,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一把手和分管领导都已经前往市政府开会。”对于健康元是否属于该局日常监管,该工作人员称“目前还不清楚”。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7-ACA作为头孢菌素关键性中间体,已成为当今国际抗生素市场的主角。而据记者调查,焦作健康元采购的地沟油正是用来生产7-ACA的。
豆油是生产7-ACA过程中的一步,通过吸收豆油中的营养有益成分,可以养大细菌,再通过酶法生产出7-ACA中间体,焦作健康元购买的掺杂地沟油的豆油,就是用来提供所谓营养成分的。
而2010版药典显示,关于药用辅料的豆油,具体规定为:本品系由豆科植物大豆的种子提炼制成的脂肪油。简单来说,地沟油显然不符合药用规定。
健康元回应:对情况并不知晓,我们也是受害者
早报讯 就子公司采购1.45亿吨劣质成品油制药,健康元昨日发布公告,称对所购大豆油中掺杂地沟油等劣质油的情况并不知晓。
公告中称,公司同时向多家油脂生产企业采购油脂,涉事企业河南惠康油脂公司的采购价格与其他企业一致,不存在媒体报道中“采购价格低于均价”一事。
公告强调,对于因使用惠康油脂公司提供的大豆油所生产的7-ACA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本公司将承担一切责任。公告中还称,涉事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的产品均检验合格,且下游企业多表示焦作健康元产品质量好于同行业。
据中国资本证券网报道,健康元董秘邱庆丰昨日称,“不是我们向河南惠康采购地沟油,是河南惠康向格林生物采购地沟油。我们采购的是豆油,我们也是受害者。”
依靠专项整治不可能禁绝地沟油
宋华琳
“地沟油”并非严格的法律学概念,近年来却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近日又有与“地沟油”相关的案件曝光: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用餐厨废弃油为原料提炼劣质成品油,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以明显低于正常豆油的价格大量购入该公司生产的劣质成品油,将此“地沟油”和正常豆油按一定比例勾兑,再销售给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后者将其用作制备药品的关键性中间体,从而形成售假制假的产业链。
为何“地沟油”案件屡禁不止?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2012年1月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对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1款规定,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是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但在上述案件中,尚无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报道,消费者也未曾直接购买或者使用“地沟油”以及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因此很难据此令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因此,在现实中,应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衔接机制。监管部门在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涉嫌构成犯罪的,必须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切不可“以罚代刑”;公安机关也要及时立案侦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还应进一步反思的是,我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添加剂许可制度,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设定了强制性要求,等等。但要警醒的是,目前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活动,往往针对那些合法的、守法的生产经营者,如经常性地去正规的、守法的企业检查,要求其申报备案相关信息,要求其符合标准,这增加了其守法成本。
监管部门和监管法律却并未能针对那些真正的违法者设定有效监管措施。我国食品生产经营者组织形态各异,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广泛性、离散性,制假造假行为具有复杂性、隐蔽性。目前曝光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往往发自那些地下工厂或无证生产经营者,他们逃逸于日常监管之外。由此,违法者被查出的几率越低,法律的失效程度就越高。
笔者素来不看好“专项整治”,在监管部门分立、监管资源紧张、违法现象滋长的背景下,固然可集中优势兵力,对“地沟油”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现象进行歼灭战,但这是治标而非治本之策。如不改变监管思路,一项“专项整治”往往被另一项“专项整治”取代,而违法现象则会“更行更远还生”。
因此,更关键的是建立综合化、立体化的食品安全监管治理机制,特别是加强违法行为源头治理和过程治理,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捣毁地下销售渠道。同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来依法捍卫食品安全,保障公众福祉。(作者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东方早报
药监局调查药企疑购亿元地沟油制药事件2012年09月01日01:59新京报
大 中 小 全文浏览
http://i2.sinaimg.cn/dy/c/2012-09-01/1346435974_RorJgw.jpg
去年9月13日,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制造地沟油的厂区,大门紧闭,已经了无人迹。图/CFP
原标题:药监局调查地沟油用于生产制药原料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 近日,据公安机关侦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健康元”)全资子公司——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涉嫌采购地沟油用于生产制药原料。昨日,国家食药监局表示,该局已派出调查组调查,同时要求制药企业必须按规定对所购原料严格把关,对供货企业进行审计,严防不合格化工原料进入制药环节。
掺“地沟油”豆油作为培养基之一
此前,因“太太口服液”而闻名的健康元,被爆出其全资子公司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涉嫌采购地沟油制药,生产7-氨基头孢烷酸(简称7-ACA)并销售给制药企业。据了解,在持续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焦作健康元采购1.45亿元地沟油用于生产7-ACA,并提供给100多家企业,占据了全国7-ACA 25%的市场份额,这批产品已流向医药市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表示,7-ACA是用于生产头孢类抗生素的中间体,属于化工原料。化工企业生产7-ACA有两个步骤:首先是通过头孢菌发酵得到头孢菌素C,豆油是发酵过程的培养基成分之一,掺有“地沟油”成分的豆油就用在这个步骤;第二步是经过酶法或化学裂解法分离并提纯得到7-ACA。
食药监局评估豆油质量对药品影响
药企用7-ACA生产头孢类抗生素,还需要经过繁杂的制造工艺,包括:衍生化、保护、接侧链、脱保护和成盐,以及分离提纯、重结晶等,成为头孢类抗生素原料药,再通过制剂工艺,才能生产出口服等头孢类抗生素药品。
据悉,国家食药监局正组织专家检索国内外有关文献,评估豆油质量对头孢类抗生素药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同时了解国外使用再生油的做法。专家认为,“地沟油制药”的提法不妥,易使公众误解;抗生素药品生产链条长、环节多,任何环节掺杂使假行为都应当受到谴责,并承担责任。
国家食药监局要求药企采取措施,严防不合格原料流入生产环节,同时加强油脂类原辅材料的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观点】
专家:药品健康风险待查
昨日,苏州大学副校长、微生物学与免疫学专家熊思东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微生物培养基以利于微生物生长为原则,并无国家标准。”
但他指出,药用微生物培养基成分,必须符合严格的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地沟油并不在所允许的成分之列。”
“菌种新陈代谢的物质就分泌在培养基(一种液体物质)上,当培养基被地沟油成分中重金属等有害物污染时,如何有效排除?就是个问题。”熊思东称。他还表示,“药用微生物培养基要求向药监部门报批成分,最终产品需要根据所报批成分,对残留量做出检测。”
按正规流程,监管部门只会对所报批成分进行检测,不知道里面有地沟油,也就不会检测这些重金属等有害物。
所以,生产出的药品是否构成健康风险,还需要等待药监部门重新进行检测。熊思东表示。
【回应】
健康元称无碍药品质量
昨日午间,健康元董事长朱保国发布了首条个人微博,称“鉴于上海证券报的不实报道,我们已经准备起诉上海证券报和相关记者。”但随后,该微博被删除。
报告称未检出含劣质成品油
针对媒体报道,健康元已在其官网发出公告。
公告称,惠康油脂公司向包含健康元在内的大豆油用户销售大豆油时掺杂包含地沟油在内的劣质成品油,健康元对此情况毫不知情。
健康元向多个原料供应商采购大豆油逐批次检验入库。除按照《有机大豆油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检测酸值、过氧化值等指标外,并额外增加冷冻试验、油酸等四项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均没有检出惠康油脂公司所供大豆油中含劣质成品油情况。
据了解,健康元于8月30日就“地沟油”事件召开电话会议,朱保国称自己并不知情,因对勾兑的地沟油成分“无法检测”。他同时解释,“(含地沟油)豆油只是在7-ACA生产过程中为菌种提供营养源,只是一种化工原料,并非直接入药。(健康元)产品质量都是合格的。”
有质量问题公司愿承担责任
同时,公告还称,焦作健康元所生产的中间体,属于合成工艺中的化工原料,经检验合格后包装为成品。
焦作健康元对每批产品进行公司内检测、以及不定期独立第三方检测等,均为合格。至于焦作健康元利润下降,主要系产品价格的下降。
同时,对于公司因使用惠康油脂公司提供的大豆油所生产的7-ACA产 品,如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将承担一切责任。
朱保国表示:“如果国家法律允许地沟油用于化工生产,正好为地沟油找到了很好的去处。公司愿意资助相关研发工作。”
健康元董秘办人士昨日进一步对新京报记者强调称,勾兑地沟油成分并不直接入药,而是作为微生物培养基,再提取菌种分泌物的某种相关成分,拿来入药。因此无碍药品质量。
■ 影响
健康元股票全天跌停
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报道此事后,健康元股票即宣布停牌。当日,健康元子公司丽珠集团股价大跌。截至紧急停牌,丽珠集团A股跌6.67%,报26.32元;丽珠B跌5.09%,报19.40港元。受“地沟油”事件影响,医药板块157只个股全线跳水,领跌A股。
昨日复牌,健康元股票全天砸在跌停板上。截至收盘,公司股价报收3.74元,主力资金呈现流出趋势。
健康元子公司涉嫌采购地沟油用于生产制药原料情况
将“地沟油”和正常豆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勾兑,并将勾兑后的豆油以正常豆油名义销售给食品、饲料、药品原料生产企业,用于生产食品、饲料、药品原料
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健康元全资子公司)
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
采用餐厅废弃油为原料自提炼劣质成品油
以低于正常豆油的价格大量购入劣质成品油
采购1.45亿元地沟油用于生产7-ACA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刘夏
(编辑:SN047)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