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称医保体系拟按贫富实行差别补贴
继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覆盖超过13亿国民后,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针对不同人群区别提供保障,成为医保制度下一步探索的方向之一。11月3日,人社部医保司司长姚宏在“2011清华医疗管理国际学术会议”上指出,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下,普遍性的补贴尚不能解决群众“因病致贫”的问题,下一步将对此进一步研究。“救助体系仅仅针对贫困人群救助,并不能普遍解决因病致贫,我们要考虑贫富人群的不同需求,对救助和补充保险体系进行调整。”
2011年,中国医疗保险覆盖人口已经超过13亿,覆盖率逾95%。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三套医疗保障体系共同构成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针对不同人群提供医疗保障,但这些医保所覆盖人群的医疗开支,仅有49%-64%不等可获补偿。对于最贫困的群体,政府提供兜底的医疗救助。但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之外,仍有庞大的资金缺口无从弥合,大病风险仍然存在。
为缓解“因病致贫”困境,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大病补充医保,承诺对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基本医保不能报销的合规医疗费用中,可再报销至少50%。然而,针对不同经济状况的人群,医疗费用压力缓解的程度仍然各有不同,对于相对贫困的人群,可承担的医疗费用较相对富裕的人群更加有限。
“在经济学里,普遍性的补贴往往是不公平的补贴。”姚宏说,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我们要分清补贴的对象,现在补贴的指向性并不明确,通过基本医保制度实施的二次分配,公平性有待提高。”
记者:昝馨
来源:财新网 补贴只是当中的一项措施,更加重要的措施是开放医疗市场,大力发展民间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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