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知行 发表于 2012/12/12 23:02:17

中风男子做电疗意外丧命

乐清王女士的丈夫蒋先生因中风右边肢体行动不便,四处求医,但是一直没有好转。

去年,王女士听人说乐清乐成有家足浴店给人做电疗,疗效很不错。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年9月的一天,王女士带着丈夫来到位于乐成民丰路上的这家店。

电疗师吴某让蒋先生躺到床上,给蒋先生的两只脚接上电线,接着把电线连到一台仪器上。随后,吴某给自己接上电线,站在一个垫子上,开始对蒋先生进行按摩。

刚开始,蒋先生还和吴某断断续续地聊天,大约过了十分钟,王女士发现丈夫怎么没了声响。上前将蒋先生扶起来一看,只见他口吐白沫。这下大家慌了神,赶紧把蒋先生送到医院抢救。但是蒋先生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电疗师吴某主动报了案。今天,乐清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其起诉至乐清法院。

吴某今年53岁,乐清人。据交代,2007年他在广西南宁参加了一个“体控电疗”的课程,经过三四个月的技能培训后,获得了“中国健康科学院”(该机构未经审批,并无培训发证资格)颁发的体控电疗师资格证书。吴某所称的“体控电疗”推拿就是电疗师站在一个铺了毛巾已经通电的铜板上,通过电疗师的脚与铜板的接触面积控制电流的大小,然后电流通过电疗师的身体,由电疗师用手给患者做推拿。

吴某说自己从2003年开始做推拿的工作,2007年获得体控电疗师资格后就开始给人做“体控电疗”。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诊疗活动”的解释,吴某为蒋先生实施“体控电疗”的推拿活动,应属诊疗活动。

然而,经审查,吴某并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其所持的“中国健康科学院”颁发的体控电疗师资格证书从事诊疗活动,卫生行政部门并不予以认可,而且吴某所使用的仪器更是无任何生产商标识的产品。

根据浙江省医学会出具的鉴定,乐清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蒋先生有高血压、脑中风病史,其自身血管基础差是脑出血再发致死的主要原因,但非法行医者吴某的“体控电疗”行为与患者血压升高,而致脑血管破裂出血存在一定的诱发关系,吴某应负相应责任。

温州医学会的专家说:“电刺激会引发人体血压升高。体控电疗作为一种低压电流经过身体的方法,其不可避免地会对患者存在一定电刺激,这种刺激的存在极大可能性诱发患者血压升高,这样的血压升高对于普通人不存在伤害,但对一些身体基础条件较差的人可能有较大的伤害。”

记者:张银燕 岳思轩

来源:温州网

laohusheng 发表于 2012/12/13 03: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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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疗,慎之又慎!最好不要用!人命关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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