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中医 发表于 2014/11/5 03:36:55

文人论医有灼见

文人论医有灼见

宋代名相王安石自述:“读经而已,则不足以知经。故某自百家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显而易见,王安石阅读内、难、本草的目的不是为了当医生,而是为了扩大知识面,为了更好的“知经”。历史上,许多文人“寄余艺以泄神用”,兼习医道,虽非医林之人,所发议论却充满真知灼见,今日读来,犹令人心动。

 

铿锵中医 发表于 2014/11/5 03:37:19

 苏东坡不以脉诊困医

  长期以来,很多人对中医诊脉抱有神秘感,一些江湖医生自吹自擂,说什么单凭切脉即可断病,“病家不须开口,搭脉便知病情”。一些患者也误认为,医生单凭诊脉就可以知道病情,求医时,只让医生摸脉,不介绍病情,以此检验医家的本事,结果只能是误医误已。苏东坡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决不以脉诊来“困医”,而是尽量将病情全部告诉医生,供其诊疗参考。在《东坡杂记》中,他旗帜鲜明的表示:“士大夫多秘所患,以验医能否,使索病于冥漠之中。吾平生求医,盖于平时验其工拙。至于有疾,必先尽告其所患而后诊视,使医者了然。故虽中医(中等水平的医生),治吾疾常愈。吾求病愈而已,岂以困医为能事哉。”东坡的做法当然是正确的。清代文人周亮工说得好:“不告医者以得病之由,令其暗中摸索,取死之道也”(《书影》)。张山雷亦说:“病有必待问而知之者,安得以不问为高?……病家恒有伸手求诊,以试医为能事,而医家亦有不问为高,自矜能手者,皆自欺欺人伎俩,非本医学正宗。”

 

铿锵中医 发表于 2014/11/5 03:37:42

 顾炎武批庸医害人

  明末清初思想家、大学者顾炎武不仅提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人人皆知的响亮口号,而且为山西名医傅青主写过一付对联:“苍龙日暮还行雨,老树春深更著花。”盛赞晚年的傅青主老当益壮、老有所为,同样流传得十分广泛,已成名联。不仅如此,他对当时庸医害人也有着相当深刻的认识,提出一振聋发聩的见解。在他的《日知录》中说到:“古之时,庸医杀人;今之时,庸医不杀人亦不活人,使其人在不死不活之间,其病日深而卒至于死。……今之用药者,大抵泛杂而均停,既见之不明,而又治之不勇,病所以不能愈也。”所谓用药“泛杂而均停”,“治之不勇”,即指用药泛泛,只求平和,“治之不勇”,至“使其人在不死不活之间”。毋庸讳言,医界存在一种习俗,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避重就轻,喜补畏攻,轻描淡写,处方只尚平和,讲究所谓轻灵,不敢也不会使用峻药,既缺乏胆识,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叶天士所谓“借和平以藏拙”说的正是这种人,顾炎武由此给予尖锐的批评。今天读来,这段话仍然有着相当的警示意义。

  在《日知录》中,顾炎武还以官多将乱必然导致败仗之理,论及用药在精不在多:"夫病之与药,有正相当者,惟须单用一味,直攻彼病,药力既纯,病即立愈。今人不能别脉,莫识病源,以情臆度,多安药味,譬之于猎,未知兔所,多发人马,空地遮围,冀有一人获知,术亦疏矣。假令一药,偶然当病,他味相制,气势不行,所以难差,谅由于此。"这种“莫识病源,以情臆度,多安药味”的作法也是导致病人“在不死不活之间”的一大原因。

  袁枚为名医正名

  清代著名文学家袁枚与温病四大家之一的名医薛雪交往颇多,薛雪曾治愈他的左臂僵直症,袁枚对其医术十分钦佩。薛雪去世,孙子薛寿鱼为祖父写了一篇墓志铭,寄给袁枚讨教。文中概述了薛雪的生平,将其置于理学家的行列,却“无一字言医” ——提及他在医学上的成就。袁枚阅后大为愤慨,认为这是“舍神奇以就腐朽”,将薛雪奉为理学家,“在理学中未必增加一伪席,而方伎中则转失一真人。”他写了《与薛寿鱼书》作答,盛赞了薛雪在医学上的成就,并以自己身患重病,“性命危笃”,被薛雪“一刀圭活之”的事例,阐述了“学在躬行不在讲”的观点,替作为名医的薛雪正名。

  他说:“医之效立见,故名医百无一人;学之讲无稽,故村儒举目皆是。”意思是说,医家治病需要立见功效,讲究的是真本事,掺不得半点虚假,“故名医百无一人”;而理学所言无法稽察其正确与否,难免夸夸其谈,滥竽充数,“故村儒举目皆是”。认为讲究务实的医术远比浮夸之理学重要,阐扬了他尊崇医术,蔑视理学的观点。

  他还认为,将薛雪的良方、医案整理传世,“可以拯人,可以寿世,当高出语录、陈言万万”——比程朱理学的语录要高明而实用。这在注重理学,轻视方术的社会里,显示出不同寻常的独特见解。

 

铿锵中医 发表于 2014/11/5 03:38:05

 纪晓岚论理学是非

  纪晓岚所撰《阅微草堂笔记》中,在“理学害人”一节里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某医生素来谨慎忠厚,有老妪手拿珠花金钏首饰,两次到他处求购堕胎药。某医严辞拒绝,赶她出去。半年后,该医在梦中被捉到阴曹地府,一个项上勒着红巾的妇女,哭诉她向医生求药而不给的经过,指控他杀人。某医争辩道:药是救人性命的,怎么能用来杀人呢?你因奸情而遭难,与我何干?女子说:我求药时身孕尚未成形,如果堕掉,我可以不死。无奈生下孩子被扼死,我也被逼上吊,你要保全一条命,反而要了两条命,不是你的罪,能是谁的罪呢?阴司的冥官叹道:你说的是实情,他遵循的是法理,宋代以来拘执于一理而不顾及实际利害的,难道只有他吗?你算了吧。一拍桌子,某医惊吓而醒。

  这是一个涉及到医学伦理的比较复杂的命题,纪晓岚以“理学害人”为题目,正显示出他对腐儒理学的批判立场,这在当时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至今亦有启发意义。 

  《阅微草堂笔记》载:内阁学士永宁婴,患疾颇委顿,延医诊视,未能立愈,改延一医,索前医所用药方弗得,以为小婢误置他处,责令其查索,云如不得且剳汝。公倚枕憩息,恍惚有人曰:“公勿剳婢,医家同类皆相忌,务改前医之方以见已所长,公所服药不误,特初试一剂,力尚未至耳。使后医见方,必相反以立异,则公殆矣。”稍顷始悟,乃告称前方已失,不复记忆,请后医另疏方,视所用药仍系前医方也,因连进数剂,病霍然如失。

  明·龚廷贤曾说:“吾道中有等无行之徒,专一夸己之长,形人之短,每至病家,不问疾疴,惟毁前医之过以骇患者。”可见,纪晓岚所揭陋习确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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