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药虫
发表于 2011/4/17 04:29:21
赞同暴力是不成熟的表现。
香草的天堂
发表于 2011/4/17 05:11:19
整个社会都疯了,责任岂是医生担当的起的。给我们的启示应该是:医者父母心,任何时候都不应忘记!!
同意!
似乎整个社会及中国人民都一下子变成了金钱的奴隶!把老祖先的脸都丢光了!
小城中医
发表于 2011/4/17 06:52:37
充其量就是考了个教授职称的普通医生。不会医哪小伙子的病就明说,不要骗光小伙子20多万的人民币。
小城中医
发表于 2011/4/17 07:04:54
20年前我实习,在门诊4周,当时是1月,我数了老师一天的病人,我老师一天的门诊量至少50人(雨天冬天),多时达210多人,我抄方手都累。问啦许多病人,都说效果好。
水手杰克
发表于 2011/4/17 08:34:14
这个白痴杀人干什么吗,二十年的病,自己不晓得去看医书,自己给自个开方下药嘛。。。
武老神
发表于 2011/4/17 16:25:21
"是病必是药,中病慎更医。"
前半句是说当医生的,要有“药对方一口汤”本事以求效;如果“前三斧”下来,无胜病把握的话,那就学学程咬金“打不羸就跑”,至于换谁上,那就是不是自己的事了,这就是程老爷子能够成为李唐三朝元老、一代福将的诀窍,就不会有此杀身之祸了。
后半句是说病人,“中病”即有效的话,不要换医生;如果病不减而反增,就不能再耗下去了,另觅良医,也许就不会发生“杀人偿命”的后果了。
学医渡世
发表于 2011/4/18 03:57:13
杀人肯定是犯法的,死者安息,生者自勉吧。。。。。。
恶医该以此为戒了
我曾经在同仁堂张X安那里看病,吹嘘一周好,两周巩固,吃药大半年,药味苦寒,效果始终不佳。药价切从190元7付涨成了490多7付。。。。。。
后来自己看医书,至此方知,所吃药物大多寒凉,阳气大伤。。。。。。
耿耿于怀啊,当时杀人的心还真有啊。。。。。。
彭某
发表于 2011/5/12 15:45:58
这是一个医患矛盾被激化的集中体现,其中的问题可不是靠批判哪个人能解决的,全社会都应该反思!
chocolate
发表于 2011/5/14 07:20:45
看起来好伤心~~~~~~~~~~
袋袋香
发表于 2011/5/22 16:27:18
哎,现在人心才是大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