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知行 发表于 2006/12/10 20:04:48

两起工伤病例多收161万 天价医疗黑洞吞噬社保基金

举报信执著地飞到《南方周末》,连续6封。没有署名,没有笔迹。在那些打印文字的后面,是一串红色惊叹号。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科原主任朱志祥,从两个烧伤病人身上,多收了161万元医疗费,这些费用全部来自社保基金。”举报信称,“而在近4年来,他巧立名目,吞噬的工伤社保金远多于此……”

  举报信后只留下一个手机号。本报记者试图拨打那个号码,但始终关机,发短信询问,亦不见回音。几天后,记者突然收到短信:“如果你有足够的坚持与勇气,就可以发现巨大的黑洞。我始终都不会和你见面,但会以我的方式帮助你!”

两起病例多收上百万

  2006年11月初,记者来到深圳。

  但信中所指的两名病人,半年前已经出院。举报者也不清楚他们的联系方式。给医疗界各专家打了几十个电话后记者得知:重度烧伤者出院后,一般还要再经半年至一年的康复治疗。因此,目标最终锁定在广东省最专业的康复医院——省工伤康复中心。

  果然,刘建雄就在那里,他的烧伤面积超过一半。面对记者,这个年轻人不停地笑——由于在火灾中严重损伤了大脑,他现在只有3岁小孩的智力。刘建雄曾于深圳某厂打工,去年5月在一次作业中身受重伤。另一名病人符有良病情更重——大火夺走了他的耳朵、鼻子,烧伤面积达90%。

  对曾被深圳二院多收60万元治疗费,刘建雄的妻子自称“知道”。符妻同样清楚她的丈夫被多收了100多万元,“幸亏钱是国家出的。要是我们自己,打十辈子工也拿不出来这么多钱。”

  但她们认为,自己的丈夫参加了工伤保险,治疗费由国家包揽,多收费对个人并无影响。相反,她们对当时的烧伤科主任朱志祥充满感激,连称他医术高超。

  现年55岁的朱志祥,在烧伤领域的经历超过20年,拥有教授、博士生导师的头衔,于1999年底任深圳二院烧伤科主任。朱志祥还是“奥美定”的发明人之一———这种隆胸材料被使用后,由于问题频发,已被国家查禁。他的另一个头衔是深圳市整形美容学会副主任委员。

  这位患者眼中的好医生,在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的医生眼中却没有什么好印象。其中一位了解内情的医生告诉记者,这几年从朱志祥负责的深圳二院烧伤科出来的病人,医药费在业内都被认为高得离谱。

  那么,乱收费是如何制造的?

  在40天的调查中,那位从未现身的神秘举报人,指引记者找到了曾举报此案的另一名医务人员,以及朱志祥的多位同事。这些人冒着风险提供证据、分析病历,惊人的秘密被逐一揭开。

  “上了翻身床就是开了印钞机”

  重伤之下的刘建雄、符有良,均在深圳二院烧伤科重症监护室的翻身床上被抢救过。“上了翻身床就是开了印钞机。从此,翻身、换药、清创3项收费将滚滚而来,仅这3项费用,每天就可能超过万元。”一位烧伤科医务人员介绍。

  这位医务人员对照病历,分析了朱志祥指使烧伤科医生对刘建雄乱收费的情况。

  朱志祥在1999年底出任深圳二院烧伤科主任。此前,翻身服务曾是免费的,后来按物价局规定,一天收费200-400元。朱做主任后,烧伤科不但每天收取翻身费用,而且收费清单上常常显示一天翻身4-6次,每次翻身均需收费。在刘建雄病例中,每天的翻身费逾5000元。

  与翻身收费相伴的是换药乱收费。所谓换药费就是给烧伤病人敷药时的手工费。曾与朱志祥共事的多位医务人员告诉记者,重度烧伤病人不能多动,一般两三天才换一次药,少数一天换一次药。而在刘建雄、符有良的收费单上,却显示出一天换药4-6次。刘建雄的病历更为荒谬———他烧伤面积为55%,有数次换药却按80%计算。2005年12月6日的一次换药收费,竟按烧伤面积100%计算。日积月累,两个病例的换药乱收费就达数十万元。

  随后是清创。所谓清创,就是烧伤病人到医院急救时,为其清洗伤口、剪掉坏死的痂皮。通过使用同样的手法———多计次数、多算烧伤面积,两个病例中被多收的“清创费”亦达数十万元。

  多名医务人员揭示,这些巨额收费背后的部分服务,根本不存在。

  “对一名烧伤病人翻身、换药、清创一次,大约要3小时。这3项服务如果同时在一名病人身上一天进行4次,至少12小时,病人怎么正常休息?”一位知情者说。重症病房的夜班护士只有几名,床位却有十多张,护士们哪怕不停地给病人服务,也力所难及。而换药必须是医生操作,医生的数量更少。“果真这样,一位医生一天应付一名病人就够了,怎么可能呢?”

  真正可能的操作是:通过在计费电脑上设置长期医嘱,逐日滚动自行收费。

  因此,在符有良的收费清单上,仅换药与清创这两项手工作业费就花了100余万元,占了他的近半治疗费。

  奇怪的用药记录

  在病人身上滥用药品,也是创收、拿回扣的重要方法。

  刘建雄病历显示,每次换药时,均被联合用三四种昂贵的外用药,如金因肽10支,复春散10包,硅酮霜10支,硅酮喷膜10支。这些药品的单价均在80元左右,一次换药即需3000余元。

  刘建雄、符有良到底需不需要用这些药?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烧伤学界知名专家逐一作了分析。

  金因肽,一种作用于烧伤患者的上皮组织,促进皮肤生长的外用药。如果上皮组织被完全破坏,使用这种药就是浪费。只有在浅二度以下的烧伤中,上皮组织才没被完全破坏。而刘建雄、符有良均属于重伤,上皮组织已严重受损,金因肽能产生的作用微乎其微。但符有良却仍用去了500余支金因肽,这项药费达4万余元。

  硅酮霜、硅酮膜,是用于去除疤痕的,复春散更是用于烧伤病人愈后皮肤痛痒,解决增生性瘢痕问题———它们都不是抢救用药。但以符有良为例,他在深圳二院主要属抢救阶段,却用掉了大量非抢救用的药品:上百支硅酮霜,600多支复春散,加起来达6万余元。

  这种滥用药品的情况,给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一位主任医师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曾受深圳社保中心委托,调查过朱志祥手下另一单乱收费的病例。情况和刘、符两病例的收费如出一辙——那个烧伤面积只有50%的烧伤病人,每天的换药费却超过5000元。每次换药用几十支金因肽。病人从深圳二院转到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时,还随身带了一箱多的疤痕敌,价值2万多元。这种膏药可经清洗后重复使用3个月,根本不需成箱购买。病历还显示,这名病人在深圳二院烧伤科期间,居然每天要用200多瓶生理盐水。“每天能用掉这么多盐水吗?我觉得可以游泳了。”他调侃道。

  院士质疑“分解收费”

  分解收费也是在刘建雄、符有良两病例中创收的重要手段。

  曾阅读过符有良、刘建雄相关病历的一位烧伤专家介绍,在其中一个病例中,某次大手术竟虚写成了近40个不同部位的小手术,致使一次手术收费高达数万元。而按正常收费标准,只要4000元。

  与分解手术同步进行的是虚写手术刀片。符有良的10余次手术共用去了200余枚刀片,每片单价逾200元。专家们告诉记者,一般的烧伤手术,每次用一两个刀片就够了。

  这一情况引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烧伤学家盛志勇的关注。在深圳社保中心介入对刘、符两病例的调查后,深圳二院曾赴京找过盛志勇等一些烧伤界学术权威,想借他们来反驳调查。但盛志勇对本报记者称,“我只看了部分病历,不便对收费是否合理作判断。但我确实很不理解,为什么一次可以做完的手术,要分开七八次来做。这在北京是不允许的。”

  朱志祥的同事指出,虚报皮瓣手术也是惯用的收费手段之一。皮瓣手术就是在肌腱、神经或骨骼外露的情况下,从身体完好的部位上“挪移”部分皮肤的活组织来覆盖。

  在符有良病例中,皮瓣转移整复术共进行了123次,花费8万余元。有专家解释,他的深度烧伤达90%,身上已基本没有完好皮肤,进行上百次手术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深圳二院的相关医生透露了这样做的原因:医生可以在手术中获得20%-30%的提成,多收一次手术费,就可以多拿一次提成。

  异体皮交易水深难测

  一些重度烧伤病人,由于自身皮肤被严重破坏,需要移植异体皮。但接受采访的医学专家指出,由于价格昂贵,这种移植是比较谨慎的。

  符有良的收费清单显示,治疗期间共有4次买异体皮的经历,共花去12万元。在一份交给政府调查机构的材料中,符有良所在工厂的老板刘义胜介绍了奇特的异体皮交易过程:买皮的钱不是按常规打给深圳二院财务,而是由刘义胜直接给医生张某。张写下收条后一至两星期,才把发票交给刘义胜。

  发票没有一张来自深圳二院。其中三张盖有河南省开封市一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章;另一张是北京市某工业企业专用发票。

  经多方调查,记者获知这些异体皮的进价约4元/平方厘米,但卖给病人时翻了至少7倍。

  付圆圆,现在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的一名烧伤病人,烧伤面积85%。她曾因工伤在深圳二院治疗,当时买异体皮花了29万元,共约1万平方厘米。

  据付圆圆等病人介绍,这些交易商的手机号码均由朱志祥提供给病人家属,朱让他们自己联系,称这样就与医院没关系了。

  曾接触过异体皮交易商的数位医生介绍,这种异体皮交易的回扣额高达30%-40%。

  乱收费黑洞有多大

  朱志祥任主任时的深圳二院烧伤科,通过种种收费手段,制造了多大的乱收费黑洞?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一位主任医师举了个例子:有个投了工伤保险,从深圳二院烧伤科转院过来的张姓病人。这位病人在深圳二院治疗的最后15天,已脱离危险期进入稳定期,收费仍达7000-8000元/天。转到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刚开始半个月,病情和在深圳二院时基本相同,收费只要原来的1/10.“如果能有效监管工伤保险基金,合理缩减治疗期、增加康复期,在深圳二院多数烧伤病人的费用可以下降大约一半。”这位医生认为。

  他的判断在深圳二院烧伤科前后迥异的收入变化中得到了印证。

  在朱志祥任主任的1999年之前,深圳二院烧伤科的年收入为500万元左右。在朱任主任后的第二年,收入即达800万元,此后更逐年递增,到2005年达到3000万元左右。就在2006年初的一次会议上朱志祥还宣称,2006年要给医院创收4000万元。

  据了解,这几年来该科的病人只是略有增加。

  一位了解内情的医护人员介绍,烧伤科增加的巨额收入有一部分来自自费患者。记者得知,一位叫王文书的烧伤病人在朱志祥做主任期间在深圳二院治疗,没有工伤保险,个人付费达113万元。其中同样包括前面提到的多种手段:大量使用金因肽近4万元,大量使用复春散4万元,用去手术刀片50余片共1万多元,换药费用逾20万元,清创费用逾10万元等。支付这笔巨额费用的责任方怀疑医院有乱收费之嫌,请律师讨说法。律师发现:“王文书的入院记录显示,烧伤面积为52%,但在实际收费时却按照90%计算。”

  但知情者们认为,乱收费最主要殃及的还是工伤保险,因为重大的烧伤事故大多是在工厂作业时发生的,而深圳的工伤保险几乎覆盖了各大工厂,目前有参保人员720万人,在各大城市中排第一。社保资金充裕,也因此成了一些牟利者眼中的“唐僧肉”。

  “吃这块唐僧肉的风险极小。因为钱是国家出的,只要医好病,花多少钱病人都没有意见。社保机构即使感到收费高得离谱,但因为欠缺烧伤医学的专业知识,要挑出毛病很难。”一位医生分析。

  案发前,在二院烧伤科检查工作的一位社保局官员曾气愤地说:“去年第一人民医院全院社保付费才200多万元,你们一个烧伤科就报销了1000万元,如果查出问题加倍处罚!”

  直到有关医护人员举报朱志祥,才使医疗黑洞露出冰山一角。

  查处与整改

  深圳社保方面的官方调查是从2006年4月份开始的。多位医护人员反映,深圳社保中心工伤处副处长牟一新在调查朱志祥一案的数天后,即受到不明身份者威胁,其小车被砸、手提电脑被偷。记者向牟一新求证,她对这一传言表示默认,但不愿详谈调查过程。

  牟一新称,目前深圳社保局工伤处只有几个人,却与近百家医院、10多万医生打交道。事前监管人力不够;事后查处,由于医疗行业的专业化,调查也极为困难。目前他们能做的,就是举报一个查一个,并进行重罚。

  4月底,刘、符二案的调查结果出台: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科治疗期间,刘建雄被多收了60万元,符有良被多收了100余万元。也就是说,在他们的医疗费用中,约一半属于乱收费。

  社保中心随后出台的处罚决定要求:深圳二院退还刘、符两起病例中被多收的巨额费用,并暂停其烧伤科工伤医疗单位记账资格一年。

  这份决定上有句话充满了潜台词,“(责令深圳二院)组织力量对近4年的所有在其治疗的烧伤病例彻底的自查,对多收的工伤基金要主动退还。”

  此案随后被移送至深圳市监察局、市纪委继续调查。6月下旬,朱志祥又因涉嫌捞取隆胸假体材料的巨额回扣被“双规”。据深圳市纪委公布,朱志祥每为患者植入一对乳房假体,就从中捞取4000元以上回扣,共收回扣7万余元。但举报人曾向记者反映,朱志祥在3年时间里共做了上百台隆胸手术。

  有二院医生称:两个月后,朱志祥被解除“双规”后,深圳二院免除了他的烧伤科主任一职。因为处理结果不能让知情者满意,举报信才连续寄到了《南方周末》。

  12月初,当记者前往深圳二院采访时,该院院长肖德明对记者称,朱志祥已被纪委带走,此后再也没来医院报到过。至于其他情况,他并不清楚。院党委唐书记则表示,到目前为止,医院还没有接到纪委对朱志祥的处理通报,所以也不清楚朱的情况。而分管烧伤科的副院长陈宾以开会为由,婉拒了采访。

  本报记者又拨通了朱志祥的电话,证实其已经解除“双规”,但朱拒绝透露任何有关此案的情况。

  自案发后,深圳二院已开始了对烧伤科乱收费的整改。一位医生向记者诉苦称,由于名声被搞坏,许多正常、合法的收费也被病人怀疑,造成了收费困难。更由于被社保中心暂停工伤保险记账资格,病人减少了近一半。

  警惕医院骗保

  专业人士介绍,朱志祥的这种行为属于骗保。

  近年来,医院与医生出于牟利冲动,骗取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情况,已经成为值得警惕的一个动向。医院骗保,不仅数额巨大,而且组织严密、手法专业,隐蔽性强,难以查处。查处了后,由于往往是“法人骗保”,落到个人头上的处罚并不很重。

  仅今年以来,北京朝阳区有7家医院因骗保被曝光。沈阳市皇姑区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在医保病人已经出院后照样每天收费,套取医保资金。而被中央电视台曝光的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让出租车司机四处去拉客,与享受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联合,虚开多报治疗费用,骗取医疗保险。

  在深圳,医院骗取医保的事也时有发生。深圳市社保中心在近6年来,先后暂停过52家医院的定点医保资格。但医保处与工伤处一样,也面临着监管上的一些困难。对此,深圳市医保处除强化各项常规监控外,也作了一些制度创新。比如向社会招聘有医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士,组建了一支40余人的监督员队伍,分片监督医院。问题严重的即向媒体通报。

  卫生部得知此事后,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曾表示,该部已明确要求各医疗机构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和提高标准等乱收费,必须取消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医务人员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的办法。各医疗机构要推行医疗服务收费公开,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医院从患者手里多收钱不行,从医保基金和工伤基金中多收钱同样不允许。如果调查属实,有关部门应该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多位接受采访的医院管理者认为,要切断医院伸向社保基金的不法利益之手,除了改善社保监控制度外,更重要的是要把公立医院从医药费的利益中剥离出来。医院应把所有的收入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所有的开支亦由国家财政划拨,即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这样,医院才不再是一个牟利主体,从而回归到作为公益主体的福利机构上来。(记者孟登科对此文有贡献)

(录入:陈利明)



作者: 记者傅剑锋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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