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养老”
养老,在我国古代是非常受重视的,大大致可分为家庭养老和国家养老两个途径。先说家庭养老,据《礼记·曲礼上》记载:“六十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百年曰期颐。”意思是说,六十岁开始进入老年,可以指事使人了,不必事事躬亲;七十岁已人老体衰,应该传交家事,委付子孙;八十、九十成耄耋老人,记忆力衰退,思维迟钝,自控力差,行为像小孩;到了百岁,已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时刻都要依赖子孙的供养和照顾。照顾老人之周到,实在令今人羞愧,自叹不如。《礼记·王制》记载:“五十共粮,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寤,膳食从於由可也”。意思是说,五十岁老人,吃的粮食与壮人要有所不同;六十岁,要储备着隔宿的肉类,以应不时之需;七十岁,美味的食物要预备双份,不使之匮乏;八十岁,要经常供奉珍奇美食;九十岁,人老食饮无时,或急求立得,故水浆、食物不可须隔离卧室,如老人出游,最好是携带食物跟着他。再说国家的养老。据《礼记·王制》“养老”一节记载,虞、夏、殷、周之世,养老制虽然各有不同,但养老的传统是一脉相承的。孔颖达疏引皇氏云:“人君养老有四种:一是养三老五更;二是子孙为国而死,王养老者父、祖;三是养致仕之老;四是引户校年,养庶人之老”。何谓“三老五更”?据《礼记·文王世子》说,是指“群老之席位”。郑玄注云:“三老五更各一人,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悌者也”。又《乐记》:“食三五更于太学。”郑注:“三老五更互言之耳,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孔疏:“三德谓正直、刚、柔,五事谓貌、言视、听、思也”。据说这种制度至汉代远保存着。例如《汉书·礼乐志》:“养三老五更於辟雍。”《后汉书·明帝纪》:“尊事三老,兄事五更”。第二种想当于今之烈士家属中的老人。第三种仿佛今之离退休干部。第四种养老制度称为“引年”,意为据其年龄有所区别。《礼记·王制》:“三王养老,皆引年。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从政,即从力政,就是服务役。这是一种针对庶民的养老,也堪称皇恩浩荡了。
关于养老的待遇和规则,可分为物质与政治两个方面。物质待遇是养老的主体,在《礼记·王制》中,除上述已提及的以外,还有如下几条有关养老的记载;“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於诸侯”。孔疏:“此谓子孙为国死难,而王养其父、祖也。五十始衰,故养於乡学。六十渐衰,养礼弥厚,故养于小学,小学在国中也。七十大衰,养礼转重,故养于太学。达于诸侯者,言此养老之事,非惟天子之法,乃通达於诸侯”。“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缓,八十非人不缓,九十虽得不缓矣。”这一条可视作对上一条的补充,待遇规格也按年龄分段号升。此外,老人在一年中远可以享受若干次(一说为七次)国宴。又到八十岁,每月致膳一次。九十岁,每天有常膳,称为“有秩”(秩,常也)。关于老人的政治待遇,据《礼记·王制》所载,有以下几条:“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九十使人受”。
意为八十岁接受国君所赐,只要坐在地上(古代席地而坐)以首叩地两次即可,务必起立行再拜大礼。至九十岁,则可以让别人代尔受君命餮了。“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乡,七十杖於国,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若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藏”。意为五十岁可以拄杖於家,六十岁可以拄杖行於乡里,七十岁可以拄杖行於国中,八十岁可以拄杖去朝君,揖之便可退出,不必等朝事结束。九十岁,天子若有事请问,就到你卧室求教,还带来珍贵的慰劳品。“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七十不与宾客之事,八十齐丧之弗也”。意为五十岁就可以不参加修筑城垣、道路等劳役,六十岁就可以不应微服兵役,七十岁可以不参与接待宾客的事务。八十岁,君是宗子,主祭祀(古制,必须由宗子主祭)可以由儿子代理。(依《礼记》注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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