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runzhai 发表于 2007/5/3 05:42:38

如何评价周筱赟 的“揭露莫以贤等6个进行非法人体试验的“民间艾滋病神医””-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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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莫以贤等6个进行非法人体试验的“民间艾滋病神医”
周筱赟|2007年3月29日

6个号称包治艾=滋=病的“民间神医”的情况
根据近期媒体揭露和网友投诉,目前至少有6个所谓的“民间神医”在河南等地,用所谓的“中医秘方”进行治疗艾=滋=病的非法人体试验。他们所谓的“研究所”,没有证据表明获得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批准,基本可以认定全部是非法医疗机构:
1.莫以贤:自称中国中医研究院研究员,自办广东湛江中医药研究所,任湛江市贤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自称3年来在河南上蔡县治疗近百人,并号称发明的中药秘方“克艾特胶囊”治愈了若干例艾=滋=病患者,经检测HIV抗体已呈阴性,查不出病毒载量云云。
2.孙传正:自办浙江义乌中草药研究所,2001年到上蔡县治疗艾=滋=病,自称发明中药“艾立康”(又称“ALK”),在义乌商人、浙江恒信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刘忠信的资助下,在河南上蔡县治疗艾=滋=病。自称3年中治疗近200多个病人,临床治愈者73例,效果显著者86例,总有效率达96%;进行临床检测的15例中,5例HIV抗体转阴。
3.李传和:山东新泰县一村医,自称2002年在上蔡县文楼村治疗9例艾=滋=病人,称他配制的“安泰普度汤”可以完全治愈艾=滋=病。
4.李之焕:广西一家民间癌症防治所所长,因“非法行医”曾被逮捕,劳教三年。5次到上蔡县,自称治愈艾=滋=病患者3人。
5.李德敏:湖北襄樊市人,自称是中国气味医学研究创始人,自称发明的药酒效果超过何大一博士的“鸡尾酒”(其实“鸡尾酒”疗法根本不是要病人喝鸡尾酒),自称在上蔡县治疗近百人,“抗感染疗效为100%”。
6.刘志明:自称祖传中医,1981年获得中医医师证,自称在云南瑞丽治疗过艾=滋=病,自称在上蔡治过10例患者,目前在北京平心堂诊所。
附带揭露骗子们的一个吹鼓手,艾=滋=病克星网(http://www.aidsoff.org/)负责人王天明(又名王廷民)。此人原系甘肃白银市电视台记者,制作了电视片《中医药击破艾=滋=病》,号称反映了若干位艾=滋=病危重患者服用中药起死回生的详细过程。此人还开办博客(http: //blog.daqi.com/wangtianming/),吹嘘“中医药击破艾=滋=病”,“您的功绩就可以与发现艾=滋=病村的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桂希恩教授相提并论,甚至更为重要。如果说他是第一个发现了中国艾=滋=病,那么您就是第一个发现治愈艾=滋=病的中药!……您和桂希恩教授一起将载入中国抗艾史的史册。”
这个“艾=滋=病克星网”号称是“全球艾=滋=病基金会”主办的,但可笑的是,这个号称“联合国慈善公益事业机构”的“全球艾=滋=病基金会”,其网址(http://qqazjj002.bokee.com/)竟然是属于一个叫“博客网”(http: //www.bokee.com/)的国内网站。
造谣兼说谎——“专治艾=滋=病的特效药”
这次我要揭露这6个所谓的能包治艾=滋=病的“神医”,起因是我担任搜狐社区“关注艾滋”版(以下简称“艾版”,网址http: //aids.club.sohu.com)的版主后,不断有各种各样号称有“中医祖传秘方”包治艾=滋=病的帖子出现。其实,高-耀-洁医生在揭露艾= 滋=病防治领域的骗子时就指出,艾=滋=病传入中国也不过20多年,哪里来的“祖传”秘方包治艾=滋=病?
有些骗子冒一下头就没声息了,我也懒得去理他们。但宣传莫以贤发明的“克艾特”的帖子却层出不穷,删不胜删。这些帖子都是介绍一个宣传“艾=滋=病有救了”的护生堂网站(http://www.m86m.com/),该网站的内容,全部是介绍“克艾特”治疗艾=滋=病如何有效。我当时专门发帖予以揭露后,便出现一大帮人来为“克艾特”辩护,甚至还有人给我发恐吓信。
众所周知,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中医能够治愈艾=滋=病,某些中药配方对于增强人体抵抗力也许有一定作用,可以缓解艾=滋=病并发症的症状,但什么中医“拯救艾=滋=病”、“疗效显著”、“艾=滋=病有救了”、“达到根本治愈”、“专治艾=滋=病的特效药”(均为护生堂网站的宣传语),纯属造谣兼说谎。何大一博士发明的“鸡尾酒”疗法,尽管不能治愈艾=滋=病,也存在很大的副作用,但仍是目前国际公认的能够有效抑制人体内艾=滋=病病毒的疗法。只要坚持服药,艾=滋=病感染者的存活期可以长达10-20年以上。
莫以贤承认进行非法人体试验
护生堂网站声称克艾特获国家药监局批准进入二期临床试验,见护生堂宣传网页:
http://www.m86m.com/art.asp?ArtID=79
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页
http://www.sda.gov.cn/
使用检索功能,“共有0查询结果”,就暂且先算这个是真的吧(其实这个问题上他们耍了个花招,详后)。
克艾特正在做二期临床,当然是要验证是否对治疗艾=滋=病有效果。根据2005年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新药在批准上市前,必须进行三期临床试验。而现在克艾特在护生堂网站公开销售,如果它使用的是“药准字号”(如果是像很多夸大宣传的保健品一样使用“食准字号”,那么,作为食品宣传药品疗效,犯罪性质更加严重),显然当时申请并批准的疗效不是治疗艾=滋=病。否则,它现在也不需要做临床试验来验证对艾=滋=病是否有效了。
那么,克艾特在没有通过三期临床试验前,就公开宣传未被批准的疗效,公然宣称“艾=滋=病有救了”、“达到根本治愈”、“专治艾=滋=病的特效药”,这当然是严重违法的行为!不仅违背世界公认的医生基本道德,而且违反《药品管理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更是触犯刑法,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事实上,莫以贤本人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已经承认他在河南上蔡县进行的人体试验是非法的(见《商务周刊》2004年12月10日)。“在那里三年我碰到过多次被查的事件,主要是省、市卫生主管部门、药监部门。”“现在国家没有批准过一个民间中医治艾=滋=病的中药,他的‘克艾特胶囊’尚处于二期临床阶段,这就意味着所有的用于当地艾=滋=病治疗的中药都是非法的。”而当地感染者的贫穷状态,导致他们往往病急乱投医,就成了这些人用做免费人体试验的工具。
药监局批件明确称不能肯定克艾特临床效果
护生堂网站上被奉为“尚方宝剑”的“克艾特胶囊获国家药监局批准进入二期临床研究批件”(网址是http://www.m86m.com/art.asp?ArtID=79,原始编号: 44040294,受理号:X0404560,批件号:2004L03862),在该网站有图片。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护生堂耍了个花招。这张图片尽管很小(这当然是有意为之的,故意要让人看不清楚),但大致内容还是看得出来。该文件的“审批结论”确实说了“经审查,本品符合新药审批的有关规定,同意本品进行临床研究”,但结论的第二、第三条写的清清楚楚:“2.本品临床预试验资料不完整,不能因此肯定临床效果。”“3.品名不符合命名原则,申请生产时需要修订。”
而护生堂网站至今还在招募临床试验志愿者(http://www.m86m.com/art.asp?ArtID= 219),显然是2004年10月20日获得国家药监局的二期临床研究批件至今,二期临床试验一直没有通过。而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 “药物临床试验被批准后应当在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原批准证明文件自行废止;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也就是说,再过7个月,药监局这个批文就过期了。
国际医学界公认,进行人体医学试验的时候都严格遵守《纽伦堡法》(Nuremberg Code),《纽伦堡法》第一条明确指出:“被试验的(病)人绝对要完全自愿,事先的说明中不可以有任何逼迫,作假,欺骗,威胁,强制。在获得被试验的(病)人同意之前,必须告诉他(她)们,如果他们参加的话,试验可能会产生的对其不良和有害的效果。”(Absolutely essential to obtain voluntary, informed consent of every human subject. Voluntary means without any element of force, fraud, deceit, duress, or coercion. Before asking his/her consent, must inform of all inconveniences and hazards reasonably to be expected and the effects upon his health or person that may come from his/her participation in the experiment.)
因为既然是临床试验,当然是这个药物既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所以“必须告诉他(她)们,如果他们参加的话,试验可能会产生的对其不良和有害的效果。” 而护生堂网站招募临床试验志愿者时,竟然声称“能使HIV载量大副度下降;无毒副作用;能使患者全面康复”,并要求“在治疗期间不能服用抗病毒化学物或鸡尾酒疗法”,说这是“利己、利民、利国的光荣任务”。注意哦,都还没确定这药对艾=滋=病管不管用呢,就宣称“能使患者全面康复”了。这不是犯罪,又是什么呢?
所以,即使克艾特有国家药监局的二期临床批文,但莫以贤用欺骗的手段招募试验者,已经涉嫌犯罪,完全属于非法人体试验。
所谓克艾特获南非卫生部批文纯属造假
护生堂网站上还有一把“尚方宝剑”,就是所谓“克艾特胶囊获得南非卫生部药品注册批文”(http://www.m86m.com/art.asp? ArtID=76),声称“获得了南非卫生部注册批文,为南非引进中药治疗艾=滋=病的首要项目,克艾特胶囊在南非共同体(南部非洲16国)已可正式上市”。
这个批文原文为英文,大概他们觉得反正中国认识英文的人不多,不怕被揭穿,所以该批文的文字特别大,看得很清楚。还好俺还认得几句简单的英文,看过之后,真是要笑掉大牙!原文如下,中文是我自己翻译的:
Your submission of information for the following medicine(s) (list attached) is hereby acknowledged.
The information will be reviewed and, where required additional information may be requested. After this process the status of your submission will be communicated to you in due course.
1.Ke Aite Capsules
2.Husheng Capsules
你们提交的有关下列药品(见附表)的信息已收到。
这些(你们提供的)信息将被复查,如有需要,还将要求(你们)提供(关于这些药物的)补充资料。这个过程之后,(我们)会及时通知你们申请的状态(即该申请是否被通过)。
1.克艾特胶囊
2.护生胶囊
原来,这只不过是对方确认收到材料的公函,哪有说获得“药品注册批文”呢?而且还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护生堂再次申报的材料称这药能治疗艾=滋=病,对方竟然批准了,那他们早就当个宝一样拿出来炫耀了,还会弄这么个东西来骗人?
自称“国宝”的李德敏
另外一个自称“中国气味医学研究创始人”的李德敏,就更是等而下之了。李德敏是湖北襄樊一个建筑公司的退休工人,他宣称“我研制的中药在人体外实验,病毒杀伤率两分钟为100%,对淋巴细胞保护率为92.7%以上,在十几例艾=滋=病人身上试用,抗感染疗效为100%。”
其实,艾=滋=病病毒在体外很脆弱,一般的消毒剂都可以杀灭,酒精、碘酒之类也可以达到体外100%杀灭。而所谓“疗效为100%”,更是无稽之谈。李德敏还跑去郑州,要和高-耀-洁医生合作开艾=滋=病医院,被高医生断然拒绝。高医生因此发表文章,未点名地批评某些人“利用这些胡编乱吹,盯住艾=滋=病人不放,其目的很清楚,出售‘神药’,大肆牟取暴利,以饱私囊。”李德敏竟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把高-耀-洁医生告上法庭。
最后,当然是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宣判李德敏败诉。此案在2003年曾轰动一时,报道的媒体很多,我就不详细说了。我只指出一点,李德敏自称发明的药酒效果超过何大一博士的“鸡尾酒”,自称在上蔡县治疗近百人,“抗感染疗效为100%”。但在法庭上,多位文楼村村民出庭作证,有不少艾=滋=病病人服用他的药酒后很快死亡。这有当时的录像及法庭记录为证。
这就是骗子的伎俩,明明服药后很快死亡,李德敏还是敢睁眼说瞎话,至今还在自办的网站上吹嘘自己的秘方,说什么“艾=滋=病本来就是纸老虎”(http://www.hanlu.com/ldm/zhuzuo.htm)。所以,护生堂声称治愈了多少例艾=滋=病病人,吃了克艾特以后竟然可以达到“能使HIV载量达到查不出来的水平”(http: //www.m86m.com/files/040615_2.htm)。如果真有人相信,那真是太天真了。已经有病人服用克艾特后很快死亡,护生堂网站就只字不提了。
李德敏自称有英国商人出价一亿美金购买他的药方,但他自称非常爱国,不愿“国宝”流失海外。我看,他不是“国宝”,倒是个“活宝”。
现在,网络、地摊小报、地方电台、电视台等做广告宣传能治疗癌症、白血病、乙肝、脑瘫等多得不计其数,这些国际公认治愈率极低的疾病,在他们口中,治愈率都高达99%以上。这不是骗子又是啥?
莫以贤为何不去评诺贝尔医学奖
几个骗子的“托儿”在艾版质问我,大意是现在西药的治疗方法治不好一个艾=滋=病病人,为什么就不允许试验民间偏方呢?说这是打击科学研究精神云云。其实这些都是不值一驳的歪理。涉及人的生命的药物,只要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都会严格管理。如果某个非主流治疗方法真的有效,那就应该按照程序来确认疗效。药物是否有效,又不是你说有效就有效的,必须经过严格的药物试验确认,在医学界认可的刊物上发表论文。而克艾特的疗效还没确认,就宣称“能使患者全面康复”了,这当然属于犯罪!
几个骗子的托还质问我,要我拿出克艾特无效的证据。这真是让我笑掉大牙,他们一点法律常识也没有。他们说一种药物如何有效,当然是需要他们拿出有效的证据来,而不是我来拿出证明无效的证据。这是典型的“举证倒置”。更何况,我上面已经举出莫以贤、李德敏涉大量嫌欺诈的证据了。
我用“莫以贤”的名字查了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网和维普科技期刊。我想凡是上过大学的,都应该听说过这三种数据检索的网站,其收录的中国国内重要期刊和论文的覆盖率达到了99%以上。但是非常可惜,莫以贤仅有一篇发表在《首都医药》2003年第10卷第12 期的《中药克艾特胶囊治疗HIV/AIDS14例的临床研究》。此文声称服用克艾特后,“HIV载量达到查不出,且停药后不反弹,达到治愈”。
我就奇怪了,如果论文结论属实,那应该是震惊世界医学界的轰动新闻了,绝对比弗莱明发现青霉素更具划时代意义,莫以贤怎么不拿着《首都医药》去评诺贝尔医学奖呢?大概是杂志的档次不够吧?呵呵。当然,他们会说,这是诺贝尔奖对中国传统医学的歧视,是西方霸权主义思想的体现云云。
其实,这篇所谓的论文,未公布药物成分,不具可重复性,又没有设置对照组,违背医学研究的基本规范,根本没有任何学术价值。不像一篇论文,倒像是一篇现在很常见的花钱买版面的广告软文。
莫以贤严重违规并涉嫌犯罪又一证据
上面已经揭露莫以贤等人利用欺诈手段,宣传未经证明的疗效,招募不明真相的病人进行非法人体试验,而他的护生堂网站,鼓吹“专治艾=滋=病的特效药”克艾特,完全违反了2004年国家药监局颁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都必须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该办法规定,这种服务活动,既包括有偿服务,也包括无偿服务。
无论是否收费,在互联网上提供药品信息,都必须获得这一资格证书。所以,如果莫以贤及护生堂以没有在网站上销售药品来辩护,根本不起作用。更何况,根据我的调查,护生堂明明通过网站上公布的电话和QQ在销售克艾特胶囊,并欺骗病人说只要服用克艾特就能治愈艾=滋=病。
某些网络愤青大概又要来胡搅蛮缠,说为什么在互联网销售药品一定要资格证书,这是对民间力量的歧视,诸如此类等等。前文我已经说过,任何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对于涉及人的生命的药物,都会严格管理。更不要说像克艾特这样号称能治愈艾=滋=病,却拿不出任何能被认可的证据的药物(自己办的网站、自己编印的宣传资料怎么能算呢?)。国内著名的一些网站,如易趣、天涯等,我都看到了他们在主页显著处标注了证书编号或原件图片,说明他们提供药品信息是合法的。
别拿“政治正确”来说事了
现在,似乎一说目前中医不能治疗艾=滋=病,就要被某些网络愤青扣上否定中国传统文化、民族虚无主义之类的罪名。其实说穿了,就是卖假药的骗子打着“政治正确”(political corectness)的幌子,想找人做非法人体试验,然后可以大做宣传来骗钱嘛。还雇用几个吹鼓手在网上到处发帖吹捧,真是恶心。
高-耀-洁医生曾经指出:“西医也好,中医也好,现在对于艾=滋=病来说,都可以缓解,而不能治愈。他们说得太神乎了,什么100%,说什么艾=滋=病是‘纸老虎’,不可能。”“现在不是李德敏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很普遍的,中医缺乏科学性,糟粕很多,他们往往把话说得很满,说什么都能治,实际上被一批坏人钻了空子。不是我说艾=滋=病不能治,世界上都承认现在还不能治,我书上写得很清楚,中医只能改善机体功能,维持住。”“他们(骗子)只知道钱,不知道道德。”(见《商务周刊》2004年12月10日)
正告“神医”们,“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正告莫以贤等所谓的“民间神医”们,“出来混,迟早要还的”!那些病人感染艾=滋=病已经够不幸的了,你们声称能治愈艾=滋=病,欺骗病人进行人体试验,延误正常的治疗,有些病人把家里仅有的值钱家当卖了换回所谓的“神药”,反而加速了死亡,你们就不觉得伤天害理?你们就不怕遭报应,不怕被天打雷劈?
当然,你们可以无所畏惧,难道就不怕法律制裁?也许,你们根本就不会怕什么法律制裁,我和你们说这个,是我太天真了。
2007年3月26日凌晨,

[ 本帖最后由 guorunzhai 于 2007/5/3 21:45 编辑 ]

hhbffq 发表于 2007/5/3 07:36:23

贾谦教授对此早有专文调查

对此事有兴趣的请阅((中医战略——中医传承与发展的认识和思考))一书第160页“中医治疗艾滋病的疗效与前景”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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