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妙心疏
大乘起信论妙心疏——守培法师著( 波坡摸打字 )大乘起信论妙心疏悬义
将释此论,首叙钢要,略分十类:初释名题,二叙来历,三究教体,四辨行宗,五判教相,六显被机,七分位次,八研修法,九论断惑,十明证果。今初
大乘起信论
此是论之名题也。释此名题,有通有别。所谓别者,大乘起信四字,别于诸论,故名别也。所谓通者,论之一字,通于诸论,故名通也。初释别名。
大乘起信者,阐大乘之至理,起众生之正信也。大乘者,大以状其形,乘以喻其用也。
大乘妙体,非识情所能思。众生真心,非耳目所能到。违背此心,则永沉苦海。依顺此心,则常居乐邦。此心至大无外,至小无内,廓然虚凝,绝名绝相;充然无际,至灵至明。一切法界,一切众生,情与无情,同依此心。此心普载一切法界,普运一切众生,法界众生,同乘此心,有似大乘,普载普运,故名大乘耳。又大乘者,别小乘而言也。佛依个人自性所说诸法,名为小乘,自度不度人故。
佛依众生本体所说诸法,名为大乘法。此法,普度众生出生死海,入涅磐城,任重至远,故名大乘也。起信者,起众生心,信大乘法也。云何名为信大乘?谓对于佛所说大乘经法,不生毁谤心,不起疑惑心,是名信大乘者。
佛为何而说大乘法?又为何而欲众生信大乘法耶?良以众生,由一念不觉,舍本有之真身,妄取四大以为身,因执自身复立他身,从兹只知有自他之幻身,不复知有本具之真身矣。
又迷本有之真心,妄认缘影以为心,以心缘境,从境生心,心境对待,从此不复知有心境圆融之真心矣。
以不觉心境一体故,贪嗔时起。以罔知自他不二故,怨亲频分。怨亲分,则善恶之业常生。贪嗔起,则有漏之因不断。漏因不断,众业常生,则生老病死,六道轮回,种种苦报,无已时矣。
由众生迷于本性,不了自他一体以来,众生各起贪爱,妄作苦因,虽有世间之教,不能歇贪嗔之心。如中国孔子,虽有修、齐、治、平之教,终不能见修、齐、治、平之世,乃至反因修、齐、治、平而乱国家身心也。如因修自身,而害他身者;因齐自家,而破他家者;因治自国,而吞他国者;因此彼此残害,互相争夺,以致身不能修,家不能齐,国不能治,世界不能平。
推其病由,只因不明自他不二,心境一体之所致也。于是吾佛观世界众生妄分人我,彼此争夺,由因感果,业报牵缠。由众生之痛苦,感吾佛之慈悲,起无量方便,说不二法门,起自他不二之信心,息世界无谓之争夺。悟自体,融心境,裂生死网,归安乐乡,是为如来说大乘之元义也。岂意佛灭未久,业识复萌,久滞他乡,深迷故土,以习妄而为常,以修真而为异,岂但不求离苦,而反以离苦为苦,以致吾佛大乘法宝,沉埋高搁,几如不世。
是以马鸣大士,乘本具之弘愿,继吾佛之芳躅,发慈悲心,随众生意,搜三藏之玄文,阐大乘之真理,以少言而摄多义,权实双彰;即生灭而入真如,妄真不二。起众生之自心,信不二之正法。信自他不二故,息世界之争心;悟心境一体故,拔众生于苦趣。信为入道之源,此大士所以起众生信也。 云何众生信大乘,即能无争,即能离苦耶?
众生若悟心境一体,信自他不二之大乘法者,必不因修自身而害他身,害他即害自故。不害他身,即修自身,此不修身,而身无不修矣。若信心境一体之大乘者,必不因齐自家而破他家,他家即自家故。不破他家,即齐自家,此不须齐家,而家无不齐矣。若信大乘法者,必不因治自国而坏他国,他国即自国故。不坏他国,即治自国,此不须治国,而国无不治矣。历观天下古今,杀身、破家、亡国、乱天下者,谁不由争人我、夺是非而起乎?是故欲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者,舍自他不二、心境一体之大乘法,无有是处。
是故发菩提心,行菩萨道者,必先自信大乘法;不信大乘,不名菩萨。以无大乘眼光,即不能一体同观诸众生故,亦不能随顺法性,除自妄想。是故凡欲救众生离苦者,无不以信大乘为初步也。
若一人信大乘法,则一人之身必至修。一家信大乘法,则一家必至齐。一国信大乘法,则一国必至治。世界人人信大乘法,则五浊恶土不变为一真法界而奚待乎?十方诸佛成就国土,无不以信大乘为基础也。
然我等众生,一念不觉,性妄见生,认悟中迷,贪恋外境,随尘流转,只知有外物,不知是自心;更不知内根身外宇宙万有,咸是妙明真心中所现物。弃自心,认幻质者,不啻弃澄清百千大海,认一浮沤,目为全潮,吾佛诃为可怜愍者!
顾今之众生,不但不知迷心为物,而反以信自心者为迷信;
不知贪逐外物为众苦之本,反谓不贪逐者为废人。
又不知以物质利人者,如刀头之蜜,其利小而其害大。
以心理利人者,如如意珠,所得有限,其利无穷。
今人自沉于利,而欲僧人合污同流,谓僧人不生利,意欲僧人同入社会竞利。我等出家者,亦有提倡僧农、僧工,以合时势之潮流。岂知时人之思潮,唯利是求,如飞蛾赴火,自取其死,反以为乐。
我等佛子,当以佛法夺其所乐,免其所害,是为以佛法化世法。若变更佛法,随顺潮流,此等推波助澜,岂但加害世人,而佛法亦反被世法化矣。如是颠倒是非,不辨邪正,诚可谓迷中倍人矣!
此我所以阐扬起信,显外物之虚假,除诸迷障,起世人之正智,信自本心也。 二释通名。论者,对治之义,如宾主相酬,阐大乘圆妙之理,对治众生偏邪之执也。
又论谓言论,论议大乘之理,故名论。
又论,有宗经、释经之别,此宗经论也。谓宗于佛经,而造此论也。依大乘而起言论,大乘即论,是为依主释也。论即大乘,是为持业释也。通别名二,其义各该全论,如衣之领,如网之纲;提纲,则众目张;撕领,则襟袖至;统率全论,是故谓之名题也。
二叙来历,分三:初正明论主,二兼明译人,三追溯本源。今初
马鸣菩萨造
马鸣,论主之名也。释摩诃衍论云:“马鸣菩萨,若克其本,大光明佛。若论其因,第八地内住位”。菩萨诞生于西乾,卢伽为父,瞿那为母。名马鸣者,菩萨初生时,诸马悲鸣,故名马鸣。
又谓大士善能抚琴,以宣法音,诸马闻之,悉皆悲鸣。中印度,月支国王,闻其名,欲行正法,故试验之。取马七匹,绝其水草,已经六日,至第七日,宣告集众,王礼请大士升座说法,令于众中,以草谷等,卧其饿马,马皆不食,唯悲鸣垂泪,谛听法要,于是远近敬服从化,故名马鸣。
大士出佛灭后六百年间,禅宗第十二祖也。彼时印度佛法,多行小乘,派别甚多,大乘绝闻。于是宗百部大乘经,而造此论,发起世人大乘正信也。
菩萨是梵语,华言觉有情。上求佛道曰觉,下化众生曰有情。凡夫对于佛道不觉,菩萨已觉,故曰觉有情。马鸣虽示生凡夫,实是菩萨示现。摩诃摩耶经云:“如来灭后六百年已,诸外道等,邪见竞兴,毁灭佛法。有一比丘,名曰马鸣,善说法要,降伏一切诸外道辈”云云。
大士应如来悬记而出世,为印度中兴大乘佛法之第一人。造论甚多,言多精确,非他论可比。此其一也。造者,制作义也。
二、兼明译人
梁真谛三藏译
此出译论人也。此论出生于印度,非中国之所有。译来此土,有两种:一在梁元帝承圣三年,有西印土,优禅尼国,拘兰难陀沙门,此云真谛。师才德俱备,悟明真理,精通三藏,奉彼国王,应此土梁武帝之诏,携诸大乘经论来朝,正值侯景作乱,武帝已崩,乃于衡州始兴郡建兴寺,译成此论一卷。同时有月支国,婆首那王子译语,沙门智恺笔授,沙门惠显、惠昊、昙振等,与假黄钺大将军、太保萧勃证义。一在大周则天时,有于阗国沙门,实叉难陀,此云喜学,译此论于东都、佛授记寺,译成两卷。沙门波仑玄轨笔授,复礼缀文,弘景、法宝、法藏等证义。今释,即前译也。译者,翻译,谓翻梵文而成华文也。 三、追溯本源,分二:初简佛说,二审时期。今初
此论虽是马鸣所造,此论之元旨,实由于佛说。准释摩诃衍论云:“马鸣菩萨,宗百部大乘经,前五十各百,后五十各千,造此摩诃衍论”。
是知此论之本源,出于佛说也。吾佛说法,随顺机宜,现身不同,说法亦异。
大士宗经多,即所说法多;法既多,所契之机亦多;机既多,所现之身相亦多。不知此论摄吾佛几多身相?说几多法义?契几多机宜耶?
吾佛有千百亿化身,约而言之,不外四种:一圆满法身,二偏真法身,
三胜应身,四劣应身。
何义而有此四身耶?夫佛本无所谓身,亦无所谓不身,随机应现而有身;
众生之机有四,故佛现身有四也。众生四种机者:一佛机,二菩萨机,三缘觉机,四声闻机。
不言六凡机者,凡夫未发觉性,故佛呼彼无根机也。佛随机现身说法者,应佛机,现圆满法身,说诸般若经;应菩萨机,现胜应身(即报身),说诸方等经;应缘觉机,现偏真法身,说诸因缘法;应声闻机,现劣应身,说诸阿含经;
是为如来随机设教也。此论虽宗大乘经典,其中亦兼言声闻、缘觉等法,可知此论之元本,兼四身佛说,普应群机,无法不摄矣。
问:三藏经典,谁也知释迦如来亲口所宣,今据何典,而曰四身佛说耶?
答:本论云:“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离于施作”。此非法身佛说乎?
又般若云:“无法可说,是名说法”。可知佛法,非止于金口所宣也。
又云:“若谓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义”。
如此可知般若非应身佛说,非凡小能闻也。般若,即佛之智也。若以语言文字为般若,则谬甚矣!
佛之真智,非言语形相所能表示,唯法身能显,故曰非法身佛不能说真般若。非自有佛智不能了佛智,故曰非佛机不能闻真般若也。
经云:无法身不具般若,无般若不得解脱,无解脱不成法身。举一即三,般若不离法身明矣。
法身常说般若,众生昏迷不知,释迦如来分别解释,展转相传,凡夫乃得闻般若之名耳。我等认如来言语为般若,诚可谓不解如来所说义矣。
本论云:“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即胜应身)”。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乃至具足无量乐相,是为报身。此说华严等经之胜应身也。
又云:“复次初发意菩萨等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色相庄严等事”。此阿含已后,说方等诸经之胜应身也。
又报身即智身,如诸经中,佛放光现瑞等,皆胜应事也。
本论云:“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此身说小乘法,人所共知。
又独觉,观物荣枯而悟道。万物,即如来偏真法身也。东坡云:“山色无非清净身”。此身常说缘生法,独觉闻之而悟道也。
缘觉闻佛说十二因缘而悟无生。若了应身无生,亦偏真法身也。本论不重小乘,故不详说。虽不详说,四身已具,则四机四教,概可知矣。
[ 本帖最后由 无忧草 于 2007/11/2 16:48 编辑 ] 二审时期
吾佛说法四十九年,要知此论之本源出于何时,故更审之。吾佛经典,不载时期,若分年月,固无稽考;依理考征,不无前后。
今依华严经,分佛说法,略有四时。以彼四时,收摄经论,无不尽故。所谓四时者,:初照须弥山王时,次照幽谷黑山时,次照高原时,次照大地时。
吾佛大圆镜智,普照一切,故喻如日。山王等,喻根基大小及其浅深也。世尊初说华严,度宿世根熟菩萨;菩萨心愿高大,根基深厚,故喻如山王也。
次说阿含,度二乘众生;二乘功力虽高,不见佛性,故喻如黑山也。
次说方等,度初发心菩萨,及回小向大之二乘;初心菩萨,心愿虽大,功力不高,故喻如高原也。
次说般若,普为一切众生植将来善根;从本具心地,初植善根,心地最大,善根最低,故喻如大地也。须弥之上,更无高处,大地之下,更无低处;
是故四时,摄尽吾佛之教。此论宗经既普,义该四时,概可知矣。若依此论正义而言,当属第三、第四二时,以初发大乘正信故也。非根熟菩萨,故非第一时。不起二乘信心,故非第二时也。
[ 本帖最后由 无忧草 于 2007/11/2 16:46 编辑 ] 问:如今所说,以般若为最后时,尝闻般若之后,犹有法华、涅磐,如何安置欤?
答:智论(即般若经)空生问:“法华一称佛名,皆成佛道”。可证法华不说在般若之后,乃说在般若之前也。法华经中,小乘初发大心,当说法华在鹿苑之后,方等之初。
法华经云:“未曾说汝等,皆当成佛道,所以未曾说,说时未至故。今正是其时,决定说大乘”。
于此可证法华始说大乘之法,尚未谈到修证之方,何得说在般若之后乎?
纵许法华说在般若之后,义属方等,亦归方等部摄。法华经中,穷子离草庵,归家室,正是回小向大,由粗转妙,开权显实。
天台误谓法华开权显实,纯圆独妙。其不知方等诸经,弹偏斥小,叹大褒圆,皆开权显实也。彼虽宠誉法华,实则违背法华也。
又谓法华是普照时。彼又不思法华经中五千退席,度生不普,何得谓之普照耶?
涅磐经,依时而论,虽在般若之后;依理而论,实同般若之时。何以故?涅磐追说前教,即重说前教故。或与方等同部,或与般若同部,不得另开一部。
余谓涅磐,即般若之注释也。何以故?般若空一切法相,而显真常之佛性。恐后执言忘旨,废修堕断,故吾佛于涅磐时,复谈戒律,而扶真常之佛性也。
一阐提有佛性,乃至墙壁瓦砾,皆有佛性,正同般若普照一切众生,乃至深山幽谷,无不在般若光中也。
以般若普照一切法,法法皆是佛性,故知涅磐所谈之佛性,即般若所照之佛性也。一以智显,一以言明,同是普照之义,谓涅磐是般若之注释,不亦宜乎?
若依通俗论大小乘,则般若与涅磐,同名大乘方等经。
若依华严四时论之,则涅磐与般若同部,同具普照义故。
又佛说,吾从初成正觉,至涅磐夜,无时不说般若。则涅磐又不说在般若之后,般若无后故。 问:涅磐经云:“从牛出乳,从乳出酪,从酪出生酥,从生酥出熟酥,从熟酥出醍醐”。喻从佛出十二部,从十二部出修多罗,从修多罗出方等,从方等出般若,从般若出涅磐。如是般若与涅磐,有前后浅深之不同,何得谓为同部耶?
答:涅磐五味,喻起于无垢藏王,抑方等而赞涅磐,吾佛印可,而说此五味之喻,明涅磐生起之由绪,非关全部佛教也。
如天台以十二部合华严,以修多罗合阿含,识者一见便知非矣。
而且涅磐经,以鹿苑为起教之始,无华严之说,何得有华严合十二部欤?
涅磐解释十二部云:“一切大乘经,皆名十二部修多罗。阿含为九部修多罗”。即此二喻不成,可知五味之喻,非关一代全教矣。
余思:从佛出十二部,从积聚十二部而成修多罗,从修多罗而显方等理,从方等理而发般若智,从般若智而见涅磐佛性。
如是解说,法喻不逆,亦合经义。于此可知涅磐五味,专明涅磐之程次也。
亦可知一切经,皆具足五味,不独涅磐而然也。涅磐五味,分一经之程次也。
华严四时,分一代之程次也。天台以涅磐五味,合华严四时,其强合可知矣。
佛法以教理分浅深,不以年月分前后,是故涅磐虽说在最后,而不能超过般若也。
当知吾佛出现于世,其宗旨,欲令众生悟入佛之知见。佛知见者,即般若也。
众生若得般若种智,即入佛之知见矣。
般若为诸佛之母,法法皆从般若生。
若般若外,另有佛法者,则无母而生子。
故知佛法义尽般若,法华、涅磐,皆不出般若范围之外也。
又佛法要在灭众生妄见。
佛说华严,是总明世界从缘而起,非真实法。
说阿含,是空世间法,灭众生世间妄见也。
说方等,是空出世间法,灭二乘出世之妄见也。
说般若,是空世出世间诸法,灭菩萨中道妄见也。
至般若,灭尽一切诸法,更无法可灭。
故无量义经云:“摩诃般若后,华严海空”。
所谓华藏海中所有缘起之法,皆空尽也。
即返流穷源,圆满智慧,普照一切法之自性也。
般若之后,更无法可空,即无智慧可增,如日当午,无处不照。
故知佛法尽于般若,以般若为究竟也。
又法华、华严中,虽有善财、龙女,即生成佛之速,犹不若般若云:大地众生,本来寂灭,更无灭可灭;本来是佛,更无佛可成。此不速而疾,又胜即生成佛远矣。
一切众生,悉皆如是,又胜一人成佛远矣。大地众生,皆具如来智慧,正合华严普照义。法华、华严,有成有不成,正是非普照义也。
有如是种种诸义,故我不取古教也。
或谓般若空尽一切,是偏空之理,但得其体,未得其用。法华、华严经,从体起用,故胜般若。此言谬甚!妄谈般若,不解体用者也。
当知空有不空空者,名为偏空。般若心境俱泯,空有皆空,佛亦不可得,何偏之有也?
不解真空妙理,非妄谈般若者乎?
又当知,得体时,即是得用时。何故?
以妄灭时,即真生时,未有成佛而不解说法故。
又法身是体,般若即是用故;无法身不具般若,无般若不成法身故。
体之与用,如火之与光。若火出时,必先有光,而后见火,绝无先见火而后见光者,如无妙用,绝无得体之理故。
真用无用,无所不用,全体是用,是名大用。
若从心体上另起作用,曰从心体上起妄念,是为众生妄用,非真用也。
般若灭尽一切妄念,大用现前,正是全体大用,而反谓之无用者,非不解体用者乎?
法华、华严,灭妄归真,有修有证,正是从有入空时,用尚未全,而反谓之体用双彰,颠倒甚矣!
又真与妄,犹如明与暗,妄生真自隐,无须隐真;真生妄自灭,无须灭妄。如明来暗自去,暗去明自生,自然之理也。
若妄灭已后,而再修真,是为从体起用者,岂异暗去后而明不来,要待另外迎明,有斯理乎?
谓般若灭尽诸妄,但得其体,更修诸真,名为得用。此即体外有用,用外有体,亦即真外有妄,妄外有真,体用成为二法,即成外道法。
是故余谓:作是说者,妄谈般若,不解体用也。以上叙述此论来历已竟。
三、究教体,分二:初所诠教体,二能诠教体。今初
凡立一教,必明一理,理即教之体也。体而所谓理体者,信者解之之谓理,修者证之之谓体,带因明果曰理体。
古以大小二乘分两种教体:大乘以实相为教体;小乘以无常、无我、寂灭三法为教体。
今依本论,统论大小诸乘,有四种教体:
论曰:“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一者如实空镜,二者因熏习镜,三者法出离镜,四者缘熏习镜”。
论中觉体即教体。吾佛之教,皆从觉体而起,以教皆发明其觉体故。
觉体本一,而分四相者,众生机有差别,是故体相不同;体相虽不同,而体则一也。
众生观此觉体,各随心量现相,如明镜当台,胡来胡现,汉来汉现,是故觉相不同,即众生机心不同也。
众生之机,虽各各不同,约而言之,略有四种:一者声闻,二者缘觉,三者菩萨,四者佛。
最上佛机,观此觉体,远离一切心境相,无法可现,全体是觉,觉外更无所觉之法,故喻如实空镜也。
大乘菩萨机,观此觉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性即因故,以因熏习,成此觉体,故名因熏习镜。
又大心菩萨,常在生死,不为生死染法所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喻因熏习镜。
二乘缘觉机,观此觉体,是不空法,远离烦恼碍及智碍。以远离世间因缘和合之假相故,其体淳一,清净光明,故喻法出离镜。
三乘声闻机,观此觉体,沉没于二障之中,非借外缘不能出离,故须种种方便法门,熏令出离。三十七道品,为熏习之法缘。此缘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喻缘熏习镜。
吾佛遇最上佛机,以如实空智,说如实空理以应之,诸般若经是也。
吾佛遇大乘菩萨机,以如实不空智,说如实不空理以应之,诸方等经是也。
吾佛遇缘觉机,以法出离智,说淳净理以应之,十二因缘诸小乘经是也(缘觉法通大小乘)。
吾佛遇声闻机,以缘熏习智,说诸无常、苦、空理以应之,诸阿含经是也。
如是四种体相,摄大小乘诸经,罄无不尽。若以古之二种教体合之,则以大乘实相无相,合如实空镜;
以无所不相,合因熏习镜;以小乘寂灭,合法出离镜;以无常无我,合缘熏习镜。
以上总明佛教理体有四种。此论宗一切诸经,故圆具四体。 问:最上乘与大乘,有何分别?
答:最上乘亦名佛乘,即大乘顿教也。以此人从凡夫发心,直至成佛,中间无三贤十圣等位,初心即同佛心,不假修证,本来是佛。此乘超诸乘之上,故又名最上乘也。
大乘亦名菩萨乘,即大乘渐教机也。此人虽知有佛道可成,必须历事修证,故有三贤十圣等诸位次也。此人虽然成佛,次上一等,不称最上,故名大乘。
问:顿教佛乘,一超直入,理虽如是,事相如何?
答:顿教之人,以悟佛理故,心随法性,任运断无始习气,亦同大乘修断,但无断证之心。以无断证之心故,不断而断,不证而证,故无诸位次也。
亦有经名顿教断惑之程次者,以五忍配渐教位,显所断之惑;以忍名位者,忍者有而如无也。言三贤十圣,皆有而非有,虽从此经过,而不以为然,不同渐教以三贤十圣有所取证也。
又忍者,无不可也。烦恼与菩提一如,不同渐教断烦恼证菩提也。
二能诠教体
教者指使也。凡能使人生感觉者,总名为之教。能为此教之依怙者,谓之教体。能表示所诠之觉体,故名能诠。
古以名句文身(即经文)为能诠之教体。
今则不然。名句文身,皆从体所生之教,非教体故。
楞严经云:“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
唯音与闻,能发生一切言教,可为言教之体。
若有音无闻,不能成教;有闻无音,亦不能成教;必须音闻会合,方能成教。教从音闻而起,故以音闻为教之体也。
问:如聋哑之人,不能以言语教,或以形色指使,令彼发觉。然则形色指使,亦可为教体,何独以音闻为教体耶?
答:形色指使,只可教世间有相之法,若无相之理,则决定不可教,况佛法无为之心理,岂可以形色而指使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