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知行 发表于 2008/9/22 03:02:36

咸阳医疗市场怪现象:大医院花钱让诊所介绍病人

咸阳市医疗市场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怪现象,有些医院采取不正当手段,用高额的好处费吸引基层医院和个体诊所的大夫介绍病人,这些大夫利用患者对其信任的心理,只要有病人上门,不管是否需要便介绍到咸阳市一些医院,从中获取数十元到上千元不等的好处费。这不仅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扰乱了全市的医疗市场秩序,许多被医生“倒卖”的患者弄清真相后大呼上当,纷纷指责这种不道德行为。

   
据一知情者介绍,位于咸阳市文林路中段南侧的中铁二十局中心医院,在不到两年时间,住院床位从300张猛增到800张,且入住率在85%以上,这些住院病人大部分都是花钱买来的。医院的社区服务部门实际上成了病人采购中心,他们各自分工不同,外勤人员负责与管辖地医院相关科室的医生、社区服务站医务人员、个体诊所医生联系,宣传收购一个病人的现金返款比例。医生介绍住院病人或者转诊病人到铁二十局医院后,再电话通知片区联络人,由片区联络人确认该病人已收住后将病人的情况报给财务内勤,财务内勤待病人出院后,按病人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约定的返款比例计算返款金额,并支付现金给外勤联络员,由外勤联络员将现金交给送来病人的医生。

   
这位知情人说,介绍一个住院病人到铁二十局医院可得数百元不等的返款,其比例按病人在医院的实际花费计算,不同的专科病人实行不同的返款比例。介绍患者来医院诊断检查,作CT返款50元、ECT返款50元、磁共振返款80元;介绍一例外伤病人住院,按出院结算费用的20%返款;内科病人住院按10%返款,外科病人住院按15%返款;海扶刀治疗住院按出院结算费用的20%返款……在巨额返款的引诱下,咸阳、西安的一些医院、乡镇卫生院和个体诊所的医生根本无心看病,千方百计把病人介绍到这里来。甚至有些小商小贩也不做生意了,整天在一些医院门口转悠,专门倒腾病人。

   
另外一30多岁的女知情者还说,过度医疗和大量使用自制药品是铁二十局医院赚钱的主要途径。病人入院后先进行各种设备检查,然后就是大量使用医院自制的药品。该院自制药品的使用率相当高,抗栓丸内部每条180元,给病人开230元,大夫可提30元,另外给科室还有一定比例的奖金,所以医生普遍喜欢开自制药,就连有些外科大夫也经常给病人开这些药。医院有的科室向外承包后,科室也有自己的信息联络员,每收一个病人,科室给提一定的好处费。

   
在采访时,这位知情者还给记者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不但有铁二十局医院负责人与私立医院签订的所谓医疗技术项目合作协议书,其中约定这家医院将患者转入返款为:CT50元/次、ECT50元/次、MIR80元/次、彩超检查30元/次……同时,还提供了近年来其它医院、诊所大夫倒卖病人的返款登记,列有详细的表格,注明有:日期、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联系人、所送医院的地址、电话、备注1、备注2分别为领取的返款金额和领款大夫的签名。从这些表上可以看出,有些倒卖病人的大夫,每月在铁二十局医院领取的返款相当可观。

   
中铁二十局中心医院院长李卫军接受采访时表示,该院进行改制后,住院床位由原来的300张增加到800张,近两年发展快令有些医院眼红了。前几年,咸阳多家医院都有倒卖病人现象,现在已不存在这一问题,他们医院没有采购病人,也未给介绍病人的医生返还钱款。医院不存在过度医疗,一些项目收费在咸阳市及全省还是较低的。医院目前使用的7种自制药都是省上有关部门批准的,一些人反映的问题不是完全真实的。李院长承认与一些私人医院的合作,介绍病人检查后给医院有返款。

   
针对群众反映铁二十局医院存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丁辉,他认为,医院账外暗中给付介绍病人医生回扣的行为,是商业贿赂的具体表现,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1款“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规定。侵犯了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交易关系,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依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工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对医院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如果医院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他人回扣累计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64条规定,可对医院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时判处罚金。

   
尽管铁二十局医院的说法与知情者反映的问题有一定出入,那么,究竟是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实,还是铁二十局医院否认事实,为自己开脱。其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咸阳市有关部门应予以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治,使全市的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走向公平、健康、规范,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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