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华人网 民间中医网 重视您的隐私
我们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包括第三方Cookie,以便网站正常运行和提升浏览体验。单击“全部接受”即表示您同意这些目的;单击“全部拒绝”即表示您拒绝非必要的Cookie;我在“一个人 ”先生《 有心吃素,请问奶水是素是荤?酒呢?》一文中回了一次贴,是有感于在关于素食的界定的问题上,询问的朋友很多,回帖的当然也不少,可是看得久了,觉得有的回帖欠中庸,有点过了,过犹不及,效果不一定好,于是就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蒙“wesleybb”斑竹鼓励,现将这个问题单独发贴,以做引玉之砖。 成年以后,对我的心灵产生巨大影响的,有三大契机:一是郑渊洁的童话,二是柯云路的作品,三就是《民间中医》网站了。这个网站,使我对许多至关重要的人生问题的看法发生了质的飞跃。 《素食山庄》是我常来的地方,而且赖山庄的教化,我正在吃素。可是看了关于素食界定等方面的许多帖子,既受教,又不能不产生疑惑。 一、关于素食的界定。 教人吃素,应该是本站的一大功德,可是在讨论中,我觉得对于这个问题有点过于严格了,超过了大多数人所能够顺利接受的界限,影响了计划素食者的信心和勇气。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我觉得,主要是这个网站上比较资深的先生多是信仰佛教、而且对于生命的见解已经到了比较高的层次的缘故。可是,这样就很容易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将持素和持斋混同了,将健身和修行混同了。 当然,说吃素是低层次的持斋、健身是低层次的修行也未尝不可。但是它们之间,毕竟是有自己的界限的。这个界限能不能突破,要看各人的缘分和意志。而《民间中医》作为弘扬中医、造福众生的网站,应该以吸引更多的人信任中医并加入到素食队伍为己任、为功德。这样,就必须尽量走大众化的道路。 就拿素食来说,能够使大家认识到杀生的坏处和素食的好处,就基本达到了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应该使人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先做到不吃肉、不吃鱼、不吃饲料喂的鸡所产的蛋……然后,志向大者可进一步做到:不吃蛋、不喝牛奶、不食蜂蜜、不饮酒等,再有大志者,可进一步不吃葱姜韭等,进入持斋的层次。而在素食的界定问题上,如果把酒、奶、蜂蜜以及韭菜等直接列入素食的范畴,以对佛教修行者的要求来要求追求健康的网友,是很可能使原本就对素食有疑虑或者对自己能否坚持素食的人望而却步的。因为,他们并不能分辨素食与持斋的界限。因此我认为,如果想让更多的人受惠于这一功德,就必须走“大众化”的道路。 关于素的范围,能够使尝试素食的朋友认识到不能吃鱼肉等荤腥就是了。同时使素食者明白杀生是一种罪恶,而吃肉,也助长了人们的杀生,实际等于间接杀生。等尝到了素食的妙处,自然会进一步扩大素的范围,水到渠成地进入素食的高层次。 持斋贵在心斋,吃素同样贵在心素。“素食山庄”在引领大众素食健身的同时,应该重点引导大家做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犯错误在所难免,犯错误同样可以做好人。但是,这个衡量是不是好人的标准,有一个底线问题。这个底线,就是善良。只要不触犯这个底线,犯一些大大小小的错误,照样是好同志。所以,引导人们向善,是素食山庄的职责所在。心底善良了,人也就清净了,有了清净心以后,从基本的素食到进一步的吃斋,也就水到渠成了。作为一个素食实践者,在与人为善的前提下,戒绝鱼肉,逐渐全素,要根据各人不具体情况灵活掌握,都是值得嘉许的。 当然,“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确是对初步食素者是一种误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说法没有一点道理。理由是这样的:一,从素食者的角度讲,只要保持心地善良(心素),除了鱼肉之类,偶尔食用荤腥并不违背素食原则,毕竟,荤腥的原始内涵,是佛教和道教的一种饮食原则,很难完全适应于大众。二,不管是佛教还是道教的修行者,到了一定的层次,肉与非肉,腥与非腥,已经不重要了。即使是荤腥,到了他们的口里,都是素。初步素食的人应该自觉地排除这种思想的影响,因为我们的层次还很低,远远达不到素即荤、荤即素的境界。当然,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偶尔食了荤,也不可太过自责,只要有颗素心,就没有大碍。 二、关于性欲和意淫 与素食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就是性欲,这是欲健身者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素食者无法回避的问题。在素食山庄的许多关于性欲问题的帖子里,都把节欲放到了重要的位置,这无疑是大有必要的。可是无庸讳言,我们关于性欲的界定,也有不少地方有点过了,超越了普通素食者所能够迅速接受的程度。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道德标准,在我们这个时代,再坚守男女授受不亲,这自然就不符合现实,也是难以履行的。譬如在什么样的天气、什么样的季节不可以进行性生活。这个问题,我认为就不能用在普通的初步素食者的身上。这些规则,都是真理,但是这些真理,是佛、道修行者在实践中得出的体会,许多愿意素食的朋友是很难理解这里面的深意的。如果对素食尚有疑虑的人看了,很可能会丧失继续素食的信心。只要合乎道德,性欲问题,做到节制就可以了。不要让读者认为素食就必须哪个月不能行房事什么的。当他们进入了素食的高级阶段,自然就会自觉履行这些原则了。 在如何对待性欲的问题上,我们不得不提到许多帖子中涉及到的意淫问题。 应该说,手淫问题,纵欲问题,一旦认识到了这些行为对身体的极大伤害,戒绝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如果想真正戒除意淫,就非常难以做到了。我认为,这同样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要求,不要将意淫的问题说的过分严重。你把这个问题说的几乎和手淫一样严重,会使许多人失去信心。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在行而不在心,在心天下无孝子;万恶淫为首,淫在行而不在心,在心世上无好人。看起来,自古以来的道德规范,并不是很谴责意淫的。当然,举头三尺有神明,严格来说,意淫也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这就又涉及到一个度的把握问题。面对女色而想入非非,独自相处意淫绵绵,这当然是有病。可是,对异性美进行适度欣赏、羡慕,这也是很正常的。如果面对美的异性无动于衷,即使独处自己的思维也永远不会往性上想,这,只有两种可能,一个可能是有病,另一个可能是超凡入圣了。我们素食者大多是凡人,就应该用凡人的尺度来衡量。孟子的学问与修养何其了得?才混了个亚圣,我辈只能尽力超凡而已。 通过对成才规律的研究,我得出这样的一种领悟:性欲的升华,是人的奋进与自我突破的一种动力。性是这个世界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构成,甚至可以说,没有性就没有世界,就没有人生!如何对待性,就成为考验一个人的最重要砝码。顺则凡,逆则仙。素食者,修道者,无不将节欲问题当做重中之重。但是从素食健身的角度讲,把这个问题说提高到了修行着才能觉悟的程度,就有点过了,不利于大众顺利地接受素食。 素食的一大好处就是能够使人性格平和心灵宁静,当体会到了素食的好处,自然会对性的问题有了正确的态度,所以我认为在劝戒初步素食者节欲的问题上,也应尽量中庸,以绝大多数人能够接受为度才好。 在这里,我们还必须提到印光大师。 印光大师为了使人们戒除淫欲,发出了令人震耳发馈的呐喊,言辞恳切,直击要害,真是让人钦佩。后来凡是劝人戒淫者,也大多拿印光大师来说事,这是有道理的。可是,印光的戒淫言论,除了值得嘉许的以外,也有值得商榷的。这主要表现在他在劝人戒除淫欲时对女性美背后之“丑”的剖析与想象,大有劝人素食时对肉类的解剖与想象之功效。这样的方法,对于沉湎于色欲而不能自拔者当然是不无效益的,可是,如果把这重方法用在普通的素食者身上,用在追求健康的凡人身上就不合适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言论让青少年看了,对他们树立正确的性心理、形成正确的性审美观会有副面影响。更重要的是,对于那些性观念错位者、性心理和功能障碍患者,会产生极为不好的影响。所以,用这种猛药治疗意淫、治疗色欲,一定要针对不同情况有的放矢,不可随便用印光大师的手法,解剖出隐藏在美女背后的极端丑陋。这样是违背造物的基本法则的,也与普度众生的基本原则不相符合。尤其是对于初步素食者的引导,更应该切实可行,不能操之过急。 在关于意淫的危害上,我认为,应该专门推出一些意淫对于注意力、对于心理、对于身体、对于性功能等造成的不良后果的帖子,而对素食期间如何对待意淫问题,是完全可以不做具体要求的。 和光,同尘,也是吸引更多的人接受素食的一种智慧! 上士、中士、下士,都能够接受,才能充分发挥素食山庄的作用。 大道无形,大德不德。,大素是不是无素?我认为回答应该是肯定的。什么是大素?大素就是心素,就是善良的道德底线!或者叫大素无荤也可以。 三、关于适应期的补充意见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素食的适应期,应该有一种简单易行的健身方法。我们这里介绍了许多很好的素食做法。用这样的方法做出来的饭菜,自然能够帮助素食者安全地进入全素。可是,我们应该知道,大家或者生活在一个家庭中,或者生活在一个群体中,能够自己调配素餐的,毕竟是少数,甚至,有的人,连自己做饭都不会!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除了尽量调配饮食结构以外,可以推出一种简单的气功锻炼方法,在素食的同时进行气功锻炼,弥补营养的不均衡。而且,进行气功锻炼,可以大幅度改善人的心灵状态和身体状态,与素食相得益彰,还可以有助于对素食的了解,更快地进入素食的高级阶段,功莫大焉。 素食山庄不乏道修行的高功大德,相信推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功法是很简单的。 这样,素食者根据自己的情况,能做素餐的做素餐,能全素的全素,能练功的练功,素食的队伍会更加迅速的发展壮大,民间中医.素食山庄,公德无量。 就拿我来说,现在素食已经半月了。“丫丫”发表了《吃素为何感觉无力?求大家帮忙》的帖子,我也跟了一贴,意思是我不但无力,而且出现饥饿症状,怀疑自己能不能坚持。Wesleybb斑竹给我回了贴,说这是正常反应,大概2——3 即可正常。在此我报告斑竹和朋友,在我发贴的当天晚上,无力和饥饿的症状就基本消失了。这种不适应,才仅仅存在了一天!我想,这与我十多年坚持练功是有这很大的关系的! 以上,是我关于素食界定问题的一点陋见,望诸位不吝赐教。 [ Last edited by 紫元斋主 on 2006/3/8 at 08: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