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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怨医闹为何凶猛

2012/5/31 16:50| 发布者: david92003| 查看: 2469| 评论: 0

摘要: 我们有很多“唯一”。唯一的长城;唯一的烹调;唯一的文字——它们都可以“申遗”。   但,真正举世“唯一”,且断无“申遗”之可能的却是一种黑恶现象:医闹。   狭义的医闹——“借医疗纠纷非法获利的第 ...
我们有很多“唯一”。唯一的长城;唯一的烹调;唯一的文字——它们都可以“申遗”。

  但,真正举世“唯一”,且断无“申遗”之可能的却是一种黑恶现象:医闹。

  狭义的医闹——“借医疗纠纷非法获利的第三方”;而广义的医闹则是:以医疗纠纷为由,采取各种极端手段冲击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高压来从中牟利或取得补偿的组织或个人。

  医闹凶猛。

  职业医闹,大多无业,男女杂处,籍贯混搭。调查表明,一个医闹团伙少则十余人,多达百余人,晒哭腔,则豫调、徽调、沪调,南北杂陈;秀身手,则鲁派、陕派、苏派,东西合璧。平日跳踉门诊,隳突急诊,刺探“病危”于前台,拨弄医患于走廊,一闻哭声,便群蝇逐腥,拿到“业务”,立马短信,激荡风云,群发动员,蜂拥医院,四六分肥。

  如是患方家族组合,则必然高张“死者为大” 的旗号,有恃无恐地弹压医院,变病房为灵堂,轰走患者,拉上花圈,高悬煽情横幅。所谓“三步造势”,设定医院“有罪”,大打出手,每每行凶刺医。

  医闹贪婪。

  闹者总是麻衣罩身,白布束腰,臂缠黑纱,涕泗举哀,发一声喊,势若奔马,跺一下脚,集群冲锋,但听得乒零乓啷,稀里哗啦,成排电脑,千钧横扫,大小医械,一地鸡毛,封锁诊室,涂鸦医史,更有甚者,为制造更大的惊恐,竟然放蛇、纵鼠、切脉、撞墙,以至于医生溃逃,护士奔命,患者星散,医工遁迹,哗啦啦狼奔豕突,轰隆隆街头震动,手术台暂停手术,配药处抢挂“暂停”,化验室拉下窗帷,放射科停止喊号……百般手段无非利,千种做派只为钱——院方赔偿到位,鸣金收军。如若不然,打砸以后静坐——静坐以后再砸……

  诚然,医院绝非无过。从居高不下的药价,到鬼鬼祟祟的红包,从见死不救的冷漠到转卖病人的寡耻,部分医者医德的沦丧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醒目伤疤。但医院之过,不足以绑架无辜患者,医院之过,不足以颠覆公共秩序,无论职业医闹,还是患方医闹,所经之处不啻一次“小型文革”,破坏之大,形象之恶,尤以一己之私,摧毁无数患者的就医秩序,以一己之愤,耽误无数患者的治疗契机,天下无良,宁过于此?!

  医患龃龉如何解决?扫荡医闹?患者自律?或者整饬医疗机构、加大医保投入?且随《新民周刊》记者走入世说纷纭的医闹调查——

  这是一部“前传”

  南阳女医生自杀案透视调查

  就像一台手术,面对多病缠身的医疗体制,两部“通告”即便能“搞定”医闹,也算不得“医术”高明,如何兼顾医患双方的“法、理、情”,需要更高明的“心术”。河南安阳28岁女医生张娟自杀事件的起因以及在她所供职的医院所引发的效应,可被视为北上广等大城市医患关系现状的“前传”。

  首席记者—杨 江

  电视剧《心术》在争议声中收官,网络民调反映,这部聚焦医患关系的电视连续剧虽然使人们对医护人员的理解有所加深,但并未能如编剧所愿改变人们对医护人员的“偏见”。说起来,多少有点辜负医疗卫生系统上上下下对此剧的期待,甚至有医生在微博上声称,“据许多医务人员和有关部门反映,在《心术》播放期间,医院里纠纷有上升现象。有几起用《心术》里的情节来要挟医务人员。”

  同样引发争议的还有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的,要进行处罚,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医患双方对这份通告的反响截然不同,医护人员普遍拍手叫好,群众则多持保留态度。

  其实,对于“医闹”,即“通告”中指出的“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包括患者在内的绝大多数人是反对甚至深恶痛绝的。不同声音的焦点在于,在医疗纠纷中,公安部门过早干预、强力介入,以维稳甚至对抗性方式不仅不能平衡医患权益,尤其是在申诉渠道不畅的情况下,更容易加剧医患矛盾。

  医患矛盾是当前中国社会最为敏感的问题之一,任何一起与之相关的极端事件的发生都会引发强烈关注。陕西横山百信医院院长带领40多名医生在患者的追悼会上吊唁、检讨并下跪,哈尔滨、北京先后发生的伤医事件莫不如此。5月8日,河南省南阳医专附属第二医院28岁的女医生张娟疑因不堪忍受医患纠纷的压力,在家中服下400粒毒性甚大的强心药“地高辛”自杀,这个案例似乎又一次验证了“通告”的必要性。

  据卫生部统计,2006年全国医闹事件共发生10248件,2009年上升为16448件,2010年进一步上升至17243件,较五年前增长68.3%。2012年,恶性伤医事件连续频发。

  就像一台手术,面对多病缠身的医疗体制,“通告”即便能“搞定”医闹,也算不得“医术”高明,如何兼顾“法、理、情”,需要更高明的“心术”。

  我们的调查就从张娟的自杀开始。

  “我就是不相信他们!”

  南阳是我国东汉末年有着“医圣”之称的张仲景的故乡,2004年,南阳卫生学校与张仲景国医学院合并升格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阳医专附属第二医院就在这所学校的隔壁。5月15日,经过一周的抢救、治疗,张娟出院,虽然身体已无大碍,但这名工作仅4年的年轻医生仍感委屈,父亲张子富没有急于让她回医院上班,而是安排她去乡下静心休养。

  对56岁的张子富而言,女儿的命能捡回已是不幸中的大幸,被舆论批为“将医生推向医患纠纷前线”的南阳医专附属第二医院也避免了更大的被动。同样对此感到庆幸的还有王怀绪,作为这起纠纷中的患者家属,他并不期望“一命换一命”。这名文化水平并不高的农民一直留意网民对此事的评价,张娟的自杀让他倍感压力。当然,这种不安并不能阻止他继续向医院“讨要说法”。

  现在看来,张娟自杀的举动的确让医患双方都冷静了下来,王怀绪告诉《新民周刊》,他们已经聘请了律师,协商不成就走法律途径,而南阳医专附属第二医院的院长助理王万群则表示医院也在反思。

  不过,无论是这起纠纷中的直接当事方还是本与这起事件没有关联的其他患者,败局已定,因为当地本还算和谐的医患关系已经因这起纠纷发生了微妙的改变。

  这起差点闹出人命的纠纷原本有着一个美好的开头。

  4月20日上午9点30分,孕妇王琴生下一名男婴,对现龄40岁的王琴而言,这个孩子的到来是老天的垂怜。王琴与丈夫王传增都是南阳本地的农民,婚后王琴一直不孕,为此夫妻二人没少求医问诊。8年前,已经绝望的夫妻俩还领养了一个男孩。王怀绪是王琴的胞弟,他告诉记者,“直至去年,姐姐意外怀孕,这可乐坏了一家人,亲友们对这个孩子充满了期待。”

  王琴夫妇老实巴交,不善言语,想法也很简单,不过走南闯北的王怀绪对社会话题有着自己的见解。对于医患关系,王怀绪的观点是,“小时候对医生很崇敬,觉得救死扶伤很神圣,长大后却发生了很大改变。”

  王怀绪此前对医务人员总体的印象是“失望”,导致他这种判断的因素有三条:一,他看新闻得出结论,医患纠纷很多都是医生造成的,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不够;二,医疗体制的问题导致大处方、高药价,“我一个小感冒,村里赤脚医生几元钱就可看好,市里的医院却要一百多”;三,医生追逐名利太厉害,“我一个亲戚去年在南阳一家医院做气管支架,托关系,医生下班后在科室里偷偷给他做手术,3500元手术费全部进医生个人腰包。”

  基于这样的经验判断,王怀绪说他除非万不得已不会去医院看病,一些小毛病都是自己到药店买药治疗。不过,生孩子是个大事,尤其对王琴这样的高龄产妇,王家很重视,在产前将产妇送至了南阳医专附属第二医院这家当地口碑甚好的二级甲等医院。

  4月20日,王琴诞下一子,但却是个体重4.6斤的低体重儿,且有缺氧症状,所以产后被送进婴儿保温箱,一呆就是12天。王怀绪嘀咕,他怀疑孩子缺氧与生产时医院的处置不当有关,理由是姐姐后来告诉她“拖了很久”。

  然而,记者问他,“王琴是首次生产,几乎没有分娩经验且所知也不多,所谓‘拖了很久’会不会是你们的一种误解?”王怀绪的回答是:“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我就是不相信他们。”

  不过,在当时,王家并没有提出异议,孩子被送进保温箱后第三天,王琴便出院回家了,这期间,王怀绪、王琴等人隔两三天便会去医院看一下孩子。

  王怀绪给外甥取了个名字叫“王春明”,孩子住院期间的主管医生便是28岁的张娟,张娟2008年从牡丹江医学院毕业后回到家乡,供职于这家医院儿科

  对这名年轻的医生,王怀绪的印象不错,“每次我们探视,她态度都很好,很耐心。”

  出生12天的患儿死了

  婴儿是5月2日下午被医院通知出院的。王怀绪回忆说,此前12天并无任何异常,姐夫王传增抱着孩子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于下午5点左右回到一百多里外的家中。王琴早已等候在家中,这是她第一次亲手抱孩子,这个新妈妈乐坏了,孩子吃了奶后便睡着了。直至晚上7点多,家人突然看到孩子手脚乱动,一摸发现身上很烫。

  王传增拿来温度计一测:40摄氏度!他以为温度计坏了,又借来一个,还是40摄氏度,这下慌了,赶紧给张娟打电话。

  在北京、上海乃至郑州这些医疗资源较为集中、医患矛盾也较为激烈的大城市,医生们一般并不会给患者留手机号码,病患有需要都会被要求到医院就诊,这在医学管理上是一种谨慎的做法。但在南阳这个河南省的农业大市,医患关系并没有那么突出,医生将手机号码留给患者也是符合人情的再寻常不过的事。

  张娟后来在遗书中写道:在接到电话后,当时问家长孩子是否有其他异常症状,其家属否认,问其病史,家长曾带着患儿坐过公交汽车,当时考虑患儿是新生儿一过性热,再问家长患儿包被是否过紧,家长否认,考虑目前患儿已松解包被,体温下降,随即告诉他可以口服退烧药“臣功再欣”,并嘱其喂药后半小时再给我打电话,密切观察患儿病情。

  张娟事后觉得自己很冤屈,因为她下班后给患者家属指导本是出于好心,且患儿如果用了她指导的措施半小时后体温下降应无大碍,也就没有必要再大老远跑一趟医院。

  王家没有找到“臣功再欣”,但找到了另一种小儿退烧药,在服药后,孩子睡着了,张娟没有接到电话,王家的解释是“压根就没有听到张娟嘱托半小时后给她打电话”。

  一直到5月2日深夜11点,王琴摸孩子脸,发现还是很烫,一家人慌了,赶紧找附近的乡村医生,但一连敲了几家门,都无人答应。后来总算有一名乡村医生开了门,但一看孩子情况就建议:“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王家赶紧联系车子,但夜深找车难,又耽误了一点时间,患儿送回南阳医专附属第二医院时已是5月3日凌晨2点30分。

  患儿被立即送进ICU,院长助理王万群对《新民周刊》解释,当时即已诊断为捂热综合征,这种病症45分钟内即可造成患儿不可逆转的脑死亡。他保证,医院确实是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抢救,并将危急情况告知了家属。但王怀绪的说法却是,他们并不知情,“我认为他们救治不力,大意了,直到5月3日早上7点多,主任上班后才组织会诊。事发后,我总想,假如我们是白天送诊的,会是怎样?”

  对此,王万群解释,“家属在抢救室外不清楚里面的情况。医院当时忙于救人,哪顾得上一遍遍跟家属解释?”

  清晨7点多,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王怀绪心感不妙,编了一个理由让亲戚把姐姐骗回乡下。9点30分,出生12天的王春明被宣布死亡。

  动了粗起了纠纷

  儿子的死对王传增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他当时就懵了。王家当天并未觉得医院救治过程有何不妥,办完手续后,王传增当天下午把孩子的尸体包裹起来,乘坐公交带回老家。按照河南当地的风俗,王传增下车后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挖了一个坑将孩子草草埋了。

  这一切,王琴蒙在鼓里。王传增其实已经接受了事实。不过当晚,王怀绪与姐夫私下一琢磨觉得有蹊跷,王怀绪认为悲剧源于张娟电话指导不当且医院救治不及时,但具体道道在哪,他又说不清。“我们就是想找医院讨个合理的说法,不是非要赔偿。”5月4日上午,王家一行6人来到医院。他们找到儿科主任王荣林,“我们从没想过闹。”

  王荣林否认救治存在问题,因为家属质疑张娟电话指导不当,王荣林将张娟叫进办公室,张娟对患儿的死很意外。双方争执张娟在电话中到底有无说过“半小时后再打电话”,情急之下,张娟大声追问王传增,后者坐在椅子上落泪,不吭声。

  王怀绪坦言,“在这样的情形下,我姨拍了桌子,骂了她,你这个女片子(编者注:音似),并伸手去拉她,但被张娟的同事拦住了。”

  对于这个过程,院方领导王万群的解释是:如果不是被及时拦住,张娟就被打了。王怀绪则否认他们想打人,至于当时情急之下是否还有其他辱骂张娟的话,“没有,即便有,也没有录音,谁也说不清了。”

  “女片子”,在王万群看来绝对是当地辱骂女子的话,王怀绪也认同,但他认为这句话并不是很难听的那种,“在我们农村,女孩子不觉得怎么,可能张娟接受过教育,接受不了。”

  张子富则表示辱骂的话肯定不止这一句,否则张娟也不会如此委屈。张子富介绍,张娟是他的长女,虽说从未挨过父母打骂,但也不至于被骂了这么一句就想不开。

  他认为女儿自尊心确实很强,之所以给他留下这种印象是因为“她很求上进”,比如张娟想报考研究生,一连考了三年,屡考屡败,却不肯罢休。对于这一点王万群也证实,“自尊心很强,工作中争强好胜”。

  考研失败给张娟带来了不小的打击,张子富劝女儿不要再考了,“岁数不小,该考虑个人问题。”虽然自尊心较强,但同事们对张娟的评价却是为人热心,与同事关系较好。

  王万群介绍,当地医患关系并不像大城市那样突出,自1995年医院成立以来,没有发生过医闹事件,甚至连医患纠纷都比较少,而这次的纠纷对该院而言已经算是很大了。这是张娟从医4年来首次遇到医患纠纷,她热爱医护工作,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医患关系想象得比较单纯。

  “这也是她对患者家属将责任推到自己好心指导上而感冤屈的重要原因。”

  《一个医生的血泪书》

  发生争执后,张娟被同事拉到办公室外。办公室内,主任王荣林想私了,他提议免去此前5000元左右的住院费,后又表示追加5000元,总计给家属1万元。“院办当时并不知情,不过以往纠纷中,医院有错没错最终都要给钱,花钱买太平。”王万群解释。

  然而王荣林的这个表态却向王怀绪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没有错,你给什么钱?真有问题,1万元也解决不了!我一个表弟就嚷嚷,15万,一分钱不能少。”王怀绪说是这个表弟自作主张,“就是一句气话”。

  双方没有谈成。回家后,王传增对王怀绪说算了,孩子死了,给多少钱也没有用。但王怀绪觉得不妥,必须要给外甥一个说法,否则良心上过不去。5日下午王怀绪再次来到医院,“我没想过走法律途径。”他得到的答复是医院仍然坚持人道主义补助1万元。

  王万群否认医院曾点名批评张娟,按照医院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当事医生也只是象征性在赔偿中承担一小部分,起警示作用,而这起纠纷中,医院不存在过错,因此张娟也不存在承担责任的说法。不过,对1万元补助金,王万群坦言,是儿科自己消化,王荣林曾对科室医生说,他作为领导承担大部分,其余每个人分摊,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张娟。

  张娟对这一切显然不能接受。5月8日中午,刚从医院值完夜班的张娟回家向母亲哭诉:“他们敲诈我,责任都推到我身上了,我实在受不了这委屈。”而后转身将房门反锁。3点左右,一直将自己反锁在房内的张娟突然冲向卫生间呕吐,在她的房间内,母亲看到7个“地高辛”空瓶。

  张娟被及时送治。张子富找到了女儿的三封遗书,在遗嘱中,她写道:“在医院天天面对领导的训斥,病人家属的无理要求,就拿这件事来说,领导把责任归于我没有嘱咐家属来医院诊治。我受够了这样的委屈。”

  在《一个医生的血泪书》中,她写道:考虑到本人一生还要继续从医,因为我热爱这门行业,可想到在我职业生涯中到底要面对多少这样的医闹,实在是心灰意冷,无法从事医疗行业。当一个人的一片真心,却得到病人家属的如此打击与对待,我真是伤心透了。难道只有我死了,才能证明我的冤屈?”

  不过,在另一份遗书中,她的表述又让人疑窦丛生,“老爸,老妈,其实,我一直都不想活着,我死是早晚的事,我不想再给任何人添麻烦,更不想给你们。我就是不想活着,烦透了!”

  王怀绪从新闻里看到这个消息也大吃一惊。不过,他很快认为张娟的压力更多的还是来自医院内部。

  王万群解释,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肯定会排查内部管理上的漏洞,即便对张娟有批评,也是正常的管理教育。

  他认为,张娟一帆风顺,缺乏挫折教育,抗压能力欠缺。

  学到了风险规避

  5月20日,在外甥死亡半个多月后,王怀绪才婉转地告诉了姐姐王琴这个噩耗,一直蒙在鼓里的女人哭天抢地。对于这起纠纷该如何解决,甚至连“医院是否存在责任”这种问题,王怀绪都比较迷茫,他还是一味强调,“我就是不信医院。”

  没有人知道对医患关系心灰意冷的张娟是否会继续从医,张子富至今不敢与女儿深谈日后的打算,以免再次刺激到女儿。他坦言,这件事对女儿的心理打击太大,“她以前想象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这样的。”

  王万群表示,张娟的善意难能可贵,但在目前的医患关系下,这样的热心不合适,起码对自己保护不够。因此,医院已经明确要求所有医生,今后不得再在电话里给病患任何指导意见,非要提供指导的也必须强调就近送医,如此方可对医患双方负责。同时,医院还要求今后在抢救过程中,一定要安排人手就病危情况对病患家属反复解说,直至家属认可、签字。

  在北京、上海这些医患矛盾较为突出的大城市,医务工作者们早已在一次次的纠纷教训中学会了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风险规避方式。

  王万群感到很无奈:“我们缺乏经验,现在开始在教训中成长。”他明显感觉到,这件事发生后,医院的医护人员对患者加强了戒备,心理距离拉大了。

  数十米之隔的南阳医专,几名大二的学生告诉《新民周刊》,老师们在日常教学中会用已有的医疗纠纷的实例向他们传授自我保护的常识。比如,按照程序而不能按经验诊疗,该做的检查一样不能少;比如,要按常规方案治疗,决不能贸然违反常规,即便这样做可能会给患者争取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有学生表示,“医患关系紧张,说到底,倒霉的还是患者。”

  判决了两起典型医闹

  南阳的这起医疗纠纷最终会以怎样的方式了结,目前还不得而知。对于卫生部、公安部发文打击医闹,王怀绪持有异议,他认为应该给患者一个“可以信赖的说理的地方”。“否则,矛盾就像炸弹一样,你强制压下去,总会爆炸。”

  就在5月22日,河南省中牟县法院对另一起典型的医闹案件进行了宣判,5名被告因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1年9月1日下午2点,中牟县雁鸣湖乡村民潘艳娜因与老公吵架想不开,喝下一百多毫升农药敌敌畏自杀,一小时后,家人发现其中毒,马上送她到医院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走到黄河大堤上遇到救护车,此时潘艳娜已经口唇发紫,口鼻大量分泌物,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救护医生赶紧给潘艳娜静脉输液,并送往医院,但途中救护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给医院打电话要求派另一辆救护车,医生对潘艳娜给予解毒药物与呼吸兴奋剂药物应用,同时进行心脏复苏与呼吸辅助,直到第二辆救护车赶到送至急诊室,一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潘艳娜的死,刘家认为与120救护车发生车祸有关,要求中牟县人民医院赔偿,医院最初也想私了,但就赔偿金额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9月2日早上8点,潘艳娜夫家与娘家一行五人穿着丧服,推着装有其尸体的水晶棺材走进了中牟县人民医院门诊大厅,挂出横幅,跪在棺材前,烧起元宝蜡烛。同时阻拦医院进出车辆,阻止病人就诊、交费、取药,到办公区走廊烧纸,烟熏办公人员,大声谩骂,意图给医院施加压力,连续闹了4天,导致中牟县人民医院几近瘫痪

  5名参与医闹的家属9月5日被中牟县警方行政拘留15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鉴于五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依法宣告缓刑。

  而就在这起案件宣判的前一天,5月11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也对一起同样发生在去年9月的医闹事件进行了审理。记者注意到这起案件中的4名医闹同样被判处缓刑。

  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之淏认为,这两起案件的判决向“医闹”发出了强有力的司法信号。但以他的观察,医闹事件中真正无理取闹的是少数,医院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且参与人员多为患者、家属,当然也不乏“职业医闹”。

  “有理不代表可以违法。”王之淏认为,解决“医闹”问题刻不容缓。严打“医闹”有可能伤及弱势患者,不严厉打击,正常的公共秩序又面临严峻威胁。

  “这也许是法院对该案几名犯罪嫌疑人从轻判处缓刑的一个原因。”王之淏分析。

  申诉渠道不畅

  “医闹”之所以产生,与当前申诉渠道不畅密切相关,公力不畅必然会导致医闹等“私力”相帮。目前医患纠纷解决的途径主要有:医患双方协商私了、行政调解、司法诉讼和第三方调解四种方式。从成功率和满意度来说,目前最好的调解方式是第三方调解机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1358家。

  由于信息不对称,患者往往处于弱势,而医疗事故鉴定,因为组织者与医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难保公平而不被患者认可。

  王之淏感慨说,就连他身边一些律师、记者、公务员甚至医生在亲友遇到医患纠纷时都会基于经验暗中支招——闹。

  王之淏的同事张律师就遇到了这样的尴尬,因为郑州某医院将其妻子宫外孕误诊为月经不调,导致输卵管爆裂切除失去受孕功能,“事务所里有医疗纠纷经验的律师都去帮他调解。但医院就是很强势。”

  因为当事医生是河南省妇科权威,学术地位在当地无人敢撼动,张律师知难而退没有选择医疗事故鉴定,一拖4年。最后,张律师无奈从老家叫来一帮亲友“医闹”,最终医院赔偿了8万元。

  王之淏新近代理了一桩医疗纠纷,患者赵荷莲是国家一级舞蹈教师,2010年6月因“腰椎间盘突出”收入郑州某院治疗。但花费十多万元后,该院在手术过程中却发生手术节段错选的低级错误,导致这名舞蹈教师股神经损伤,一度瘫痪。赵荷莲并不想医闹,也不想医疗鉴定,她申请了司法鉴定,但结论却让人哭笑不得。

  参与司法鉴定的三名鉴定人均不具有骨科医疗背景,并且其中一人还曾在这家医院工作多年。这份司法鉴定认定,赵荷莲股神经损伤为手术过程中所致,本可避免,故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但却作出了“院方医疗过错参与度评为20%”的结论。

  王之淏申请重新鉴定,但主审法官明确表示既然已经做出司法鉴定,那么就只能依此判案。王之淏将司法鉴定的种种错误之处向主审法官反映,主审法官称:“我不是医生,不懂医,你给我说这些没有用。”

  “这种做法等于将司法审判权拱手让给了司法鉴定机构,变相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王之淏很愤懑。赵荷莲也没想到自己坚持走法律途径反倒更被动,“难道要逼着我医闹?”

  近年来,记者多次采访医疗纠纷,当事人选择“医闹”多是因为经验告诉他们,只有“闹”才能以更小的代价获得更多的赔偿。

  确实,“通告”在打击医闹的同时,也明确要求医护人员严格职业操守,畅通投诉渠道。不过,医患矛盾有着深层次的体制原因,医闹的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应该说,越来越多的人们已经认识,作为病患其实也需要建立正确的生命观,要认识到医学从来就不是一个完美的科学,它的局限常常在疾病和死亡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纵有再多的理由,医院也不应成为战场,病患双方都请将善意与信任的目光投向对方。

  医学不完美,但生命的旅程离不开它的护佑。

  我们需要在生命的旅途中结伴而行。


患者家属称被逼无奈搞医闹 医院称自己也弱势

是医院逼我闹

  所有大闹医院的患者家属,都自认是“被逼无奈”,穆清松同样。妻子产后失血死亡后,穆清松参加了调解,也走上了法律途径,但在他看来,如果不到医院闹一闹,自己就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记者—贺莉丹

  在一档电视节目中,穆清松的岳母蹒跚着走到穆清松面前,用尽全身力气扇了他几个耳光,穆清松的头随着耳光晃动。自从妻子李学荣死在医院,娘家人的悲痛化作对穆清松的怨恨,让他的每一天都过得沉重。

  不管是出于夫妻感情,还是为了给妻子娘家人一个交代,穆清松都必须要弄清楚,医院对李学荣的死该负多少责任。他不仅要一个“说法”一个“交代”,他还需要责任方的“赔偿”。但是,面对一所公立医院,穆清松不相信自己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因此,“闹”是被逼无奈的,同时也是必需的。

  三次被拒

  2011年10月30日,北京市大兴区妇幼保健院317病室28床。清晨6点,39岁的孕妇李学荣就醒了。

  一个小时后,丈夫穆清松从医院的食堂里给她端来了早餐:一碗小米粥、两个花卷,以及一个鸡蛋。孕妇李学荣这天胃口并不是太好。她喝了一碗小米粥,掰了半个花卷,将那个鸡蛋递给丈夫。

  “肚子疼,吃不下去。”她告诉丈夫。

  此前5天 ,李学荣“见红了”。41岁的穆清松说,在历经三次申请,于10月29日终于入住这家当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专业机构时,妻子李学荣的肚子已阵痛了5天。

  这位神情疲惫的孕妇当天清楚地知道,等待她的将是一场艰难的自然分娩。所以这天早餐过后,她特地叮嘱丈夫,她要洗一下头发,为“坐月子”做准备。

  穆清松去外面给妻子买了两小袋洗发水,端来了一盆温水。“李学荣,准备进产房。”早上8点,头发上的泡沫还未冲净,护士就进了病室通知李学荣。半个小时后,助产士让穆清松在单子上签了字,而穿上住院服、头发湿润的李学荣跟在护士后面,走进了产房。

  事后,穆清松想来,这是他与妻子的诀别。12小时后,在这家医院的一间会议室内,该院高院长、医务科主任兼纪检委员李庆霞对穆清松及其家属宣布产妇李学荣经抢救无效死亡。穆清松当场晕厥。

  半年后的2012年4月5日,穆清松给医院送去了一个花圈,并在大厅里烧了纸钱。他手捧妻子遗像接连4天站在了这家医院大厅内,“是医院逼我这么做的。”他自认,并非“医闹”。

  李学荣第一次申请住院,是在2011年10月21日,已经到了预产期。前一天的晚上,李学荣肚子出现了“轻微的阵痛”。夫妇俩商量后,决定申请住院待产。这并非李学荣的首次分娩,她的女儿冉冉已经9岁。

  这天早晨9点,穆清松驱车一个小时将妻子李学荣送至大兴区妇幼保健院,当年3月份,李学荣就已在大兴区妇幼保健院建档。夫妇俩向接诊的年轻女医生提出住院申请,女医生答复:“医院准备搬迁新址,先做检查再说。”

  全套检查持续到当天下午,医生让李学荣做了一次胎心监测,告诉夫妇俩,仪器显示,“胎心跳动不是太好”。医生询问李学荣是否进食,李学荣回答,自己这天除了喝了一袋从家里带来的伊利牛奶之外,没有进食。

  “现在医院要搬家了,没有空床位。你先回家看看,如果出现肚子疼的情况,你随时过来。你最好到新医院那边去生。”最终医生给了穆清松夫妇这样的答复。当天下午4点多,穆清松夫妇离开医院。

  2011年10月25日凌晨3点,李学荣推醒了丈夫:“肚子疼得厉害,见红了。”

  这天清晨5点多,穆清松、李学荣夫妇匆匆赶到大兴区妇幼保健院,第二次提出住院待产申请。遵医嘱,这一天李学荣依旧做了血检、尿检、B超等全套检查。但在丈夫穆清松看来,妻子坐在医院候诊的凳子上时,已显得很难受,“她疼得坐下去就很难站起来”,妻子检查的全程几乎都是在他的搀扶下进行的。

  “肚子疼得有往下坠的感觉。”身形沉重的孕妇不断地告诉丈夫。

  对于焦急等待住院的穆清松、李学荣夫妇来说,当天的检查显得格外漫长,担忧也不断出现。光胎心检测,李学荣就做了5次,“胎心监测不正常”,开单子的牛大夫说。做B超检测时,穆清松也第一次听到牛大夫说,“脐带绕孩子的脖子两圈”。“可能是孩子动得太厉害了。”牛大夫随后解释。

  当天下午3点多,值班医生给李学荣开了一张“入院申请单”,让她找护士长看看是否有床位,“如果没有床位,我们也没办法”,这位值班医生说。

  “我爱人都见红了,肚子疼得这么厉害,生孩子难道还有等的吗?!”神情焦虑的穆清松跟值班医生发生了一次口角。“你是大夫,还是我是大夫?!”值班医生将穆清松的问话顶了回去。

  穆清松拿着这张“入院申请单”去找护士长,“现在病房没有空床位,生不了了”,“医院搬家,现有的床位都给拉到新医院去了,新医院那边现在还没开业”,他得到如上答复。

  2011年10月25日晚上,李学荣折腾到下半夜才恍惚睡着。接下来的4天内,李学荣在夜间均忍受着“肚子往下坠”的阵痛。

  2011年10月28日,李学荣疼得“脑瓜子冒汗”,她告诉丈夫,“疼得受不了了”,“肚子拧着劲在往下坠”。穆清松的岳母芦秀花说,“快去医院吧,没准孩子就生在路上了。”

  这天早晨8点多,穆清松第三次将妻子送至大兴区妇幼保健院,却不见医生的踪影,也没有病人。转了好几圈,穆清松夫妇在医院的胎心监测室看到,“有六七位大夫坐在房间里聊天”。一位女大夫招手示意李学荣过去,摸了摸她的肚子说:“没事,还生不了呢!明天上新医院那边生去。现在医院搬空了,我们也没办法。”

  无奈之下,当天上午9点多,穆清松带着妻子离开大兴区妇幼保健院,前往大兴区人民医院的妇产科挂号。大兴区人民医院的主治医生对李学荣说:“孕妇如果没在我们医院建过档,我们没法接收;你超预产期这么多天了,如果没有大兴区妇幼保健院开的转院手续,我们也不能接收。否则出了事,谁负责?”

  上午11点,穆清松、李学荣夫妇又前往黄村兴丰大街的大兴区妇幼保健院新址,找医生开转院手续。他们发现,在医院新址根本找不到医生。他们通过保安找到了医院一位管后勤的主任,对方说,“我不管这事。医院放假了,今天大夫都不在,明天才正式上班。”穆清松询问,能否帮忙找个大夫开住院手续?“那也没办法,都放假了,大夫不在,人找不着。”对方答复。

  这一天,李学荣由于一直阵痛,“连上厕所的时候都是扶着墙走”。中午12点多,夫妇俩第三次无功而返。

  最后两天

  大兴区妇幼保健院的官方网站介绍:“妇幼保健院于2011年10月29日迁入新址。”“10月22日至28日分批次有条不紊地搬运物资,28日转运产前的在院孕妇。”位于大兴区兴丰大街新址的那幢5层楼的粉色建筑印证了新院的焕然一新。

  早在10月25日,穆清松就在医院旧址的大厅看到了张贴的“告示”,大意为,“2011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医院因搬迁,无法接诊”。“那天,一些抱着孩子前来就诊的母亲,在看到这个‘告示’后,也都离开了医院。”穆清松回忆。这天下午5点多,穆清松带着妻子离开医院。

  但该院医务科主任、妇产科副主任医师李庆霞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院不存在“停诊”的问题,“搬家对医院来说是个大事,在过渡阶段我们是新址、旧址两套人马,即使在去年10月29日医院新址运营后,旧址还坚持接诊了一个星期。”

  李学荣最终入院是在医院迁入新址时。本刊记者查阅了李学荣在大兴区妇幼保健院的住院病案,其上亦显示,2011年10月29日,是李学荣的第一次入院。

  这天清晨,天降大雾,能见度不过两三米,穆清松行车小心翼翼。当天上午近10点,经过3个小时的车程,夫妇俩抵达大兴区妇幼保健院兴丰大街新址。下午5点多,她住进了医院新址的病房待产。这天晚上,医生也给李学荣做了一些例行检查,一些好消息陆续传来,穆清松听到医生告知,“胎心监测正常。”

  这个晚上对于夫妇俩来说是一个难眠之夜。李学荣依然处于阵痛中,到后半夜才入睡。而穆清松几乎在病床旁的凳子上坐了一宿。

  10月30日早晨8点半,李学荣进产房前,助产士让穆清松签字。穆清松当时提出,李学荣是高龄产妇,而且超出预产期9天了,能否申请剖腹产?助产士说,按照国家规定,不能随便进行剖腹产;而且现在到月底了,医院也没有剖腹产的名额了,只能是顺产。助产士获悉李学荣此前顺产过一个女儿,便告诉穆清松:“头一胎是顺产的,这一胎没有大问题。”

  “李学荣家属,给你爱人准备饭。”早晨8点半进产房后,到中午时分,一位护士推开产房的门,叫住穆清松。穆清松得到护士的带话,准备了一碟炒土豆丝、一碗米饭,托护士送进产房。午饭后,穆清松得到护士嘱咐,要给妻子准备一杯红糖水,“快生了。”护士说。

  下午2点多,穆清松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李学荣在产房中借其他产妇的手机拨来的,“老公,我的肚子疼得受不了了,我要生了。”“你扛得住吗?”“扛得住。就是渴。”通话不过半分钟。穆清松又托护士递了杯温水进产房。接下来,是漫长的等待。

  下午3点15分,护士告诉穆清松,“你爱人生了一个7斤1两的儿子,孩子因为脐带绕脖子,轻度窒息,新生儿评分为7分,满分为10分,你让孩子住院吗?”穆清松说,“孩子不住院了。大人怎样?”护士答复:大人挺好,母子平安,再观察两个小时,要是没事就推出来。

  下午4点20分,护士叫住穆清松,“李学荣家属签字,你爱人血小板低、血不凝固,现在大失血,需要输血。”

  下午6点左右,穆清松被护士告知,李学荣失血严重,血止不住,必须切除子宫,否则保不住命。“不管切什么,只要把命保住就行。”穆清松在同意切除子宫的手术单上签了字。

  从下午6点半开始,产房人来人往,进出频繁。穆清松开始察觉情况反常。他后来得知,进出产房的人群中也出现了医院高院长的身影。

  晚上8点多钟,穆清松及其家属被高院长、李庆霞主任叫到了医院的一间会议室,上述两位向家属们简短介绍了已经在座的几位被院方请过来参与会诊的医学专家,穆清松被告知,妻子李学荣未抢救成功,已经死亡,死因是“羊水栓塞”。穆清松当场晕厥。

  要交代

  院方在书面文件上公布李学荣的死亡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晚上9点37分,其开具的一份《诊断证明》显示,死因是“产后因羊水栓塞、DIC(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多脏器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而由院方盖章的一份《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也显示,李学荣的死因是“产后出血,羊水栓塞”,从发病到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为5小时。

  但穆清松却对妻子的具体死亡时间和死因均持有怀疑。2011年10月30日晚间9点多,清醒过来的穆清松在医院产房中,看到了他毕生难忘的情景,“我爱人鼻子、眼角都往外流血,肚子胀得比怀孕的时候还要大,肋骨断了四根。那个被切下来的子宫,就放在一边的手术盘中……我摸了摸她的手、她的身体,都已经是冰凉冰凉的了。”

  十几分钟后,这位伤心的丈夫被医院保安架出了病房,并被再次带至医院的会议室。在那里,医院医务科主任李庆霞在做家属的思想工作。

  2011年10月31日凌晨1点多,经友人提醒,穆清松拨打了110报警。110出警后,开始封存病历,刑警们也进入产房拍照。之后,在院方的安排下,李学荣的遗体被送至大兴区人民医院太平间安放,冻存至今。

  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患者死亡,甲乙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家属同意并签字。”

  2011年11月1日,大兴区妇幼保健院作为甲方、穆清松作为家属代表的乙方,共同签订了一份《尸检知情同意书》,委托北京市尸检中心、北京大学病理系进行尸体解剖检查。

  2011年12月23日,北京市尸检中心出具了一份《尸体解剖报告书》显示,李学荣是自娩产妇,“因生产过程中羊水栓塞导致出现DIC和凝血功能障碍,从而引起产后大出血、失血性休克和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因羊水栓塞死亡的孕产妇占孕产妇死亡总数的十分之一,“该患者肋骨骨折可能为抢救过程中心外按摩所致”。

  “这个尸检结果居然跟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一模一样的,它的公信力让人难以信服。”穆清松说。

  而李庆霞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也强调了羊水栓塞的发病率约为1:20600,“就是说,20600名孕产妇中有1个发病的”,在她看来,李学荣事件是一次偶然。

  尸检报告出炉后,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位王姓调解员致电穆清松称,“给你10万元,你同意不同意?”“一条人命就10万元?”穆清松回复。“我们可以坐下来商量,可以给你加到30万元。”她称。“先别管多少钱的问题,我爱人到底是怎么死的?医院啥也不说,对我爱人没有一个交待。”穆清松提出疑问。对方没有回答,此番调解也不了了之。

  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去年5月底由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6部门正式联合揭牌成立的,凡医疗纠纷中患者索赔超1万元的,除了上法院外,当事人还可选择通过该人民调解委员会享受免费调解。今年5月初运行一年后,该机构通过媒体发布的数据为,“目前已有500多例医疗纠纷经其调解,在已结案件中,调解成功率为90%”。

  在李庆霞主任看来,2011年10月30日李学荣出事后至2012年4月5日之前,医院与穆清松之间的沟通其实非常好,“就连穆清松的岳父母来大兴区,也是我们医院安排他们住宿的”。她认为,上述10万元的赔偿要求不合乎穆清松的预期,是导致他在妻子事发半年后跑到医院送花圈、撒纸钱、捧遗像的主要缘由。而穆清松对本刊记者反驳了李庆霞的这种看法,他认为自己的这种做法,事出有因。

  打官司

  在双方穷尽渠道沟通失败后,诉诸法律成为最后一个解决途径。3月6日,穆清松向大兴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一纸诉状,将大兴区妇幼保健院告上了法庭。

  穆的做法得到了当地司法界的支持。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生效。此外,据生效于2010年11月8日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只要患者一方认为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侵权行为受到损害,就可以启动诉讼。

  穆清松的辩护律师、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认为,自2011年3月,李学荣在大兴区妇幼保健院建立了医疗服务档案,与大兴区妇幼保健院形成了稳定的事实上的以产妇检查与分娩为内容的医疗服务合同,李学荣定期来大兴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检查,并由院方工作人员签字,预产期为2011年10月21日,“但李学荣在2011年10月21日、10月25日、10月28日先后3次申请入院待产,均被院方忙于变更工作场所,未理会李学荣的要求,导致产妇未得到及时诊断与治疗”,而“2011年10月30日,李学荣在自然顺产下一名男婴后,出现了生理异常,院方未能准确确定施救方案,错误地使用催产素,最终李学荣死在了手术台上”。

  穆清松及家属与律师均认为,医院三次拒诊李学荣与其死亡事件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存在过错,他们向医院索要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一共113万余元赔偿。

  一些参与了今年4月9日大兴区人民法院的第一次开庭审理的人士告诉本刊记者,被告代理人当时称,对于原告穆清松方面起诉的事实部分,“没有异议”。

  此后,原被告双方当庭申请进行医疗鉴定。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几十家鉴定机构中,双方共同选择了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作为鉴定机构,重新进行医疗鉴定。按照程序,在上述医疗鉴定报告出炉后,法院将择日再次开庭。

  在穆清松看来,法律是他维护权益的最后一个武器,“我要的是一个明白的结果,希望法律能还我一个公道”。

  在穆清松最终选择法律诉讼时,当地调解委员会与院方对该事件的调解几乎全盘失效。

  今年4月1日,李庆霞致电穆清松,称已接到法院的传票,获知8天后开庭,她询问穆清松:“能否撤诉?我们会尽快安排调解。”穆清松当时提出两个要求:其一是,院方得给李学荣的死因一个明确说法;其二,让他撤诉可以,先得解决赔偿问题。

  但这次双方均有意向的调解,只持续了不到20分钟,最终却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匆匆画下句点。在穆清松看来,这次事件中的激烈冲撞,也将他推至忍耐力崩溃的最后一道关口。

  按照双方约定,2012年4月5日下午1点30分,穆清松与李学荣的弟弟李学武,以及好友史立波、律师刘琳抵达了位于西城区富国街的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前述王姓调解员首先发话,“今天咱们不谈谁对谁错,只谈赔偿问题。”出席会议的李庆霞主任也表态说,希望尽快把事情处理完,将李学荣的遗体安葬。她表示,自己处理医疗纠纷十多年了,什么样的律师、什么样的案子都见过。

  在这次调解会上,穆清松提出的赔偿数字为120万元,其中包括孩子、老人的抚养费用以及他本人的精神损失费等等。

  多位在场参与调解的人士告诉《新民周刊》记者,谈及赔偿问题时,在场的一位院方法律顾问突然爆粗口,这彻底激怒了穆清松,亦粉碎了他对调解的期待。他拿起面前的纸杯,将一杯凉白开泼在了医院法律顾问的身上,然后操起凳子准备砸过去,被一旁的李学武和史立波强行拉住。

  “你逼我闹”

  尽管参加了调解,也打上了官司,但穆清松最终还是走上了“医闹”这条路。

  “当时我气昏了。调解是他们提出来的,又不是我要调解的,他们还说这样的话,太没有诚意了!”事后,穆清松对本刊记者忿忿不平道。

  当天从会议室出来后,穆清松和李学武、史立波在下午4点多赶到大兴区妇幼保健院新址,他们在医院大厅里烧了纸钱,还送去了一个花圈,穆清松那天抱了妻子李学荣的遗像站在大厅内。

  医院的保安将花圈塞进了垃圾桶,被穆清松等人制止。次日,他们在医院大厅里再次撒纸钱、送花圈。4月7日,李学武拿着一块3平米左右的展板,用白底黑字简述事发经过。此种情形,持续了4天,直至4月8日。

  在穆清松的好友史立波看来,“我们不是闹。其实这种方式对我们并不好。穆清松是通过这种方式释放心中的悲情。”

  “我们没有伤害医生,没打人,没骂人,也没有大声喧哗。每次顶多也就半个小时左右。制作展板也是因为很多人过来问我们是怎么回事,我们很难一个个去解释。”穆清松事后解释。

  院方为此拨打了110。前后不过3分钟,附近派出所的警察就赶至医院大厅。其中许多警察此前就获悉事情经过,在现场与死者家属保持着一种微妙审慎的“僵持”,“警察也很同情我们,他们告诉我们,也给他们点面子,时间别太长了,差不多就行了。”穆清松说。

  4月8日,穆清松在人群中看到了李庆霞的身影。李庆霞问他,穆清松,你这样能解决问题吗?穆清松回答:“是你们医院逼我这么做的,你们法律顾问说的话是人话吗?”李庆霞闻言,扭头消失在人群中。这也是事后穆、李二人的最后一次见面。

  2012年5月25日上午,一直参与斡旋此事的李庆霞告诉《新民周刊》记者,这种局面并不是医院愿意看到的,她本人同情和理解穆清松的遭遇,她至今也认为穆清松不是“医闹”,但当她看到穆清松抱着妻子的遗像、拿着展板站在医院大厅时,她个人感觉是,“在情感上,我很难接受他的这种做法”。

  “医院也是弱者,现在早就没有我们说话的权利了。”参与过十多年医患纠纷调解的李庆霞感叹,医院希望能站在对方的角度充分理解患者家属们,“尊重事实,尽量沟通”,但她也感到,现在医患纠纷的调解难度越来越大,“主要是我们达不到患者的赔偿要求”,在调解、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诉诸法律渠道,也将会是医院最终与唯一的选择,穆清松的事情就是如此,“我们相信法律。”

  但问题是,穆清松们,能相信谁?


医患纠纷解决之道:人民调解越来越受重视

人民调解,最“土”最有效

  理论上说,医患纠纷不是没有合法的解决途径:卫生系统,司法系统……但这些渠道往往被患者一方拒绝:“我们不信”。如今,人民调解的方式受到“重用”。不管是医院还是患者,都期待一个说话公正的裁判者。

  记者—应 琛

  在上海,医患纠纷通过“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解决的比重正在增加,其他已经设立类似机构的城市,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当传统的调解通道不再受到信任,“人民调解”这种看上去很“土”的方式,却发挥着它独特的作用。

  “灭火队”

  去年11月8日,是上海市徐汇区医调办主任助理王洋忙碌的一天。

  早上10点,区内一家三甲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来电,称医院发生重大医患纠纷,“快来!”

  王洋放下电话,与调解员周凤妹急急赶往医院。医院的场面甚是严峻,患方家属已经在医院走廊、大厅、小花园等多处放置行囊、备好铺盖,做足了长期“坚守”的准备。百余家属更将医纠办围得水泄不通,相关工作人员与当事医生被堵在小房间内不许外出。

  经过初步了解,纠纷源于一名在该院接受心胸外科手术的患者意外亡故。患方家属坚持认为,术后瓣膜感染以及之后医院的推诿和延误治疗,是导致患者死亡的原因,要求院方赔偿60万元,而院方则坚持认为,患者死亡是由于自身疾病发展恶化造成,医院不存在任何过错,拒绝赔偿。

  这是徐汇区医调办自成立以来,第一次处置如此大规模的事件。“到现场时,确实有点被震住的感觉。我先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同时把耐心和平静传递给双方。”

  看到事态有继续扩大的苗头,王洋先向患方介绍了自己,说明自己是来调解纠纷的。不过,他的声音淹没在家属的激愤之中。通过仔细观察,王洋发现患方家属中有几名“核心人物”,他把他们带到一边单独沟通。

  “医院是否延误治疗,看病史报告可知分晓。”调解员好不容易说服患方家属拿出病史报告,却发现人家把摄像机也架了起来,宣布全程录像。事既如此,更不能出岔子。调解员扎实的医学知识派上了用场,王洋一番解读,条理清晰、不偏不倚,家属听了频频点头,渐渐语气不再激烈。

  调解员顺势提出:百余人来讨说法不但无助于事情解决,还会带来弊端和风险。患方家属逐渐接受了王洋的解释,同意继续沟通。

  当天下午,患方家属致电医调委,希望调解员能继续协助他们与医院协商。最终,双方就补偿数额达成一致。

  待办完一切手续,天色已暗,患方家属陆陆续续地离开医院,王洋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去年5月,上海医改方案公布,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家庭医生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直指“看病难看病贵”。然而,面对医卫领域“老大难”——医患纠纷,单靠卫生部门一家无法根本解决。

  6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2011年6月24日,徐汇区在全市率先成立区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于同年8月在上海大规模推开。

  记者了解到,在引入“第三方”人民调解之前,医患纠纷主要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是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二是行政调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可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处和安排医疗事故鉴定;第三种途径就是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一般来说,以上方式中,医患协商解决占80%,行政和司法解决各占10%。

  然而,这些路径的局限性日益凸显。

  上海徐汇区医调办主任许晓蕾告诉记者,诉讼虽具最终权威,但成本高、周期长,且法庭上激烈抗辩,不利于缓和双方关系。“私了”与行政调处都在卫生部门内进行,公信力不高。“同时,医疗领域专业性极强,医患知识背景差距太大,直接沟通非常困难。加之医患信息不对称,患者对同出‘医门’的医学鉴定不理解、不相信,又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从而容易激化矛盾冲突。”

  传统的途径不受信任,患者一方就会寻求更加“有效”的手段。医闹事件就像传染病,被一次次复制,随之,“职业医闹”也开始出现在医院门口。据一名主管医疗纠纷的医院负责人介绍,“职业医闹”会与患者一方达成协议,一旦通过医闹的方式获得赔偿,他们将按一定比例瓜分赔偿金作为酬劳,这个比例有不同的版本,有些人说是30%,有的人则称是40%至60%不等的酬劳。

  为了应对“职业医闹”,个别医院雇佣“黑保安”,用以恶制恶的办法处置医闹,让医患纠纷陷入恶性循环。

  谁“公正”听谁的

  5月的一个下午,一场专家咨询会正在浦东新区医调委的调解室进行。当天咨询的案件,发生在一家民营医院和患者家属之间。患者家属认为,他们的亲属到这家民营医院接受骨科手术,却最终“猝死”在医院,医院对患者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数十万元的赔偿。医院一方自然不同意如此高额的赔偿费,他们要力证自己没有过错,不应对患者死亡负责。

  调解员黄绳士告诉记者,这里的调解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医调委首先分别对纠纷双方进行调查,对预估赔付金额可能超过10万元的、患者死亡或其他疑难、复杂的医患纠纷可启动专家咨询程序,参与的咨询专家采取回避制度。当时机成熟后,才会让双方见面调解。

  这一天参加咨询的除了医院负责人和当事医生,还包括一名骨科专家,一名内科专家,一名律师和人民调解员,所有人围坐在调解室。首先由调解员介绍医患纠纷的基本情况和患者的疑问、诉求,然后医疗机构进行补充说明,最后专家提问并出具咨询意见。

  “你们医院是否具备开展这一手术的资质?”骨科专家抛出的问题,让医院负责人猝不及防,显然是点到了医院的软肋。

  对于患者来说,谁公正听谁的,只要调解机构能够做到“公正”,患方也不愿意“闹”。

  一位曾在医院当过纠纷办主任的业内人士坦言:“在哪个岗位就替哪方说话。现在脱下白大褂,更能中立客观地考虑问题。”

  2011年8月23日,上海全面启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虽然这一机制并非上海首创,但与各地主要靠民间组织性质的医调委(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不同,上海更突出 “政府主导、第三方调解”的纠纷化解机制,在司法局下新成立医调办(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指导管理医调委工作,并协调等各有关方关系。

  认识到医调委的积极作用,一些医院将人民调解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首选渠道,对于患方索赔金额超过3万元的纠纷主动引导患方走人民调解途径。

  在浦东新区医调委副主任汪子安看来,人民调解要合情、合理、合法,调解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依法明理公正暖情。”

  汪子安表示,绝大多数患者不是无理取闹,只为讨个说法,“医调委让患者有了一个信得过的说理地方,能与院方平等沟通,在一定层面也减少了‘医闹’乘虚而入的机会。”

  据悉,半年来,人民调解新模式基本实现了三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尽量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一时间平稳事态,安抚家属,避免冲突激化;第一时间将纠纷引出医院,确保医疗正常秩序不受影响。

  “但对于那些不讲道理或者赔偿条件始终调解不拢的案例,我们还是会选择终止调解,并建议他们走其他途径。”汪子安说。

  此外,许晓蕾告诉记者,徐汇区医调办引入了由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快捷”审理制度。“这在全市尚属首创,是徐汇区司法局协同区人民法院对依法调处医患纠纷的共同探索。今后,对经区医调委调解不成,双方对事实认定清楚,适合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医患纠纷案件,都将由徐汇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官在区医调办设立的巡回法庭进行审理。”

  “能调则调,当法则法”,巡回法庭的介入,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畅通了当事人依法维权的渠道,更为其依法维权提供了最大的便捷。

  “医闹”止不住?

  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得到有效的调解,因此才会有“医闹”。但事实证明,“医闹”侵害了其他患者和公众的利益。

  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这是在“医闹”事件和杀医伤医事件频发的背景下,政府对“医闹”最明确的态度。

  浦东新区医调办负责人涂建设认为,处置医患纠纷,要分清楚医患纠纷甚至医患冲突与“医闹”的区别,不要把医患纠纷与“医闹”混为一谈。对医患纠纷要及时疏导,通过合法合理途径予以解决;对“医闹”要坚决依法打击。

  不过,两部委的通告,还是让一些网友反感。记者查阅网络留言,发现不少人认为卫生部的措施只是针对患者。涂建设认为,这是对“两部通告”的一种误读。事实上,“两部通告”出台的措施很全面。

  在严打“医闹”的同时,通告还强调了要建立畅通的医患纠纷解决渠道,即对医方的“紧箍咒”。通告中明确要求医疗机构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涂建设强调,“医闹”的产生,主要还是医患间缺乏互信的表现,但不排除利益驱动掺杂在其中。“我们现在医保体系不健全,出现了很多‘因病致贫’的例子。一旦出现纠纷,患方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我花了多少钱,我就要拿回多少钱,活着的人还得过日子。”王洋对此表示理解。患者合理的诉求当然要尽量争取,但是,“也不排除患方被人利用教唆的现象”。

  “医患纠纷很正常,但动用非常规的手段和途径处理纠纷的行为,就是‘医闹’。”涂建设指出,一些医院在处理医患纠纷过程中,出现过患方“大闹大得,小闹小得,不闹不得”的现象,这也助长了“医闹”的产生,“花钱只能买到短时间的太平,一旦口子开了,我们开展调解工作也会变得困难。”

  不过,医院也有医院的“苦衷”。一位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医院不是不知道不赔钱就不会有医闹的道理。

  医院愿意与患者协商“私了”的纠纷,大多是无法界定医院责任的纠纷,医院不希望患者起诉医院,一旦形成医院存在过错的判决,医院会受到来自行政的处罚。因此,医院会赔钱息事宁人,以保全自己的行政评价和社会形象。然而,一旦“私了”的口子一开,就给更多人以“示范”,医闹便无法禁止。


来源: 新民周刊





本文内容由 梁知行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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