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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标准:每公斤不超150毫克

2013/5/1 16:36| 发布者: david92003| 查看: 5473| 评论: 0

摘要: 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专家钱忠直27日介绍,为适应药品研发、生产、检验、应用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国家药典委员会对国家药品标准进行增修订和订正,将出版《中国药典》第二增补本。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 ...
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专家钱忠直27日介绍,为适应药品研发、生产、检验、应用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国家药典委员会对国家药品标准进行增修订和订正,将出版《中国药典》第二增补本。中药材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被收载其中。

  钱忠直介绍,参照国际有关规定,即草药及香料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150mg/kg”,比照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中关于硫黄熏蒸的最大使用量标准,结合国内相关研究数据,经组织药典委员、专家反复研究,药典委制订了中药材及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150mg/kg的限量。

  同时,考虑到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等10种鲜药材质地的特殊性,其在产地加工过程中干燥十分困难,易腐烂生虫等,参照有关国际标准中对蘑菇、豆类、海藻类等干菜以及种子类产品中亚硫酸盐“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500mg/kg”的规定,增补版规定了该10种中药材及其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400mg/kg的限量。

  硫黄熏蒸中药材是以硫黄燃烧生成的二氧化硫(SO2)气体直接杀死药材内部的害虫,抑制细菌、霉菌的活性,是传统习用且简便、易行的方法,适量且规范的硫黄熏蒸可以达到防腐、防虫的目的,但滥用或过度使用会对中药材及饮片质量产生影响,国家禁止以外观漂白为目的的硫黄熏蒸。

记者:胡浩

来源: 新华网

本文内容由 梁知行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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