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华人网 民间中医网 重视您的隐私
我们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包括第三方Cookie,以便网站正常运行和提升浏览体验。单击“全部接受”即表示您同意这些目的;单击“全部拒绝”即表示您拒绝非必要的Cookie;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公众健康,原卫生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及多次调研,会同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对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立法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4年8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医药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yy@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 点击查看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