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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魁法师药酒救人被判10年

2015/2/21 02:46| 发布者: david92003| 查看: 2277| 评论: 0|原作者: 济缘

摘要: 2月14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别的案件,被告人于维成是一位僧人,法号隆魁,被控非法行医。检方认为,于维成在担任寺院住持之余,用自制药酒给人看病,不幸导致年轻女孩张宗敏丧命。因为没有行医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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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别的案件,被告人于维成是一位僧人,法号隆魁,被控非法行医。检方认为,于维成在担任寺院住持之余,用自制药酒给人看病,不幸导致年轻女孩张宗敏丧命。因为没有行医资格,于维成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行为触犯了刑法。


3月8日,昌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于维成非法行医罪名成立,获刑十年。消息一经媒体报道,许多人痛骂于维成,也有人抚手称快。但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被害人张宗敏的家属在案发后,不仅没有索要赔偿,反而多次要求司法机关不追究于维成的刑事责任,甚至为于维成说好话;而尚住在寺中的居士们,也纷纷表示于维成是“好心遭了恶报”。


寺院住持被判刑,看客欢喜,受害当事人却郁郁不平,如此奇怪的结局,是因其魔力太大迷倒众生,还是真正有值得他们惋惜不平的情节?


48 代相传的行医秘方


于维成1955年出生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家中排行第六,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于维成的父亲是军人,曾经参与解放战争,母亲一家世代都是医家,共传了48代。据于维成介绍,她母亲医术就很高明,虽然家中没有开医馆,但常常有人慕名来求医,母亲就用世代传下来的药方给人治病,因为家中条件还算殷实,治病通常不要钱。


于维成的哥哥于德成告诉记者,于维成从小就很聪明,学什么会什么,而且“个个要样”,用他们佛教里的话说叫做“有慧根”。于维成案发以后,于德成念及弟弟的好,写过一首长达39句的诗来纪念他,里面写道:“自幼小,性倔强;做裁缝,木瓦匠,烹调术,更漂亮;学中医,把脉长交朋友,七成棒。


正是因为于维成聪明,家中的医术秘方就顺利传到了他手上。但没有想到的是,其中一个调治风湿、类风湿疾病的秘方成为了后来十年徒刑的祸根。


虽然年纪轻轻就学成了祖传医术,但这一时期的于维成还没有开始治病。上世纪70年代,于维成念完高中以后,就进入克山县的一家麻袋厂工作,一直做到车间主任。26岁的时候,于维成成了婚。


于维成的婚姻生活持续了24年,因为妻子不能生育,所以他没有儿女。后来,妻子患上了罕见的淋巴系统疾病,于2005年去世,也就是那一年,于维成在黑龙江嫩江一座寺庙里正式受戒成为僧人,法号释隆魁。


于维成变成僧人隆魁不是偶然,其实他小时候就很喜欢到家旁边的名为永安寺的寺庙中玩耍,有时听寺中僧人讲佛家故事,一呆就是一天,后来对佛教法事有些了解,也会跟着诵经供佛。


隆魁受戒以后,一边吃斋念佛,一边就开始用自己的祖传医术给人看病。他是个纯粹的僧人,不会用电脑,不会用手机,读的都是线装书,每日寺中的早晚课是他最主要的活动。6年时间里,隆魁先后在黑龙江嫩江、辽宁本溪、黑龙江大庆、北京昌平、江西九江等多个地方的寺庙居住,他“能治病”的名声渐渐远播,并且因为一些行善积德的事迹,成为了中华慈善总会的会员。于德成介绍,隆魁的善良是毋庸置疑的。他当年与陈光标一起加入慈善总会,汶川地震之时,隆魁是第一批赶到灾区行善的僧人。早在2005年受戒之前,隆魁在河南客居,看到当地的露天大佛,想起故乡克山县至今还没有一座露天大佛,就发动居士募捐买下了价值12 万的一座大佛,运回了克山县,树立起克山县的第一座露天佛像。


2009年初,隆魁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一次慈善大会,应一位朋友邀请,随后他来到北京昌平区流村镇瓦窑村的平安寺担任住持。


张宗敏病急投医


那个朋友之所以邀请隆魁担任住持,是因为隆魁的“真修”在僧众当中是出了名的。所谓“真修”,即真正一心修佛,不是假把式。他既是“真修”,那么居士们都愿意相信他,愿意出钱出力。当时的平安寺根本不像一座寺庙,门庭荒芜、佛像残旧,寺中香火几近断绝,正需要隆魁这样的人。


隆魁来到平安寺后就开始整饬,在原址的基础上争取到一块邻近的荒地,筑墙围成一个四合院作为新的庙宇,他还翻新了寺院的门脸,插上了降福的彩旗。寺中佛像残旧,隆魁便托人陆续从黑龙江、江西等地运来新的。


至2011年,平安寺虽然还是小寺,但已被隆魁打点得有声有色。除此之外,他也没有停止给人看病。平安寺建成以后,每周都有四五人前来拜访,有慕名而来求佛的居士,也有专程请他看病的人。求佛居士有愿意留下来一起参佛的,加上看风湿病的病人不宜远行也有自愿留在寺中的,寺里人渐渐增多,而且有男有女。隆魁便和居士们一起出钱在寺院后搭建了一栋小楼,隔成两段,每段几间屋子,6个人一间,男女分别居住。寺中人多的时候能住到20多个人。2012年年初,《方圆》记者走访平安寺的时候,寺中尚有5名居士在住。


张宗敏是2011年3月8日来到平安寺的。这位1986年出生的贵州女孩在两年前得了类风湿,苦治无效,而且越发严重,后来听人介绍,就来到北京找隆魁看病。一直在寺中修行的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孙萌告诉记者,当时张宗敏是“扶着墙”进来的,全身关节没有一处不浮肿,没有一处未变形。因为膝关节变形,她走起路来一高一低就像瘸腿之人,右手最多只能弯曲成90度,不能伸直。


隆魁一看,病重成这样,就将张宗敏留于寺中,一则她确实不宜再来回奔波,二则这样重的病需较长时日医治。


随后的3个月里,隆魁就用祖传的治类风湿的药方制成药酒为张宗敏治病。隆魁告诉《方圆》记者,这种药酒一日服用两次,每次两钱,不能多服。而且服用药酒之后一个时辰以内不能吃桃、柿子等忌口食物。他给人看病通常都是给人写方子,令其自己回家抓药吃,只有留在寺中的个别人,才服用他亲自制作的药酒。


在一开始,隆魁每次都还嘱咐张宗敏注意服用的剂量,后来药用得多了,隆魁就没再管她服药的情况了。



张宗敏的病也确实渐有好转,后来甚至能自己去县城溜达了,隆魁还会给张宗敏一些零花钱,让她去寺外活动活动。


在为张宗敏治病的过程中,隆魁分文未取。张宗敏哥哥证实了这一点,他告诉记者,他们家条件不好,妹妹的病也是因为没钱而耽误了治疗,隆魁无偿治病很让他们感激,所以妹妹出事以后,他还到寺里向隆魁“道歉”,自己的妹妹给隆魁造成了这么坏的影响,他们十分过意不去。


谁也无法还原的殒命真相


2011年6月,张宗敏的病治好了大半,开始在寺中干活帮忙。这时,她交了一个新的男朋友。


孙萌回忆,张宗敏来到寺里以后,先后交过两个男友,都是在镇上认识的。第一个男友因为她的健康问题和她分手了,她一度非常沮丧,好几天都不说话,那时候她有一个日记本,上面写了很多有关分手后心情不佳的感触。直到第二个男友出现,她才重新恢复了活力。但是由于佛门是清静地,修佛的居士很少有谈论这些感情琐事的,所以对于她真实的心理状况大家都不太了解。


大概在6月29日,新男友来到寺中找张宗敏,并在寺中留住了两天。隆魁当时不在寺中,他前往江西九江打点另一个寺庙的复建事宜去了,直到7月1日晚上才回来。回来后,隆魁见那男孩不方便回家,也没有阻止他继续住一晚上。


7月2日一大早,天气还不错,张宗敏送走了男友,就回到自己屋里,当时寺里都各忙各的,没人注意到她。直到10点左右,有居士推开张宗敏屋门,才发现其倒在地上已不省人事。大家立即将张宗敏送往医院救治,无奈没有挽回她的性命。


事后,张宗敏被查出是因为一次性服用药酒过量,导致体内乌头碱过多,中毒而死。但令大家不解的是,张宗敏已经按剂量服用了3个月的药酒,为什么这一次突然不知轻重服用过量?


有人推测,张宗敏殒命正好发生在男友离开以后,可能是因为新男友同样因为健康问题拒绝了张宗敏,她承受不了打击而自寻短见。有人认为她可能并非决意寻死,可能是与男友吵架,想通过自己中毒来报复男友,不慎服用过多而死亡。也有人说这是纯粹的意外,张宗敏不小心误服了过量药酒。但谁也无法说清当时的真相,唯一知道真相的人已经不在人世。


但是和张宗敏同住的一位居士告诉《方圆》记者,张宗敏平时性格就属于较为阴郁的那种,和别人交流不多,而且因为自己的病,经常都有自轻的言论。


隆魁等寺里的人考虑到她的病渐渐好转,又在寺中每日念佛,都认为她心态会慢慢变好。现在细细回想,自杀也不是没有可能。


不管怎么说,自杀也好,意外也好,隆魁给张宗敏的药直接导致了她中毒身亡,而且隆魁没有行医资格。据此,2011年11月,昌平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为由批准逮捕了隆魁,也就是于维成。


致死之药到底能不能治病


在看守所里,《方圆》记者见到了被捕后的于维成,他非常平静。他对记者反复说,自己是个法盲,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如果法院认定他犯罪了,他愿意服从一切判决,并改过自新。他在被捕后,仍然保持僧人的风范,见人作揖,告别也作揖。当记者告诉他,他可能被判十年有期徒刑时,他也并不惊讶,还称这是“因果”。


于维成向记者详细透露了当时给张宗敏服用的药酒配方。配方中含十味中药,分别是麻黄木瓜、牛夕、杜仲官桂、马钱等共计130克,然后用5斤50度左右的白酒浸泡半个月。拿着这个配方,记者采访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授王振月,他表示,该配方的十味中药里面,川乌草乌都含有乌头碱这种有毒成分。口服纯乌头碱达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可致死。用这两味中药泡制的药酒在服用时一定要注意剂量,不能多服,一旦多服就有中毒的危险。


关于这个配方的治疗效果,王振月认为,中医里的风湿病症以“风寒湿邪”为特征,所以中药治疗以祛风散寒、解痉通络活血化淤为主,同时温肾助阳、扶正固本,以达到强筋壮骨的功效,根除风湿症状。按这个标准来说,于维成开出的药方中采用的药物都算对路,比如官桂能祛寒止痛、散淤消肿,杜仲可以强筋骨,马钱子等也是能治类风湿性关节炎的中药。但是因为不知道具体药物的配比,不能肯定有疗效,既然有被治好的,就说明是有用的。


王振月还介绍,用中药自制药酒治风湿,是民间治疗此类病症的传统,如果谨慎使用,对症下药,并且避免过敏、忌口等情况,还算是比较安全的方法。


何不堂堂正正做医生


很多人都说,于维成罪不致十年。张宗敏的哥哥张宗坤也多次到北京来为于维成说情,他希望于维成能免罪。有些居士认为“判十年太重了”,还四处寻找律师想在上诉以后帮帮忙。


无论法院最后如何认定,于维成的案件都带给我们一些思考。我国历史上自古就有神医悬壶济世的典范,扁鹊华佗孙思邈。及至现代,像于维成这样在民间用土方治病的医者也还依稀尚存。但时代不同了,国家以法治国,任何行医行为都被置于法律的评价之下,那民间医者又该如何生存呢?


昌平区检察院批捕处检察官贺阳告诉记者,目前针对民间行医的罪名条款主要是非法行医罪。其构成要件有两点:其一,行为主体不具备行医执业资格;其二,行为主体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是否牟利、开的处方是否正确并不直接影响非法行医罪名的构成。也就是说,即使某人用上等好药无偿看病,是悬壶济世的神医,只要不具备医生执业资格,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贺阳补充道,根据司法解释,“情节严重”一般包括患者损伤、引起流行病等等情况。此外,“致人死亡”是非法行医罪的加重情节,这使得于维成的非法行医罪罪名一旦成立,量刑起点就是十年。


贺阳介绍,自己曾办理过类似的案件:有一个人得了感冒,去某小诊所开药,那医生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但治感冒发烧等小病还不在话下。医生给患者开了药,患者回到家后一服用就出了大事,不仅没治好病,反而高烧不退,一度肾衰竭,甚至毁容。原来,那个患者对某种抗生素过敏,事先没有告诉医生,而医生也疏忽未问。


“其实有很多非法行医的人都有相当的医疗技能,他们有时的确能治好病,但这种无证行医对患者带来极大风险,而且医生自己出了事也要担刑责。”为此,贺阳建议,“何不就认认真真考取医生执业资格,堂堂正正地做医生呢?”



补充:


国家规定只有统招中医专业学历,才能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其它专业包括(中药专业)或其它学历(成考、自考),不授予参加考试的资格。


民间中医走师承路线考取执业中医,需到中医科学院某组织申请报名,并参加由该组织举办的师承班,无论民间中医具备什么水平,皆进行培训,培训费万余元。通过该组织组织的中医师承考试后,仅具备考取执业助理医师的资格,考取完执业助理医师后,才能考取执业医师。


民间非专业人士考取执业医师进程:


第一年

1、到中医科学院谋组织报名。

2、报名后交万元学费。

3、交学费后等待该组织成员为其寻找老师。(漫长1-3年)

4、找到老师后参加拜师典礼。(交礼服费、给老师送礼物的钱)


第二年

5、师徒分手,开始该组织提供垃圾网络教育。


第三年

6、参加师承考试(注师承考试要具备一定人数才能举办,如果人数不够无限期推迟。)


第四年


7、拿着师承证考执业助理医师。


第九年


8、考下助理过五年才能考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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