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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分两煮汤生熟法则

2015/8/25 21:26| 发布者: 民间中医网001| 查看: 127| 评论: 0

摘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药分两煮汤生熟法则一十六首  千金  或曰,古人用药至少,分两亦轻,瘥病极多,观君处方,非不烦重,分两亦多,而瘥病不及古人者,何也,  答曰,古者日月长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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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分两煮汤生熟法则一十六首

  千金

  或曰,古人用药至少,分两亦轻,瘥病极多,观君处方,非不烦重,分两亦多,而瘥病不及古人者,何也,

  答曰,古者日月长远,药在土中自养经久,气味真实,百姓少欲,禀气中和,感病轻微,易为医疗,

  今时日月短促,药力轻虚,人多巧诈,感病浓重,难以为医,故病轻药味须少,疴重用药即多,此则医之一隅,何足怪也。

  

  又古之医者,自解采取,阴干曝干,皆悉如法,用药必依土地,所以疗十得九,

  今之医者,但知诊脉处方,不知采药时节,至于出处土地,新陈虚实,一皆不悉,所以疗十不能得愈五六者,实由于此,

  处方者常须加意,重复用药,药乃有力,若学古人,徒自误耳,将来学人须详熟之。

  

  凡紫石英白石英朱砂雄黄硫黄等,皆须光明映澈,色理鲜净者为佳,不然,令人身体干躁发热,口干而死。

  凡草木药,皆须土地坚实,气味浓烈,不尔,疗病不愈。

  凡野狼毒枳实橘皮 半夏 麻黄吴茱萸,皆欲得陈久者良,其余唯须精新也。

  问曰,凡和合汤药,治诸草石虫兽,用水升数,消杀之法则云何,

  答曰,凡草有根茎枝叶,皮骨花实,诸虫有毛翅皮甲,头足尾骨之属,有须烧炼炮炙,生熟有定,一如后法,顺方者福,逆之者殃,

  或须皮去肉,或去皮须肉,或须根茎,或须花实,依方炼治,极令净洁,

  然后升合秤两,勿令参差,

  药有相生相杀,气力有强有弱,

  君臣相理,佐使相持,

  若不广通诸经,即不知有好有恶,

  或医自以意加减,不依方分,使诸药草石强弱相欺,入人腹中,不能治病,更加斗争,草石相反,使人迷乱,力甚,刀剑,

  若调和得所,虽未能治病,犹得利安五藏,于病无所增剧,

  例曰,诸经方用药,所有熬炼节度,皆脚下注之,今方不然,此篇具凡药治择熬炮讫,然后秤之以充用,不得生秤。

  

  凡石药及玉,皆碎如米豆,以绵裹内汤酒中煮之。

  凡钟乳及诸石,以玉锤着水研之,三日三夜漂练务令极细,干研则七日七夜。

  银屑,以水银和成泥。

  凡石,以黄土泥团之,火烧半日乃熟可用,仍不得过之,不炼,生入药,使入破心肝凡朴硝矾石,烧令汁尽,乃入丸散,芒硝朴硝皆绞汤讫,乃纳汁中,更上火两三沸令烊尽,乃服。

  凡汤中用丹砂雄黄,细熟研如粉,临服乃投汤中,搅令调和,服之。

  凡汤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枣栀子之类是也,用细核物,亦打破,山茱萸五味子蕤核决明子之类是也,细花子物,正尔完用之,旋复花菊花地肤子葵子之类是也,米麦豆辈亦完用之。

  凡橘皮吴茱萸椒等,入汤不咀。

  凡诸果子仁,皆去尖皮及两仁者,汤揉挞去皮,仍切之,用栀子者,去皮,用蒲黄者,汤成下。

  凡生麦门冬生姜入汤,皆切,三捣三绞取汁,汤成去滓下之,煮五六沸,依如升数,不可共药煮,一法薄切用之。

  凡麦门冬,皆微润抽去心。

  凡麻黄,去节别煮两三沸,掠去沫,更益水,如本数,乃纳诸药煮之,不尔,令人烦寸斩之,小草瞿麦,五分斩之,细辛白前,三分斩之,膏中细切用之。

  牛膝石斛等入汤酒,拍碎用之,石斛入丸散者,先以捶极打令碎,乃入臼,不尔捣不熟。

  凡用桂浓朴杜仲秦皮木兰皮辈,皆削去上虚软甲错,取里有味者秤之,茯苓猪苓,削去黑皮秤,牡丹天门冬巴戟天远志野葛等,皆捶破去心,紫菀洗去土,戟干乃秤之,薤白葱,除责令尽,莽草石南茵芋泽兰,剔取叶及嫩茎,去大枝,鬼臼黄连,皆除根毛,石苇辛夷,拭去毛,又去心,蜀椒去目及闭口者,用大枣乌梅皆去核,用鬼箭削取羽皮。

  凡茯芍药,补药须白者,泻药唯赤者。

  菟丝子,汤淘汰去土干漉,暖酒渍经一宿,漉出曝微白捣之,不尽者更以酒渍之,三五日乃出曝,微干捣之,须臾悉尽,极易碎。

  甘草浓朴枳实石南茵芋藜芦皂荚之类,皆炙之,而枳实去,藜芦去头,皂荚去皮子凡椒云实微熬令汗出,即有势力。

  凡汤丸散,用天雄附子乌头乌喙侧子,皆灰炮令微拆,削去黑皮乃秤之,唯姜附汤及膏酒中,即生用,亦削去皮乃秤之,直理破作七八片,半夏热汤浸洗去上滑,一云十洗四破乃秤之,以入汤,若膏酒丸散,皆灰炮之用。

  巴豆,去心皮膜,熬令紫色,杏仁桃仁葶苈胡麻诸有膏脂药,皆熬黄,别捣令如膏脂,视之泯泯尔,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捣令消散,乃复都以轻绢筛之HT尽,又纳臼中,凡麦 曲末,大豆黄卷泽兰芜荑,皆微炒,干漆熬令烟断,乌梅入丸散熬之,用熟艾者,先炒细擘,合和诸药捣之,今细散不可筛者,纳散中和之。

  凡用诸毛羽齿牙蹄甲龟鳖鲛鲤等甲皮肉骨角筋鹿茸等,皆炙之,蛇蜕皮微炙。

  凡用斑蝥诸虫,皆去足翅,微熬,用桑螵蛸,中破炙之,牡蛎熬令黄色僵蚕蜂房微熬之。

  凡汤中用麝香犀角鹿角羚羊角牛黄,须末如粉,临服纳汤中,搅令调和,服之。

  凡丸散用胶,先炙,今通体沸起,燥乃可捣,有不沸处更炙之断,下汤直尔用之,勿炙,诸汤中用阿胶,皆绞汤毕,纳汁中,更上火令烊尽。

  凡用蜜,先以火煎掠沫,令色紫黄,即丸经久不坏,掠之多少,随蜜精粗,遂至大稠,于丸弥佳。

  凡丸中用蜡,烊之,投少蜜中搅调以和药。

  凡汤中用饴糠,皆汤成下,诸汤用酒者,皆临熟下之。

  又云,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此则神农之秤也,吴人以二两为一两,隋人以三两为一两,今依四分为一两为定,方家有云等分者,皆是丸散,随病轻重,所须多少,无定铢两,两三种或五种,皆悉分两同等凡丸散云若干分两者,是品诸药宜多宜少之分两,非必止于若干之分两也,假今日服三方寸匕,须瘥止,是三五两药尔。

  散药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钱匕者,以大钱上全抄之,若云半钱匕者,则是一钱抄一边尔,并用五铢钱也,钱五匕者,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为一勺,十勺为一合,以药升分之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斤两,即以升平之,药升方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纳散勿按抑之,正尔微动,令平调耳,今人分药,不复用此。

  丸药,有云如细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但令较略大小相称尔,如黍粟亦然,以十六黍为一大豆也,如大麻子者,即今大麻子准三细麻也,如胡豆者,今之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小豆准之,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为度,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十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当先去心皮毕,乃秤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乌头若干枚者,去皮毕,以半两准一枚,枳实若干枚者,去核毕,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枣有大小,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毕秤五两为正,椒一升三两为正,吴茱萸一升五两为正,菟丝子一升九两为正,子一升四两为正,蛇床子一升三两半为正,地肤子一升四两为正,此其不凡方云桂一尺者,削去皮,重半两为正,甘草一尺者,重二两为正,云某草一束者,重三两为正,云一把者,重二两为正。

  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猪膏一斤者一升二合。

  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当,药有易碎难碎,多末少末,秤两则不复均平,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咀者,乃得无末而片粒调和也,凡云末之者,谓捣筛如法也。

  凡丸散,先细切,曝燥乃捣之,有各捣者,有合捣者,并随方所言,其湿润药如天门冬干地黄辈,皆先切,曝干独捣令偏碎,更出细擘曝干,若值阴雨,可微火烘之,小停冷乃捣之。

  凡湿药,燥皆大耗,当先增分两,须得屑乃秤之为正,其汤酒不须如此。

  凡筛丸药,用重密绢令细,于蜜丸易熟,若筛散,草药用轻疏绢,于酒中服即不泥,其石药亦用细绢筛,令如丸药者,凡筛丸散药毕,皆更合于臼中,以杵捣之数百过,视其色理和同为佳。

  凡煮汤,用微火令小沸,其水数依方多少,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为率,皆绞去滓,而后酌量也,然则利汤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者,为病须快利,所以少水而多取汁,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汁者,为病须补益,是以多水而少取汁,好详视之,不得令水数多少,汤熟,可用新布两人以尺木绞去滓,澄去浊,分再服三服者,第二第三服以纸覆令密,勿令泄气欲服以铜器于热汤上暖之,若于铛中,勿令器中有水气,方云再服三服者,要令力

  

  外台秘要》>卷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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