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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族医药

2015/9/12 20:45| 发布者: 民间中医网001| 查看: 336| 评论: 0

摘要:   高山族民族概况  高山族是一个包含有多个民族的统称。根据他们的语言和文化特点,台湾大学考古人类学系将平埔人(基本汉化)以外的台湾少数民族分为九族,即:泰雅、赛夏、布农、曹、鲁凯、排湾、卑南、阿美、 ...

  高山族民族概况


  高山族是一个包含有多个民族的统称。根据他们的语言和文化特点,台湾大学考古人类学系将平埔人(基本汉化)以外的台湾少数民族分为九族,即:泰雅、赛夏、布农、曹、鲁凯、排湾、卑南、阿美、雅美族;有人亦将台湾少数民族划分为七个民族,即把排湾、鲁凯、卑南族合称为排湾族。尽管有关高山族所包含的各族之名称分歧甚殊,但到目前为止7~9分法已被大多数学者所采用,并以高山族作为台湾省少数民族的统称。而广义上的高山族,还包括了平埔人在内。

  根据近年在台湾考古发掘出的资料,发现属于旧石器时代的人类遗迹有台南左镇的人类化石和台东长滨乡八仙洞的旧石器,表明在距今约一万五千年前的旧石器时代,人类就已经在台湾岛上活动。又从台湾各地陆续发现的大量新石器时代遗址和遗物,其中包括有肩石斧、有段石锛、石镞、石刀和大量的印纹陶、彩陶、黑陶等来看,说明早在新石器时代高山族祖先和大陆沿海古代居民就有密切的历史渊源关系,有着文化上的联系。高山族的原始文化与大陆东南沿海的原始文化同属一个类型。

  我国古代文献记录下了汉族与高山族交流的情形,以及对高山族的描述等,《后汉书》称高山族为“东夷”;而后,三国沈莹《临海水土志》称之“山夷”;《隋书》称流求土人;明代陈第《东番记》称之为“东番”;清代官方文献及私人著作均称土番、番族等。高山族这一统称沿用了几十年,后又经国务院正式公布使用至今。

  由于历史原因,台湾高山族同胞主要居住于台湾中部山地和东部纵谷。

  高山族作为台湾岛的原住民,其民族来源众说不一;主要有:土著居民说、南来说,西来说等等。连横在《台湾通史》中说:“高山之番,实为原始”,认为高山族是台湾最早的居民;张光直教授等主张台湾高山族是来自大陆古越人的一支。但是,上述说法均有不完善之处。根据台湾考古学的发现和文献资料及高山族民间传说,证明高山族来源为多源的,其中主要来自祖国大陆东南沿海一带古越人的一支,少数来自东北琉球群岛和南方菲律宾、婆罗洲以及密克罗尼西亚诸群岛的居民。

  由于高山族祖先主要是祖国大陆沿海古越人,故其具有民族特色的民俗,还保留着许多有关古越人的传说、遗俗等。高山族独特的风俗习惯有:纹身:断发纹身之俗,在高山族中很普遍,史书不乏记载,如《台湾志略》载,淡水岸里、内山、双寮、宛里诸社“皆长发,穿大耳,文身,截发覆额,状如头陀”;陈梦林著《诸罗县志》谓,岸里、乌牛难、阿史里等诸社高山族妇女亦“绕唇昭皆刺之,细细黛起,若塑像罗汉髭头,共相称美”。迄今高山族仍以黥面为男女成年时装饰。

  崇拜蛇:高山族中的鲁凯人、排湾人等均认为百步蛇为其图腾的始祖,在许多建筑物、传统的服饰以及用器上大多雕绣蛇纹图案,并以此作为地位与权威的象征。同时把杀害蛇的行为视为禁忌。

  犬祭:高山族有“父母死亡,杀犬祭之”的风俗。

  高山族还有墨齿、短须、跣足、喜嚼槟榔嗜酒等风俗。

  历史上,由于其远离大陆,交通不便,故虽然台湾高山族的原始社会,可以追溯到一万五千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但而后其社会发展十分缓慢,生产力低下,文化不发达。

  三国沈莹著《临海水土志》中说,当时高山族主要从事渔猎和农业生产,使用石器和骨器等生产工具。在生活上,“饮食不洁,取生鱼肉杂贮大器中以卤之,历日月乃啖之,以为上肴”,并已知道酿酒,“能作细布,亦作斑文布,刻画其内,有文章,以为饰好也”。

  高山族使用“大器”,知道酿酒,“能作细布”,这些对于改善高山族身体,促进卫生保健,是十分有利的。

  到了明代,高山族人民与大陆汉族人民的交流不断增加,尤其是郑和下西洋曾到台湾之后,促使台湾高山族的社会、经济、文化得到一定的发展。尽管这一时期,高山族仍过着原始的社会部落生活,但是其所种植的农作物又有所增加,对药用作物有一定的认识。明·陈第之《东番记》,记载着当时台湾西南滨海地区高山族的生产和生活情况。其中记载当地生产的农作物已有大、小豆、胡麻、薏仁、葱、姜、番薯、芋头及椰子、毛柿、佛手柑、甘蔗等,其中许多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如胡麻具有滋养肝肾、润燥滑肠的作用;薏苡仁具有利水渗湿、除痹、健脾止泻清肺排脓等作用。高山族人民对姜的药用已有一定的认识,认为姜可以食用和治疗疾病,并将这一功劳归之于郑和,把著名的台湾凤山县所产的姜,称之“三宝姜”。随着海峡两岸交流的增加,高山族开始逐渐对医药卫生有一定的朴素认识。

  到了清代,大陆移往台湾的汉族人数达到高潮,1887年台湾汉族人口已达300多万,比高山族人口多20倍。大陆沿海汉族人大量地移居台湾,从而带去了先进的农业、手工业生产和文化、医药知识,促使台湾高山族的社会、文化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土著族向无医药……与汉人接触,始知药效”。

  明末清初,台湾疫病盛行。夏琳《闽海纪要》记载:“永历三十六年,鸡笼山(今基隆及附近地区)大疫;时值疫气盛行,汛守官兵死者过半”。林豪的《澎湖厅志》卷十一旧事祥异云:“咸丰六年丙辰,大疫,死者数千人;大城北、宅脚屿尤甚。七年丁已,犹疫”。面对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变化,高山族同胞虽然征服疾病的能力十分有限,但他们已看到疫病的严重性,认识到对于疫病患者,应使其隔离于远处,或者全社弃村,举社他迁,以防传染等。

  在与汉族同胞交流中,他们从汉族那里学到了许多医药卫生知识,以及制药技术与一些珍贵药物的培植方法。如珍珠,具有镇静、平肝等功效,而“台地从无产珠,开辟后,凤山下庄海中蛎房产珠,如稷米,大名凤山珠,不堪饰簪饵,只用以充药品”。樟脑是台湾的特产,它有杀虫辟蠹,通窍辟恶,祛寒湿,治癣疥的功用,可作为兴奋回苏药,而台湾地区制作樟脑的方法却来自泉州。

  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高山族人民还初步掌握了一些医疗保健知识及治疗方法,涉及内、外、妇、儿科等。但总的来说,高山族医药的发展,仍处于医药经验积累的阶段,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卫生保健知识,高山族有许多卫生保健知识,其中较有特点的是对居住地的选择与建筑的认识方面。

  台湾岛一年四季,多雨高温,山高潮湿,草木丛生,闷热多瘴,这样的气候和地理环境,使得常年居住于山区的高山族同胞,在选择居住地及建筑房屋时,首先应具备有利于身体健康的条件。因此,他们作为选择居住地位置条件之一,必须是有饮水条件且向阳山坡地,避免阴湿,或有强风的开阔地;建筑房屋时,保留古越人建筑的遗俗,采用干栏式建筑。如翦伯赞《台湾番族考》中写到:淡水所属诸社的高山族“因地方潮湿,皆巢居树上,其余则皆系穴居”。今天阿里山“曹人的公廨和仓房多架房于椿上似楼居。

  台湾盛产槟榔、薏仁等。高山族各族均有嚼槟榔的习惯。槟榔具有杀虫、消积、行水等功效,《台湾府志》物产云:“食之能醉人,可以祛瘴”。对于薏仁,陈第《东番记》中记载当时高山族人民种植薏仁,“食之已瘴疠”。

  高山族产妇知道如何摄取丰富的营养,以哺育婴儿,表现为“妇人产乳,必食子衣,产后以火自炙,令汗出,五日便平复”。子衣即胎盘,具有补气血、疗虚损等功效,为滋养强壮之品,并且产后百脉皆虚,宜温宜补,故产后食子衣,以火自炙,无疑有利于产妇的身体恢复及哺育婴儿。阿美族人对于妇女产后,其家人特捕鱼,以供产妇食用。赛夏族产妇,她们在生产后必先进姜汤,然后进糜粥,数日后给以鸡蛋、鸡肉,忌饮冷水食猪肉。泰雅族妇女生育后,休息6天,吃兽肉或豆类、饮酒,以利身体恢复。

  在妇女怀孕期间,她们采用多种方法,来保障胎儿的正常发育,并规定了种种禁忌,其中有许多是相当合理的。主要有“泰雅族妇女分娩以前为了防止流产,用腹带(腹卷)来保护胎儿,且不作负重工作及不跳跃。高山族妇女认为适当的劳动,有利分娩,因此,她们在怀孕期间,均参加适度劳动。泰雅族、阿美族、曹族等孕妇均与正常一样,劳动工作到分娩前。泰雅族、阿美族、布农族、赛夏族、曹族、排湾族等民族,规定孕妇怀孕到4~5个月后应尽量避免与丈夫发生性关系,以免导致流产。妇女怀孕期间,夫妇双方都应尽量避免感情的刺激,须言行谨慎,尊敬长老、长辈;家人或身边的人也要尽量避免谈论不净或刺激感情的事物。在饮食方面,亦有一定的禁忌,如妊娠期间不得食烧焦的食物,禁食死动物的肉、内脏等。

  如果孕妇妊娠后,欲流产,曹族人利用某种野草点火,针灸产妇腹部,或者把野草与煤烟粉末混合煎熬,让孕妇喝下,把胎儿坠掉。

  对于新生儿,妇人产后常以性寒的蕉果少许置其口中,谓能清热;凡婴儿有疾,每用面少许,滚汤冲服,谓能解肌祛热,疾病立瘥。对新生儿的喂养,一般小孩出生到3~4个月内,完全饮食母乳,以后开始喂以半流质,6个月后完全断乳。

  对优生的认识:高山族各族禁忌近亲之间通婚,有的连同姓之间也禁忌通婚,对于保证人口的质量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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