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晓峰)日前,吉林省所有县(市)中医院和综合医院同步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销售,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职能分工,确保中医药政策融入,改革配套文件。 其中,新农合继续执行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政策;中医药和符合规定的治疗性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目录;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保留中药饮片加成政策,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占比计算;在2014年提价基础上,提高6项中医类诊查费、62项中医服务价格,其中,中医诊查费提高超过300%,中医服务项目价格提高30%。 (责任编辑:姜洁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