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国外怎样管理医药广告
美国不允许医药广告夸大疗效美国对医药用品电视广告的规定尤其严格,播放中不得使用“安全可靠”、“无副作用”等夸大医疗效用的词句;同时必须详细说明该药物的副作用。医药广告中如有痛苦呻吟的表情、动作及声音也会被禁止。此外,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设立专门的电话热线和网上站点,多次组织大规模的网上群众打假活动,以此来对付网络时代的造假新趋势。
日本对虚假医药广告处以重罚
在日本,医药广告要接受专门机构审查,假如宣传中有虚假成分,则不通过。另外,《医疗法》规定,对于打虚假广告的诊所或者医院,其法人将被处以6个月以下拘留和罚款。日本还专门设立了国民健康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的投诉,如投诉确实,会动用行政力量与企业交涉。
法国医疗广告语禁用“最好”等字样
法国对医疗广告的管理可谓事无巨细。医院不许做广告是死规定;药品广告的广告语则从字体、字迹到颜色都有明确的要求和标准。为避免不公平竞争,不能在广告中出现“第一”、“最好”等字样。
德国只允许医学杂志刊登处方药广告
德国规定,处方药只能在专业药店中出售,只能在医学或药物专业杂志上刊登广告,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医药广告必须清楚注明药品副作用、服用方法等所有相关要素,否则制药商和广告商将受到严厉处罚;非处方药原则上可以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但对非处方药广告的描述方式也作了严格的限制。此外,法律还规定,医药广告不得夸大药品治疗效果,广告词中不能出现“肯定”、“百分之百”、“治愈”等词语。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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