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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包括第三方Cookie,以便网站正常运行和提升浏览体验。单击“全部接受”即表示您同意这些目的;单击“全部拒绝”即表示您拒绝非必要的Cookie;据《中国经营报》等媒体报道,塑化剂危机持续发酵,在白酒企业遭遇质疑的同时,调味品、饮料企业也被“拉入”这场风波。 “食用的酱油、醋、饮料里面塑化剂的含量是酒的400倍。”北京绿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龚也长在微博中语出惊人。一天之内,该微博被转发15000余次。一时间,消费者人心惶惶。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上市公司坚称自己的产品不含塑化剂。 “没有哪一家企业敢保证其生产的产品不含塑化剂。”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的判断,与龚也长基本一致。 A 食品巨头抗议,两套标准前后冲突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事件的始作俑者龚也长。在记者的追问下,他对“调味品、饮料里塑化剂含量是白酒400倍”的说法有些“含糊”,改口称,“在微博中说的400倍确实有点夸张”,但是,食品用香精香料中,塑化剂最大残留量标准比白酒行业中塑化剂最大残留量确实高出很多倍。 按龚也长的说法,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饮料、调味品中塑化剂含量的上限,卫生部于2011年先后下发的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文件和卫办监督函[2011]773号文件,对于食品、调味品的检测标准界定“存在明显冲突”。 2011年6月,卫生部下发的[2011]551号文件中表示,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邻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mg/kg、9.0mg/kg和0.3mg/kg。 而2011年8月,卫生部却又下发[2011]773号文件,规定食品用香精香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总含量不超过60mg/kg的,可以允许继续生产销售和使用。 很明显,773号文件要比551号文件规定的最大残留量高出数十倍。实际上,塑化剂标准的前后不一,幕后缘于众多国内食品巨头的集体抗议。 从目前的市场反应看,酱油、醋等在超市的销售暂时没有受到网上传言的影响。 B 没有哪家企业敢说“不含塑化剂”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对记者表示,香精香料是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原料的重要成分之一,但由于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都是成品,如果用香精香料的塑化剂总含量标准来作为调味品和饮料塑化剂总含量的标准不太恰当;但如果按照551号文件执行,对调味品和饮料来说,又显得过于严厉。 同时,由于卫生部对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中所含塑化剂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不仅让消费者对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里所含塑化剂的标准模糊不清,也让相关企业在控制和检测塑化剂方面无明确的依据。 朱丹蓬表示,在饮料和调味品的原料中,香精香料是主要成分之一,而卫生部专门就香精香料塑化剂最大残留量做出“高标准”,显然是国内香精香料中塑化剂含量较高,相关饮料和调味品含有塑化剂的概率较高。 除了原料以外,调味品和饮料企业在生产线和包装上如果有塑料装置,则会加大产品存在塑化剂的风险。朱丹蓬表示:“特别是醋对塑料具有一定腐蚀性,在生产、包装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塑化剂转移到产品中的可能性,因此没有哪一家企业敢保证其生产的产品全部不含塑化剂。” C 有人认为“民众不必恐慌” 多年从事发酵食品研究的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韩北忠认为,根据相似相溶的原理,作为有机物的塑化剂溶入酒精等有机溶剂中是有可能的,但对于酱油、醋中是否含塑化剂、是否超标,还需要严谨的科学实验进行佐证,民众没有必要恐慌。 韩北忠说:“我没有做过这种实验,最好还是做一做实验再报道更好点……它就是一个化学物质,毒害是在一定剂量反应下才会有的,多了才是毒。我觉得现在更多的人是炒作一下,吸引一下眼球,让老百姓这不敢吃,那不敢喝,这就麻烦了。我个人建议,不要让老百姓再恐慌,一定要客观地分析它,不要一听说,就说它有毒。” 与韩北忠同在一个学院的李再贵教授,一直研究粮食加工产品,他认为:“如果说这个东西是故意添加的,我们应该狠狠地整治,如果不是故意添加的,我们还不能轻而易举地一棍子打死。” 塑化剂 又称增塑剂、可塑剂,有机化学里的国际化学命名为邻苯二甲酸酯同系物,是增加材料柔软性的高分子材料助剂,被广泛应用于塑胶、水泥等生产。在塑料加工中添加塑化剂,可使其柔韧性增强,容易加工。塑化剂对人的作用类似于人工荷尔蒙,会危害男性生殖能力并促使女性性早熟,长期大量摄取会导致肝癌。 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