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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命式”维权震撼代表 欲促改《职业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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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9 20: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政协工会界43名委员联名呼吁尽快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提案太及时了。”一大早,全国人大代表朱雪芹就给本报记者打来了电话:“委员们的呼吁与我们很多人大代表的想法真是不谋而合。”

  作为全国3个农民工代表之一,朱雪芹今年也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完善上。

  电话中,朱雪芹的语气明显透着兴奋:“几天来,我身边有多位人大代表也同时在关注着《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这个事情,我相信在代表委员的共同努力下,这部法律的修改程序一定能更早一点启动,农民工维权也会更有制度保证。”

  据悉,本报今天刊发的“全国政协工会界43名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尽快修订《职业病防治法》”一文,在很多全国人大代表中引起共鸣。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关注之外,这些人大代表都表示愿意为推动法律的修订完善承担起责任。


  2009年,河南农民工张海超为推翻职业病鉴定机构的鉴定,不惜采取“开胸验肺”的极端方式等近年来屡屡见诸报端的“赌命式”维权,至今让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觉得触目惊心。

  “类似张海超这样患职业病却维权难的案例众多,表面上看是因为劳动关系变动频繁,难以确定劳动关系所致,多数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阻碍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以及诊断鉴定结论违背客观事实等。” 秦希燕说,其深层次原因则是立法设置不合理、对诊断、鉴定职权的监管机制乏力:“为切实保障患病职工权益,减少维权阻力,防止职工以开胸或其它代价更高、更极端的方式维权,有必要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修改。”

  “无论是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还是一名有良知的律师,都有责任让开胸验肺式的悲剧不再重演。”秦希燕说。

  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则从“职业病诊断要实行举证倒置责任原则”的法律角度表示,目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是职业病诊断的必备要件:“且不说职工本人是否真能提供完整无缺的认定资料,就是能提供,不合理性也十分明显。”

  在他看来,职业病也属于工伤的一种,应当实现举证责任倒置,以有利于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而在为农民工维权的过程中,朱雪芹发现,《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于2002年,从职业病目录来看,共包括了8大类的疾病防治范围。但随着社会的变迁,原有的职业病目录已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她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能组织相关专家,对职业病目录重新修订,增删相关疾病的防治范围,以切实维护广大的劳动者利益。

  3月8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坦诚地说:“我们的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历史欠账比较多,诊断的能力出现了问题。”他表示,改善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状况,要加大企业作为责任主体的责任,地方政府要负总责。

  陈竺透露,去年中央财政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补助中西部地区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建设。今年准备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划,进一步对职业病的基础情况摸清底数。最近,卫生部、安监总局、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正在研究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的监管合力。陈竺强调,在企业,要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仅仅靠农民工个人的努力是不够的,工会组织需要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更加有所作为。

  陈竺认为,改善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状况,要加大企业作为责任主体的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各个部门不仅各负其责,而且要加强工作的协调力度;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的建设,不仅要依靠专业的职业病防治机构,而且要发挥卫生系统的整体合力。

  陈竺表示,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启动一个农民工健康工程,其中包括了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的防控,同时,也高度重视职业卫生的问题、职业病防治的问题。在关爱农民工的健康工程中,准备把指导企业建立农民工健康档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工职业安全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防治知识和意识。

  陈竺相信,随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深入人心,随着全社会,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的觉醒,也随着职业病防治能力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农民工身体健康应该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记者:赵晓展 王冬梅 庞慧敏 兰海燕)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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