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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连锁药店演绎群体版"降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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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1 23: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南药店连锁巨头发出紧急撤柜通知,超20%基本药物下架

  3月17日,正式开通的广东省国家基本药物网公布了广东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市县名单,1300多个基层卫生机构将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取消15%的药物加成之后,城镇跟农村的基层医疗机构将获得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

  3月18日,记者接到知情人士报料,基本药物零差价政策在山东引发轩然大波。济南药店连锁巨头漱玉平民大药房采购部对旗下门店下发部分基本药物紧急撤柜通知,超20%基本药物下架。记者获悉,广东生产的明兴清开灵、消渴丸、维C银翘片,鼻炎康片,山东本地的酚麻美敏口服溶液(彤贝得)、茵栀黄颗粒、黄连上清丸等,以及云南白药气雾剂,都在下架之列。

  尽失低价优势,药店前景堪忧

  3月18日,有山东药企负责人王明致电本报记者,“在山东有逾60余家连锁店的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下发部分基本药物紧急撤柜通知。”究其原因,源于山东省三日前开始在30%的地级市试点实施的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基本药物药品大型公立医院和社区医院等进货价比现有价格至少下调15%,并实行零差价配送。

  “药店的低价优势一扫而光,生产企业也不会降价供货,如此一来,药店针对这部分药品只能是亏本销售。”王明表示。

  记者了解到,3月15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在山东省开始实施,其中济南市有105家试点单位。

  记者通过多种途径试图联系漱玉平民大药房相关负责人,一直未果。山东一药企销售经理告诉记者,“早在去年基本药物基层版公布后不久,便有多家药店负责人表示,是否需要联合抵制。”

  医院进价下压,企业或将控制供货

  王明所在的企业,不止一种药品在下架之列,他拿给记者一份淄博市卫生局的关于《2010年全市卫生系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据了解,试点开始之后,基本药物药品零差价销售给各方带来的冲击也初步显现。药品零差价销售使药价平均降幅高达48%。在章丘市绣惠卫生院门诊药房前,新药品价目表上,“青霉素,80万单位,0.42元/支”,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患者每支花费为0.92元,降幅超50%。

  如此降幅,让企业有些手足无措。记者致电“榜上有名”的几家广东企业相关负责人,其均不愿意就此事发表言论,但表示总部销售总监等高层均已主动,筹划应对之策。而目前降幅过大的产品,针对医院市场也一定程度地控制供货。

  王明补充道,“如果按照山东的定价来供货,那就无法保证全国一盘棋,就拿广东云南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来说,不仅临近省份的经销商跑来山东窜货,只要有利可图,广东云南的经销商也会舍弃生产地而不远千里到山东进药。”

  新医改财政补贴细则受关注

  上文提到的卫生局通知显示,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截至今年10月1日,要求做好过渡期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工作。试点7个月之后,10月1日开始第三阶段的工作,开展基本药物省级集中网上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7个月后,所有的公关和规划,将重新再来一次。而目前,最让企业难受的是没有实行全省统一招标,各地市针对同一厂家同一药品的价格,都是由当地物价局核准。山东省3月8日发布的《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于基本药物的财政补贴部分也仅仅表示补偿以政府投入为主,却无一能具体落实的表述,包括补偿比例和方式。”王明义愤填膺地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在浙江和福建等地调研后称,零差价制度实施的前提是省级集中招标、统一采购和配送,否则政府无法统一采购价。(文中王明为化名)    

  视点

  广东省基本药物“零差价”补偿方案出炉

  据悉,广东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21个试点市县名单中,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四市的全市各区都有试点,而其他17个地级市至少有一个县参与试点。基本药品制度试行后,市民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买到的药物,将取消15%的药物加成费,实行零差价销售。

  记者获悉,城镇与农村的基层医疗机构将获得两种不同的补助方式。

  一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方式。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金额的15%为基数,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70%;其余的30%,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负责支付15%(江门开平、台山市支付10.5%),剩余部分由市、县财政负责支付。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助方式。药品加成费用的70%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解决,其余30%由各级财政解决。 

  
本报记者 梅勤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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