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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南平打破医患纠纷“大闹大赔”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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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1 04: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年前因“医闹”事件闻名全国一年后成纠纷调解“取经”之所

  探秘南平打破医患纠纷“大闹大赔”怪圈

  调查动机

  长期以来,医患纠纷一直是一个关注度高、不易解决的社会问题,甚至衍生出了“医闹”这一“职业”。“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也一度成为患者家属解决医患纠纷的“准则”。

2009年,福建省南平市曾因一起“医闹”事件闻名全国;一年后,南平市成为全国医患纠纷调解最热门的“取经”之所。

  南平是如何突破“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这一怪圈的?《法制日报》记者就此进行调查。

  特别调查     

  年近花甲的龚选民穿一身休闲格子西装,系一条颇为时尚的白色皮带,如数家珍地介绍着他一套又一套的“调解心经”。作为福建省南平市司法局副局长的他,如今既像个明星又像个专家——走到哪里,都有人喊他一声“龚主任”;每隔几天,就有外地综治部门带队到他这儿取经。

  龚选民变得如此忙碌,缘于一年前发生在南平市的“6·21”医闹事件。龚选民因为“扛不住卫生局局长的劝说”,开始筹建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并担任中心主任。让龚选民没想到的是,一年后,这个调处中心,成了全国医患纠纷调解最热门的取经之所。

  据统计,一年多来,南平全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共接受省内外来电来访咨询558人次,受理医患纠纷173件,已调结153件,调解的案件全部案结事了,没有一件出现反复。所调解的纠纷最快3天,最长的不超过1个月。卫生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成立的这一年里,医患纠纷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了约40%。

  南平市,如何从一个因“医闹”而出名的福建山城,转变为因成功调解医患纠纷而名声在外的地方?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进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问及成功玄机,龚选民淡然表示:“我们只是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转变成‘大错大赔,小错小赔’,让是非的价值判断回归了理性。”

  医患纠纷

  一座因“医闹”闻名的城市

  2009年6月18日,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杨厝村村民杨俊斌,因“泌尿系统结石、急性肾功能衰竭”入住南平市第一医院泌尿外科。6月20日晚10时,在手术成功的情况下,杨俊斌突发病症,经抢救无效于21日凌晨死亡。

  杨俊斌的家属认为院方对患者的死亡负有责任,当晚就聚集在泌尿外科,要求院方作出解释,拒不移尸,同时将参与抢救的泌尿外科主任胡言雨和医师王波扣留在病房,并提出高额赔偿要求。从6月21日起,南平市各级部门多次协调处理,均因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而搁浅,并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有人员受伤。

  后在当地政府主导之下,杨俊斌的家属与医院达成初步协议:家属得到21万元赔偿,而对于肢体冲突导致的人员受伤问题,“双方同意责任自行承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医患双方已达成协议,但此事并未结束。

  6月23日上午,南平市第一医院80余名医务人员聚集到南平市政府门口,打出“还我尊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横幅。随后,南平市多家医院的医务人员也加入其中。经多方调处,直到当天晚上7时左右事态才得以平息。

  长期以来不断紧张的医患关系,最终以这种极端的方式在南平市这个小山城爆发出来。此后一段时间,全国各地发生的医患纠纷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的报道中,“医闹”、“医患纠纷”几乎成了2009年最刺眼的关键词之一。更有调查显示,不少医生认为,“医闹”已经严重影响到医生的职业行为——自我保护越来越成为医生行医时的第一原则,而这恰恰又让医患关系进一步紧张。

  如何有效化解医患矛盾,摆在因“医闹”而闻名全国的南平市面前。

  “6·21”事件发生后的1个多月里,南平市高层频繁开会,将化解医患纠纷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7月24日,《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出台。3天后,南平市成立重大医患纠纷应急和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南平市委副书记石建华担任组长,副组长则由5位市委、市政府厅级干部担任,规格之高前所未有。

  8月3日,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开门迎“客”。

心服口服

  一个医患纠纷调处样本

  “我现在去买票,凌晨5点到,8点就可以接受采访。”接到《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邀请时,63岁的张瑞英正远在福建省泉州市采购茶叶,但她还是决定要连夜坐车赶回南平,“说几句感谢医患调处中心的话”。

  考虑到张瑞英的年龄,记者最终还是选择了电话采访。这个自称“从不服输”的“女强人”,在谈及医患调处中心所做的工作时,还是表示了“心服口服”。


2007年10月27日,张瑞英的丈夫邱光尧在南平市一家医院做了一个“全膀胱切除术”。尽管手术成功了,但在术后1个月内,邱光尧多次出现人事不省、神志不清症状,并于当年11月8日心跳呼吸停止。经过两天的抢救,邱光尧虽然恢复了自主呼吸,却成了植物人。

  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邱光尧一直在医院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接受治疗。张瑞英放下自己的事业,包下了同病房的另外两张床,悉心照料丈夫。由于从一开始就对医院的手术和术后治疗有所怀疑,张瑞英自己买来了《福建中草药》、《中医方剂自学入门》等大量中草药书籍,尝试着用中药给丈夫调养。

  尽管如此,邱光尧还是在今年5月23日凌晨停止了呼吸,张瑞英与医院的矛盾也正式爆发。她认为,自己丈夫得的并不是癌症,医院却把它当作癌症来治疗,且在术后护理上存在严重失误,最终导致了邱光尧昏迷和死亡。

  医院解释称,邱光尧在接受手术前,体内的确有癌细胞,是手术成功切除全膀胱后才没有的。在护理上,医院也认为自己不存在过失。多名医生反而指出,是张瑞英乱用中药导致了邱光尧的死亡。

  双方争执不下。邱光尧的家属纷纷赶到,将尸体停留在ICU病房不肯移走。医院的医务科给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打了电话,申请调解。

  刚刚调入调处中心不到一个月的董波接到电话后,立刻与同事赶到现场。张瑞英一见到董波,“扑通”一声就跪倒下去,让这个年轻的小伙子有些手足无措:“她告诉我,医生们都说是她害死了丈夫,这让她在族人面前抬不起头。她恳求我,一定要辨明是非。”

  扶起伤心的老人,董波做了第一个决定——封存病历。

  “这样也取得了患方的信任,他们会觉得我们是公正的。”董波回忆说,病历被封存后,在几名调解员的轮番说服下,张瑞英终于同意先将尸体移送到殡仪馆存放,并在第二天前往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接受调解。董波随后又走访了当事医生及相关知情者,以备调解所需。

  “要辨明是非,要快。”5月24日上午10时,张瑞英面对南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墙上贴着的调解员列表,再次选择了相信董波,并一再强调这两点要求。

  调解正式开始,双方争执的关键在于医院是否存在过失,而这必须经过专业的判断。董波向张瑞英提出两条可选路径:一是专家咨询;二是医疗鉴定。前者快速,且专家由医、患和调处中心3方共同挑选,患者更信任,但赔付金额必须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后者鉴定程序科学,一般用于处理赔付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纠纷,但速度较慢,且参与鉴定的专家由医学会挑选,患方不容易信任。

  张瑞英选择了专家咨询。在调处中心走廊的一面墙上,贴着一张由83位专家组成的医疗专家委员会名单。按照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规定,医患双方协商决定进行专家咨询的,由医院、患方和调处中心3方各从专家委员会名单中挑选1人,组成专家咨询小组。

  经医院同意,董波将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挑选权也让给了张瑞英,以让她对专家咨询更加放心。挑选出3位专家后,董波立即致电通知他们,预定于5月26日进行专家咨询。

  一切进展顺利。然而,5月25日,医院一名负责人突然致电董波,承认医院存在过失,表示愿意赔偿,请求不要进行专家咨询,以免影响声誉。然而在被问及存在什么过失时,这名负责人却不愿透露。

  “不能简单、粗放地调解,我们要分清是非,按错论赔。”经过商议,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坚持进行了专家咨询。5月26日,专家们经过一整天对病历等各种资料的研判,得出结论:医院手术措施及方案得当,但由于创伤大,患者高龄,术后出现肠瘘、低蛋白血症、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等问题,医院对可能发生的严重并发症估计不足,且对于以上病状处置上存在不足。这即意味着,医院存在较大过失。

  5月27日,调处中心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此时的张瑞英虽然对医院倍感气愤,但由于洗脱了“治死丈夫”的“罪名”,还是很积极地配合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调解。董波同时请来了邱光尧生前所在单位的领导,在各方的劝说下,张瑞英最终接受了医院的赔偿条件:免去邱光尧生前在医院欠下的12万元医疗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10万元;双方不再主张其他权利。

  客观中立

  “第三方”调解贯穿始终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旦医患双方发生民事责任争议,解决途径有三:医患双方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在现实中,这3条途径都不太顺畅。”南平市卫生局局长王崇辉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首先,医患双方信息是严重不对称的,对同一事件的认知往往存在较大差异,医患双方自己协商很容易就会发生激烈冲突;其次,卫生行政部门常常被认为和医院是‘一家人’,在调解中难以做到中立,缺乏公信力;第三,走诉讼渠道解决,这对患者而言要耗费大量时间、金钱和精力,此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一关键环节也往往让患者望而却步,一方面因为时间太长,另一方面在于医学会与医院之间也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鉴定结果也常常遭到质疑。”

  南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针对这几种症状开出了“药方”。

  “我们与卫生部门、医院没有关联,是独立的‘第三方’;我们提供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讲究简化程序、缩短时间,而且在调解的每一个环节中都为患方提供多条路径,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调解原则,患方都可以自由选择。”龚选民介绍。

  记者翻看多起调解案件的卷宗后发现,龚选民所说的“第三方”,实际贯穿于调解的每一个步骤:第一时间封存病历,将最重要的证据保存起来,防止了医院私自修改病历,也消除了患方的怀疑;判断是非环节,患方可自主选择进行专家咨询还是进行医疗鉴定,若选择专家咨询,患方可从专家委员会中自行挑选觉得可信的专家,调处中心为此还专门请了大量部队医院医生、法医等公信力较高的专家加入委员会;在调解结束后,为了确保患方尽快拿到赔偿,调解中心牵头建立了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基金,一旦赔偿条件谈妥,调解中心可立即从基金中预先支取赔偿款给患方,确保案结事了。

  “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医患双方有了新的沟通、调解平台,这个平台对于患者而言,代表着公信力,打破了医疗机构单方面的话语权;对于医院而言,将‘战火’从病房引开,就是最大的胜利。医务人员只有从纷繁的医患纠纷中解脱出来,才能专心为病人治病,最大化地保证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南平市人民医院院长董良瀚说。

是非标准

  从“大闹大赔”到“大错大赔”

  在南平市卫生局,曾有这样的疑问: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在“后龚选民时代”会怎样?

  龚选民则表示,这不是问题,“现在制度已经完善了,各安其职,我走了他们一样干得好”。


据了解,随着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运行,在《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的原则指导下,《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调解规则(试行)》以及详细的工作流程、调解格式文书等都在不断地规范和完善。

  这些看似表面工作的规章和文书,被龚选民看得极其重要。“让调处中心的工作得以延续,这是基本功能,更关键的目的是,要转变以往认为调解就是‘委曲求全’、依人办事的观念,要让医患纠纷的处置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他解释说。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而各地政府为了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稳定局面,往往会协调医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这种临时性的解决方案,常常以“不分是非,给钱了事”的作法换来事件的平息。然而,这样却让医患纠纷走上了“大闹——领导重视——赔偿多”的逻辑中去,在不断被复制的过程中形成恶性循环,甚至催生职业“医闹”。

  “我们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要打破这种‘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的逻辑,重新确立是非判断的标准,以事实说话,‘大错大赔,小错小赔,无错不赔’。”龚选民说,在这种观念前提下,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分清责任的原则,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解;二是过错赔偿的原则,依法依规决定赔偿数额分配;三是依法赔付的原则,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使调解协议有充分的法律依据。除此之外,调处中心正在抓紧制定公平赔偿的原则,对在医患纠纷中因为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损坏医疗机构公共财物,危及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的责任人,为了体现公平,应予以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明确了是非评判标准之后,龚选民和他的同事们开始从源头上做起了工作:一边联合卫生局在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患纠纷;另一边将调处模式推广至南平市下属的9个县市,平时印刷大量宣传单向农村地区发放,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推广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引导人们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到中心咨询。


记者:郭宏鹏 刘百军 范传贵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于 2010/11/11 06: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方法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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