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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笔误”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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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00: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记者 申剑丽陕西西安、户县报道

1月13日,陕西省户县济任医院急诊科病房,因吞服安眠药被收治的当地人李尊伟,浮肿着眼,躺靠在病床上,默默盯着右侧输液管一滴一滴往下落。

视线下方,他缠上胶布的手边,是穿着粉色棉袄的女儿欣欣,这个刚满三岁的孩子,在病床边兀自玩着,走得很小心,没走几步就要用两手撑在病床上,双腿后撑,略成弓形。

为着这个罹患脑脊髓膜炎的孩子,李尊伟心力交瘁地奔走一年多。他坚持认为,女儿的病与发病前约一个月注射的乙脑疫苗有关。

他的疑问聚焦在不被生产商承认的疫苗批号上。

而政府部门给出的回复是,因工作人员登记笔误,将其他正确批号错误登记为该批号,并鉴定疫苗和其女儿的病症并无直接关系。

这一结论不能完全让李尊伟信服,但奔波了一年多的他现在不想再纠缠了,他只盼望着早点拿到补偿金。

1月18日,李尊伟接到户县信访局通知,让他19日过去开会,协调补偿事宜,“赔偿金额从之前我提的100万到他们中途削减到10多万;最后双方口头协商至30万。”他说。

父亲“寻死”

回忆起1月10日那天的事,李尊伟表情平静。

那天下午三点多,李尊伟喝了半斤白酒,拿着托人找来的几十片安眠药来到县卫生局,要求见局长,兑现之前政府承诺的30万元补偿金。

“局长出去开会了。”二楼一位科室工作人员告诉他。李尊伟不死心,直奔四楼局长办公室。

他看见了局长,连忙跑过去。“我之前见过局长,但现在他不承认是局长,说他只是副局长,‘不管这个事’,说完就溜进厕所”。

失望的李尊伟一手从兜里掏出安眠药瓶,一手拿着矿泉水瓶,大吼:“你们不解决,我就把药吃下去!”

卫生局七八个工作人员合力阻拦他,没用,一瓶药片哗啦全倒进嘴里,“吞了60片安眠药,因为激动,我连药纸都嚼了”。李尊伟回忆说。

现场的人都慌了,卫生局工作人员立即把他送到济任医院抢救。

“我们当时对他的病情鉴定是轻度酒精中毒,并结合安眠药中毒。”13日该院急诊科当班大夫对本报记者说,李当时神情亢奋,不停打手机,七八个人将他摁住,让大夫给他洗胃。

“按理人只要吞下20片安眠药,半小时内必然昏迷,但他一直都很清醒”。这位大夫由此推测,“他不是真的自杀,只是想以此要挟。”

而李尊伟的说法是,自己来医院后“半个多小时就昏迷了”。

对于儿子的激烈举动,李的母亲曹树珍的心是揪着的,“他性子太烈,我们之前一直怕他做出傻事来”。

事实上李的冲动并非仅此一次。去年10月19日,在连续多日求见卫生局长无果后,李找推车运来四车土,挡在卫生局大门口,并拨打了110。结果被警方处以10天行政拘留。

瘸腿的孩子

李尊伟的冲动来自他刚满三岁的欣欣。

2009年12月16日,欣欣由奶奶曹树珍带着到涝店镇皇甫村三组卫生室,注射了一针乙脑疫苗。

28天后,2010年1月15日晚,欣欣突然抽风,小胳膊举在胸前,浑身像筛糠一样抖。

一家人赶紧将孩子送往县城医院抢救,之后又转往西安市森工医院,但查不出确切病因,四五天后遂转往第四军医大唐都医院,住院两周。

那一个多月孩子几乎没有知觉,躺在病床上不动弹,只能靠奶粉和输液维持生命,大小便也失禁,大夫初步判定是脑瘤,“由于孩子太小,又始终昏睡,无法手术,到最后,医院下病危通知书了”。

医院找来专家会诊。当得知孩子患病前打过乙脑疫苗后,专家们断定孩子的病因可能是注射疫苗后的不良反应,确诊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膜炎”。

“接种狂犬病、天花等疫苗后,可能出现该病症,主要影响脑和脊髓”。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实用内科学》在对“急性播散性脑脊髓膜炎”的介绍中称。

病因既明,专家们遂取消手术,对症下药,几个月后,孩子开始能说话,面部有了表情,双臂开始会动,但下肢仍不听使唤。

迫于高昂的医疗费,到了去年4月底,李家将孩子带回家休养。

回到家,曹树珍学着医院护士的样子给欣欣按摩,每个手指、脚趾、大小腿、胳膊关节各按摩一百下,早晚各一次。

慢慢地开始有了效果,孙女开始抬腿,由大人拉着走。到去年7月,孩子自己能走了。

尽管如此,直到现在,孩子走路仍然不稳,稍一用劲,腿就打弯,“腿到了晚上经常疼,必须用热水敷,捋捋关节,不然腿就是扭的。”曹树珍说。

奶奶也留意到孙女其他变化。“生病前,欣欣听到电话响,就知道自己拿起电话,见到外人就叫叔叔阿姨。稍高的桌子也能爬上去,自己能端碗吃饭”。

而现在,孩子爬桌子不行,端碗不行;人也变得沉默,不爱说话了。

奶奶看在眼里,无比内疚,“唉,那次打疫苗,是我带娃去的”。

一家人最担心的是,未来欣欣的腿落下残疾。

公民调查

得知女儿病情与疫苗的可能联系后,李尊伟到户县卫生局询问,对方否认。李尊伟漫长的个人调查之路由此开始。

首选的工具是网络。在网上,他搜索到一个疫苗管理方案,当中提到疫苗批号在医药管理中的重要性。

药品的批号标明了生产日期和出厂批次,可由批号推算出药品的有效期和存放时间的长短,从而有助判断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于是,李将重点放在搜集疫苗批号上。他从女儿注射疫苗的皇甫村三组乡卫生所开始,一级级上溯到涝店镇卫生院、户县卫生局疾控中心、西安市卫生局,希望对方提供疫苗批号等信息。

然后,李尊伟将几级卫生部门提供的孩子所注射疫苗的产品信息——产地为兰州,疫苗生产商是兰州生物研究所,批号为081208,生产日期为081224,有效期为20100920——与网上公开的疫苗批次信息比照,发现并不存在该批号的乙脑疫苗。

李尊伟感到蹊跷,遂致电兰州生物研究所验证,对方告知确未生产该批号疫苗。

李感到疑惑。遂返回村、镇疾控部门查验,对方却告知,注射的确实是“081208”批号疫苗,并给予书面签字确认,户县卫生局疫苗规划科也出具了有此批号的冷链运输单据等,称疫苗统一由市疾控部门分配而来。

厂家说没生产过这个批号的疫苗,卫生部门却说这个批号的疫苗是存在的,这是怎么回事呢?李想打破砂锅问到底。

然而结果更令他意外。2010年8月20日,市卫生局及疾控中心牵头组成的调查组得出调查结论,与不久前村、镇、县三级的说法相左。

在李提供给记者的一份盖公章的调查结论复印资料上,赫然写明:欣欣所注射的并非“081208”批号疫苗,实际批号为“081203”,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出入,是因为户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登记时的“笔误”,即把批号末尾的“3”误写成了“8”,并且还将有效期多写了两个月。

调查组同时对欣欣的病情进行了诊断,得出结论是:病因与接种疫苗无关。

对这个结论,李尊伟不能信服,他提出的疑点有二:一,市级卫生部门调研结论和此前县级以下卫生部门给予他的答复矛盾,对“08”批号的有无结论完全相反;二,在最终的市级调研结论中,户县疾控部门具体负责下发疫苗的具体经办人员及批次数量,与此前县疾控部门单方面答复的情况前后不同。

并且,除批号外,市卫生局的调研结论承认,将疫苗有效时期由准确的20100720笔误为20100920,整整延长了2个月,这延长的2个月,是否造成注射疫苗过期,从而导致不良后果?

而这几处疑问,却再未得到卫生部门的解答。李尊伟继续到市县卫生部门讨说法,未获回应。参与调查的户县药监局答复他,当到相关疾控部门调查时,已

经无法找到当初疫苗的残留物和包装等,故调查无法展开。

“他这样继续纠缠没有意义。他不服,可以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或走司法程序。”西安市卫生局派驻市信访局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评价李尊伟的行为时说。

对此,李尊伟称,鉴定不是没考虑过,但他了解到,按照国家《疫苗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的前提必须是合格疫苗,“如果证明不了疫苗合格,做相关性鉴定有何意义?政府应该首先证明疫苗是合格和符合程序的。”

至于司法程序,李咨询过律师,被告知,由于欣欣注射的疫苗没有留下实物、包装及任何残留物,没法对证,打官司很难。

调查一圈后,李无奈地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原点,“你永远不可能掌握全部的信息。”

在安眠药事件后,他感到有点累了,这一年生活全被打乱了,赖以谋生的饭馆也停了很久。而他认定“知道真相的希望渺茫,我不想再纠缠疫苗的真假合格了,只求早点兑现补偿款”。

由于当事双方无法互相说服,当地政府表示,考虑到李家的生活困难及孩子目前的医疗费用,同意李尊伟提出的给予补偿的提议。按照李的说法,李起初提出的补偿金额是100万元,户县卫生局认为过高,拟补偿10多万元,李认为过低,双方最后妥协至30万元。

回应与疑云

本报近日就该疫苗事件采访相关政府部门,户县卫生局办公室拒绝置评。西安市卫生局疾控处一位参与了此事全部处理过程的工作人员则称,对此事“不清楚不了解”。户县、西安市的信访部门则称需“服从统一保密纪律”,不就此事接受任何采访。

户县卫生局疫苗规划科科长刘刚则认为李尊伟是陷入自己的偏执想法中出不来。“他猜测是假疫苗、疫苗失效,这都不对。”刘刚对本报记者说。

“如果是疫苗的问题,那一批统一发了1000多支,其他孩子也可能有事。但实际上并没听说发生其他的病例。”刘刚说,那批疫苗中涉及到三个乡镇几百只疫苗批号、效期书写错误,也情有可原,顶多算作工作失误,不能算作大问题。

至于李尊伟孩子的病情是否和疫苗有直接联系,刘认为,至少从目前来自市级卫生部门的鉴定来看,欣欣的病和乙脑疫苗没有直接关系。“当然,考虑到可能的概率,疫苗接种与犯病的直接关联性,在全球来看都是鉴定难题。”

对于这一结局,李尊伟觉得无奈,“孩子的一辈子怎么办?今后她的病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不过他强调,自己的初衷并不是钱,而是想得到一个说法,知道女儿的病和疫苗到底有没有关系。

看到儿子的痛苦和纠结,作为父亲的李胜毅觉得该收手了,“我们很累”。

但这位老人仍不觉得疫苗就代表可恶,他甚至不愿意在邻居面前说打疫苗不好,“国家给孩子们打疫苗,用心是好的,但在具体工作中是不是应该认真负责一些?如果真如他们所说,是笔误,那么有效期多写了两个月,一旦打了过期疫苗,是要出大问题的”。

老人还盼望接种疫苗的条件能够改善,“最好把乡村一级的疫苗接种收归到县”。他还建议,将所有疫苗的包装、票据都保留,免得出问题后无从对质。

现在,李尊伟一家一年来痛苦奔波的生活看到了曙光。1月13日中午,户县信访局刘局长到医院看他,告诉他当日上午市信访局召集相关部门开联席会,研究此事;19日将把他也叫过去,一起开会讨论,可能会当场签订补偿协议。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表于 2011/1/20 19: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多数疫苗都是有害的,而不是对人体有益的,因为其中有添加物和灭活手段的影响,其实对每个个体的影响都是不一样的,大多数人无影响不能代表全部人都没有问题!再小几率的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人却是100%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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