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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收686万元“进药费” 宁波三院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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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22: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则发轫于网络的爆料帖再次将公立医院违规收费的话题推到公众面前。

    据这则帖子描述,浙江省宁波大学附属医院(第三医院)(以下简称宁波三院)院长及院长助理于2011年3月18日药事会议上一共通过了93个医药品种,“其中,分别经这两位管理层允许,以最低每进1种药花费5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了686万元的高额‘进药费用’。”不仅如此,该爆料帖中还列举了药物清单,并质疑该医院重复进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为此致电宁波三院院长办公室,该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从本月3日开始,宁波市卫生局和宁波大学已就此事展开调查,等调查结果出来之后,会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公布。对于帖子内容,无论是  ‘医院收取进药费用’,还是说‘重复进药’,都是子虚乌有的,医院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爆料人的言之凿凿与医院方面的否认,让这一事件越发陷入“罗生门”的境地。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双方各执一词,但国内公立医院收进药费用的惯例早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曝收百万元进药费



上述网帖内容显示:宁波三院3月份可能收取的进药费用中,共涉及药物64项,金额总计686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款名为“注射用核糖核酸Ⅱ(冻干)”的药物进价和销价分别为22.4元和28.1元,而进药费用一栏则赫然写着38万元。同时,每款药物收取一二十万元进药费的情况不在少数。



    不仅如此,在这份进药收费表格中“生产厂家”一栏,还涉及国内外数十家知名药企。

    “从表格上可以看出,有相当多重复进药的产品,也有相当多百搭(即可用也可不用的药)。这些药的特点之一就是剂量小,医生开处方的时候,可给病人用8~10支,造成了患者要承受高额的医药费用。”该帖子作者质疑称。

    对于这份药物清单的相关数据和细节,宁波三院上述工作人员全部予以否认。同时,其直指“是一些未能入选的医药代表的报复行为”。“院长目前不在办公室,不能接受采访,不过我可以保证,我们医院没有过收取进药费用的违规行为;像这样收取进药费用的情况在我院是绝对不允许的;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属实,相关人员是需要作下台处理的。”

    同时,他还透露,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宁波三院方面也已主动向上级汇报了相关情况。

系行业“潜规则”?



    今年2月末,有网友发帖质疑称,浙江杭州等地5家知名医院200多名医生通过开具相关药物收取回扣,其中一名医生仅今年1月份就收到32040元的回扣。此后,浙江省卫生厅监察处第一时间展开专项调查。而在杭州“回扣案”之前,温州医药回扣案的风波才刚刚平息不久。

    “重复进药以及相当多百搭药品的情况是广泛存在的。目前国内医药生产企业大约有4800家,而如此多数量的药企无可避免地会生产同品牌、同疗效的药品,想有效杜绝这种现象,要从根本出发,淘汰一大批规模小、质量差的药品生产企业,引领大型企业做大做强,提高行业集中度、实现规模效应。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曾表示,医疗回扣问题发生后,往往都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介入调查。“自家人查自家人,往往雷声大雨点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难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杨成涛也指出:“在以药养医模式下,药品能否进入医院,医院拥有掌控的空间;药品进入科室后,医生具有处方权。这其中多个环节存在腐败的空间,而这也是滋生医药回扣的土壤。”

    郭凡礼称,医院方面收取进药费用是行业内的“潜规则”,也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以药养医”体制多是以收取“灰色收入”为主,因此,此类行为只能从道德上进行谴责,而并不能说其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记者:陈时俊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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