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带医生下跪的危害后果(2012-05-04 13:07:25) 转载▼
院长带医生下跪的危害后果
5月2日,新浪的视频新闻报道,陕西榆林横山县一家医院因治死病人,院长披麻戴孝带领全体医护人员40余人集体作检讨,当地传言,由于死者家在当地很有势力,医院只得被迫接受苛刻条件,然而,医护人员的集体下跪并未换来谅解,涉事医院至今仍没有正常营业。该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民众的积极参与,众人的高度关注,促使该事件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同时也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相信该事件最终会得到公正的处理。我在此刻想说一句话,“社会文明发展,关心你我他,改进靠大家。” 最新消息,涉事医院已经正常营业,死者家属也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公开道歉。根据《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蓓的报道,5月3日,横山县相关部门对闫姓老人因食物中毒洗胃后身亡事件整个过程进行了详细披露,横山县副县长李晓晴宣布,“闫家与百信医院签订的停业整顿协议无效,百信医院马上恢复正常营业。”横山县卫生局局长付伟介绍说,经了解,老人去世后,闫家并未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以不能认定闫某死亡属于医疗事故,不过百信医院洗胃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当之处。“事后闫家人提出医院停业整顿,否则支付300万元,这是不合理要求。双方签订的协议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最让人欣慰的是,闫家家属代表向百信医院负责人表达了歉意,“我一时糊涂冲昏了头,不懂法律,没想到订下的协议惹出了乱子。”并表示今后不再追究百信医院的责任。 从要求医院集体下跪,停止整顿三个月,并赔偿300万元到昨日死者家属对医院致歉,并放弃追究医院责任,这真是一个戏剧性的转变,看来我们的媒体、政府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如果没有该事件的深度报道,相关部门也不会及时知悉整个事件的发展,对该事件引起重视,从而作出快速的处理;公众在该事件也起到积极的作用,他们的眼睛是雪亮的,院长带领医护人员集体下跪,不仅伤害了医生行业的尊严,同时还伤害了民族的感情,因为下跪在我们的文化中,是非常正式和庄重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怎能下跪?“男儿膝下有黄金”就阐述了这个深刻的道理。该事件也引发大家对更多问题的思考,诸如导致本事件发生的社会原因、法律原因等等,热心网民们集思广益,从他们的评论中,我们获得关于该事件的很多重要信息,我作为一个局外人,也受益匪浅,使我的视野得以开阔,我也了解了一些深层次的原因。事件虽然暂时平息,但是并没有结束,还尚存疑问需要给予解释。 疑问一、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为何迟迟干预? 事件发生已经快近一多月的时间,作为医院的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局,怎么没有及时予以处理?如此严重的事件,医院肯定给相关部门作了汇报。医院院门被锁,停业整顿,医院的正常经营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归自己管的医院已经停业了,上级主管部门怎能无动于衷?另外,民营医院属于地方引进外来资金的类型,是地方经济中的重要部分,难道说,我们地方政府,只管引进资金,在民营医疗机构权利受挫时却不来干预、处理?这样做的后果,会严重影响地方投资的软环境。外来投资者的利益已经受到如此严重的侵害,我们政府相关部门为何不出面协调?大家看得出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作用还是非常大的,媒体一报道,马上出面作出处理,让医院及时恢复营业。为什么,非要等到媒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后,行政机关才有所作为? 疑问二、司法不作为? 从本案事实来看,没有存在医院医生故意治死病人的情形,如果存在医生故意治死病人,根据《刑法》,医生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这种情形在本事件中根本就不存在。本事件是否存在医疗事故,也得死者家属,依法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起申请,依法结合证据和程序进行,最终才能予以认定,而在本事件中,死者家属根本没有提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假如,本事件中的医生存在违反职业规程,过失造成病人死亡的情形,那么医生就构成医疗事故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要附带赔偿家属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医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此清晰的问题,为何弄的如此严重。法律已经规定的程序,当事人不按程序办,采用极端的方式来维权,最后结果只会是触犯法律的底限,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死者家属用锁锁住大门,关停医院,是否破坏了医院的正常生产经营,如果造成后果严重,损失巨大,可能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还有,就是按医疗事故定性,家属也不能获得300万元的巨额赔偿,家属要求医院签订300万元的巨额赔偿的协议,家属是否涉嫌敲诈勒索罪?另外,医生集体下跪是否有限制医生人身自由或者侮辱医生的情节,是否涉嫌非法拘禁罪或者侮辱罪?以上情形,我们的地方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予以调查?就是死者家属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家属的行为明显是不合法的行为,况且破坏医疗单位的正常经营秩序,可以依法对相关人员予以行政拘留。但是我们遗憾的看到,公安机关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导致这场闹剧愈演愈烈,致使医院不能及时恢复营业、其它病患难以就诊,一个简单的社会事件,演变成复杂的恶性事件。 疑问三、医生为何无人抗议? 医院医生集体下跪,40余人,实在让人吃惊,很多网友发信问我,说不敢相信该事件是真的。在华夏大地发生这样的事,让我们悲哀无限,是教育制度的悲哀,是就业的悲哀,是管理的悲哀,是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悲哀,是医疗行业的悲哀。 能当得了医生,在目前体制下,也算得上是高学历,医生们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明辨是非能力,基本法治观念是有的,领导要求下跪是侵犯其人身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为什么会“集体失语”,“默然接受。”古人云“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就是人要活的要有脸面,要有尊严,要有骨气,医生朋友们的集体下跪,什么都荡然无存了。这是因为奴化思想历来在中国有久远历史,它禁锢人们的思想,根深蒂固,即使在改革开放多年之后,仍有其存在的身影。 可能有医生会说,我们的饭碗在领导手里,有份工作不易。现在有些大学生,为了就业,还乐意被领导“潜规则”,目前就业压力巨大,有些人为了生计,认为人的尊严都不算什么了。有些人甘愿舍弃人身宝贵的尊严,换取自身的安稳甚至经济利益。 从管理学角度看,每个单位的职工都是一个自由体,领导无权干预职工工作之外的问题。但是,现在我们一些单位,就是领导“一言堂”,在自己的单位,自己就是自由王国的国王,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其实这是不符合现代管理理念的,同时也可能违反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该事件中,院长无权要求医院的医生集体下跪,况且还存在“株连”的错误思想,让没有错的医生也来受之,违背了“谁有错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完全成了中国古代盛行的“株连”。医院院长怎么能为了医院的经济利益考虑,迫于淫威,让员工牺牲自己的切身利益?这是非常错误的行为。 有许多网友给我留言,说对我们这些还在攻读医生职业的学子打击很大,如何有信心再坚持。我认为医生是让人尊重的职业,“救死扶伤”,“白衣天使”是大家对这个行业的一贯评价,大家历来都非常尊重医生这个职业,虽然近些年职业环境变差,我认为是暂时的,但这次事件中的医生的集体下跪,给医疗整个行业摸了黑,让大家不得不反思这个行业的种种问题。痛定思痛,疗伤治疗也是一种自我改错的好方法,我相信这个行业会越来越好。 该事件的发生,引发了很多的问题,留给我们思考,希望相关人员走出该事件的阴影,还医疗行业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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