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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轮回原理与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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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02: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佛教的轮回原理与事实(上)

译者按:比亚达西长老1981年应邀在“V. F. Gunaratna系列讲座”上作首席发言,对佛教轮回的特质以及教理依据作了比较清晰的阐述,并辅以大量事实,其中不少来自不信仰佛教的地区和家庭
有没有前生?有没有来世?这些问题都应该认真而公正地对待。如此具有哲学意义的问题,每个有头脑的人都应当客观地、不受个人信仰左右地加以思考。他不应当很功利地轻率否认或者断然接受,先核查事实再做出结论是必要的。我们亲眼见到的许多超常心理现象,科学家们无法解释。然而,他们并未因无法解释就轻率批驳这些现象,而在人们内部的身心交感中,有一些未曾探寻的奇迹,多年来已日益引起科学工作者的重视。
一.关于轮回的观点
有没有上帝?灵魂存在吗?有无前生后世?当这一期短暂的生命结束时会发生什么?来世在哪里?什么样子?诸如此类的问题,从古至今一直困扰着善于思考的人们。
对“有没有来世”这个问题,在给出佛教的解答之前,得先澄清一个佛教的根本立场,因为不恰当理解这一立场,谈佛教的轮回便失去了意义。佛陀的整个教法是绝对否认有一个对万物可以生杀予夺的永恒造物主——上帝的观念,绝对否认有一个永恒的自我或不可分割的自体存在,无造物主和无我是佛教的本质特征,南传佛教和北传大乘佛教都是如此。
“有无来生”并非新出现的问题,古今宗教以及除了主张死后断灭的唯物论之外的各个哲学流派,都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涉及到这一重要问题。佛教主张的是一种链式存在,佛教术语称之为轮回(samsara),这不是一世论。
关于生命的存在方式,逻辑上有四种可能的观点:
1.人死为鬼,即一世论;
2.人死如灯灭,即唯物论,唯物论者完全否认死后的存在;
3.难以找到圆满答案,或根本就没有圆满答案,即怀疑论;
4.重新在人间或其它空间生活,即轮回说。
上述四种理论,每种在佛典中都能找到不同形式的多处记载。自古唯物论者都认为一切存在无非物质。依据其预设信条,他们不谈前生、后世的问题,对他们而言,即使意识也不过是物质的产物。他们认为一旦肉体分解,个体的人也就不存在了。
佛教的轮回说,或叫“复有”(punabhava),源自佛陀的觉证,而不是什么印度传统的信仰。正如佛典所载,在佛陀彻悟的那个夜晚,他获得了宿命智通。这即是说,在他心如止水、澄静明彻、净无瑕秽、柔顺稳固时,便获得了这种记忆前生的能力。佛陀又以自己的天眼智通(dibbacakku),还能观见处在不同生存状态下的众生因业受报的状况。
有意思的是,心灵学方面的最新研究证明了所谓超常现象的存在。实验心理学在超感官感觉方面的研究逐渐获得成功,其成果似乎超出了常人的想象。关于儿童记忆前生的事例,不只是缅甸、印度、斯里兰卡这样的亚洲国家多有公开报导,在西方国家也是如此。前不久,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的医学博士伊安·史蒂文森(Ian Stevenson)发表了他的调研成果,其中的两部书是:《显示转世二十例》及《斯里兰卡型转世案例》。值得注意的还有两本书:约瑟夫·海德与克兰斯顿(Joseph Head and S.L.Cranston)合编、纽约朱利安出版公司1961年出版的《转世——东西方集萃》,和由他们合编、该公司1967年出版的另一本书《世界知识阶层的转世——不同时代转世的实地研究》,该书选录范围涵盖了古今宗教界、哲学界、科学界以及思想界的名流。古希腊哲学家如恩培多克勒和毕达哥拉斯都传授过轮回说,柏拉图更是将其作为他的哲学的重要前提。
二.轮回说的证据
近来心理学研究新发现证明:在深度催眠状态下,受试者重回童年时代,重新体验在潜意识中埋没已久的经历。用这种方法能追忆到婴儿期,乃至胎儿期。受试者的回忆已能回溯到初生时,有些个案则可回溯到前世,这些事例均已能得到证实。其中最为著名的一个例子,要数美国的布利德·漠斐(Bridey Murphy)了,几年前当消息被媒体披露时,一度引起激烈争论。
事过不久,英格兰又出现类似的例子,主人公是奴米·亨利太太,她在催眠状态下记起了前两生的事。实验是在催眠专家亨利·布莱斯先生的部署下完成的,有多人在场,有录音记录,医生威廉·米尼菲博士监督,他做证催眠状态是真实的。他们提供的这些录音材料被认为在这一领域“肯定是所能提供的最具思想挑战性、最为迷人,也是最具争议性的角度”。目前此类事例在美国及其它西方国家已被搬上荧屏。
当今最不可思议的人物之一爱德加·凯西(Edgar Cayce)获得的证据更加典型。他1877年生于美国肯德基一个信奉基督教的乡村里。凯西年轻时因神经疾患而失语,医治不见效,但发现他在催眠状态下却能正常讲话,凯西还能够反观自己的身体,描述其症状并开出药方,这药方事后证明有效。他实际上在催眠状态下给自己的疾患做了诊断,并使用了他清醒时根本不知道的医学名词。当拿他的诊断记录给他看时,他起初简直不相信自己曾用过这些听都没听过的术语。
当人们知道他成功治好自己的病时,便劝他用同样的方法为别人治病。治疗遵循同样的程序:凯西自己先进入催眠状态,然后回答与病人有关的问题,就用给自己治病时相同的方法给出治疗方案,每个病人按他给的方案去治,结果都康复了。如果是不治之症,他会讲明,他的诊断无一例外地准确。
有一天,一个对宗教和哲学感兴趣的朋友在凯西进入催眠状态时问轮回是不是真的,凯西立即回答说是真的,并描述了自己的前世,还在讲述中使用了“羯磨”(karma,业)一词。他在回答另一问题时说,如果有人要求他做,他也能看到其他人的前生,并能追究疾病的业因。在回答人们的追问时,他说,向他求助的病人中有不少是因为前世造下的恶业而受苦,正因为如此,常规治疗无效。
1945年,在他去世前,由朋友和热心人帮助,他在弗吉尼亚设立了一个叫“凯西基金会”的机构,现在成为一个由其同仁主持的研究机构。凯西生前留下大量的案例史及其它资料,多年累积的记录超过两万份,目前仍由“凯西基金会”的人进行分析比对。关于爱德加·凯西的详细情况及其披露轮回的工作,可以参看吉娜·瑟密那写的《许多高楼大厦》,里昂·德尼斯著的《生命及其归宿》和约瑟夫·米拉德著的《爱德加·凯西——充满奇迹的神秘人物》,以及“凯西基金会”出版的大量读物。
还有一些儿童不需借助催眠而生来记得前生事的例子。在伊安·史蒂文森博士的著作《有关明言记得前生的轮回事实》一书中,调查核实了好几例生来记得前世的情况。这些由他详细记述的例子分别来自哈瓦那(古巴)、印度、法国、西西里(意大利)等不同地区。该书的第二部分是对这些个案的分析,以便决定这种对前世的记忆是否能够解释,比如说,弄虚作假,种族记忆,超感,知前世以及知来世等。
关于轮回的事实还有来自灵派的研究。佛教指出,根据一个人的业力,他也可能转生到意识世界,那么离开肉体的精神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呢?这是可以证明的事实吗?有人或许要问我们怎么知道有来世,有谁从阴界回来告诉我们那里是什么样子吗?问者还不了解诸如“伦敦心灵研究会”这样的机构所做的科学研究,以及他们已经取得的成果。该研究会是由一群剑桥人于1882年创立的。
1979年7月8日,“心灵研究会”在斯里兰卡成立,该会的任务之一便是考证格鲁瓦拉季奇先生(Mr.P.Kaluarachchi)在其家乡米里格姆(Mirigama)所主持的通灵会上采集的事实。格氏通灵会保存有许多例与亡灵接触的记录,对亡灵们生前的生活情况都做了记录、研究和核实,其中最典型的几例已由“心灵研究会”的副主席阿摩·威拉拉那先生编成小册子。美国阿肯色的“E。S。P基金会”已派人来斯研究这些案例,其中不少例子将写进即将于美国问世的《死者复生》一书中。
三.无常之定律——轮回的原理
“转世”(reincarnation)是一个西方人更常用的字眼,意思是由一个精神存在重新托付肉身;而“转投”(transmigration)则是指同一个不灭的“灵魂”从一肉体传递给另一肉体。这两个词都不能恰当地表达佛教的概念,因为佛教不承认有不变的精神实体,不承认永恒的“自我”或“灵魂”。“再生”(rebirth)是佛教徒写文章常用的字眼,尽管这是个最切近、最易于接受的词,但也不是十分确切,此处“再生”不是说死后有一个不变的东西再换个肉体。佛经中使用的巴利词汇是“复有”(punabbhava),意思是“相续有”(renewed becomig)或“相续存在”(renewed existence)。
要领会轮回的原理,应先明了一些法则。第一个基本法则是“无常律”(anicca),即世间没有任何东西是永恒不变的,换言之,一切事物都处在无常变化的普遍规律之中。看到河流,有人也许会认为还是老样子,尽管他所看到的每一滴水都在一刻不停地流动着,即使看者本人也在瞬息不停地变化着。我们生活在一个无常变动的世间,而我们自己也每时每刻都在变,这是定律。正如佛陀明确指出的,“一切因缘所生物,有情或无情,都是无常的”。(sabbe sakhara anicca,诸行无常)。
无常律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尽管一切都处在变化之中,却没有什么东西失掉或消灭。变化的只是形态,固体可以变成液体,液体变成气体,但并未曾彻底失掉什么。物质是能量的表现,根据科学上的能量守恒定律,它不可能消失。无常律的另一特点是,在两个相续的状态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线,是上一个融入下一个之中,就如同海洋中波浪的起伏,后浪推动前浪,前浪接着后浪,波波相扣,相邻的波浪之间并无边界,世间的变动状态也是如此。因此,变化是一个相续的过程,是迁流变化,这点与当今科学思想完全一致。
领会轮回需要说明的另外两个法则是“有律”和“相续律”。无常律说明的是没有恒常的事物,永远在变化中;有律则说明一切事物时刻处于向他事物的转化过程中,有律是从无常律得出的必然结果。没有哪一刻事物不是处在向他事物的变化过程中,生生不息是一切事物的特点,是与无常永远相伴的特点。从有律衍生相续律。“有”(becoming)导致相续,因此,相续律是从有律得出的必然结果。正是因为相续,人们才看不出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状态之间的明确界线。
“施动与受动律”是领会轮回要明确的另一基本法则,即每一行为都必然有其结果或叫反作用。这一原则适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领域,也是适用于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普遍原则。这一法则又叫作“因果律”(the Law of Cause of Effect),当它用来指人类的行为时,又叫“业果律”(the Law of Kamma),我们在此讨论的便是这一重含义。
如果说生命从这一生开始,而死亡便是生命的完结,我们就不必急于探讨苦(或称不自在、不完美)的问题,天地间的道德律、是与非的实相也许对我们就无关紧要了;利用这短暂的一生,不择手段地享乐避苦也许就成为合情合理的事了。然而,这种见解无法解释人类的不平等,而且一般而言,人类具有道德因果意识,所以有必要“治病求本”。
四.业果律
佛教的业果原理应当和佛陀时代及佛陀前后的其他宗教师所传授的业果理论区分开来,业果律是塑造有情命运以及导致轮回的道德律。“业”之一词在佛陀所用的巴利语中写作kamma,梵文拼作karma。从语源学来看,字面意思是“行为”或“做事”,但并非所有的行为都视为“业”,比如发爪生长、食物消化也属行为,但不称为“业”,条件反射是不具善恶意义的活动,也不称为“业”。
作为术语,“业”在早期佛经中是用来表示“愿行”,依据道德上的善、恶和非善非恶,业分善业、恶业与无记业;业又可分作身业(kayakamma)、口业(vacikamma)和意业(manokamma)。换言之,行为可以指身体方面的、言语方面的和心理方面的。是我们自己的愿行称作业。这样“业”用来表达身、口、意方面的愿行,有善恶之分,能产生可部分地确定其行为善恶的后果。业指行为,行为的后果叫业报(karma-vipaka),人们有目的地造作了身、口、意业之后,到一定时候就会产生结果,“一切众生都有自体业、俱生业、引业、共业、满业”。业与报、施与受、因和果、种和收相续不断,这就是“有”,一种存在的心——物现象之相续变化过程(轮回)。
现在我们明白了,业是一种愿力,有愿的人通过身、语、意行为而导致结果。欲望导致行动,行动产生结果,结果又相应地带来新的欲求。这种因和果、施与受的过程是一种自然法则。
业的运作具有绝对公正的特点,业恰似一个严谨的会计师,因此每个人都只能得到其应得到的赏罚。这在吉娜·瑟密那女士(Miss Gina Cerminara)所写的两本十分有趣的书中可以找到许多令人信服的记述,现从她的《许多高楼大厦》中撮取一例:
“凯西生命透视记录令人着迷,因为它们将人们的苦难以及今生局限追溯到前世的特定行为,这样就把业的抽象概念推到一个更清晰、更生动的焦点上……一个生来就双目完全失明的大学教授听说了凯西……并请求做生命透视……粗略描述了前生的四次转世……他今生失明的因是他(前世)在波斯种下的,他曾是一个野蛮部落的成员,该部落有个传统,那就是用烧红的烙铁弄瞎敌人的眼睛,这酷刑就是由他的部门来执行的。”
业是自然法则,无需判官。一个外部机关,一种看不见的赏善罚恶的力量在佛教思想中是找不到的。人们总是处在不是向善、就是向恶的变化之中,这种变化在所难免,并完全由自己的意愿或行为决定。这不过是自然的能量守恒定律向道德领域的延伸罢了。
虽然有因必有果的业果律得到广泛认可,须知外缘也起着重要作用,通常是因和缘的共同作用决定了结果。单纯的因难以产生果,更不必说产生多果了。在佛教看来,事物不是无因而生,也不是单纯由一因而生,人们的经验是众缘和合的结果。事物是缘生的,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知识和本能去了解、掌握和运用它们。
业果联系不是决定论,不是宿命论。业因只是规定经验性质的众多因素之一,旧业可以通过目前的努力而改变乃至消除。很明显,佛教的业果理论不是宿命论,可以说,佛教反对一切形式的决定论:宿命论(svabhava vada)、神定论(issarakarana vada)以及业定论(pubbakamma vada)——把一切都归咎为过去的别业或共业。佛教认为,左右着人的有生物规律、外部自然规律,还有人的心理规律,包括其业习(kamma-niyama)。一个人的命运并非由其中一个或所有的规律所决定了的,他还有自由意志(attakara)或个人努力(purisakara)的因素在起作用。通过努力,他能够改善自身状况及外部环境,从而自利和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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