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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黑护工调查:领头与医院管理层签承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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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02: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护士的补充角色,目前,住院病人对护工的需求日益增加。然而,由于资源不足,“黑护工”现象日益蔓延,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利益,甚至不断引发医患纠纷。

护工与家属、医院的纠纷时有发生

长沙市民徐华明女士最近非常苦恼,母亲在医院住院即将做手术,可是她却由于工作太忙无法全天贴身照顾。“医院的护士根本照顾不过来,母亲一个人待在医院,吃喝拉撒都没有人管。”无奈之下,她只好请了一个护工。

“这个护工是朋友的熟人介绍的,一天120元,工作内容就是替代家属在医院全天看护病人。”徐华明。

据一项调查显示,80%的独生子女夫妻在老人住院时会选择请护工照顾。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社会对护工的需求进一步加大。

今年55岁的张大姐来自湖南株洲,她在护工行业已经干了3年,却没有经过任何专业培训。“什么病情的患者都接,凭的是多年积攒的经验。”张大姐说,

“很多家属都向医院提出帮忙介绍护工,但医院没有聘请相关人员,只能让他们自己去外面找。因为万一护理过程发生问题,医院无法承担责任。”据湖南某三甲医院护士胡群说,长期以来,各地医院由于缺乏统一的护理员专业培训,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管理混乱,导致护工与家属、护工与医院的纠纷时有发生。

“由于护工经常抢地盘、抢客户,曾发生过在医院中争执乃至打闹的现象,影响了医院的环境。另外,请来的护工在照顾病人方面没有规矩,有时甚至不服从医院的管理,还发生过偷盗患者财物的现象。”胡群说。

不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可能耽误病情的恢复

“护工已经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社会职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副主任谢兴吾说,一方面,随着社会老龄化和恶性病年轻化,住院患者逐年增多,医院数量有限的护士难以满足临床护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特别是在独生子女政策下,由患者家属长期照料患者也不实际。

据了解,当前护工的来源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专业的护工管理公司,以承包形式与大型综合性医院合作,向医院选派护工;第二类是病人家属自己请来的私人陪护;第三类是一些正在试行的从事“优质护理服务”的护士。据透露,当前大量存在的“黑护工”,多数单独在医院揽活儿,没有与病人家属签订劳动合同,价格往往是口头约定,责任、分工更是不明确,极易引发纠纷。

此外,社会需求导致的护工行业的快速发展,甚至还形成了“黑护工”产业链条。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黑护工”没有所属的机构对他们进行管理,仅靠长期盘踞在医院的“领头”拉客,接到客户后再在社会上临时聘请人员将服务转包,从中进行抽成。而“领头”者为了独占医院病患资源,甚至与医院管理层私下有类似“承包”协议,确保资源的“垄断”。

记者了解到,护工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为护士和患者家属分担了一定的工作量,诸如擦洗、喂饭、大小便护理和帮助患者行动等工作都是医院护士工作无法延伸的领域。但因他们基本上都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照顾病人难以达到理想效果。“病人护理还是需要一些专门的技能培训,比如翻身叩背、喂水喂药等医学常识和护理知识。特别是手术后的病人,如果护理方法不对,可能耽误甚至阻碍病情的恢复。”胡群说。

此外,由于工作量大、工作时间过长也让护工的服务质量难以保障。平均来说,护工接一个病人的工作周期为6天-15天,工作时间都在12小时以上。长期下来,缺乏正常的休息时间,护工体力严重透支,许多护工在饮食、精力、注意力等方面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行业管理处“真空”状态

不少业内人士受访表示,目前护工市场混乱源于行业管理处于“真空”状态,主要源于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由于行业管理政策的空白,医院对于护工的管理缺乏法律或政策上的依据,因此不愿意管理;二是政府对护工行业没有从业资格方面的政策限制,属于零门槛准入,导致该行业良莠不齐;三是收费政策的空白,在大多省份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没有“护工费”这一收费项目。在护理费的项目内涵中,也没有将生活护理方面的工作内容纳入其中。

记者了解到,早在1997年,卫生部第23号文件就提出了护工的聘用原则,其中包括“护工不属于护士编制”“护工属于临时工作人员,可以由医院统一选聘”等等。然而目前护工极少由医院自聘,“杂牌军”队伍依然浩荡。

专家指出,相关政府部门应制定该行业的准入标准,让护工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后才能从业。护工持证上岗是推进医院走现代化、正规化、职业化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再就业的重大举措,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医院工作的护理质量、提高医院护理服务质量和管理。

专家还建议,通过成立行业协会,达到护工的自治和自律。此外,适当提高护理服务价格,使护工的劳动价值得到认可。

记者:谢樱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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