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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笑走天下

男子用秘方救治数百癌症病人 被指制售假药获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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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05: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倪海清透露,制药的配方,来自1996年得到的治痔疮的“祖传秘方”。
http://view.news.qq.com/zt2013/hospice/index.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他并不是“确诊”的肾癌患者。实际上,他的病可能只是相关指标类似癌症的“假性癌症”。另外,法院的判决只是基于倪海清的身体状态好转这一现实,并没有对好转的原因做判断,所谓“判决证实有疗效”,只不过是律师的一面之词。

    再看倪海清口中救治的“数百人”,更是无从证明与他的草药有关。癌症虽是绝症,但发病到死亡的病程因人而异的,有长有短。即便在我国癌症生存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癌症患者的五年生存率也超过了30%,上海等地区的五年生存率更是超过35%。而相比倪海清“治疗”过的人数,仅百人“有效”,生存率远不到一成。

    另一方面,在不确定的“疗效”后却有“自称祖传包治百病却添加西药”等常见骗法倪海清曾这样宣传他的草药:“不管肿瘤生长在人体的任何部位、或手术后复发扩散转移的,多年临床用药,都是同一个配方,治愈了许多肿瘤生长在不同部位的晚期病人……”

    通过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肿瘤内服中草药片剂及制备方法”还可以发现,肿瘤内服中草药片剂的原料包括僵蚕和急性子,而这两种草药成分是具有毒性的。此外,早前由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报告书还显示,倪海清特效药里检出了“醋酸泼尼松”——这种肾上腺皮质激素,是有止痛作用的西药成分,长期过量使用会导致免疫力下降,加重癌症病情。倪海清也承认,加入这种成分,能够起到止痛的效果。

    以个人经历“现身说法”;号称是“祖传秘方”(其实只是1996年得到的痔疮偏方);不顾各脏器的机理不同,宣称能包治任何种类的癌症;所用草药成分有毒性,还违规添加具有止痛作用的激素类处方药。将这些细节拼凑起来对比,可以发现倪海清的“秘方草药”其实和普通骗术大同小异。…

    在本案中,官方认证的“专利”获得了不少患者的信任所谓的药方拥有专利和倪海清的“海清中草药肿瘤研究所”的名号是本案与其它一些“保健抗癌神药”的一个区别,这些名号使得他更易获得信任。

    但是,专利保护其实与疗效并无关系,发明专利的授权,绝不代表它可以作为药品审批上市。发明专利只需审查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不考察临床效果,也不考察副作用。它只提供一种保护:使得他人不可以在未授权的情况下拿专利牟利,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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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水木社区 http://newsmth.net·[FROM: 58.55.103.*]



bajie0001 Re: “祖传秘方”治癌的真相 2013-05-24 11:14:04
发信人: bajie0001 (国睡), 信区: TCM
标  题: Re: “祖传秘方”治癌的真相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May 24 11:14:04 2013), 站内

申请专利那个配方, 不像是治痔疮的

他自己的肾病, 未必会是因专利片剂好转:应该还有别的草药, 至少得有大黄  


怀疑他背后, 还有别的民医  

发表于 2013/5/25 06: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科学,耐心等待司法判决。------请一直等到死?
但关键是经权威认定该药的有效性------看看权威掌握在哪些人手里?
而从西医的角度,他的所有病例都只是个案-----N个个案还是个案?看看那些论文里又有多少个案?

      在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教授曹灵勇看来,“对于那些本来就是100%要死亡的人,吃了药能提高生活质量,已经是一个伟大的事情,一个晚期肿瘤患者本来就要面对死亡,心情该有多痛苦!”“多少癌症病人绝望地等待着医生的死亡通知书。那是什么心情啊,最起码倪海清可以给你这个希望。”————这种出自有分量的人的声音太少了。

     中医的生存,有多悲哀?
发表于 2013/5/25 07: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老拳师,文  革的时候,被批斗得很惨,师兄弟好多死在牢中,后来改革开放了,国家体委找他想录制一些视频,他说了一句,宁愿把他的技术带到棺材里头也不会录制~~~不知道,他说出那句话时,心里对这个国家是有多么的失望~~

中医也如此,再这样下去~~好的方子都失传了。那些执法者就像是败家仔,不心疼啊~~
发表于 2013/5/26 02: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一般卖秘方的人,都住在那种偏僻的地方,因为他们知道这种行为本身是违法的,不管你能不能治好人。
发表于 2013/5/26 05: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最主要的特征,既然没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且是有利于社会的,怎么可以以犯罪量刑?难道这些执法机关把法律规定的什么是犯罪的含义为修改了不成。
发表于 2013/5/26 06: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中国社会已经疯狂一种无以复加的地步了!
发表于 2013/5/26 19: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可悲!良心何在!
发表于 2013/5/28 01: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的悲哀!
发表于 2013/5/28 02: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飙魂 的帖子

很多医院看来是绝症的,民间医生多有这样的绝技秘方,但不敢拿出来救人,他们也知道这是犯法的啊。只能自己救自己了,但有一天自己救自己也可能是犯法的了。
发表于 2013/5/29 00: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让人无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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