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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医呼?良医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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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1 21: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名医呼?良医呼!

   或谓川陕之医,多喜用温药,江浙之医,多喜用凉药。我以为此与地区气候有关。《内经》:"地有高下,气有寒温,高者气寒,下者气热。"气寒则宜温,气热则宜凉。江浙地势较低,故使用凉药的机会多;川陕地势较高,故使用温药的机会多,当属《素问"异法方宜"之列,非所谓"喜用"也。

   但是,有些人因所处地区不同,形成"喜用"的偏见者,亦时有见之,而且,此种偏见并非自今日始,历史上早就流传着"藏用担头三斗火,陈承箧里一盘冰"了。方勺《泊宅编》载:"蜀人石藏用,以医学游都城,其名甚著;陈承余杭人,亦以医显。然石好用暖药,陈好用凉药。"石是四川人,喜用温药;陈是浙江人,喜用凉药。二人都是宋代人,距今已近千年,其温凉偏见则无异。藏用无著作传世,后人少有知者;陈承曾校正《和剂局方》,著有《重广补注神农本草经》,后者今未见,惟汪昂《本草备要》细辛项下引陈承说:"细辛不可过一钱,多则气不通,闷绝而死。虽死无伤可验。"

   其畏温药如此(或谓一钱指一钱匕,细辛非散剂,不应以钱,计量,其说恐未然)。因忆吾乡一禹姓老医,素攻叶王之学,颇有时望,笃信陈承细辛不可过一钱之说,一日,有一农民治寒厥头痛,用细辛七分,写方时,误将分字写成钱字,患者持方走药店数家,皆拒不给药,告以细辛无用七钱之理,当是七分之误。患者平日对禹信之入迷,以为老先生平日谨慎,不会错,当是病情需要之故,然药店终不给,患者无奈,只得按七分之量,捡药十帖,回家后,将十帖之细辛并作一帖,以足七钱之数。煎服后,久治不愈之头痛,竞一啜而愈。可见药之寒温与剂量大小,以切合病情为第一要义。

   故方勺评石陈二人有云:"古之良医,必量人之虚实,察病之阴阳而后投以汤剂,或补或泻,各随其症,二子乃偏执于冷暖,而皆有称于时何也?"亦可见偏见每易获名,若知寒温各随其证,则名或不显,慨古今名实之不相称者,又岂仅藏用陈承而已;而名医之与良医,未可等同一例,于此亦可见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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