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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欲常动,但不可大疲耳——慢跑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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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03: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在慢跑。他已91岁高龄了(1924~),还活跃在世界舞台。

  
  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念研究生的时候,美国正好是吉米·卡特做总统。美国人有一个风气,他们喜欢跟风。卡特本人有个习惯,喜欢慢跑。所以,一时间跑步成了风靡美国的一种时尚活动。但是很快就有人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人突然死亡了,猝死了。我当时就进行了研究,结论非常有意思:经常跑步有好处,但跑得太快太剧烈不行。而卡特就是一个慢跑的倡导者。
  这很像我们的老祖宗、著名养生专家陶弘景所说的:“人欲常动,但不可大疲耳。”人应该经常动一动,但不可以过度疲劳。剧烈跑步很不好。
  我为什么对这个结论印象特别深刻呢,因为我研究生时的同班同学胡文俊医生,当时受凌耀星教授指导,就是做这方面课题的。他研究的是50年代到60年代上海的著名运动员到中老年以后的健康状态。他发现大运动量、多对抗性运动的运动员,到中老年后长命的不多,身体状况都很差。他的研究结果进一步验证了美国发生的事件,包括卡特掀起的慢跑运动和美国专家对慢跑的科学诠释。
  我为什么对这个问题特别感兴趣,因为很多人(特别生了癌的患者),拼命想要通过锻炼来康复,活下去。但“欲速则不达”、“人欲常动,但不可大疲耳”。运动(包括跑步)必须适度,慢跑为宜。
  最近又有新的研究证明了这一点。丹麦的科学家研究后表明:大运动量的跑步可能致命,慢跑最有益健康。
  位于丹麦哥本哈根的Frederiksberg医院的研究人员对5048名健康的参与者进行调查,其中1098人是健康的跑者,413人身体健康但平常不跑步,追踪时间长达12年。
  研究人员发现,跑步速度最快的参与者比起那些每周慢跑2到3次,速度维持在每小时5英里的人,猝死的机率高达9倍。
  再和那些平常不爱运动的人相比,激烈跑步运动者的死亡率和他们相当。
  研究人员指出,跑步属剧烈运动,对心脏血管系统可能带来危险,如果跑步的目的是要降低死亡机率,延长寿命,那么建议每周慢跑数次,同时以温和的速度进行,“跑步速度太快不仅没必要,而且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
  所谓慢跑,亦称为缓步或缓步跑,是一种有氧运动,以较慢或中等的节奏来跑完一段相对较长的距离,以达到热身或锻炼的目的。在欧美国家,尤其是在美国,澳洲和德国,慢跑是一项极为普及的运动。
  慢跑的时间取决于慢跑者的训练程度。一开始每次运动最好不要超过10到15分钟,中间可以有一个慢走的过程。慢跑时间可以在一个月内逐步提升到20分钟。慢跑运动的关键在于坚持。而且,根据专家的建议,一天中跑步的最佳时间在17点到18点之间,因为一天中这个时段人的体温最高。
  大运动量的活动,不仅无助于健康,而且会有损于关节、肌肉等。现代的观点认为:关节、肌肉等都是有使用寿命的,适度的运动有助于健康,剧烈的运动有损健康。这又回到了中国文化的核心观念:中庸、中和,适度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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