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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宇解老】——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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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0 18: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慧宇解老】——第三十四章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正误】
    “大道泛兮”的泛字,有的版本是氾,有的版本是汎,是同音不同字。估计是在传抄的过程中的误抄造成的。道生万物,老子用了一个“泛”字来概括这一过程。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就是外化,绝对精神外化出自然界。
    “衣养万物”,有的版本是爱养万物。《道德经》里,老子两次提到了爱。“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以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若可以处天下
”,还有“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请注意,这里的爱有两个限制,一是这是圣人的爱,二是这个爱是返回的自身的。爱是一种情感的共鸣,也是真气态的共鸣。自爱是返回自身的一种清醒的认知,是觉悟的先决条件。而爱别人就纯粹是意识相和真气态的共鸣,是把一个外在的存在物主观的纳入到自身中的盲目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占有和自我的扩张。这种占有和扩张是要付出代价的,就是要把过多的真气发散到自我意识中多出来的这部分上,比如妻子儿女,奸夫情妇,不良嗜好,非法所得等在自我中的映象。所以爱是世俗之人的一种情感,到了圣人的层次就没有爱了。那么圣人就那么无情了吗?就像有人诟病第五章说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认为老子无情无义。其实老子这一章说的是修炼的心法,要想“没身”就必须舍弃身体中的各种感觉。而不是真的把老百姓当做刍狗。因为老子在后面还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圣人把老百姓当做小孩子一样看待,对老百姓仁慈,慈悲。但这不是爱。圣人无爱,是因为圣人已经超出世俗中的喜怒哀乐,如何与世俗之人产生感觉上的共鸣?没有共鸣就没有爱。圣人尚且如此,道如何会“爱养万物”?所以“爱养”是因为没有理解道的真义,认为衣养不如爱养好听而擅自更改的。

    很多版本把“常无欲”给去了,就形成了“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于是整个意思就变得含混不清,难于理解了。

【慧宇解评】
    这一章的前半部分说的是道在天下的作用。后半部分说的是圣人在天下的位置。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大道遍布天下,无处不在。是宇宙运行演变的主导,外化出天地万物以及生命。控制左右着自然界的演化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
    “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道生万物。道在创造出万物之后,并不是撒手不管,任其自生自灭。而是主导着天地万物以及生命的演变进化。生命从一个细胞发育为一个成熟的个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个系统工程的总指挥就是道。道无处不在,大到天体,小到蚂蚁,你说道累不累?不辞辛劳就是道的一个特质。于是接下来就有了这样一个问题,道有主体吗?也就是道有自己的主观意识吗?这怎么说呢?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
    说道没有主观意识,是因为道跟意识之间的距离太远了。意识在展开的过程中,表现为与周围的人和物的相互关系。如果离开了这些,意识就会混乱和疯狂。我们说“道生一”的“一”是圣人的境界,“一生二”的“二”是单纯的人的境界。那么展开了的意识就是三之后的甚至是四五六的境界。所以如果说“道”有了我们所理解的主观意识的话,那么道就有了喜怒哀乐,有了七情六欲,会介入到人类的社会生活中。那么我们想想,一个自称是创造了天地万物的,又具有喜怒哀乐的;一个自称是慈爱的为人类的未来着想的却又用大水毁灭了人类社会的;一个承诺不再毁灭人类却又动不动就以死亡相威胁的;一个认为说出它的名字都是对它亵渎的存在物,有的人叫它上帝,有的人叫它真主,有的人叫它主,有的人叫它神。在西方,这样一个存在物主宰了人们的心灵。当人们在灵与肉的搏斗中迷失了自己的时候,神的怀抱就成了心灵唯一的庇护所。是善与恶的最后一道脆弱的防火墙。问题是这个有着主体或自我意识的主宰是否真的能够当得信众的信任和托付?也就是说这个上帝真主耶和华安拉以及上帝的儿子耶稣真主的使者穆罕默德他们带给人类的真的是和平幸福美好和谐吗?不容置疑的是: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战争史。而其中的大部分战争是宗教战争。犹太教跟基督教打,基督教跟伊斯兰教打,犹太教跟伊斯兰教打。实在没得打了伊斯兰教自己跟自己打。其实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是犹太教的分支,说白了就是兄弟之间的骨肉相残。他们为了什么这么玩命的打?是为了上帝真主去消灭异教徒。把那些不信道的人放逐到火狱中去,因为他们毕竟不信。打来打去谁也消灭不了谁,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对平民百姓的杀戮和财产的毁损以及对人类文明的破坏。
    如果说道有自己的主观意识,那么这个主观意识也绝不是我们所能理解的。有人说宇宙就是一个大脑,这有一点牵强附会。因为星球,星系,星云的交互作用就能产生意识是不太可能的。但是如果在更大的范围,比如宇宙只是这更大范围内的一个细胞并由这样的细胞构成了一个我们无法想象的巨大的生命。我想这个可能的生命及其主观意识一定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俗人的简单重复。然而,不管是俗还是不俗,这样一个主体跟我们这个世界绝对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如果有一个人说他创造了天地万物,这个人的精神一定不正常。如果有一个自称是神的东西说自己创造了天地万物,我们能相信吗?一个有着道的主体的存在不可能会顾及到我们这个世界的生命的生存发展与灭亡,就像我们不会顾及到身体里某一个原子中的电子上可能存在的生命一样。难道我们会想到去跟这些生命之中的某一个女人生一个孩子?去跟这些我们所认为的低等生物订立什么合约?这是无法想象也根本不可能的事。但是我们的某些境遇可能会影响到这些生物 ,比如我们遭遇了核爆炸,这些生物会观察到宇宙大爆发。这里我想说的是,不管创造天地万物的“道”有没有主体,它都不可能掺和到地球上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来。只要是掺和进来的,都是跟人类处在同一层次的,跟人类有着生存竞争和利益冲突的高等级的生物。
    有一个要“统一万教理论,使万教合一,引导人心向善,回归朴素自然”的程一丰说:“道就是神,神就是道,道就是上帝,就是圣父,就是元始天尊,请看圣经创世纪第一章。德就是心,心就火和光,耶稣(主)就是光,就是道德天尊。请看圣经创世纪。 父在子中,子在父中,道以德显,德中含道,道化万物,上帝造万物。” 这里所谓的万教合一就是以基督教一统天下。但是基督教一统天下后会是什么样子呢?就会天下太平了吗?大家看看《旧约》就会有自己的答案了。上帝,一个可能是有特异功能的人;一个可能是有大智慧的人;一个可能是类似于外星人的人;一个可能是长得丑陋无比,无法以自己的真面目示人的人,为了寻找在地球的代理人,宣称自己创造了天地万物,制造了人类。这是一个弥天大谎,早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就有人指出其中的荒谬。但是到现在为止,有太多的人相信神,相信造物主?不管这里面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反正他们信了。" 父在子中,子在父中"。上帝是父,耶稣是子。这说明了什么?如果这是真的(基督教的本尊犹太教并不承认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说明上帝也不过是一个有限的生命,是一个走在了地球人前面的一个先知先觉的人,或者就是一个外星人。他用自己的科技或者是超能力让处女玛利亚未婚而孕,生下了耶稣。这个未婚而孕应该是指上帝在没有跟玛利亚发生性交的情况下,利用高科技或者超能力让其受孕。否则就是诱奸甚至是强奸,因为上帝可能实在是长的太丑了,除非它能幻化成一个翩翩美少年。如果说上帝就是“道”,这个无相无形,其大无外,没有本体的“道”如何让一个像微尘一样的少女受孕?这太荒谬了。除非有这样一种可能,就是“道”被另一个更强大的存在打败,给流放到地球。空有通天彻地的神通无处可用。穷极无聊之际,找一些看着比较聪明的犹太民族做小弟。挑一个单纯漂亮的处女给自己生一个儿子,于是圣父圣子圣灵就三位一体了。这么荒诞的事让我说的合情合理,其前提是:自称是“道”的上帝或者是认为就是上帝的那个“道”,一定是一个有限的,世俗的,有情感有欲望的主观的存在物。
    有神论荒谬,那么无神论是不是就会好一些?在中华文明中,神游走于社会的边缘。无论是释迦牟尼还是老子都没有把自己的思想用某种手段强加在民众的头上,因为他们对世俗社会无所求。他们宣传自己的学说只是为了教化众生,希望众生能真正的觉悟。但老百姓“莫能知,莫能行”。所以老子只好出关;因为无法阻止末法时代的到来,释迦摩尼只能涅槃
    中华民族就用虚幻的天,用世俗的皇帝取代了神。皇帝是天子,老天爷的儿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所有的一切都是皇上的。“君叫臣死,臣不能不死”,皇帝掌握了天下人的生杀大权。这之中的弊端是,皇帝只不过是一个俗人,有着七情六欲,知道吃喝玩乐,却有着神一样的权威和绝对的权力。遇到一个明君是老百姓的福气;遇到一个昏君就民不聊生,天下大乱。纵观历史,中国是一个王朝更替比较快的社会,而且每一次更替都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动荡,造成极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这是因为在皇权垮掉以后,就没有什么思想或权威来规范人们的意识行为了。而在其它一些国家,皇权垮掉以后还有神权在制约着社会和人的思想意识。
    为了这个俗不可耐的皇权,儒家和法家用各自不同的学说来维护皇权的稳定。两者之间的区别是:儒家大树特树皇帝的绝对权威,皇帝管大臣,大臣管百官,百官管百姓。还有男人管女人,父亲管儿子。层层监管,形成了森严的等级观念,即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君叫臣死,臣不能不死;父叫子亡,子不能不亡。当然儒学当中有很多劝人向善的东西,比如三钢五常仁义礼智信。但这是属于有为法,是相比较而言随时会转换到自己反面的东西。老子说“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很不待见这类似是而非的说教。《道德经》第三十八章就指出了仁义礼的虚假和祸乱社会的弊端,“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始也”。延续了近两千年的儒家礼教,严重的束缚了人的思想,妨碍了社会的进步。孔子通过注释《易经》把儒学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是为了彰显皇权的正统与合理。什么“大哉乾元”,其实乾卦作为六十四卦之一中的一卦,只是世俗生活中的一个表象,就像皇帝不过是集世俗之大成的一个符号而已。把绝对的权力交给一个凡俗之人就必须承担这个人可能会发疯而带来的一切恶果。
    既然儒家如此的不济,那么法家又如何呢?法家分成以管仲为代表的务实温和派和以商鞅为代表的无耻疯狂派。同样是法家,但二者的治国理念截然相反。管子是一个有着渊博的学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智者,如果他的思想和观念能够被大家理解和执行,中国将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管子》的治国理念是以民为本,“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而商鞅则是一个投机取巧者和文化流氓。他不像管子本身就是一个国家的管理者,他为了在人才济济的战国时代给自己的仕途某一个出路,只能是不走寻常路,发明一套用极端手段治理国家的理念。这是一个让社会大踏步倒退的理念,而这么做看似使一个国家在短时间内迅速强大了起来,却从根本上破坏了整个社会的生机。我想商鞅一定是通过观察蚂蚁蜜蜂的社会活动才萌发了这些令人匪夷所思胆战心惊的想法的。他也不想想,蚂蚁蜜蜂不过是最初级的社会结构,自身的进化程度决定了不可能有高级的治理模式。工蚁务农,兵蚁征战。他们没有自己的思想,情感,欲望,要求。他们唯一要做的就是不遗余力的劳作和拼死的征战。于是商鞅就想把这种模式移植到人类社会中去,一定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商鞅在四处碰壁之后终于得到了秦孝公的赏识,陈年的抱负得以展现。经过商鞅的变法,秦国确实强大了,老百姓成了农耕的工具和征战的利器。与蚂蚁不同的是:老百姓兼顾了农耕和征战两种职责,平时耕种,战时打仗。这很像游牧民族的生存方式,但游牧民族的生存方式是自然形成的,没有欺诈,没有强迫,没有摧残,只有无可奈何的丛林法则。当一个民族把自己的全部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战争的时候,就像食人蚁,就像狼群,一往无前的横扫杀戮。 蒙古铁骑驰骋在欧亚大陆,以灭绝种族的方式大肆掠夺,证明了野蛮可以战胜文明。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随着冷兵器时代的结束,蒙古人创造的无敌于天下的神话就再也无法复制了。在商鞅试图用野蛮代替文明以强国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毁掉的是什么。一个社会的本体是人民,当强权把人民置于面临死亡的绝望境地,就注定了整个社会行将崩溃的命运。李白赞叹“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 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秦朝为什么二世而亡呢?人们在分析其中的原因时,给出了各种各样偶然的因素。但亡国的必然性就是野蛮的治理毁掉了社会的生机。老子认为:人是一个缩小了的社会,社会是一个放大了的人。试想一个严酷的对待自己肉体的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采用什么方法,最后必定是个短命鬼。 为了能够用野蛮取代文明,商鞅都出了什么样的鬼点子馊主意?“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农战是治国之本,把老百姓置于无以为生的地步,加入农战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于是把一个国家改造成一个战争机器,以农养战,从而横扫六合,一统天下。接下来就是二世而亡。商鞅的确可以说是精明人,但精明得过了头。在他看来,大部分人都是傻子,只要自己有了权势,就可以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中。而任何把人民放在自己对立面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因为他们不是神,无法超然于社会之外。比如上帝,它可以用大水毁掉人类社会而不受惩罚。人呢?那就是玩火者必自焚。商鞅的人生就是从害人到害己。
    儒家和商鞅的法家都不能振兴中华,管仲的法家又无人喝彩,所以中国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一个无神的社会奸人当道,百姓失去了人格和应有的尊严。没有神的规范和指引,灵魂就只有委身于感觉之下。这样的人很容易被物欲诱惑,被环境左右,被别有用心的人控制。也就是说无神论不如有神论。问题是有神论尚且荒诞无稽,那么人类将何去何从?“大道甚夷”,凡俗之人看不到。于是只能“民好径”。可是人类社会想要生存发展就必须走大道。生命是道的外化,生命本身具有无限的潜能。这些潜能的开发就是从无为到无不为。到了无不为的境界那就不是人了,我们把它叫作神,这就是泛神论。大家都是神,也就无所谓神不神了。就像大家的歌唱得比歌星还好,哪还有什么歌星?谁敢说自己是歌星?也就不会有追星。到了大家都不再去拜神的那一天,才是人类真正解放的时候,就连上帝也不好意思高高在上了。“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高高兴兴,自由自在的过自己幸福的日子。“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有什么可争?有什么可斗?
    “功成而不名有”。道生万物,又有多少人看见了道?理解了道?有人会说:“道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我一个肉眼凡胎的如何去见道?”于是那些神鬼伟人大救星就应运而生,因为他们有相有形看得见啊。道是万物之母,很多人却不把它当回事。若闻若亡还算是好的,大笑者也大有人在。问题是他们不信道,却相信造物主,顶礼膜拜,诚惶诚恐。他们也不想想,所谓的造物主他有创造天地万物的功能吗?“道法自然”,天地万物是在道的引领下经过漫漫的时间长河自然形成的。用六天创造天地万物和人,这个耶和华或者后来又叫安拉的还真敢开牙。可怎么就那么多人相信?
    “衣养万物而不为主”。社会的财富是人类自己创造的,好像跟“道”没什么关系。其实仔细想想,人的智慧是道的显现,而社会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其合理性和创造性同样是道的显现。我们不能因为道没有强迫大家去感恩它而忽略道的伟大,却去感恩那些神和一些自称是神的臭不要脸的东西。可以这样说,凡是宣扬要大家感恩的,都是别有用心甚至是包藏祸心的人的欺骗。财富是人类共同创造的,也由人类共同享用。问题就是财富分配的合理与否,不存在谁感恩谁的问题。说到感恩,子女应该感恩父母。但是又有哪一个真正爱自己儿女的父母要求儿女对自己感恩戴德?那些把自己对儿女的付出时刻挂在嘴边的父母一定是心理不正常的。所以父母对自己儿女的爱“故几于道”。感恩是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受惠者内心情感自然的流露,持续时间的长短因人因事各不相同。若是施恩者反复强调每个人都要有感恩之心岂不是一件咄咄怪事,其中必有蹊跷,不是骗财骗色就是骗天下。高尔基有一句名言:天下“没有比受惠者更可伶,没有比施恩者更无耻的了”。这句话可能有点偏颇,却是他人生的感悟。施恩者付出的只不过是九牛一毛,却要受惠者自贬人格,交出人的尊严甚至是生命。一个公平的社会没有受惠者,同时也没有施恩者。可是看看我们这个社会,有多少施恩者,有多少人想要成为施恩者。因为作为一个施恩者,一要有能力,二要有权力,三要有财富。而施恩与否全凭自己随心所欲。能够成为一个施恩者确实很爽,这样的施恩者遍布社会的各个层面,即便是乞丐瘪三也会想成为更加弱势者的施恩者。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会有很多施恩者,还会有更多的受惠者。人与人之间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使得这个社会像一个陡峭的山崖。往上看是冰冷的屁股,往下看是谄媚的笑脸。我不踹你几脚就已经是格外施恩了。所以你的笑脸必须让我看着舒服。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人要想心理正常是很难的。他要时刻观察别人的脸色 揣摩别人的感受,调整自己的表情。因为每个人都是以受恵者的身份开始的,除非你是天之骄子,高高在上的那么“一小撮人”。
    “常无欲,可名于小”。常无欲是怎么样一种状况?第一章的“故常无欲以观其妙”说的是人到了无欲无求的的无为的境界才能看到并理解道的奥妙,也就是悟道。悟道之人就很了不起吗?老子说了,悟道之人还只能算是小。
    “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万物指的是什么?归于何处?老子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这里的物指的是真气,真气归根,人就会真正的安静下来,回复到生命本来应该有的正常状态。也就是说老子认为:只有真气归根,处于一片清明的证道的境界,才能算是一个正常的人。老子做人的标准很高,世俗中所有妄念缠身的人都不正常。证道的人万物归焉,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社会中的俗人俗事根本不在话下,“圣人皆孩之”,都是些小孩玩的游戏。怎么会去掺合到这些你死我活的争权夺利,烧杀抢劫中去?只有上帝耶和华真主安拉穷极无聊,弄出个《圣经》《古兰经》鼓动天底下那些善男信女们杀得昏天黑地,血流成河。还什么圣战,战争有神圣的吗?没有。“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战争只会毁坏人类的生存环境,“天下无道”才会“戎马生于郊”。以前有一个词叫“破旧立新”,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所谓打碎旧世界,建立一个红彤彤的新世界。旧世界是打碎了,建立的是不是新世界还两说。迄今为止中国的历史就看见破了,但除了旧就是旧,哪看见什么新了?也许有人会说科学技术就是新。人类社会的进步有目共睹,不容置疑。君不见科学技术首先就是为战争服务的。人类世界就那么一个,反复的把它打碎,到了拼不起来的那一天,就是人类灭亡的那一天。
    像老子释迦摩尼这些悟道并证道的人,注意是人而不是神。圣人是人,佛的意思是觉者,就是觉悟了的人。也就是说他们对于人类有认同感和归属感。他们不会把人类引向毁灭的死胡同。悟道只能说是小,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悟道不证道,到头瞎胡闹。只有证道,真正的与道相合,才能具备道的大的属性。“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这个王可以理解为圣人,觉者,也可以理解为法王。“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之主;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之王”,如果哪个圣人愿意入世拯救众生,他就必须忍受一切艰难困苦,承担救国之各种责任。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这里边有这样一种大与小的辩证关系。老子提出了这样一种说法——不为大。那么什么是为大呢?天人合一就是为大。练功的时候想象自己顶天立地,手一举就伸到了宇宙之中。以及想象自己是上帝,是佛陀,这都是错误的心法。因为道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所以老子说“致虚恒也,守中笃也”,意思是说守住自己这个有限的生命,让意识进入虚无的境界。在这里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但是这里面有道。虽说这个道看起来非常小,但根据全息的原理,它是和宇宙的那个道相通的。所以只有“终不为大”才“能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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