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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法草案:有技无照家传中医或可获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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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0 23: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国强表示,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中医药法(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并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从事医疗活动。(王思北)转自新浪。
发表于 2015/12/21 22: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重视真技术。
发表于 2015/12/22 02: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5/12/22 04: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能够落到实处,济缘的经历就是例子,基层主管部门的观念改变了才能好转。
发表于 2015/12/26 06: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济缘 于 2015/12/26 22:19 编辑

我根本不相信

首先第一,我亲身去找当地卫计委(北京市东城区卫计委)问了:

1、本人是中医专业成人专科,中专中药学,属于医药相关专业,因此不符合“五十二号令”中对中医师承人员的要求,“师承人员”需要非医药专业。

学中医的不能考中医,李委员长请您问问习大大,古今中外有这么荒唐的政策么?

2、我又说想走却有专长的路线,可是卫计委又以岁数太小为由,拒绝我参加却有专长考试。


请注意,我就是要参加一个考试而已,是考试资格,我都办的这么不愉快,还敢想行医开诊所,我的老师曾经给中央领导看过病,我跟着他五年,都不行。至于其它民间中医的出路,我觉得很难得到保证。


如果各位哪位不信,可以打东城卫计委的电话问问,看看我说的属实不?这个却有专长是放屁不?


转载者是好心,但是请确认之后再说,“亡”国强说话算数吗?免得让我们大家空欢喜。

我曾经虔诚的相信五十二号令,虔诚的相信卫计委、虔诚的相信中医科学院。现在我改变主义了,我不打算做医保的奴力!我不打算做中医科学院的奴力!我听到了狗仗人势的中医科学院中医师承班我就想吐!


发表于 2015/12/26 18: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部分民间中医难,难,难。
自学成才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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