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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疾控中心腐败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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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4 01: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省纪委公布了十大商业贿赂案,罗耀星案赫然在列

本报记者 陈善哲 沈 纬 简俊东

广州、上海报道

被告席上的罗耀星始终不曾回头,他背后的旁听席坐满了昔日的同事,但罗耀星只给他们留下一个孤独的背影。

8月2日,广州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主任罗耀星受贿一案首次开庭。来自广州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指控罗耀星在省疾控中心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疫苗过程中单独或伙同其手下蔡汉港多次收受疫苗经销商的贿赂。

据检方的调查,罗耀星和蔡汉港共同受贿1162万元,其中罗耀星分得707万元。此外,罗耀星还单独收受贿赂款411.5万元。

罗耀星并不否认指控。

在反腐败利剑指向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下,一向鲜为外界关注的疾控系统挖出了腐败“窝案”,着实值得反思。

出租屋惊现1200万现金

7月28日,位于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的广东省疾控中心,13幅以“打击商业贿赂”为主题的宣传画从大门口一路贴到了电梯前。窝案发生地免疫规划所就在6楼。

三天前,广东省纪委对外公布了十大商业贿赂案件,罗耀星一案赫然在列。据报道,该案是“窝案”,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已立案10件,涉及10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7人,涉案金额2242万元。

罗耀星案发,对广东省卫生系统来说是一场地震。

广东省卫生厅一位领导表示:“罗耀星只是一个科级干部,居然收了那么多钱,令人震惊。”

一位熟悉案情的人士说,罗耀星案发生在广东省疾控中心更是让人意想不到。省疾控中心是正处级事业单位,在2003年之前处境艰难。非典发生后,政府加强了对各级疾控系统的财政投入,“但总的来说仍是一个清水衙门”。

但掌管免疫所的罗耀星却“富得惊人”。

2006年4月26日,罗耀星向侦察机关投案自首,随即交代了自己窝藏赃款的地址。侦察人员在一间出租屋内发现了近12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我不敢花,也不敢存银行。”罗耀星承认,这些现金都是这几年来所收受的贿赂款,原本放在家中,后又不放心,今年找了间出租屋专门存放赃款。

但据罗耀星妻子对检方所作证词,罗耀星尚有400多万元的现金存放于其母的住处,与之一同存放的还有3本存折,上有200多万元。罗妻作证时称,三者所加近1800万元,都是罗耀星从非法渠道得来。

罗耀星的敛财术

罗耀星案涉及四名行贿人,分别是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广州办事处主任阮某,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广东办事处主任黄某,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广州办事处主任阿忠,以及广州健业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柯某。

广州健业乃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的经销商。上生所、长生所和兰生所都隶属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该集团是中国一、二类疫苗的主要供应商。

一类疫苗是指计划免疫疫苗,由政府集中采购。目前国内市场主要由中国生物技术集团下面几大研究所承担生产任务,外资和民资都未被允许进入。二类疫苗是计划免疫外疫苗,本着“自主自愿、自费接种”的原则予以接种,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利润空间也大。

那么,区区一个科长,究竟有何能耐降服上述疫苗供应商?

长生所的黄某在证词中表示:“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负责广东省所有疫苗的统一销售、推广、使用、管理,而罗耀星正是具体负责此事。”省疾控中心网站对免疫所的职能定义为9项,其中包括“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供应、应用效果的检测和评价”。

省疾控中心一副主任在作证时说,2000年,广东省卫生厅发文,规定全省各地的预防用生物制品统一由省疾控中心向生产商定购,再逐级向市、区、县疾控系统供应。广东就此在国内率先建立由省疾控中心统管一、二类疫苗的高度集中的体制。

为此,广东省成立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决定全省采购疫苗的种类、生产厂家及价格。这个委员会有13个成员,罗耀星是其中之一,并兼任办公室主任。“罗耀星因为主管这方面的工作,因此他关于厂家和价格的意见对委员会有一定的说服力。”

而在阮某等疫苗经销商看来,“罗耀星就是广东省采购疫苗的主要负责人”。

罗耀星于2001年3月担任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副科长。这年12月,省疾控中心进行机构改革,免疫规划科改为免疫规划所,罗晋升所长。2002年8月,进入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

检查机关查明的罗耀星受贿行为都发生在2000年之后。4个行贿人在证词中不约而同地提到,给罗耀星送钱是迫于无奈,是打开广东疫苗市场的唯一通道,“也为了避免罗耀星给疫苗销售制造障碍”。

据调查,罗耀星先后22次接受黄某共计364.5万的贿赂款。

2001年3月,为了让长生所的水痘疫苗进入广东市场,黄某找到罗。罗告诉黄,上生所的水痘疫苗已进入广东市场,每售出一支必须支付罗耀星等5元钱。黄最终答应每支疫苗付给罗4-5元的推广费。2000年以来,长生所广东办事处在省疾控中心总计销售一亿多元的疫苗。而2001年以前的疫苗销量很少。

上生所广州办事处2000年后与罗耀星达成的协议是,每支水痘疫苗罗耀星等人抽成5元,流感疫苗2元/支,“非典”后改为1元/支,其他疫苗均有标价。阮某送罗和蔡共计302万元。

柯某则按代理费的固定比例向罗耀星支付贿赂款。2001年至2006年,广州健业代理销售天坛公司疫苗1.5亿元。柯把每年代理费的60%给了罗耀星和蔡汉港,二人从柯某处取得的行贿款共计600万元。

阿忠从2002年开始担任兰生所广州代表处主任。“2002-2003年的时候疫苗销量少,钱是随便给的。2004年后业务量增多,我们把代理费的50%给了他们。”从2002年9月到2006年2月,罗和蔡先后6次接受了阿忠的贿赂款260万元,其中罗分得155万元。

疯狂的索贿

一位疫苗经销商说,罗耀星是省疾控中心的老臣。在前几年推进省疾控中心统一管理全省疫苗市场的工作中,罗曾表现积极。而省疾控中心通过冷链向下级疾控机构分发疫苗时可以加价收取,这也成为省疾控中心的一大受益来源。

但罗耀星在任的这几年,却让广东为数不多的疫苗经销商叫苦不迭。

该经销商说,罗耀星是一个“不念旧情的人”,不会因为前次的成功合作而培养出交情。

罗耀星案发,业界传闻是有人经过数年的实名举报,终于将其拉下马。还有人说,罗不苟言笑,在疾控中心内部容易得罪人,而其所在的免疫规划所利益巨大,有人将其举报;还有个版本是,有经销商给罗耀星送了钱,但他没给对方办事。

此外,业界都传闻罗耀星是个“胃口很大的人”。

“他们到后来简直是疯狂,直接提出要收多少多少钱。”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内部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整个疫苗系统,内部人几乎都了解罗的为人,而中生集团在2004年的一次内部销售会议上,还曾专门点名批评罗的索贿行为。

这种说法也得到了上生所销售部有关人士的认可。该知情人士称,最近2-3年,上生所销售到广东省疾控中心的疫苗已经非常少,这直接跟相关人员的腐败有关。

“罗耀星曾直接向上生所索贿50万元,作为疫苗进入广东市场的敲门砖。”他告诉记者,“我们没有办法答应。”

“上帝欲令其死亡,必先令其疯狂。”他感叹,罗索贿明目张胆,到后来大家都说,罗太猖狂了,出事是早晚的。

反思疫苗管理体制

公诉方认为,罗耀星是向检查机关投案自首。在侦查阶段,罗还主动揭发其下属蔡汉港共同受贿的犯罪事实,属重大立功表现。此外,罗耀星已全数退还1200万左右的赃款。上述事实均可成为减轻或从轻处罚的理由。

据了解,罗耀星案在广州市中院审理,蔡汉港等人的贿赂案则可能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审理。

腐败案件在疾控系统内部高密度爆发,正引起业界对广东高度集中的二类疫苗管理体制的辩论。

如今有不少反弹意见认为,正是这种集中采购的模式,给罗耀星的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但卫生部计划免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迮文远则表示,广东当初实行统购统销的模式曾获得赞赏。“因为疫苗是特殊产品,它的储存、运输、管理必须符合严格的技术条件,统一冷链管理模式有利于保障疫苗的安全。”而其他省份由于经济实力较弱,这项工作不好推进。

“我们也在反思这种体制的利弊。”广东省卫生厅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但他认为,“不能因为一个人而否定整个制度,关键还是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楼主| 发表于 2006/8/7 00: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防止出现罗耀星第二 疫苗采购方案拟修改

来源: 广州日报


8月2日,记者采访了几名曾与罗耀星共事的有关人士,他们普遍认为更值得引人警醒的也许并非罗的个案,而是如何在相关的防疫工作制度中防止出现第二个罗耀星。

  探访

  办公室空无一人铁锁把门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新港西路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一楼大堂处,一排新设的长达10余米的“反腐倡廉”宣传专栏十分引人注目,很明显是免疫规划所“出事”之后特意进行的教育内容。不少前来办事的人驻足观看,通过媒体不少人都知道了罗耀星的事,在宣传栏前议论纷纷。

  步上免疫规划所所在的楼层,记者看到这里没有了往日透过玻璃门就能看到的忙碌而有条理的工作场面,一把大锁横在玻璃门的把手之上,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空无一人,据说昨日上午办公室剩下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去听庭审了,但是下午为何依然无人,就不得而知了。

  在办公室的大通间旁,是罗耀星出事前相对独立的小办公室。透过玻璃门望进去,可以看到办公桌上一片凌乱,一副来不及收拾的样子。记者尝试着向几名工作人员打听,他们一概摆手不答。

  其人

  “上升”速度较快“财大气粗”

  据一名已经在省疾控中心工作多年的人士透露,罗耀星是在免疫规划所工作多年的“老臣子”,其担任的所长在级别上属于正科级,算是在内部上升速度比较快的年轻干部。对于其个人印象他觉得近年来这个年轻干部对上级的态度上开始有点变化,有时不太谦虚,“也许是‘财大气粗’的原因吧”。

  反思

  科级干部怎有机会成巨蠹?

  不过,在这位专家看来,从这次事件中人们更应警醒的是什么造成了罗耀星得以获取巨额利益的机会。他表示,作为执行计划免疫工作的各级防疫站本来是国家事业单位,由国家全额拨款。但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起,国家批准各防疫站可以开展“有偿服务”,各防疫站可以自搞门诊,通过一些服务项目来收费。他认为,这等于把承担计划免疫工作的防疫站推向市场,埋下了一定的弊端。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客观必然的趋势。“因为疫苗种类越来越多,过去国家的计划免疫只负责防脊灰等,现在要不断增加,如乙肝等,国家的负担越来越重,例如流感疫苗还有国产和进口的区别,我们目前还没发展到可以由国家全部负责的程度。”

  但他认为,在目前我国这样的疫苗供应制度下,就更应该加强监管措施。“计划免疫工作是关系国民身体素质的大事,如果各个防疫部门为了在市场中营利的需要,把此作为获取更多利益的手段,很容易发生问题。”

  “集中配送本身没问题”

  据内部人士透露,从2001年起,主管部门将以往疫苗等计免药品的配送工作从原来的各地分散更改为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配送,也就是说所有疫苗在厂家生产出来后,在分到各个防疫站供应之前,必须统一经罗耀星所领导的免疫规划所这一“关”。

  对此,一位专家认为,在目前的医学条件下,这种做法是有必要的。由于疫苗的保存环境要求十分严格,设此一道“关”来集中配送,有助于保证供应疫苗的质量,避免出现因疫苗安全问题而引起的恶性事件。“集中配送本身是没问题,关键是在制定这个制度的同时没有有力的监管措施。”

  另有内部人士认为,这个做法另一个原意是为了减少各个防疫部门“分散”腐败产生的可能性,统一管理后却又造成疫苗管理权力的“高度集中”。拥有高度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无疑使免疫规划所成为省疾控中心各个部门中相对容易孳生职务犯罪的领域。

  据知情人士透露,某药品供应商曾经向其提过,该供应商曾向免疫规划所提供过一批巨额药品,罗耀星事先收受了人民币10万元的“好处费”;该供应商还约定,药品货款全部到账后,再向罗耀星“返还”百万元。该供应商希望以此和罗耀星建立“长期关系”。

  措施

  修改二类疫苗的采购方案

  就疫苗采购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卫生厅疾控处的有关负责人。他表示,一类疫苗的采购由国家统一规定,而二类疫苗的采购方案则由各省自定。省CDC免疫规划的“集体落马”事件,引起了省卫生厅对现行方案的反思。据了解,从今年早些时候起,省卫生厅开始修改二类疫苗的采购方案,但具体什么时候正式实行,目前未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




  免疫规划管理所工作职能

  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免疫预防工作规划;

  2.负责对计免相关疾病进行监测;

  3.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供应、应用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4.负责免疫安全监测和相关突发事件处理;

  5.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业务培训;

  6.编辑出版《广东免疫预防信息》和《广东省AFP病例监测简报》;

  7.组织开展免疫防病知识健康宣传教育;

  8.负责全省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的申报、评审工作;

  9.组织承担广东省免疫预防技术咨询委员会、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广东省AFP病例分类专家诊断小组、广东省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评审小组的日常工作。

  10.其它相关工作。(据省疾控中心网站)(文/记者邱瑞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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