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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后第5天患者丢性命 “包干价”手术引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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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6 22: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了2万元的“包干价”做了心脏手术,出院5天后却不幸辞世。昨日,患者余金霞的丈夫携两个年幼的儿子将武汉市中心医院告上江岸区人民法院,索赔50.3万元。

    连日来,记者采访医患双方得知:因每次活动后有些心慌胸闷,30岁的山西人余金霞去年4月来汉治病,无意中看到了武汉市中心医院的“包干手术”广告就报了名。

    医院诊断后决定给她做右冠窦瘤切除修补手术,包干价1.8万元,医院称将手术做好一点,另外多收了2000元。2005年8月13日进行手术。

    患者家属称,同月26日一早,余金霞被院方催着出了院,借住在青山区亲戚家。8月28日复诊时,余金霞称一直疼得无法睡觉,伤口红肿,医生称是正常现象未予治疗。8月30日晚,余金霞手脚冰凉被紧急送医,次日凌晨近6时死在医院。

    事发次日,医院塞给余金霞母亲9000元,欲了断此事。

    今年4月19日,家属委托武汉市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称,“医方在患者出院时,对其心功能维护措施欠完善,仅有强心、补钾药,而无利尿剂的使用。患者在8月28日复诊时,医方未重视其病情变化,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临床干预。其死亡主要是患者自身心力衰竭心包积液,与医疗过失仅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结论是,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轻微责任。”

    武汉市中心医院相关人士对此不予置评,表示“既然已上法院,就等判决。”(记者 胡勇谋 通讯员 萧然 实习生 张治)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6 22: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包干价”手术案开庭

交了2万元“包干价”做心脏手术,手术后少开了药,复诊时又没认真检查,患者出院5天后不幸辞世(都市报7月26日报道)。昨日,死者余金霞家属向武汉市中心医院索赔50.3万元一案,在江岸区法院开庭。

    庭审中,医患双方都认可“医院有责,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医院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

    医方律师首先表态,同意承担轻微责任。原告方认为,是医院“偷工减料”致患者死亡,不能只负轻微责任。

    原告律师和家属称,从医院的病历来看,患者在手术前后的生命体征都非常稳定,这说明是术后维护出了问题。医院让病人提前出院,出院时少开了利尿剂;复诊时,医生又未重视其病情变化,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临床干预,导致患者诊治被延误。这显然是“包干”后,医疗服务质量被打了折扣。

    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昨日,记者走访几家医院发现,一些医院还在用“包干价”吸引病人。对此,知名医疗纠纷律师游友安认为,如何对“包干价”后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管,防止疗效打折扣等问题,值得相关职能部门关注。(记者 吴昌华 胡勇谋 通讯员 萧然)

来源:湖北日报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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