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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草药协定处方下月将取消 只抓一味药也可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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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21: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蒙晓喻)一直以来,广西区直医保慢性病用药中草药都采用协定处方,只有有限的固定处方列于慢性病用药范围内。医生要是在处方中增加、减少或是改动一味药,都不能输入电脑享受医保待遇。从12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门诊慢性病用药将取消原有的中草药协定处方,调整为按单味中药饮片使用。此次调整还增加了10种慢性病所用的西药、中成药、单味中药饮片

  为了一味大黄开出整个处方

  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老干部病科副主任彭绍杰听说了新医保政策之后拍手叫好。他印象最深的是,老年慢性病人常常会患上习惯性便秘,治疗只需一味大黄便可以了。但是单开大黄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病人便会要求医生给开完整个处方。

  医生只好开出“大承气汤”,其中包括大黄、芒硝枳实厚朴,又害怕病人几味药一起服用药效过猛了,只好让病人把抓好的药拿来,再从里面挑出大黄另外包好。彭绍杰说新规定不但让病人获利,还可以减少药品浪费,节约医疗成本。

  自治区人民医院医保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医药的治疗方式比较灵活。医生常会根据病人的病情来调整处方,但按照旧规定,只要有一味药不同,整个处方就不能报医保。举个例子,一个处方中包含12味药,过去只要当中有一味不同就不能享受待遇。而12月1日之后处方中有9味药相同3味不同,就有9味药可以享受,另3味由患者自付也还能承受得起了。

  积少成多积水成河

  一付中药不过几元,病人何苦为这点小钱紧追不舍?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刘泰算了这么一笔账。帕金森氏综合症患者需要常年服用中药,假设平均每付药7元,一年共需2555元。有的病人活到80~90岁也是常有的,那么终生服药所消耗的资金就非常可观了。

  60多岁的董阿姨是肝硬化患者,已有6年的病史了。因医院所开中药不能享受慢性病待遇,董阿姨就到药店购买。因为舍不得钱,只好断断续续地吃。董阿姨隔三岔五地给医院医保科打电话,投诉有很多药虽然在医保行列,却没有列入慢性病用药范围中。

  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医保科副科长告诉记者,她几乎每天都会接到类似于董阿姨这样的病人投诉。医院自接到调整通知后,便在门诊大厅公布了各种慢性病用药范围。

  为10种慢性病新增药品

  根据“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部分药品目录的通知”,对糖尿病高血压(Ⅱ期以上)、冠心病、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尿毒症、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斥免疫调剂治疗10种慢性病增加西药、中成药、单味中药饮片。

  自治区人民医院医保科负责人解释,这些新增药品原本就列于区直医保的行列,此次新增的是慢性病用药范围。慢性病病人在医疗费用累计达到1235元之后,才能按区直医保中住院费的支付比例享受慢性病待遇。即500元以内,在职人员支付20%,退休人员支付15%;5000元至1万元的,在职人员支付15%,退休人员支付10%;1万元以上的,在职人员支付10%,退休人员支付5%。慢性病待遇只有区直医疗保险能享受,市直医保有不同的受理方法。

  据了解,患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需要到三级定点医院领表申报。同时还必须附上申报本病的检查化验单,再由医院将材料统一报到区医保部由专家审定认可后发慢性病卡,凭此卡到所办理的医院看病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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