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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开方后面留“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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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0 2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患者抱怨拿错药是常事

来源:《北京晚报》

5月1日,卫生部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正式执行,其中规定了医生开处方必须要写通用名。两个月来,这一规定在实施中遭遇瓶颈,并引发了一连串的震荡反应:医院默许医生开通用名后加商品名或者标注;患者抱怨开药时间比看病还长;药厂代表也已将“攻关”目光从医生转向了药房。新举措从诞生伊始就伴随着种种不适,如今各方的利益角色在悄然之中发生的微变,似乎意味着执行不过两月的新规正逐渐“走样”。

  拿错药经常发生

  新办法的实施意在切断医生和医药生产流通企业之间的直接联系,让患者不再被医生的处方牵着走,将药品的选择权更多地交给患者。实际上,记者在对北京人民医院、北医三院、海淀医院等多家医院的采访中发现,面对陌生冗长的通用名,老百姓根本不知如何选择,药房的工作人员也不敢仅凭处方贸然给患者拿药。

  在人民医院的取药窗口前,几乎每位拿药的患者都会被工作人员问上一句:“您确定吃过这药么?”。尽管如此,拿错药的情景还屡屡发生。一位有着十几年糖尿病史的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一直是服用拜糖苹,自从医生改写通用名后,药房经常拿错药。“因为拜糖苹的通用名是阿卡波糖,而阿卡波糖有两种药,还有一种叫卡博平。医院就老给我卡博平。为了取个药,我没少折腾。拿个药怎么就这么费劲?”

  有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感慨道,这实在是多此一举,既影响工作效率又会使医患关系更加紧张。许多患者在拿错药后都对医院的工作人员十分不满,有些人甚至破口大骂。

  医生无奈开方加标注

  海淀医院医务处副主任李医生介绍,治疗糖尿病的药品“重组人胰岛素”就有10种规格,其中包括诺和林、伏泌林,这两种药的成分相同,价钱相同,但是每一种又都分为短效、中效、长效,而且针对的患者群是不同的。然而现在它们只有一个名称——“重组人胰岛素”。

  有着同一化学名、同一剂量、同一成分但不同规格的药远不止这一种。记者对海淀医院医生手中的《基本药品通用名目录》粗略地估算了一下,类似“同形异物体”的药品超过了30种。如何区分这些药成了各个医院需要做的“功课”之一。对于这些同名药品,海淀医院在处方上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通之术,比如加上了三角标记以供药房人员识别。在海淀医院外科诊室发现,每个诊室的墙面上都贴有一些常用药品的通用名称。李医生介绍,医院要求将各个科室的常用药名目录贴到墙上,以此加速大夫的记忆,但经常会有大夫忘在处方上标注“三角”或者剂量没有开对。

  面对这种尴尬境地,各个医院也纷纷想出奇招,有加注商品名的,有加写剂量、剂型和规格的。但对于书写通用名,大多数医生尤其是年老的专家都纷纷摇头,表示长时间的书写习惯已成为了一种模式,“如今是一切重头再来!”

  人民医院的一名医生对记者说:“如果没有区分商品名,患者可能每到一个医院就会拿到不同品牌不同规格的药,这不利于患者的整体治疗,也影响了医生间的传承给药,为今后用药留下了安全隐患。”

  对于目前每家医院五花八门的书写方法,有医生提议,书写通用名不该“一刀切”,卫生部门应该统一规范,制定一个约定俗成的通用名药品目录,对一些难以区分的或者同族药物进行特殊的规定。

  传闻药企改攻药房

  据媒体报道,新规定虽然掐断了某些医生的不正之风的源头,但却把使用哪一品牌药品的决定权,转移到了药房的工作人员手中。对此,不少医院的药房工作人员都不愿接受记者的采访。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院使用同一通用名的药品只能保留两家,即“同一规格,两种药品。”一位从事多年药企销售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无疑放大了医院的权利。不少药企的生死命运都掌握在了医院的手中,因为在目前的药品流通市场中,医院占有八成的份额,这意味着很多药企将会在未来的招标旅途中,不惜一切代价,分到一杯羹。(党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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