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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有见到报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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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07: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有一个同学他家不知道是祖传还是怎么的,从我记事就知道他家是屠夫,他爸爸专杀狗和羊,70-80年代他兄弟7人除他大哥一人没当屠夫其余6人有专业有兼职屠夫,每年这几个人最少的,杀猪,羊,狗都有几百至多不少.他们至少杀有几十年,我们没有见到他们有什么恶报,他爸爸,妈妈都活了七八十岁才死,他兄弟七人每人都盖上楼房,都有几十万至百万元,在我们这个镇算是牛比人物,他大哥的儿子是道上的,吃香的喝辣的,就是我那个同学(老四)是专职屠夫,杀的最多,也最有钱,就没有见什么报应,因果报应该怎么解释这呢?
发表于 2008/6/22 17: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一件历经了三世轮回的报应真事
  
清顺治年间,顺义县有一富户姓贡,家中财产颇丰,中年时有了儿子贡庆有,贡家一佣人也生了个儿子叫李福。在佣人的请求下,贡家允许李福陪同贡庆有跟随同一位老先生读书。两个孩子十四岁时,李福在一天夜里梦中看见天门大开,有两位神人降临院落中,一神人指着贡庆有说:“他怎么样?”另一神人说:“他是全福之人,十七岁中秀才,十九岁中举人,官位二品,一世荣华富贵。”又指着问李福一生将怎样,神人说:“他是苦命人,一生功名无份。”说完两位神人就升天而去,天门关闭。李福醒来后很纳闷,将此梦告诉了父母朋友。
  
李福始终留心着贡庆有的境遇,在十七岁那年,贡庆有果真中了秀才,而李福这时已经不读书了,开始在家种地。贡庆有为人既刻薄又暴戾,可谓作恶多端,可他自中秀才后,仕途顺畅,后来真的官至二品,做官后更是贪赃枉法,残害百姓。
  
李福认为贡庆有这样一个恶人必得恶报,但贡庆有一直活到七十多岁,财势俱全,人丁兴旺,而且还预知了自己的死期。很多人以为做恶后没立时遭报应,从而对因果报应之理产生疑惑。李福就是这样,他心中也颇为不平,想到阴间看个究竟。就在贡庆有去世的当天,李福也死了来到地府。
  
李福发现贡庆有在阴间居然还受到了礼遇,于是更加愤愤不平,随即将自己的疑惑诉于冥王,冥王命判官打开一簿子看,只见上面记录着贡庆有的生死善恶。冥王说:“他前世做了很多大善事,这世做恶将以前积的德损耗了不少,但还有很多,下一世还将享福,不过没这一世大了。至于他作恶的事,那是还没到要报应的时候。”并告诉李福,说李福前世因为没行善积德,所以这世本应该受苦,但因为这世一心行善积德了,所以衣食无缺,已经不错了,等到再转生就享福了。
  
冥王特意允许李福跟随贡庆有转生,只见贡庆有转生到了一富贵之家中,李福自己则转生到了一中等人家。贡庆有长大后当了县令,仍旧残害百姓,贪赃枉法,陷害良善,他曾酷刑迫供挖去了人的双眼,在另一案子中还剁去了人的双腿。七十岁时暴病而亡。
  
李福这一世依旧行善积德,而且开始努力修行,在贡庆有死后,他已经可以元神出窍去阴间一看究竟了。只见贡庆有在阴间受到了审判,簿子记录着贡庆有的福德已经全部享受殆尽,他在当官时挖人双目,剁人双脚这些事已经没有什么福德可以抵偿,必须以身还债,于是被罚转生到一贫苦人家,双目失明,双脚残废,整日在大街上乞讨,苦不堪言。
  
李福看见了贡庆有这三世果报,更加发奋的修行,希望自己可以早日超脱轮回之苦。

原帖链接http://www.nmamtf.cn/forum/thread-5812-1-1.html
发表于 2008/6/22 17: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欲了解更多,请学习法师大德们的说法开示
http://boruo.goodweb.cn/article_51.htm

http://boruo.goodweb.cn/index.html
发表于 2008/6/22 19: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论因果关系

第一节《因果报应实证》节录

净松居士编述

与因果律互相矛盾的现象:

因果报应确实存在,读者诸君大可深信因果报应的真实性。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许多矛盾的现象,可能使不少人在阅读本书后,对因果报应的道理仍旧半信半疑。例如:书中说放生戒杀有好报,偏偏见到有些戒杀吃素的人,现世中受病苦折磨,坎坷度日;书中说杀生食肉有恶报,偏偏见到有些富翁们,每天三餐山珍海味,却不见报应临头,反而事业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甚至有些天天杀生的屠夫,却是钱囊饱满,身体肥状,因果律似乎管不着他。由于这些矛盾现象的确存在,而且为数不少,难怪使大家对因果的说法疑惑重重,无法深信。因此首先要在本篇,简单讨论这些矛盾现象的来龙去脉。至于整个因果律的原理,内容复杂,牵涉极广,须看专书讨论,方能尽其详情。以下先略述因果律的特性,然后根据这些特性,说明与因果律互相矛盾的现象产生的原因。

因果律的特性

众所周知,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制裁犯罪,一部厚厚的六法全书尚嫌不足。因果律要规范所有善恶行为的报应,当然也不会太简单;因果律的特性,自然也非三言两语所能道尽。以下仅就与矛盾现象有关的三个特性提出讨论:

(一)公平的特性;

(二)因缘会合才产生果报的特性;

(三)隐微的特性。为了说明的方便,将公平的特性再分为三点来讨论。合起来共有五点,分别叙术如下:壹、因果通于三世所谓“三世”是指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现在世”指现在这一生。“过去世”包括的范围,是由现在世的前一世起,逆推到无穷久远的过去,这段时间都属过去世。“未来世”包括的范围,是由下世起,顺推到无穷遥远的将来,这段时间都属于未来世。所谓“因果通于三世”,意义有二:

1、从行善或作恶到产生果报,所须时间有快有慢。快的话,当生就得到果报;慢的话,可能过去世造的因,今生才受报,或今生造的因,未来世才受报;更慢的话,则由因到果,跨越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经过百千万劫,无穷久远的时间才产生果报。(劫是佛经上计算时间的单位。劫有大劫、中劫、小劫之分。经上说的劫,通常指的是大劫。一个大劫是十三亿四千三百八十四万年。)

2、产生果报后,受报的期间也有短有长。短的话,只有几日、几月、几年;长的话,从开始受报,到报尽为止,跨越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经过千万亿劫,无穷久远的时间。关于这一点,请参考下一段的说明。贰、小善行得小福报,大善行得大福报小恶行得小恶报,大恶行得大恶报兹分别讨论如后:一、“小善行得小福报,大善行得大善福报”说明:“小的善行得到小的福报。”小的福报程度轻,赚小钱、享小名、做小官或小主管、生活小康;小的福报时间短,也许数日、或数月、或数年、或二三十年就享尽。“大的善行得到大的福报。”大的福报程度重,赚大钱、享大名、做大官或大企业家,甚至做国王做总统,生活优裕;大的福报时间长,也许一生、或十生、百生,甚至百千劫之久才能享尽福报。

因为这个缘故,若有人过去世中做了非常大的善行,他可能在很多世以前就开始享受福报,一直继续到这一生,甚至到未来世才能享受完毕。在没享完前,是没有谁有权利可以轻易剥夺他应享的福报的。

佛经中有关的经文:

1.佛说护净经说:“一日持斋,得六十万世馀粮。”意思是说持斋一日,可以得到六十万世不受饥饿的福报。

2.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十品说:“我观业道众生,校量布施,有轻有重,有一生受福,有十生受福,有百生千生受大福利者。”又说:“若遇最下贫穷,乃至癃残喑哑,聋痴无目,如是种种不完具者,……欲布施时,若能具大慈悲,下心含笑,……软言慰喻……百千生中,常得七宝具足,何况衣食受用。”

3.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六品说:“若有女人厌是丑陋多疾病者,但于地藏像前志心瞻礼,食顷之间,是人千万劫中,所受生身相貌圆满。是丑陋女人如不厌女身,即百千万亿生中,常为王女,乃及王妃,宰辅大姓,大长者女,端正受生,诸相圆满。”

4.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四品说:“归依地藏菩萨……,若能志心归敬,及瞻礼赞叹,香华衣服,种种珍宝,或复饮食,如是奉事者,未来百千万亿劫中,常在诸天受胜妙乐,若天福尽,下生人间,犹百千劫,常为帝王。”举例:

(1)佛说诸德福田经记载:“佛在世时,有一比丘名叫波拘卢。久远的过去世以前,曾遇僧人举办弘扬佛法大会。他听后无比欢欣,拿呵梨勒果供奉众僧。由此功德,命终升天享福。下生人间都出生在尊贵的家;端正雄伟,超群绝伦,九十一劫之久,未曾生病,此生仍有余福,遇佛出家修道。”

(2)贤愚经记载:“佛世时有一位金财比丘,往世为贫人,拾柴卖活。某日遇到毗婆尸佛,他将卖柴所得的钱,欢喜而恭敬的布施佛和僧。由于这功德,使他享受九十一劫的福报,金钱财宝无穷尽。此世仍享同样的富报,并且遇佛出家修道,得阿罗汉果位。”

二、“小恶行得小恶报,大恶行得大恶报”说明:“小的恶行得到小的恶报。”小的恶报程度轻,得小病、遭小挫折、劳苦而收入微薄、贫穷而低贱;小的恶报时间短,也许数日或数月、或数年、或二三十年就报尽。“大的恶行得到大的恶报。”大的恶报程度重,或得大病、恶疾、短命、横死,或遭大挫折,或生而盲聋、哑、身体残废,或生而为乞、饥寒交迫;大的恶报时间长,也许一生、或十生、百生、千生,甚至百千劫之久能受尽恶报。

因为这个缘故,若有人过去世中做了非常大的恶行,他很可能在很多世以前就开始接受恶报,一直继续到这一生,甚至到未来世、才能受报完毕。在没有受报完毕前,没有谁有权利可以轻易免除他应受的恶报。佛经的经文:地藏菩萨本愿经第三品说:“若有众生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举例:贤愚经贫女难陀品记载:“佛弟子中有一位难陀比丘尼,原本是贫女。她往世生于迦叶佛时代,有一次,与某位已经证得阿那含果位的贫女争著供养佛僧。佛先接受贫女的请求,难陀看不起贫女,向佛说:‘世尊为什么不受我的供养,却先答应那位乞丐的请求呢?’由于辱骂有修行的人为乞丐之罪业,受到五百世出生在乞丐家的恶报。”

叁、善恶不能轻易互相抵销“善业与恶业不能轻易互相抵销;须有相当的条件才可相抵。”这是维持因果律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则。善恶能相抵销时,“抵销”只是一种表面上看到的现象,实际上应称为“转业”较正确。“转业”是指“原有的福报,因作恶而发生转变”;或者是“原有的恶报,因忏悔、止恶、行善、念佛而发生转变。”这时被转变的业报,或者由重转轻、由轻转无;或者现报转为后报、后报变为现报;或者根本断灭,或者暂时中止而隐伏,以后遇缘仍会再发。情形复杂,无法一概而论,也不是简单几句话可以说得明白。

这一个特性与世俗上的情形大不相同。世上有钱、有地位、有势力的人犯了罪,只须花大笔钱,买通贪官污吏,就可免除应受的刑罚。但天地大公无私,因果律之前,不分贫富贵贱一律平等,善恶不能随便抵销,有钱有势者做了恶业,无法用金钱改做善事以求抵销应受的恶业。否则有钱势的人,大可有恃无恐,做尽伤天害理的事,然后花钱做做善事,就可消灾,免受恶报,如此一来那有公平可言。

不过,佛出世的目的,是为了拯救众生出离苦海,当然也慈悲的替未信佛法、不明因果、犯下大恶重罪的人,指引了一条悔过向善的路。因此在符合相当条件之下,业报可以转变。如此一来,受到恶报、陷于痛苦绝境的人,也有了一线希望。

肆、因缘会合才产生果报行善得福报,行恶得苦报。行善是“因”,福报是“果”;行恶是“因”,苦报是“果”。“因能生果,果必有因”是一定的道理。

但是有了“因”后,还须要“缘”来会合促发,才能产生“果”。“因”譬如种子,“缘”譬如土壤、水分、空气、日光,这些都具备而且会合之后,种子就发芽、成长而结出果实。若缺乏缘的配合,种子仍是种子,不会自己变成果实。不过种子仍旧存在,只要有一天,“缘”来促成,仍可成长而结果。

由于因缘会合才能产生果报,所以先造的因不一定先产生果报;后造的因不一定后产生果报;现在造的因也不一定今生就产生果报。

一般人多因看不见今生的现报,就否定因果报应的存在。其实,佛经上早就告诉我们:纵使经过百千劫那么久的时间,所做的善业恶业是不会消失的,只要因缘会遇,还是会产生果报,由自己来承担。伍、复杂而隐微的特性因果律绝对公平,因此必定复杂而不简单,难以三言两语解说明白;因果通于三世,因此常常稳微而不明显,难以轻易窥见全部的真相。由于因果通於三世,往往一件福报或恶报,从开始到结束,跨越了过去世、现在世到未来世的长久时间,只有佛的智慧与神通才能彻底了解它的来龙去脉,我们凡夫是无法知道过去世与未来世的事情的。

因果报应有时隐微难测,就如浮于海上的冰山,我们只看见露出水面的部分,至于隐藏在水面下的部分有多大则不得而知。也许它只露出小小的一角,水面下的部分却巨大无比。无知的开船人,通常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理会聪明人的经验与劝告,见到冰山只是小小的,就盲目的将船开过去,结果难免船破人亡,后悔莫及。

不明因果的人也有同样的情形,他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佛陀的佛眼观察出来的因果法则他全没听过;不信因果的人,则虽听过却因没有深入了解而无法相信。于是自己整日循著因果律的轨道前进,却不会善用因果法则以求趋吉避凶,掌握命运。结果难免遭受苦报,甚至堕落到畜生、饿鬼、地狱中,久年凄惨过日,无有出期,岂不可怜,又复可叹!

虽然往世与来世的事我们无法得知,使得因果报应常常隐微难测,好在有些情形,在这一生行善这一生就得福报,这一世做恶这一世就受到恶报。而且其中不少的例子里面,有很明显的证据,显示出确实是因某一善行才得到某一福报,因某一恶行才得到某一恶报。我们藉著这些事例,得以间接印证佛说的三世因果规律,的确真实不虚。本书收集的事例即属于这种类型。


好人行善为何不见好报

既然善有善报,为何有不少的好人,甚至努力行善的人,仍然遭遇挫折、灾难与病苦,坎坷度日,无可奈何?前面一章说到因果通于三世的道理,大家一定了解:不管什么人,遭遇挫折、灾难与痛苦,当然是由于往世做了恶业,如今正在受报所致。这时他努力行善,以求旋转逆境改变命运,可能的结果有四种:

一、各种条件未能配合,以致善行不能转变业报。这时他当然必须继续接受应受的恶报,直至报尽为止。(或许要到几年、几十年后,或者到死为止才报尽,或者未来世仍继续受报。)所谓各种条件未能配合是指:缺乏真诚发自内心的“慈悲心、宽容心、忏悔心、行善之心”以及不能力行十善或虽行而善行累积不够。

二、虽然各种条件配合很好,善行可以转变恶报,使它由长期变为较短期,但因往世所做恶业太重,应受的恶报期间很久,目前行善虽可得到福报,但仍嫌不足,福报与恶报力量悬殊,善不敌恶,转变了一部分业报后,仍有很多未能转变掉的恶报,必须继续接受,直到报完为止。(或许要到几年、几十年后,或到死,或到未来世才能报完。)假如今生至死仍无法受报完毕,当然今生就永远难以脱离困境,只有期待来世了。

譬如得了癌症,本应受剧烈痛苦折磨半年才死,并且耗尽钱财,连累子孙;行善的结果虽不能使他康复或减轻痛苦,但是却使他提早四个月就死亡,使他得以减免了最后四个月的剧烈痛苦,并且节省了大笔医药费。以上的情形,表面上看来行善似乎没有用,病人的癌症没有治好,还是死了,实际上行善的结果使他获得不小的好处,只因为因果律隐微难测的特性,使我们不能明白事实的真相罢了。

三、各种条件配合很好,行善的结果,已经使原本较重的恶报,转变为较轻的恶报;但因为表面上看来仍在受恶报的折磨,遂使人误以为行善没有功效。

譬如大肠癌开刀后复发,原本应受剧烈痛苦折磨半年而死;由于平日行善积德的缘故,使他的痛苦程度比类似患者轻很多,表面上苦报并未免除,实际上是减轻了。癌症患者确实有藉由努力忏悔、念佛、行善而完全康复的例子,因此上面所做的比喻虽然只是假设用来做说明,它当然也有可能存在,请参看第四篇第二章自可明白。

四、各种条件配合很好,应受的恶报又不很重,或者即将受报完毕。行善的结果,到这一生的某个时期,善行累积够多了,于是福报的机缘成熟,恶报结束,逆境转顺,疾病康复,雨过天晴,行善的功效,于焉大显,庆快生平。

五、此外有一种情形较为特殊,就是行善以及修行的好人,原本应于未来世承受的重大苦报,会因他的努力行善修行,转变为较轻的苦报,而提早于现在受报。这种情形,表面上看来似乎是作好事没好报,其实正好相反,因为行善修行使他获得大利益,使重报转变为轻报,只不过提早于现在受报而了债。

由上可见,努力行善而能于今生就得到明显效果的只有第四种情形。而我们所看到许多好人或努力行善的人,命运坎坷,无法改善,除了第五外都是属于前面三种情形。这就好比你的附近搬来一位新邻居,你对他的过去一无所知。只见他很努力工作,收入也很可观,也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及不正当的浪费,但是搬来这儿住了大半辈子,他们没有一点存钱,遇到急难,还须向人伸手借贷,令人莫名其妙。但是当您获知他未搬来这里以前,欠人一笔极大的债务,必须随赚随还,抵销欠债,不能稍有延误,这时迷底就揭开了。

如上面所说“行善、修行的好人,由于正在承受过去世作恶应受的恶报而病苦、受灾难,以致看不到行善应有的善报,其实他们的苦难已因善行而减轻、减短,但是自己却不知道”的情形,今举二例为证:

例1.现果随录上记载:麻城有姓王的某人,吃素持斋,经过三年,某日身上忽然长了难治的恶疮,对于持斋起了退悔的心。他的朋友安慰他:“你是持斋的人,佛与天神必会保佑你。”王答说:“我已持斋三年,却得此恶报,持斋还有好处吗?”朋友说:“你既然认为所持斋没有用,可否把它卖给我?”王某问他怎样卖法,朋友告诉他,每持斋一天一分钱计算,吃素三年共可卖银钱十两八钱。王某很高兴,立即写了收据拿了钱,把持斋吃素的功德卖给朋友,打算次日就要吃肉破戒。不料当晚梦到二个鬼来责骂他:“本来十个月前你就该死了,因为你持斋修行,所以能延命到现在。你既卖去持斋功德,算起来反而让你活过头了。”说罢立即要捉他走。姓王的哀求鬼卒暂且宽容,延缓一天,愿意将钱退还,恢复吃素持长斋。明日,找到他朋友,说明原委,想讨回卖斋的收据,朋友说昨天回家就在佛前用火焚化了。王后悔不已,当天果然死了。

王某人本来十个月前就应死亡,因持斋修善的功德,使死亡的重报,转变为较轻的、只生恶疮的苦报。却因他的卖斋与立即死亡,而彰显了其中的因果转变情形,足以为本章所述因果原理作最好的印证。

例2.印光大师文钞全集引述了一件唐朝玄奘法师记录下来的事:唐朝时,西域天竺国有位戒贤法师,德高望重,名震四天竺国。某一年身患恶病,痛苦极为惨烈,无法忍受,正想自杀以求解脱时,忽见文殊、普贤、观世音三位菩萨降临,指示他:“你在久远劫前,作过多次国王,做了许多迫害恼乱百姓的恶行,本应堕落恶道(地狱、饿鬼、畜生称为恶道),长久受大苦报,由于你宏扬佛法的缘故,得以免除将来的地狱大苦报,将它转变成目前的人间小病苦,你要忍受。再过三年,有位大唐国僧人名玄奘,会到此拜你为师,求受佛法。”戒贤法师于是强忍病苦,力行忏悔,经过很久,终于康复。过了三年,玄奘法师果然来拜求法。戒贤法师叫弟子述说病苦的情形,徒弟边说边哭,可见病苦的惨状。若非菩萨指明往世因果,或许有人会说,如此大有修行的得道高僧,尚且得到这样的惨病,佛法有什么灵感和利益吗?其实这全是往世业因,以及转“后报重报”成为“现报轻报”的缘故。

坏人作恶为何不见恶报

既然恶有恶报,为何有不少坏人,甚至无恶不做的人,仍然升官发财,辉煌腾达,事事如意,令人羡慕?由于因果通于三世,因此不管什么人,今世做大官、赚大钱、享大名,当然是由于往世做了大善行,如今正在享受福报所致。这时他不修善而为非作歹,可能的结果有四种:

一、若善恶不能互相抵销,他当然可以继续享受他应享的福报,继续升官到他所应得的职位为止,或继续赚大钱,如他所应得的。直到福报享尽时,才会开始遭受为恶所应得的恶报。这个时间或许在几年、几十年后,或许到死为止,或许未来世仍继续享受他未享完的福报。

二、若其福报因作恶而发生转变,但因往世所做的善行非常大,应享的福报期间非常长久,目前虽然作恶应受恶报,但比起福报的力量仍差很多。既使作恶转变了一部分福报,但还有很多剩馀的福报,让他一直到死也享受不完。如此一来,这一生中,他永远过著好日子,当然看不出为恶所应得的下场。

三、不断作恶的结果,使原本很大的福报,减为比较轻的福报,但因表面上看来仍在享受福报,过著好日子,遂使人误以为作坏事不会有恶报。

四、应享的福报即将享受完毕,做坏事到某个程度,累积得够多了,于是恶报的机缘成熟,福报结束,开始偿到为恶的苦果,过著凄惨的日子,甚至得到恶疾、遭横祸而死,后悔莫及。由上可知: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为非作歹,却仍旧能步步高升、钱财滚滚、得意非常,都是属于前面第一、二、三的情形。

这就好比你家附近搬来一位陌生的新邻居,他并没有从事任何正当或不正当的、可以赚钱的行业,可是却过著豪华奢侈的生活,钱财之多总是花不完,令人莫名其妙。但是当您获知他未搬来以前,在银行有一笔钜大无比的存款,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假如有一天,你这位邻居参加民间储蓄会,把会款标走后赖帐不按期交会款,被告到法院,法官当然判决他败诉,必须还款。但绝不会判决没收他的全部银行存款,因为这样做不仅有失公正,而且荒唐可笑。同理,一个正在享受大福报的人,若是作恶,顶多只是转变掉一部分的福报,绝不会将其巨大的福报一笔钩消,剥夺他应享的权利,因为因果律是极其公平的。

像这种由于正在享受福报,以致于他虽然作了大恶业也没看到他受恶报的事,在佛经里有一个最好的例子。

杂譬喻经说:佛在世时,有一位国王叫阿世王。某日,一位以杀生为业的屠夫前往见国王,并请王答应他一个请求,王问他有何愿望,他说:“国王您每遇节日需要屠杀畜生时,请全部赐给我包办。”王说:“杀生的事,很少人乐意替别人做,为什么你却那么喜欢做?”屠夫答以:“我往世曾做贫穷人,幸好靠杀羊得以度日,又因杀羊之故,死后生到四天王天,享受天福。天上寿尽,又出生为人,还是从事杀羊的职业,死后又生天上。就这样六世出生为人,都从事屠羊的工作,使我每次死后都生到天上,享受天上无量的快乐,前后往返天上人间已有六回。屠羊既然有这么大的好处,因此向国王提出请求。”王问:“就算真如你所说的,但你怎么知道的呢?”屠夫答:“因为我具有能知宿命的能力,可以知道往世的事。”王不相信,认为他说谎,因为像屠夫这么下贱而毫无修行的人,怎么有能力知道宿命?国王疑惑不解,便去向佛请教。佛答说:“屠夫所说全都真实,并非说谎。他往世曾遇到一位辟支佛,那时很欢喜、很恭敬、很专心的瞻仰辟支佛壮严的容貌,善心随生,由於这一功德,使他得以六回生天享福,出生为人又能知宿命。因为敬佛的功德,造作于前,福报先成熟,才能六次往返天上人间;杀生的罪业应受恶报,但机缘尚未成熟,所以不见他受报。等此生命终,福报享尽,他将堕地狱接受屠羊的罪报。地狱的罪报受完,接著无数次出生为羊,一一偿还命债。这位屠夫,知宿命的能力很浅,只知过去世六世杀羊生天的事,再早些的第七世的事,他便无法得知,于是误认为屠羊是使他生天享福的原因。”阿世王至此恍然大悟。


《因果报应与念佛法门》摘录

[ 本帖最后由 知恩 于 2008/6/23 11: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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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5 03: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屠杀本身就让自己置身于地狱。
发表于 2008/7/5 03: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果不是这么简单的事
依你的思维方式,虎狼狮子一生杀生无数,永远只能呆在地狱了?
发表于 2008/7/6 19: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51、理析牢骚

交河苏斗南,雍正癸丑会试归。至白沟河,与一友遇于酒肆中。友方罢官,饮酣后,牢骚抑郁,恨善恶之无报。

适一人褶袴急装,系马于树,亦就对坐。侧听良久,揖其友而言曰:“君疑因果有爽耶?夫好色者必病,嗜博者必贫,势也。劫财者必诛,杀人者必抵,理也。同好色而禀有强弱,同嗜博而技有工拙,则势不能齐;同劫财而有首有从,同杀人而有误有故,则理宜别论。此中之消息微矣。其间功过互偿,或以无报为报。罪福未尽,或有报而不即报。毫厘比较,益微乎微矣。君执目前所见,而疑天道之难明,不亦颠乎?且君亦何可怨天道?君命本当以流外出身,官至七品。以君机械多端,伺察多术,工于趋避,而深于挤排,遂削减为八品。君迁八品之时,自谓以心计巧密,由九品而升。不知正以心计巧密,由七品而降也。”因附耳密语,语讫,大声曰:“君忘之乎?”友骇汗浃背,问:“何以能知?”微笑曰:“岂独我知,三界孰不知?”掉头上马,惟见黄尘滚滚然,其须灭迹。


【译文】

交河县的苏斗南先生,雍正癸丑(1733)年参加会试归来,走到新城县白沟河畔,在一家酒店里遇上一位刚被罢官革职的朋友。这位朋友几杯酒下肚,便把满腹牢骚郁愤倾泄出来。他怨恨这个世道不公平,善恶因果没有报应。

这时候,有个穿着紧身衣裤的人骑马而来。他来到酒店前翻身下来,系马于树,大步走进店来,在苏斗南先生与他朋友的对面坐下,静静地听那位朋友所发的牢骚。然后站起来对苏的朋友作揖为礼,说道:“听你这一番议论,好像很抱怨世间不公平,因果不兑现。告诉你,那些好色的人必落得一身病,爱赌博的人必落得一贫如洗,这是势所必然的。抢劫他人的财物必受诛罚,杀人的人定要抵命,这是理所当然的。但同样是好色,而他们的体质有强弱之差。同样是赌博,而他们的赌技有高明和笨拙的不同。这样,其结果势必就会参差不齐。同样是抢劫,而其中有首犯与从犯。同样是杀人,也有误杀和故杀的区别,这在情理上讲,也应该按情节轻重处理。此中的消息变化是非常细致而微妙的。再则,有的人能够及时悔过自新,将功赎罪,冥冥中就以没有报应的形式显示报应。又有的人因从前的罪福还没有完结,原该受现报的只得暂时缓报。这中间的相互比较,毫厘不会差错,真是微乎其微的。你只根据眼前的见闻,就怀疑因果不分明,岂不成了呆子!就拿你本身来说吧,也没有什么理由可怨天尤人!按你的命里注定,本当由官居流外(九品以下)出身,而后可以升到七品。只因你机谋深算,善于察言观色,工于趋炎附势,深于排除异己,所以被削减为八品。你晋升为八品官的时候,心里还洋洋得意,自以为心计巧密,实从七品而降为八品呢!”接着,这人又附在苏先生那位朋友的耳边密语一番,最后大声说:“这些事,难道你全忘了吗?”那位朋友吓得脸色苍白,汗流浃背,声音颤抖地问:“这……这些事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那人微微一笑说:“不但我知道,天、地、人三界之中,谁不知道?”说罢离席,策骑扬长而去。只见黄尘滚滚,转眼之间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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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06: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什么逻辑。照你这么说起来,全世界的人都吃素了呢。做人最主要是自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别做亏心事。君子慎独!当然,杀害那么多生命,的确不提倡。不是这个职业的人还是不要杀生。
发表于 2008/10/13 20: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矣;
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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