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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酝酿调整以药养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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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5 21: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经济时报获悉,在国务院医改小组领导下,相关部委正加紧制定医改相关配套方案。

    “医改方案出台后,发改委会有一系列药品价格改革政策公布。目前,这些政策还在不断完善中。”国家发改委(简称发改委)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此前,发改委已经向医药行业协会就调整“以药养医”政策征求意见。外资药企在华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曾试图游说发改委,建议在维持现有药品定价政策的基础上,做“渐进改革”。

    “顺加作价”政策将调整

    目前,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实行的是“顺加作价”政策,即医院以药品采购价为基础,再加价15%卖给患者。由于政府财政拨款不足,公立医院靠卖药来维持生存,药品收入占到医院整体收入的40%-70%,这就是业内所谓的“以药养医”政策。

    “‘以药养医’政策是导致药价虚高的最主要原因。”河北省某知名药企总经理指出。他举例说:“按照现有药品定价政策,如果同类药的两种药品采购价一个是10元,另一个是50元,那么医院出于利益考虑,一定会采购50元的高价药品。因为高价药加价15%就会给医院带来7.5元的利润,而10元的产品只能给医院带来1.5元的利润。采购价加上留给医院的利润,到患者手中的药价分别是57.5元和11.5元。”

    中国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赵博文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发改委一直在考虑调整现有的药品定价政策,并已为此多次听取行业协会的意见。到目前为止,发改委已经调整药品价格20多次,但“以药养医”政策导致医生喜欢开高价药的现象仍然没有改变,致使低价药慢慢被逐出市场。

    据参与发改委药品价格讨论的有关专家介绍,发改委有意采取药品等额加价政策来遏制药价虚高。所谓药品等额加价就是医院采购的药品按一个固定的数额实行加价再卖给患者,“比如,采购一个50元和10元的药品,两者同样加价3元,到患者手里时,高价药为53元,低价药为13元。”这时医生无论是开高价药还是低价药,只能获得同样的利润,医生也就没有了开高价药的动力。

    “但等额加价也有一个问题,虽然医生没有了开高价药的动力,却可能为了获得等额加价的利润而多次开处方,导致药品使用量增加。”这位专家认为,药品最好实行零差率,也就是药品进医院什么价,就开给患者什么价。“但这必须要解决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的问题,否则现有公立医疗机构是无法生存的。”该专家称。

    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就曾表示,为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医疗服务“价廉”的目标,发改委正准备实行医院销售药品零差率、按处方收取“药事服务费”的措施。

    目前,卫生部已经开始在城市社区医院试点,对社区常用药采取零差率销售,并通过设立药事服务费、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方式,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

    该专家向记者透露:“药品零差率销售,如果只是通过‘药事服务费’来弥补,还是很难维持现有公立医院的生存。”针对目前的情况,发改委酝酿采取顺加作价和药品等额相结合的混合定价政策,即低价药采用15%的顺加作价办法,而药品价格一旦高于某一标准,将采取等额加价,以遏制药价虚高。

    中外企业分歧较大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发改委等额加价政策一旦实施,将会引发新一轮降价风暴,降价将直指临床使用的高价药,首当其冲的就是外资企业的“原研药”。

    以往因发改委采取的药品最高限价政策而受到影响的主要是国内药厂。“当初外资药企的原研药也在最高限价之列,但外资药企一度以原研药撤下相‘要挟’,最终获得发改委的单独定价政策,绕过了大幅度降价的‘厄运’。”

    针对此次发改委酝酿的等额加价办法,外资药企在华协会——RDPAC开始游说发改委,希望再次避免大幅度降价。上个月, RDPAC向发改委递交的一份名为《关于医院药品加价率政策研究项目分析报告和行业建议》的报告认为,如果采取药品等额加价,将引发一系列问题,建议发改委维持现有药品定价政策,并做“渐进改革”。

    RDPAC有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该报告邀请了市场研究机构IMS公司进行了两个多月的研究,得出结论称:“没有证据显示现有政策,包括15%的药品加价率政策,造成外资药品在医院市场份额大幅度增加,导致不合理竞争。”

    RDPAC还根据IMS的数据指出,如果医院实施药品等额加价办法,医院的药品收入将平均减少达30%,一级城市的三甲医院由于用药水平较高,损失会更大。RDPAC建议,“发改委可采取一种渐进的、能平衡各方利益、易于实施的药品加价政策进行过渡,避免‘一刀切’式的重大政策转变”。

    中国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赵博文告诉记者,目前,原研药的销售主要在三甲医院等高端市场,而“以药养医”也使这些大医院的医生容易受到诱惑。去年,国内近百家药企上书国务院,在《关于改革“以药养医”机制的建议》中指出,全国医院每年的药品加价获利收入为500多亿元,医院和医生每年从医药企业获得的“公关费”和“回扣”也有数百亿元。

    赵文博介绍说,目前,原研药实行单独定价,使得原研药的价格比国内企业仿制药的价格要高出两三倍。而根据国际惯例,只有专利药和非专利药之分,没有所谓的“原研药”概念。“给予原研药单独定价,显然会造成国内外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秘书长周燕也告诉记者,国外的专利药一过专利期就要大幅降价,但过专利期的药品由于品牌等因素,可以比其他仿制药价格略高,但不会像在中国这样差别巨大。从世界范围来看,对于专利药,由于其前期研发投入大,因此对其进行保护和单独定价;而对于已经过期的专利产品,则鼓励更多企业仿制,以降低药价、惠及民众。

    “目前,国务院就《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表明了国务院对医改的高度重视。我相信能协调好各方利益,不断完善药品定价政策。”周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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