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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医院强迫患者签同意书 硬性规定医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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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04: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院突然要求我们签订一份‘知情同意书’,告知我们每人每月医保最高医药费要按6500元标准封顶,超出标准的需自付,”几年来一直在中山二路与东川路交界的某大医院做血液透析治疗的杨姨说,“这明显与长期执行的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不符,大批病友都无法接受。”

  
补助封顶抬高患者自付款

  
“想不到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医院也做这样违规的事,我们都拒绝在这上面签名。”一患者拿出《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说,办法规定“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的金额按90%给付至10万元,个人支付10%。他们都是严重肾病患者,必须保持每月数次血液透析,并且要保持透析的质量,否则就会有危险。实施医保后的许多年直至上月底,她每月医疗费用约1万多元,自己支付约千多元,现在医院通知她每月医疗补助限6500元封顶,自付部分将猛升至3000多元,而自己的退休金才2000多元,让我如何承受得起?!

  
医院拿不出医保中心文件

  
昨天,杨姨与十多位同在该院做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代表来到市医保中心反映此事。“长期在那里做血液透析的患者有三四百人,病友都接到这份‘知情书’并被要求在上面签字‘同意’,结果群情汹涌,有患者因情绪激动而加剧病情。”记者看到,这份名为“医保用药知情同意书”是该医院肾内科与血液净化中心7月1日发给“全体医保支付的血透病友”的,上面称“接到广州市医保中心的紧急执行文件”,今年7月1日开始,本院血液透析中心必须对医保支付费用的维持性透析病人的透析费用及其相关药物费用进行严格的定额管理。

  
“据说其他医院都没实行这样一个规定,我们要求该医院血液中心拿出所谓的‘医保中心紧急执行文件’,他们却拿不出,只说是电话通知的。”为此,患者代表们才决定到市医保中心问个究竟。

  
医保中心认定此做法不妥

  
医保中心一位陶姓副主任接待了他们。陶副主任表示,这其实是医院方面对医保中心准备实行的新结算方式的一种误读。经统计测算,大部分血透患者每月透析次数约8到15次,由此推算,医保中心给付医院的每位血透医保患者平均结算费用约为6500元/月,这只是一个预算平均值,而非对每个具体患者的绝对标准。不同医保患者由于病情不同,所需给付的医疗费用有的高些,有的低些,不能一概而论。即使就医保中心与医院整体结算而言,如果实际费用总额超出预算的平均标准,经专家评审,只要合理,也会按实际需要申报补充给付。目前,准备实行的新结算方式尚未形成文件,所以该医院的“知情同意书”其实是不够妥当的。医保中心保证,医保的相关规定并未更改,以后即使作出修改补充,也只会向尽可能减轻医保患者负担的方向进一步完善,请广大医保患者放心。

  
稍后,该医院两名相关人员也赶到市医保中心,他们表示,医院方面是尊重病人的,重大医疗补助也是未改变的。对于如何处理此事,他们表示“迟些会有解释”。


(记者:邝穗雄)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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