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华人网 民间中医网 重视您的隐私
我们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包括第三方Cookie,以便网站正常运行和提升浏览体验。单击“全部接受”即表示您同意这些目的;单击“全部拒绝”即表示您拒绝非必要的Cookie;整理者:cbl 辨证施治概要 辨证施治,又称辨证论治,为中医以方治病的传统方法,它是我们历代祖辈于长期的疾病斗争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大奇迹。所谓《伊尹汤液经》即集此总结的最早典籍。不过这也和《神农本草经》《黄帝内经》一样,本是广大人民的劳动成果,均一一记在帝王宰相们的功德账上。《伊尹汤液经》见于《汉书。文艺志》,晋.皇埔谧于所著《针灸甲乙经》的序言中,谓“仲景论广汤液为十卷,用之多验”。可见仲景著作基本是取材于《伊尹汤液经》。谓"论广"者,当不外以其个人的学识经验,或间有博采发挥之处,后人以用之多验,因有方剂之祖、医中之圣等无稽过誉之推崇。试问在科学还不发达的古代,只于变化多端的症状反映上,探求疾病发展规律,并于此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出多种多样具体的证治验方。若不是在长久的年代里,和众多的病体上,历千万次的反复观察、反复实践、反复总结,又如何可能完成这样百试百验的结论?故无论是伊尹还是张仲景,都不会有这样的奇迹的发明。而只能是广大劳动群众在不断与疾病斗争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丰硕成果。它有很长的历史发展过程,而绝不是亦不可能是某一个时代,更不要说某一个人,便能把它创造出来。《伊尹汤液经》的出世,即标志了辨证论治方法的长成,但《伊 尹汤液经》亦不会出于遥远的商代,更与伊尹拉不上关系。至于张仲景,亦不外是《伊尹汤液经》的杰出传人,《伊尹汤液经》已不可得,赖有仲景书,则久经实践考验的证治结论,幸而流传下来,对于辨证论治的研讨,因有了唯一可靠的蓝本。 辨证施治既是来自于实践,肯定它是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于是过去用之有验,现在用之也验,将来用之必然还验,这是无争的事实。不过时至今日,这种辨证施治的方式方法,仍然沉睡在仲景的著作中,还没有人如实的把它揭示出来。唯其如此,也就不可能更进一步探究其精神实质了,本篇是对此作个探讨的尝试。 论六经与八纲 《伤寒论》以六经分篇,后世注家因有六经之辨只限于伤寒的说法。其实六经即来自八纲,乃万病的总纲,为便于说明,以下先从八纲谈起。 八纲 是指表、里、阴、阳、寒、热、虚、实而言。其实表、里之中还应有半表半里,按数来论,本来是九纲,由于言表、里,即括有半表半里在内的意思,故习惯常简称之为为八纲,今依次说明于下: 表、里和半表半里:表指体表,即由皮肤、肌肉、筋骨等所组成的机体外在躯壳,则谓为表。若病邪集中反应于此体部时,即称为表证;里:指人体的极里即由食 管、小肠、大肠等所组成的消化管道,则谓为里。若病邪集中反应于此体部时,即称为里证;半表半里:指表之内,里之外,即胸腹两大腔间,为诸脏器所在之地, 则谓为半表半里。若病邪集中反应于此体部时,即称为半表半里证。总之,表、里、半表半里三者,为固定的病位反应,即是说,不论什么病,就其病位的反应来说,或为表,或为里,或为半表半里,虽亦有时其中二者或三者同时出现,但绝不出三者之外。 这里必须指出:这里所说的病位,是指病邪反应的病位,不要误认为是病变所在的病位。就是说,即使病变在里,但病邪集中反应于表位,即称之为表证,亦或称之 为邪在表或病在表。反之,虽病变、病灶在表,但病邪集中反应于里位,即称之为里证,亦或称之为邪在里或病在里。余则同此,不再赘述。 阴和阳:阴即阴性,阳即阳性的意思。人若患了病,未有不影响机体机能的改变,尤其首先是代谢机能的改变。而其改变,不是较正常为太过,便是较正常为不及。 如其太过,则患病的机体亦必相应要有亢进的、发扬的、兴奋的等这类太过的病征反应出来,即称之为阳证。如其不及,则患病的机体亦必相应要有衰退的、消沉 的、抑制的等等这类不及的病征反应出来,即称之为阴证。故疾病虽极复杂多变,但概言其为证,不为阴,便为阳。 寒和热:从症状的性状分类则有寒热之分,寒即寒性,热即热性的意思。若患病的机体反应为寒性的证候者,即称之为寒证;反之,若患病的机体反应为热性的证候者,即称之为热证。基于以上阴阳的说明,则寒为不及,当亦阴之属,故寒者亦必阴;热为太过,当亦阳之属,故热者亦必阳。不过这里要特别指出,寒热是一具有 特性的阴阳,故若泛言阴,则不一定必寒;若泛言阳,则不一定必热。故病有不寒不热者,但绝无不阴不阳者。 虚和实:虚指人虚、正气虚,实指病实、邪气实。病还未解而人的精力、正气已有所不支,机体的反应显示出一派虚弱的形象者,即称之为虚证。病势在进,而人的精力、正气并亦不虚,机体的反应显示出一派充实的病症者,即称之为实证。基于以上说明,则虚实当亦和寒热一样,同是一种具有特性的阴阳。不过寒热有常,而虚实无常。寒热有常者,即如上述,寒者必阴,热者必阳,在任何情况下永无变异之谓。但虚实则不然,当其寒热交错互见时,则即反其阴阳,故谓为无常。即如虚而寒者,当然为阴,但虚而热者,反而为阳;实而热者,当然为阳,但实而寒者,反而为阴。以是则所谓阳证,可有或热、或实、或亦热亦实、或不热不实、或热而虚 者;则所谓阴证,可有或寒、或虚、或亦寒亦虚、或不寒不虚、或寒而实者。阴、阳、虚、实、寒、热关系可由表1明之: 阳证 阴证 名称 阳 寒 热 虚 实 阳证 ◎ 阳热证 ◎ ◎ 阳实证 ◎ ◎ 阳实热证◎ ◎ ◎ 阳虚热证◎ ◎ ◎ 名称 阴 寒 热 虚 实 阴证 # 阴寒证 # # 阴虚证 # # 阴虚寒证# # # 阴实寒证# # # <表1> 六经 是指太阳、阳明、少阳的三阳,和少阴、太阴、厥阴的三阴而言。《伤寒论》虽称之为病,其实即是证,而且是来自八纲。兹先就其相互关系述之于下。 基于以上八纲的说明,则所谓表、里、半表半里三者,均属病位的反应。则所谓阴、阳、寒、热、虚、实六者,均属病情的反应。临床实践说明,病情必反映于病位,而病位亦必因有病情的反映而反应,故无病情亦无病位,无病位则亦无病情。以是则所谓表、里、半表半里等证,同时都必伴有或阴、或阳、或寒、或热、或 虚、或实的为证反应。同理,则所谓阴、阳、寒、热、虚、实等证,同时亦都必伴有或表、或里、或半表半里的为证反应。由于寒、热、虚、实从属于阴阳(见表 1),故无论表、里、或半表半里的病位上,均有阴阳两类不同为证反应,这样三而二之为六,即病见之于证的六中基本类型,亦即所谓的六经者是也。其相互关系 如表2所示。 -------------------- 六经 八 纲 -------------------- 病 位 病 情 -------------------- 太阳病 表 阳 阳明病 里 阳 少阳病 半表半里 阳 太阴病 里 阴 少阴病 表 阴 厥阴病 半表半里 阴 -------------------- <表2> 由上表可看出,六经的实质即是表、里、半表半里、三阳、三阴的六经证型。可能古人未明其来源真相,或以为与经络有关,因冠之以经络的名称,遂称之为六经。 然此确实是错了,反复分析仲景全书,贯穿着八纲辨证精神,对此当已有所认识,但仍沿用六经以名篇,又未免美中不足。六经辨证实即八纲辨证,六经名称本来可废,不过本文是通过仲景书的阐明,为便于读者对照研究,因并存之。如以上所述,病之见于证,必有病位,复有病情,故八纲只具抽象,而六经乃有定型,因此 《伤寒论》于各篇均有概括的提纲,今照录原文,并略加注语如下。 第1条(《伤寒论》赵开美本序号,以下同):“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注解:太阳病,即表阳证,它是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的证候为特征的 ,即是说,无论什么病,若见有以上一系列的证候者,即可确断为太阳病,便不会错误。 按:这里应当注意到,太阳病的提纲是以临床证候为据,不是以经络走向、分布为据,更于肺之主表无关系。 第180条:“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 注解:阳明病,即里阳证。胃家实,指病邪充实于胃肠之里,按之硬满而有抵抗和压痛的意思。胃家实胃阳明病的特征,故凡病胃家实者,即可确断为阳明病。 按:阳明病也是以证候为提纲,不是以经络为提纲。更突出的是,提纲强调胃家实,而脏腑经络的阳明病要包括胃家虚、胃家寒等。 第263条:“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注解:少阳病,即半表半里的阳证,它是以口苦、咽干、目眩等一系列证候为特征的,凡病见此特征者,即可确断为少阳病。 按:口苦、咽干、目眩,可是肝胆病的部分症状,但作为半表半里阳证,它有广泛的概括意义,咽炎、肺炎、胃肠炎等急慢性病常出现此类证候。 第273条:“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注解:太阴病,即里阴证。它是以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等一系列的证候为特征的,凡病见此特征者,即可确断为太阴病。此腹满为虚满,与阳明病的胃家实满有别,若误胃实满而下之,则必致胸下结硬之变。 第281条:“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注解:少阴病,即表阴证。这是对照太阳病说的,意思实说,若太阳病而脉微细,并其人但欲寐者,即可确断为少阴病。 第326条:“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痛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注解:厥阴病,即半表半里阴证。它是以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等一系列证候为特征的,凡病见此特征者,即可确断为厥阴病。半表半里证不可下,尤其是阴证更不可下,若不慎而误下之,则必致下利不止之祸。 以上注解,只就原文略明其大意,如参照分论各章仔细研读,自可明了。 表里相传和阴阳转变 在疾病发展过程中,病常自表传入于里、或半表半里,或自半表半里传入于里,或自表传入于半表半里而再出入于里。凡此种种,均谓为表里相传。 病本是阳证,而后转变为阴证;或病本是阴证,而后转变为阳证,此即谓阴阳转变。 并病和合病 病当表里相传时,若前证未罢而后证即见,有似前证并于后证而发病,故谓为并病。如太阳、阳明并病,少阳、阳明并病等均属之。 若不因病传,于初发病时,二者或三者同时出现,有似合在一起而发病,故谓为合病,如太阳、阳明合病,三阳合病等均属之。 六经八纲辨证的顺序 关于六经八纲,已略述如前,兹再顺便谈一谈有关它们辨证的顺序问题。病之见于证,必有病位,复有病情。故八纲虽为辨证的基础,但辨证宜从六经始,《伤寒论》以六经分篇就是这个道理。六经既辨,则表里别而阴阳判,然后再进行寒热虚实的分析,以明确阴阳的实情(参考表1),至此六经八纲则俱无隐情了。 治则简介 此所谓治则,即通过六经八纲辨证的施治准则,今分述如下。 太阳病:由于病在表,宜发汗,不可吐、下,如桂枝汤、麻黄汤、葛根汤等,均属太阳病的发汗法剂。 少阴病:此与太阳病虽均属表证而宜汗解,但发汗必须配伍附子、细辛等温性亢奋药,如桂枝加附子汤、麻黄附子甘草汤、麻黄附子细辛汤等,均属少阴病的发汗法剂。 阳明病:热结于里而胃家实者,宜下之;但热而不实者,宜清热。下剂如承气汤,清热如白虎汤。若胸中实者,则宜吐,不可下,吐剂如瓜蒂散。 太阴病:里虚且寒,只宜温补,汗、下、吐均当禁用。如理中汤、四逆汤等,均属太阴病的温补法剂。 少阳病:半表半里证,法宜和解,汗、吐、下均非所宜。如柴胡剂、黄芩汤等,均属少阳病的解热和剂。 厥阴病:此虽亦属半表半里证而宜和解,但须和之以温性强壮药。如当归四逆汤、乌梅丸等均属之。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寒者热之者,谓寒证,治宜温热药以驱其寒;如干姜、附子、乌头等配剂,均属温热驱寒药。热者寒之者,谓热证,治宜寒凉药以除其热,如以栀子、黄芩、黄连、石膏等之配剂,均属寒凉除热药。 虚者补之,实者攻之:虚者补之者,谓虚证,宜用强壮药以补益其不足,汗、吐、下等法均当严禁,如炙甘草汤、建中汤、肾气丸等,均属补虚剂。实者攻之者,谓实证宜以汗、吐、下等法彻底攻除其病邪,如麻黄汤、承气汤等 ,均属攻实剂。 论方证 六经和八纲虽然实辨证的基础,并于此基础上即可制定施治的准则,不过若说临床实际应用,这还是远远不够的。例如太阳病依法当发汗,但发汗的方剂很多,是否任取一种发汗药,即可用之有验呢?我们的答案是:不行!绝对不行。因为中医辨证不只是辨六经和八纲而已,而更重要的是,还要通过它们再辨方药的适应症。太阳病当然须发汗,但发汗必须选用适应整体情况的方药。如更具体的讲,即于太阳病的特征之外,同时还要详审其他一切情况,来选用全面适应的发汗药,这才可能 取得预期的疗效。既如太阳病,若同时出现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则宜与桂枝汤;若同时出现头痛、发热、身痛、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则宜 与麻黄汤;若同时出现项背强几几、无汗、恶风者,则宜与葛根汤;若同时出现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则宜与大青龙汤……以上诸方虽均属 太阳病的发汗法剂,但各有其不同的适应证,若用得其反,不但无益反更有害。方剂的适应证,即简称之为方证,某方的适应证,即称之为某方证,如桂枝汤证、麻黄汤证、柴胡汤证、白虎汤证、承气汤证等等。方证是六经八纲辨证的继续,亦即辨证的尖端,中医治病有无疗效,其主要关键就在于方证是否辨的正确。如众所周 知,农村常有以家藏方专治某病的医生,虽于辨证施治毫无所知,但于其秘方的应用确心中有数,因而往往有验。又如即使中医的辨证说法分歧,而所以各有一定疗效者,亦是这个道理。不过读者于此必须注意,凡是有验方剂,无论用者知与不知,若分析其主治(即方证),则均属于六经八纲的细目, 这是可以断言的。至于方证之辨,详于分论各章(或可参见《经方传真》一书),于此不赘。 [如何掌握经方呢?这个问题涉及到经方如何分类。经方分类形式繁多,约之不越三种。一是原著分类法,均见于《伤寒论>和《金匮要略方论》两书,这里勿庸多赘。二是据证分类法。三是按方分类法。以后两种分类简便易行,颇为实用,故简介于下。(按方分类法可参见《经方传真》一书) 据证分类 这里所谓之证,既不是个别的证,而是固定病位的反应之证。也即表证、里证和半表半里证。对此,依次说明如下: 1.表证类 表证,是指《伤寒论》中的太阳病证和少阴病证。这两类病证,为何称为表证呢?分析一下论中有关这方面的条文,答案自然明确。 如《伤寒论》第1条:“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这是说,太阳病,不是指的一种个别的病,而是指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为特征的一般的证。即是说无论什么病,若有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症状者,即称太阳病。 第2条:“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这是说,上述的太阳病,若同时更见有发热汗出,恶风而脉按之缓弱者,则名之为中风。 第3条:“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这是说,上述的太阳病,无论是见已经发热,或还未发热,但必恶寒,若同时更见有身体疼痛,呕逆,脉寸关尺各部俱紧者,则名之为伤寒。 由此可见,中风和伤寒为太阳病两类不同的病证。前者由于汗出而敏于恶风,因名之为中风;后者由于无汗而不恶风,或少恶风,但重于恶寒,因名之为伤寒。不过于风曰中,而于寒曰伤,实亦不无深意。太阳病,原是机体欲借发汗的机转,自体表以解除其病,但限于自然的良能,或虽得汗出而邪反乘汗出之虚深入于肌腠。中者中于内,名曰中风者,以示在表之邪深也。或不得汗出,病邪郁集于肤表,只是不得其汗而出。伤者伤于外,名为伤寒者,以示在表的邪浅也。中风、伤寒均属证名,不要以为中风,即真的中于风,伤寒即真的伤于寒。至于“风伤卫”、“寒伤营”之说,是值得商讨的,不足为凭。 第4条:“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脓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这是说,初患伤寒病时,大都出现太阳病证,故谓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若脉安静而不数急,此为较轻的证,则不至于传里,或传半表半里。少阳病则欲呕。阳明病则烦躁,故若其颇有欲吐之情,或躁烦不安,病已有传人少阳和阳明的征兆。而脉数急,更是邪盛,病势正在发展变化,故肯定为必传之证。 第7条:“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这是说,在表阳病,有发热而恶寒者,此为发于太阳病;若在表阴病,也有不发热而恶寒者,此为发于少阴病。 请注意。这里的发热恶寒和无热恶寒为太阳病、少阴病的主要鉴别点。故首先着重提出,以示区别。 第281条:“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这是说,少明病除无热恶寒与太阳病发热恶寒显然不同外,并由于多虚,脉浮之中而有微细之象,而且精神不振,故其人但欲寐也。由此不难看出少阴病为表证的阴性病。其观点前人没有明确的指出,故有加以说明的必要。 依据八纲分析,同一病位均有阴阳两种不同的病证,表证当然自不例外。验之实践,老年或体质素虚之人,若患外感,往往见到少阴病这样的表证,而且《伤寒论》的少阴病篇,自证治论述开始,即首先提出麻黄附子细辛汤和麻黄附子甘草汤等发汗证。尤其于麻黄附子甘草汤条,更明确指出:“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可见少阴病,二三日之前,纯属表证甚明。唯以少阴病本虚,维持在表的时间甚暂,二三日之后即常传里,而并发呕吐下利的太阴病。篇中有关四逆辈诸证治,大都属于并病和合病之类,而非单纯的少阴病。凡诸病死,概在胃气衰败之后,亦即太阴病的末期阶段。少阴死证诸条,亦多系二阴的并病,仲景不于太阴病篇提出,而特出之于少阴病篇者,实亦大有深意。病之初作,即见少阴这种表证,万不可等闲视之。因其二三日之间即有并发太阴死证的风险,必须抓紧时机及时治疗乃可救凶险于未萌。太阳与少阴均属表证,故均有传里或传半表半里的变化。但太阳以传阳明、少阳为常,而间有传太阴、厥阴者,故少阴病篇亦夹有大承气汤和四逆散等证治的出现。少阴病篇本就难读,如用八纲分析之,尚易明了,因此,略加阐述以供参考。 总之,《伤寒论》所谓太阳病和少阴病,实即同在表位的阳与阴二类不同的证。病在表,法当汗解,但少阴病因虚,发汗不得大过,而且必须配以附子、细辛等温性亢奋药。太阳病则不然,若阳热亢盛,当宜配以沉寒性的石膏,此即二者证治的概要区别。不过,无论太阳或少阴均有自汗和无汗显然不同的二种证型,虽依法均当汗解,但自汗者必须用桂枝汤法,无汗者必须用麻黄汤法。随证候的出入变化,而行药物的加减化裁。因而形成了桂枝剂类和麻黄剂类两大系列的解表方剂。 2.里证类 里证亦有阴阳两类,《伤寒论》所说的阳明病,实即里阳证,所说的太阴病,实即里阴证。由于里证的治疗阴阳异法,方药各殊,故应分别讨论。 (1)里阳证类:《伤寒论》第180条:“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是说病邪充实于胃肠之里,按之硬满有抵抗者,即为胃家实。凡病胃家实者,概称之为阳明病。 第182条:“问曰: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是说,阳明病的外证为何?外证,是针对胃家实的腹证说的,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的证候,即为阳明病的外证。凡病见此外证者,亦可确诊为阳明病。 对此,应当注意:热极于里者,势必迫于外,故阳明病则身蒸蒸而热.此与太阳病热郁于体表而翕翕发热者有别。热蒸于里,因使汗自出,汗量多而臭味重,与太阳中风证的自汗出,汗量少而臭味轻者不同。由于里热的强烈刺激,则恶寒感受到抑制,故不恶寒而反恶热,此与太阳病之必恶寒者更有不同。 第185条:“本太阳病,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戢戢然者,是转属阳明也。”是说,本是太阳病,于初发时虽已发其汗,但病并未因先汗出而彻除,因又传里而转属阳明病。又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者,为太阳伤寒已内传少阳的柴胡证,而反汗出戢戢然者,是又转属阳明病了。按:阳明病,有从太阳病直接传里而发者,亦有太阳病传入少阳,再从少阳传里而发者。 第204条:“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伤寒呕多,则柴胡汤证还未罢,虽已传里,而有阳明证亦不可以承气汤以攻里。 第205条:“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心下硬满,即指心下痞硬言,为胃气极虚之候,治宜人参的配剂。故阳明病,若心下硬满者,则不可攻之,若误攻之,致利遂不止而死;幸而利止者,还可救治使愈。 第210条:“夫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者,重语也。直视,谵语,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是说,病气实则谵语,精气夺则郑声。郑声即重语不休之谓。精气竭于上则直视,谵语而又直视,已届病实正虚之恶候,若再见喘满或下利者,则已呈虚脱败象,故主死。 第211条:“发汗多。若重发汗者,亡其阳,谵语脉短者死;脉自和者不死”,是说,发汗已多,若更发汗亡其阳,则胃中燥必谵语。脉短为津液虚竭之候,病实正虚,故主死;脉不短而自和者,则正气未衰,故不至于死。按:热实于里的阳明病,最易耗伤津液,也最怕津液虚竭。以上两条,皆是说明因此所致的邪实正虚的死证。 第218条:“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脉沉主里,脉沉而喘满,当为里热壅逆所致,医者竞误为表不解的麻黄汤证,而反发其汗,因使律液大量外越,以至大便为难,表因汗出而虚,里因燥结间实,久则病毒上犯头脑,因必致谵语。 基于上述,则所谓阳明病,即热结于里的阳性证。若热结成实,则即有胃家实的腹证反映,若热而不实则只可见之于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的外证。此病常由太阳证或少阳证转属而来,然亦有自发者。里热最耗津液,热实津竭则死。故阳明病最忌发汗。宜下不下亦可致邪实正虚的险恶证侯。以上只是有关阳明病的概要说明,具体证治详见白虎汤证、承气汤证等方证。 (2)里阴证类:《伤寒论》第273条:“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是说胃虚饮聚,故腹满而吐,食不下,胃中不但有寒饮,而且不能收持之,故自利益甚。寒气下趋少腹则腹自痛,寒气不下行则痛自止。太阴病宜温不宜下,若不慎而误下之,必使胃益虚而饮益聚,甚则恶化出现胸下结硬。这里提出太阴病的概括特征,凡病见此特征者,即可确断为太阴病,依治太阴病的方法治之便不会错。 第277条:“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是说凡病自下利而不渴者,均属太阴病的下利证。其所以不渴者,即因其胃中有寒饮的关系,治以宜服四逆汤这—类的温中逐寒剂。 总之,阳明和太阴,病位都是在里,为在同一病位的阳证和阴证。阳明多热多实,太阴多寒多虚,是阴阳相对的证。下利为阳明太阴共有证,热则必渴,寒则不渴,故特提出以示区别。四逆辈温中逐寒,不只治太阴病的下利,亦是太阴病的治疗准则,合上条即为太阴病的总纲,至于具体细节则详于以下诸方证条。 3.半表半里证类 半表半里证亦和表、里证一样,而有阴阳两类。《伤寒沦》所谓少阳病,即其阳证的一类。而所谓厥阴病,即其阴证的—类,今择其有关论述,简介如下: 先说阳性的半表半里证。如《伤寒论》第263条说:“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是说热郁于半表半里,既不得出表,又不得入里,势必上迫头脑,则口苦,咽干,目眩,乃是自然的反应,故凡病见有口苦,咽干,目眩者,即可确断为少阳病。 第264条:“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少阳中风,即指太阳中风而转属少阳病的意思。两耳无所闻,目赤,亦同口苦,咽干,目眩,出于热邪上迫头脑所致,热壅于上故胸满而心烦。少阳病不可吐下,若误吐下之,则正虚邪陷更必进而悸且惊。 第255条:“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和则烦而悸。”弦细为少阳脉,太阳伤寒脉当浮紧,今脉弦细而头痛发热,则已转属少阳柴胡证了。少阳病不可发汗,若发汗则胃中燥,必谵语,此宜调胃承气汤以和其胃即,若不使胃和不但谵语不已,且必更使烦而悸。 再说阴性的半表半里证。如第326条:“厥明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消渴为热证,阴不应有热,可能有错简,以下大意是说,厥阴病上虚下寒,寒乘虚以上迫,因感气上撞心,心中疼热的自觉证,蛔虫迫于寒而上于膈,故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寒在半表半里,本不下利,与寒在里的太阴病自利益甚者不同,但若下之,则并于太阴而下利不止。 第329条:“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阴证一般多不渴,但虚则引水自救,故厥明病亦有渴者,若渴欲饮水者,可少少与之即愈。 按:这里少少与水即愈的渴,当然不是消渴。以是可见,上述提纲证必无消渴甚明。历代各家对厥阴病提纲虽做了多方面的探讨,但至今仍存在不少的疑问。现结合篇中的具体证治,对此加一探讨,略述如下。 纵观《伤寒论》厥阴病篇只有四条(除上述两条外还有两条,因无关重要,故从略),均有“厥阴病”三字提首,但未出证治。以下虽出证治,但无一条题以 “厥阴病”的字样。《金匮玉函经》别为一篇,题曰:“辨厥利呕哕病”,按其内容,表里阴阳俱备,亦确是泛论上述四病的证和治,而非专论厥阴甚明。可知叔和当日以六经病后,出此杂病一篇甚属不类,而厥阴病篇只了了四条,且无证治,以为即是厥阴续文,乃合为一篇。不过,叔和未尝无疑,故于《金匮玉函经》仍按原文命题,以供后人参考。惜《金匮玉函经》在元代已少流传,故后世一些人便认为厥阴篇后都是论述的厥阴病,此又非叔和初意所料及。其实仲景此篇另有深义,约言之可有三点:①胃为水谷之海,气血之源,胃气和则治,胃气衰则死,凡病之治,必须重视胃气,因取此与胃气有关的四种常见病,辨其生死缓急,和寒热虚实之治,为三阳、三阴诸篇做一总结。②同时亦正告医家,表里阴阳概括万病,伤寒杂病大法无殊,故称《伤寒杂病论》。试看白虎汤、承气汤、瓜蒂散、四逆汤、大小柴胡汤、桂枝汤等伤寒治方,适证用之亦治杂病。3.此外乌梅九、当归四逆场等条,虽论治厥,但证属厥阴,又不无暗为厥阴病的证治略示其范也。] 按:[]内的是从它处补入,有利于初接触胡老之学者理解六经病位概念,只有六经辨正确了,方证之辨才不会错误。 有关辨证施治精神的实质探讨 辨六经,析八纲,再辨方证,以致施行适方的治疗,此即辨证施治一整套的方法体系,有如以上所述。不过这种治病方法的精神实质是什么?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基于前之六经八纲的说明,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不论什么病,而患病的机体的反应,在病位则不出于表、里、半表半里,在病情则不出于阴、阳、寒、热、虚、 实,在类型则不出于三阳三阴。验之于临证实践,这都是屡经屡见的事实。以是可知,则所谓六经八纲者,实不外是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映。中医辨证即以它们为 纲,中医施治,亦是通过它们而制定施治的准则。故可肯定地说,中医的辨证施治,其主要精神,是于患病机体的一般的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 为了便于读者理解,兹以太阳病为例释之如下。 如前所述,太阳病并不是一种个别的病,而是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的证候为特征的一般的证。有如感冒、流感、肺炎、伤寒、麻疹等等,于初发病 时,经常发作这样太阳病之证,中医即依治太阳病的发汗方法治之,则不论原发的是什么病,均可给以彻底治愈。试想,以基本不同的各种病,而竟都发作太阳病这 样相同的证,这不是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是什么?依治太阳病证的同一发汗方法,而能治愈各种基本不同的病,这不是于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而 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又是什么呢? 再就方证的说明来看,对于六经八纲治则的执行,势必遵循适应整体用药的严格要求,显而易见,则中医的辨证施治还存在又适应整体治疗的另一精神。也就是 说,中医辨证施治,虽然是于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但同时必须在适应整体的情况下施行之。若为中医辨证施治下一个简明的定 义,那就是:于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而适应整体、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众所周知,中医以一方常治多种病,而一种病常须多方治疗,即这种治疗精 神的有力证明。 对于辨证施治的精神,虽如上述,但它究竟治疗疾病的实质是什么?这一本质的问题还未明确,因而也就无从知其所以有验的道理。解答这个问题,只有弄清患病 机体之何以会有六经八纲这样一般的规律反应才行。基于唯物辩证法“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一普遍真理,则患病机体 之所以有六经八纲这样一般的规律反应,其主要原因,当亦不是由于疾病的外在刺激,而是由于机体抗御疾病机制的内在作用。众所周知,冬时天寒则多溺,夏时天 热则多汗,假如反其道而行之,人于夏时当不胜其热,而于冬时将不胜其寒,此皆机体抗御外来刺激的妙机。若疾病的侵害,则远非天时的寒热所能比,机体自有以 抗御之,又待何言!中医谓为正邪交争者,意即指此,屡有不治即愈的病,均不外于正胜邪却的结果。不过往往由于自然良能的有限,机体虽不断斗争,而病终不得 解,于是则正邪相拒的情况,亦随时以证的形式反应出来。如所谓表证,即机体欲借发汗的机传,自体表以解除其病的反应。如所谓里证,即机体欲借排便或涌吐的 机转,自消化道以解除其病的反应。如所谓半表半里证,即机体欲借诸脏器的功能协力,自呼吸、大小便、出汗等方面以解除其病的反应。此为基于机体的自然结 构,势所必然的对病斗争的有限方式,以是则表、里、半表半里便规定了凡病不逾的病位反应。若机体的机能旺盛,则就有阳性的一类证反应于病位;若机体的机能 沉衰,则就有阴性的一类证反应于病位。一句话,疾病刺激于机体,机体即应之以斗争,疾病不除,斗争不已,因是则六经八纲便永续无间地而见于疾病的全过程, 成为凡病不逾的一般规律反应。 古人于此早就有明确的认识,以下介绍有关论说,以供参考。 《素问•评热病论》曰:“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出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辙复热者,是邪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 注解:此段大意是说,今邪气与精气正交争于体表的骨肉间,此原是机体欲借以发汗的机转而解除病邪,故一般说来能得汗出者,大都是病邪却而精气胜。精气来自 谷气,化生于胃,如果精气真胜,则其人当能食。邪气使人发热,如果邪气真却,则必不复热。若复热,为邪气还在,汗出为精气外越。今汗出而还发热,显系邪胜 而精亡,而不得谓为邪却而精胜也。若更不能食,则精气断绝而病独留,故不免于死。 《伤寒论》第9条:“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休作有时,嘿嘿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小柴胡汤主之。” 注解:伤寒初作,则邪气与精气交争于骨肉,即太阳病在表的一般病理过程。若精气已不足抗拒邪于外,则退而卫于内。以是则体表的血弱气尽,腠理遂不密而汗, 邪乃乘虚入于半表半里,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因而胸胁苦满,这就进入少阳病的病理阶段了。正邪分争,即正邪相拒的意思。正进邪退,病近于表则恶寒;邪进 正退,病近于里则恶热,故往来寒热。分争时则寒热作,否则寒热亦暂息,故休作有时。热邪郁集于胸胁,故嘿嘿不欲饮食。胸胁之处,上有心肺,旁及肝脾,下接 胃肠,故谓脏腑相连。邪热激动胃肠中的水气,则腹痛。邪高于胸邪之上,而痛在胃肠之下,故使其人欲呕。此宜小柴胡汤主之。 按:以上《内经•素问》一段虽是论述阴阳交的死证,但与表证时,机体欲汗的抗病机制同理,尤其对或精胜或邪胜的阐述,均颇精祥。《伤寒论》一段,是说太阳病自表传入半表半里,亦由于机体抗病机制的改变所致。古人对于疾病的体验,达到如此精深境界,正所谓实践出真知。 六经八纲的来历既明,对照前述的治则,显而易见,则中医的辨证施治,恰为适应机体抗病机制的一种原因疗法,其所以有验自非偶然。为证明所言非虚,再以太阳病证释之。如前所述,太阳病是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证候为特征的,今就这些证候分析如下。 脉浮:这是由于浅在动脉的血液充盈所致。 头项强痛:因为上体部血液充盈的程度为更甚,故在上的头项体部,更感有充胀和凝滞性的疼痛。 恶寒:体表温度升高,加大了与外界气温的差度,故觉风寒来袭的可憎。 由于以上的证候分析,正足说明机体已把大量体液和邪热,驱集于上半身广大的体表面,欲汗出而不得汗的一种情况。太阳病的治则是发汗,这不正是适应机体欲汗出的机制,而使达到汗出的原因疗法吗? 由以上可看出,适应机体的抗病机制的治疗,可以说使最理想的一种原因疗法,即号称进步的现代医学,恐亦不免认为是一种理想而已。但中医的辨证施治,其实质不是别的,而恰是这种最理想的治病方法,难道这在治疗学上,不是极可珍视的一大发明吗? 按:以上是胡老在1978年6月28日学术报告的讲稿。此虽是一次学术讲座,它实际是胡老一生研究、教授《伤寒论》的高度概括总结,代表了胡老研究《伤寒论》的主要成果,反映了胡老的主要学术观点。这里仅指出引人注目的几点: 一、提出《伤寒论》的主要渊源,“仲景著作基本是取材于《伊尹汤液经》”。 二、认为《伤寒论》的六经辨证不是脏腑经络辨证,而是八纲辨证。具体讲即病位和病情所涵盖的六类证:也即三阳证,为在表的阳证太阳证、在里的阳证阳明病、在半表半里的阳证少阳病;三阴证,为在表的阴证少阴病、在里的阴证太阴病、在半表半里的阴证厥阴病。 三、首倡方证辨证,方证是六经八纲辨证的继续,亦即辨证的尖端。 四、为辨证施治定义:中医的辨证施治是:于患者病机一般的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而适应整体的、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 五、驳后世注家谓六经之辨只限于伤寒之说,强调《伤寒论》的六经八纲辨证是辨万病的总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