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蕾莎也曾经上法庭打官司。1984年,她同一个名叫"赞助特蕾莎修女基金会"的组织对簿公堂,目的是要向全世界宣告:她反对任何人以她的名义募捐筹款;她希望人们不要关注她而只关注她要去帮助的那些人。确实,她散布在世界各地的慈善事业及其资产,都来自她个人的奉献和人们自愿捐献。她要求手下的人只为受苦的人们服务,绝不要操心金钱的问题,因为,要让人感到被爱,需要的只是充满爱心的行动,其余的事听凭上主的安排。她经常对手下的人说:"你们不必注重成果数字。凡是有益于穷人和被弃者们的爱的行动,不管怎样微小,在耶稣看来都是重要的。"1969年,被这种精神感动的人们成立了"特蕾莎嬷嬷合作者国际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workers of Mother Teresa),现有会员数十万人。这个组织不要求会员缴会费,也不筹集资金,只是通过"祈祷、克己和为穷苦人服务"来支持仁爱传教会的工作,被称为"世界上最无组织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