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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方证“象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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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 07: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见到李冠杰老师,说到方证问题,李老师说的很形象,李老师说:“方证就好比是钟摆。人体内也有一个钟摆,钟摆来回摆动,当摆到一个角度,超出正常范围时,这时人体假如出现口苦,咽干目眩,嘿嘿不欲饮食等症状,就是小柴胡证,当又摆到另一个角度,人体又出现了发热,汗出,恶风,脉缓等症,这就是桂枝汤证。”
      这种说法我很佩服。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体的脏腑气血等协调工作,则机体维持在正常的机能状态,人就是健康的。当外界的各种刺激或者体内的脏腑气血发生不正常变化,则机体必然会随之发生变化,人体就会表现出一系列的或者说是一组相关联的症状,这组症状虽然可能会表现的千变万化,纷乱无章,或上或下,或内或外,或头或足,但我们不要被这些现象所迷惑,我们目光的着眼点,决定了我们对疾病的诊断能力,不要只知其内不知其外,只见其头不见其足,或是被西医的病名所局限,把眼光放到人体的整体变化去观察揣摩疾病,心中自然就会豁然开朗。很庆幸的是,古人已为我们做了很多(如方证),我们一定要抓住,抓好,抓正确。
        这里要提出一个问题,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病人来了,很多会说出我得了某某病,在某某医院经过多方面检查已经确诊,你给我开中药治疗吧,或者直接问你中药可以治疗这个病吗?专方专病,未尝不可,但同道们有没有这个经历,病人服了你的中药一段时间,说你的中药无效或者作用不大,请问你当时是怎么想的?是我的辩证不对?还是自己的水平不行,治不好他?还是中医中药不行?其实,我们已经走进了一个误区,认为这就是中医的辩证论治的全部了。举个例子,病人得了肝胆胃方面的疾病,出现了柴胡证,我们会很自然的想起用柴胡剂,这个很对,但病人得了肾炎脑炎肿瘤等等疾病,出现了柴胡证,你还会那么自然的想起用柴胡剂吗?其实只要出现柴胡证当然还是可用的。
       这里就看出辩方证的重要性了,受李老师的启发,暂且把这种辩方证的说法,定为“钟摆说”或是“象限说”,即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的,只要是人体的整体机能出现偏差,偏差到了某个角度(象限),在症状上,会出现某一组症状(方证);在病名上,会包括多种病名诊断,但它只要出现了以上症状(方证),就可以“据是证用是方”(包括合方),不要管他是肝炎胃炎肿瘤等疾病,只要在这个象限范围内(即方证范围内)就可以了。
        这种“象限说”的优点:1.从局外看局内,从整体看局部,不做当局者迷.    2.可以开阔疾病辩治的思路.    3.可以摆脱疾病病名诊断的干扰.    4.让方证更有立体感和范围感.




刘渡舟刘老,在唐山曾治疗一批化学毒素中毒病人,
西医没有解毒药,只能对症治疗,治疗了一段时间,没啥效果,就请刘老去了,
西医们很瞧不起中医,不认为中医能有啥解毒办法。
刘老去了后,根据病人症状,发热,呕吐,胸胁苦满,不能食,心下按之则痛等,其余的记不清了,
开出小柴胡合小陷胸汤,几天之内,全部治愈,
西医们很迷惑,刘老用的是啥解毒药啊?
其实,学中医的都知道,刘老啥解毒药都没有用,
从刘老的病例,可以看出,"这批中毒病人的症状,是在小柴胡合小陷胸汤证“象限”范围内的",故,可以不用一点解毒药,就可以治愈所有中毒的病人。

















发表于 2013/1/21 13: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谢谢老师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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