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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博士裸死案告破 凶手行窃时杀人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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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知行
梁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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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4 19: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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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博士被杀案告破凶手就擒
熊某潜入广州
中医药大学
一实验室行窃并杀人灭口,警方已起回部分赃物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华 通讯员 龚宣)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天向社会公布,广州警方经过连日来的紧张侦查,已侦破4月6日广州
中医药
大学女博士研究生被害一案,凶手熊某于4月12日下午被抓获归案。
4月6日晚上9时许,广州中医药大学女博士研究生赵某在大学内一实验室遇害。此案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市领导对此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破案。广州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案,指示以白云区公安分局为主,组织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
专案组通过大量的现场走访、调查访问,分析有关线索,排查疑点,收集相关证据,日以继夜、通宵达旦地艰苦侦查,迅速锁定作案嫌疑对象。4月1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专案组在广州白云同和某住宅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
熊某落网后,经审讯,供认在4月6日晚上9时许,其蹿到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楼伺机盗窃,发现四楼一实验室亮了灯,大门虚掩,遂入内,见被害人赵某在实验室内,熊某于是杀人灭口,并抢走被害人的手机一部、MP3播放器一部、钱包内的现金人民币260多元、银行卡、链坠一个。现公安机关已起回部分赃物,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信息时报供稿)
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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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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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4 19: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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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生离奇裸死案 网民提出九大疑点
女博士生裸死一案案情复杂,警方目前仍在加紧审讯嫌疑人,相信该案众多疑点不日将水落石出。昨日本报报道见报后,大批读者致电本报热线,希望了解更多案情。而在网易、新浪、金羊还有QQ等网站上,更有数以万计的网民对案件各抒己见,并提出九大疑点。
疑点1
遭劫杀为何不尖叫?
事发当晚,小赵被害全过程并没有呼喊救命,直至“屋内浓烟直冒,校卫才发现起火”。
广州中医药大学一名学生说:“事发现场金匮教研室内摆满了桌椅,凶手劫杀小赵却不出声、不被发现根本不可能!事发时还有大批学生在隔壁教室内,小赵看着挥舞着铁锤的劫匪,却不呼喊救命,这是有悖常理的。”
新浪网友(218.27.82.*)指出,整个犯罪过程,杀人、伪造现场、放火、锁门、离开……居然没有惊动巡逻人员,这个犯罪分子不太像是偶然出现,而更像是有备而来。
疑点2
行窃为何选教研室?
网易网友(218.19.158.*)表示,嫌疑人熊某选择教研室作案,必定是熟悉该校内部情况。“如果是为财杀人,为何不选择财务室而盯上穷学生读书研究的教研室呢?”“从容逃离现场的高智商凶手,怎么可能为抢260多块钱就把人杀了呢?半夜入校行窃的小偷又怎么会选择亮灯的教研室作案呢?”
QQ网友(219.144.27.*)说:“如果疑犯单纯只是劫财,那他进入实验室没有实施盗贼行为时,完全可以随便找一个借口脱身。一个实验室的财物,还不至于可以驱动一个人去铤而走险先杀人再窃物。如果是冲着女博士身上的财物而去,那么疑犯并不能确定女博士身上有多少财物,当时实验楼有专门的巡逻人员,他要是有这个心理与动机,不至于冒这么大风险在学院楼里对一个学生动手,完全可以找校外对象实施。”
疑点3
女博士生的衣服呢?
女博士生裸体被杀一事已经多方证实,可至今女博士的衣服究竟到哪去了,仍无从解释。新浪网友(221.232.4.*)说:“杀人灭口干吗还要扒光衣服,而且凶手既然已经杀人又准备放火毁尸,根本不需要扒光衣服。疑犯为什么不拿走最大的犯罪证据———锤子?如果是疑犯半路劫财时动了劫色的念头,为什么又没有强奸的痕迹?女博士的衣服哪去了?”
疑点4
抢劫为何带大铁锤?
多数网友与受访者都质疑持铁锤杀人的合理性。一位自称做刑警多年的网友表示:“我抓了数百名劫匪,从来没有见过用铁锤抢劫的。抢劫一般都会被受害人看到,选用匕首哪怕是水果刀,都比大铁锤要容易。此外,凶手手持铁锤上楼行凶,是很容易被发现。”
不少追帖的网友还表示,铁锤多为谋杀凶器,而不多用于抢劫。
疑点5
为何现场有安全套?
劫杀现场留下的一个安全套也成了网友们热论的焦点。新浪网友提出3个疑点:1.行窃本身足以让行窃者心里高度紧张,劫色则通常以劫色为直接目的,行窃时劫色只可能发生在偏僻处;2.无论是劫财还是劫色,均没有任何必要携带避孕套;3.即便只为劫色,现场也不可能不发出任何声音!
疑点6
为何杀人后不逃跑?
广州中医药大学多名学生质疑,流窜犯抢劫杀人,会在第一时间神不知鬼不觉地逃出学校,决不会在现场纵火,暴露自己。不少网友则表示:“流窜犯抢劫杀人之后,还在广州某固定住所滞留的可能性很少。而且媒体对该案予以曝光,聪明的流窜犯没道理不逃离广州。但熊某却是在其固定住所内被抓的。”
疑点7
杀人后还用钥匙锁门?
教研室起火后,前来救火的保安人员发现,教研室被反锁,于是不得不撬开钢门入内灭火。QQ网友(58.62.81.*)表示:“劫匪得手之后,一般都会立即逃跑。可是本案凶手得手后,竟然从容用钥匙锁下钢门再离开。显然是有预谋、有计划的凶杀案。”
疑点8
疑凶熊某何许人也?
本案告破后,熊某的身份,如年龄、籍贯、工作单位以及社会背景等信息,公众一概不知。“我们非常关注凶手是谁,只说是叫熊某的人,显然远远不够。对这种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最好进行曝光、公审。”
疑点9
亲友为何始终沉默?
新浪网友(218.14.0.*)表示:“本案涉及的疑点众多,警方昨日迅速破案,可是家属至今仍没有任何表态,既不感谢警方,也没有对破案发表任何看法,有悖常理。”甚至有人推测,本案凶手是其家人所认识的人。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张亮 魏凯 王华平 牟晓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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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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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7 19: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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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炒女博士裸死教学楼说明了什么?
搜索google搜索引擎,“女博士裸死”的相关资讯和网页竟然高达289,000项。而且各媒体采用的题目也颇具煽动性:“女博士裸死教学楼追踪:现场遗留铁锤和避孕套”、“嘴角流血左臂烧伤女博士生离奇裸死教学楼”、“广州女博士裸死续:多数被访师生猜是情杀”等等,不一而足。
这是一起让人惨不忍睹的凶杀案件,公众本应一掬同情之泪,这才是人之常情,谁知被好事者恶炒成街谈巷议的八卦,这是对死者的不尊重。诚然,媒体有如实报道的责任和自由,但稍有同情心的人都可看出这件事情上有人添油加醋的倾向。女博士裸死在教学楼已经是不正常,媒体点出现场遗留的铁锤和避孕套是在暗示人们什么?后续的报道又说死者“身边有数名追求者”、“她至少有3个男友。”又是想让人们猜测什么?
凶杀也罢,情杀也好,死者生前的追求者再多都无法掩盖死者是无辜者这个事实。查明案情真相,将凶手缉拿归案才是最为重要的。因为只有如此才符合法律的精神和道德的规范。如果这些渲染和传言能够有助于警方破案,公众当然乐观其成;如果这些带有三级色彩的传言无助于破案,仅仅是为了满足无聊的好奇心,笔者恳求媒体们还是多一点同情心,放过冤死的灵魂和沉浸于悲哀之中的死者家属吧。
笔者看惯了媒体对于女中学生、女大学生和女硕士、女博士、女白领的过度关注和追捧,看惯了那种带有偷窥等不良情绪的有关色情和凶杀的描摹与玩味,彷佛这类群体的性与不幸才能激发起某些人的兴奋神经。人是复杂的社会动物,天使与魔鬼共生于人的灵魂中,媒体应该时时呼唤公众善良的一面,使人类灵魂中的天使永存人间。若刻意渲染畸形的欲望和邪恶的好奇,势必唤醒人类灵魂中的魔鬼,使世风日
人们呼吁男女平等数百年,我们也曾骄傲的将妇女视作“半边天”。但是从女博士裸死和种种有关女大学生和女白领的另类新闻事件看,女性特别是高知女性依然没有摆脱被侮辱和被侵害的桎梏,男女平等之路依然漫长。这种不平等观念深植于社会习惯之中,往往不经意的从人们的潜意识里流露出来,这才是最可怕的。例如这起凶杀案,如果死者不是女博士,人们可能不会去关心。因为在人们的思维中,已经形成了对女博士社会评价模式,这个模式是与“裸死”、“铁锤和避孕套”以及“情杀”不相容的。正因为人们对女博士赋予了太多不平等的沉重道德砝码,人们才会表现出惊诧、好奇甚至是幸灾乐祸的看客心态。对于女大学生和女白领负面新闻的追捧也是基于这种心态。
愈是多元的社会,愈不能以僵化的道德镜子去鉴照某一特定人群。道德和法律的规范一样,应当普照人间。对于死者,知情者配合警方提供死者生前全部的生活细节都是必须和负责任的,但是不可以带着偏见或者貌似合理的道德准则对死者生前的行为进行不负责任的倾向性评价。
生命夭折,灵魂逝去,是一个悲剧。活着的凶手应当忏悔并主动承担法律责任,活着的其他人最好摒弃看客心理而为死者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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