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冤亲债主索债前的征兆 熊春锦 自然因果律是道法的客观规律,在因果律面前,仙佛与人类,动植与万物,全都一律平等,没有分别。所以才有“菩萨畏因,世人畏果”之说。世人对昨日所造的种种恶因,并不能全都认清。但是恶果的释放却会如期而至,强迫人领受而丝毫不爽。世人都畏惧害怕恶果的释放所带来的厄运、困苦、疾病、财失等等结果,却不知道如何把握命运,修改命运,化因消业。 有些人虽然诚信道德,实践修之身,掌握了一些主动化因的方法。但是由于对老子所强调的“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谋也。其脆也,易判也。其微也,易散也。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的教导,并没有结合身国中的业力进行解读。因此化因的效果并不明显和显着以及及时。 大多数人并不重视业报降临和展开前的众多微妙现象与体征。“其安”时忘忽,“未兆”时懈怠,“其脆”时轻慢,“其微”时麻痹。这些不良现象就是世人的通病,包括许多修之身者,也同样如此。都是不能高度重视冤亲债主索债前的细微征兆。错失于“易持”、“易谋”、“易判”、“易散”等最佳时机的把握,被动地深陷于内乱全面发作之时。疲于应付冤亲债主讨债索命的全面展开。如果遇到自己福德已经严重不足之时,这种应付冤亲债主的被动行为,也就容易发生性命之危。 所以,认真学习老子的这段教导,高度重视清因消业,“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也就应当成为我们修之身者的行为准则。中国的道德文化教育,最重视的就是预防,谋之于未动之先。一部《黄帝内经》的思想,主旨精神就是“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的科学观。 自然因果律的释放,冤亲债主的启动,其实都有一个“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预兆时期。在预兆期内都会在受报者的身国内和报身的周围,呈现出多种前兆性现象和反应。这一现象在法界中是一种道法的制约与规定。也就是说,对于既往作恶今生为恶不多、不重的人。在道的法则中,都安排有一个预警期。提示、警告果报承受者,令其自省、自悟、自觉,告诫果报承受者:已经面临果报,这是最后的警示与警告,给自己一个最后的悔悟忏悔化解的机会。如果再不正确面对,忏罪化因,那么果报就要自己全部承担和领受了。 道法中这种预警期,对于修身炼己、吃斋念佛、重德做人的信众,常常非常明显和典型,而且提示期也比较长,经常是反复多次进行预警告示。通过提醒而让“善人”能把握住“易持”、“易谋”、“易判”、“易散”期,把握住“预防胜于治疗”,及时运用多种化罪忏因的方法,彻底进行化解。从而达到实现与冤亲债主的和解,达到消灾解厄的目的。因为天道慈悲,并不是要惩罚任何人,而是“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德信也”。“同于德者,道亦德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 大道的慈悲,在于挽救每一个人的一点灵光实现回归大道。允许因果的释放,是由于因果律是自然规律,不得干预。而提前预警,则是道法的慈悲挽救和期望等待。当然,这种预警期,征兆提示期,对于大恶之人,对于毫无人格之人,对于那些完全不能尊道贵德的人,那也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事情。对于这一类人,果报都是并没有预警期的,常常都是直接展开,毫不讨价还价。如果极少数人在关键时刻,还能够良心发现,那么大道仍然还会一视同仁地对待。 预警期征兆显,极其珍贵,机会极其难得,把握住因果释放的征兆,“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可以说是人类最为明智的选择。这比在恶报全面展开以后,在承受痛苦和生死的拚搏中再想尽一切办法渡过苦厄,要容易得多,也轻松千百倍。 那么,自然因果律的释放,冤亲债主的索债寻报,会在我们身国之内和报身环境周围,呈现出哪些预警期的征兆呢?依据许多大德的观察与总结进行综合分析,这些前期的预警征兆,可归纳整理成十三个方面。将这些散在的征兆和经验集约起来分析,非常值得每一个佛道修身实践者掌握和应用。我们归纳列举如下,以利共同学习和掌握以及应用。 一、恶梦惊心: 由于冤亲债主全是负态空间信息体,人在睡眠中最容易感知它们的活动,它们逼近受报者身场的信息最容易在梦中接受到,因此受报者常会作各种恶梦。这些梦境,如果懂得易理万象,都不难分析出对应于受报者的哪些系统和原因。 恶梦常是恶因正式释放前最重要的预警信息,如果能够高度重视,依照易理结合身国以及业因进行分析,并且对因“施治”,也就不容易错机失缘,并且将恶因化解于萌芽状态之中。 二、善缘自断: 冤亲债主在正式开始讨报之前,为了方便讨报,为了在讨报过程中不受外界的干扰和阻止,常常会非常关注受报者周围的各种善缘,想方设法阻止和切断受报者一切可能的外援力量和关系。将受报者可能存在的、能够帮助受报者化解恶因,渡过苦厄的一切“贵人”,全都加以隔断和阻止。 这其中就包括受报者的亲人、友人、同修、老师等等。阻断玄中师缘和显态师缘,破坏受报者与亲人、友人以及同修之间原本存在的融洽关系,使受报者善缘皆失,孤掌难鸣,乖乖地引颈受报。 人是一手提罪一手携福来到人世间。“消罪增福”就是人生应当恪守的生存原则。如果人们不惜福,消福无度,增业无忌。也就可能在福报未尽之前,恶报就要提前释放。在这种情况下,债主们有权封闭受报者还未曾化光的福报,阻断福报的展开应用。在这种封闭福报措施展开以后,本来求佛拜道和修法健身都很灵验,有求必应,一练就灵。可是此时却再也不应,苦练也不灵。业报像巨山一样挡在前行的路上,难以逾越。追求财富丰盈,却偏遇大破其财;追求名位攀升,却无端失去名位;追求事业成功,却屡战皆败;追求感情遂愿,却感情反复受挫;追求家庭美满幸福,家庭却矛盾重重甚至破碎。 修行者在此期间,事故频出。吃斋念佛,双可教育实践的功德效果,以及性命双修的能量,全都被业力挡住,造成看似吃斋念佛、双可教育和性命双修无效的表象。这类情况也是社会上业障较重的人,误以为“修之身其德乃真”的教育是骗人的把戏,浅尝即辄止就会放弃实践。只有志宏愿坚者,勤行不辍者,高度重视三修一化者,才能冲破这种业力对福报的封闭,获得新一层次的初步解脱。 福报的封闭,能够使当事人诸事不顺,事事皆不如意,志难展愿难伸,烦恼无穷尽,意志消沉低迷,忧郁悲观无信心,甚至令人生不如死。索报者将受报者或者逼向自杀的危境,或者彻底摧毁受报者生命健康的防线,轻松地进行最后的索报和讨债偿还。 四、预测失灵: 受报者在业报释放前,如果运用各种占卜、寺观抽签、通灵预测。不论是受测或者替别人预测,只要诚信,一般都很准确。但是在预警期内,由于阴动为先,冤亲债主会在阴的隐态场中进行严重干扰和阻断。那么,不论是求卦问签还是替人预测,全都会完全改变,错误率和失误率皆成家常便饭。即使是通灵者,也会失灵和不灵。而且,如果受报者在此期间及时警觉到是业力干扰,及时进行忏罪化因,那么就会很快恢复正常。所谓业障消除即有灵,以及顺畅通灵,就是此意。 五、颠倒心性: 冤亲债主在预警期内,常常运用潜移默化的影响力,作用于受报者的魂魄和心智两大先天与后天系统。使受报者心性出现紊乱,个性发生反常性改变,见识颠倒,判断错位,思想偏激,亢奋与消沉交作,负面思考判断上升,正念正识锐减。典型者甚至举止言行都发生怪异不群。 由于冤亲债主在隐态运用有害能量进行侵袭渗透干扰受报者的心性两大系统,那么,对于那些嘴皮子道,或者光炼不修,以及只修不炼者(包括未掌握系统方法论者)的作用将会更加严重。因为这一类人在冤亲债主的眼中全都是属于所谓“明白人”(实际上还是对法界规律糊涂)。他们就有可能产生幻视、幻听,深陷神迷和神狂之境,贡高我慢,目中无人,使人望而生畏,趋而远避。这样也就有利于冤亲债主顺利展开索报讨债。 六、禀性张扬: 冤亲债主在预警期内,常常如老子所揭示的:“将欲拾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但是,债主们的“张之”、“强之”,都是张扬受报者的负面性格,将受报者禀性中最顽劣的部分加以助长扩张,将平时并不显眼的不良习性加以增强和放大。使受报者的内环境和外环境迅速弱化,以利于它们下一步彻底地、轻松地加以收拾。受报者不正常以及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在此阶段内逐步表现明显,并且难以克服。例如不良的睡眠习惯、饮食习惯,以及不良的嗜好,越想改变反而变得越加困难。这些现象的背后,就存在着债主们的支持与阻碍,使禀性难移,习性难改。 冤亲债主在正式开始全面索报以前的预警期中,常常是先夺其生气。因为气行则血行,气血调和则健康。丢失生气,则血滞,抵抗力锐减。因为受报者的生气逐步被夺,受报者就会出现各种精神疲惫,精力不支,入不敷出,容易疲劳,神精衰弱等等各种亚健康的体质状态。甚至出现各种无名病痛,以及医院检查也难以确诊的各种有症状无病名的奇怪疾病,这种现象有时甚至会困扰受报者的心身多年而不退,最后才转为实症,展开正式索报。 八、旁敲侧击: 冤亲债主在预警期内,有时债主们常常采用旁敲侧击的方法来提示和警告受报者。例如,它们经常将负面影响力作用于受报者最关心的亲人身上,通过这些亲人的怪异事件和意外事件,以及性情突变等等现象进行示警。示警期较长的事例中,还可能造成整个家庭“家运”的大滑坡。 九、薄惩示警: 冤亲债主也可能先采用薄惩示警的方式,提醒、警告和宣示:我马上要正式索取重大债务了!这一类薄惩示警现象,经常是使受报者本人或者其亲人,发生一些或大或小的意外,例如轻微的车祸,无故摔跌,划破皮肉,血光小灾,物件损毁等等意外事件。 十、造逆夺志: 冤亲债主运用隐态能量,为受报者制造逆境,打击受报者的信心和志气,使其意志颓靡。受报者可能在短期内接二连三地遭遇到重大的倒霉事件,或者诸事不顺,受外界莫名的欺压挤迫,受人冤枉,令人委屈,使受报者内心受到严重打击,意志崩溃,或者忍无可忍,难以自持自制,产生错误判断和决策以及行动,继而达到报应显现。。 十一、负境昭示: 受报者由于在预警期内身场与体内的阳气迅速减弱,阴气上升,使受报者的心身容易接近太极弦线,直接感受到负态空间的客观存在性,以及捕捉到负态空间中的一些场境。受报者即使平时坚决不相信,但是一旦进入了负境昭示的状态中,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奇怪的际遇。眼前可偶尔看到隐隐约约、似有似无的图形景象:不经意时眼角扫到人或动物的立体图形或者黑影,这些异形大都一闪而消失无踪。集中精力再想看清楚时已经没有可能。有的人可能会常常觉得自己旁边有人或其它东西在跟随着,似乎有一双无形的眼睛盯着自己毫不放松,或者在光天化日之下无端地毛骨悚然,偶见惊心胆战的鬼影。 十二、重罪兆微: 民间有个说法:“有福之人常吃药”。这是说有的人经常小病小灾,经常服药治疗,反而一生都挺顺遂,没有大起大落的苦厄。他们业报的预警既经常,也较明显。而有的人却是在业报展现时,几乎没有什么典型明显的征兆警示于前,比较突然地就迅速展开,导致受报者防不胜防,或者快速地一命鸣呼,或者一夜之间倾家荡产。 重罪兆微,这是业报中的一个普遍现象。这种表象背后所潜藏的机理却十分值得世人重视。征兆微弱,稍纵即逝,所反应的并不是报应轻微、弱小和可以轻松化解。相反表现出的是罪在难赦,这种现象提示的是冤亲债主不依不饶。 冤亲债主中,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比较开明的,讨报是遵守自然的法则,欠债还钱,欠命抵命,天经地义,来找受报者是一种必然,但是他们并不愿意无限期地冤冤相报,循环无期;第二类是处于中间状态,既要达到讨报的目的,同时又存在和解的愿望;第三类则是由于仇杀之恨,受苦之痛刻骨铭心,怨气结胸,定要报仇雪恨,以解怨气。这种第三类情况本身,常常在负态空间内已经历数冤屈,早已获得冥中的“讨报令”,又称之为“许可证”。它们的出现,也就常常是非常突然,而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我们在道医治疗中,经常遇到这种第三类的情况,极其棘手。非常难以相助化解,即使开出极其诱人的条件,对方也还是不屑一顾,坚持我行我素,不达目的誓不松手。在许多癌症的道医治疗中,这种情况尤其常见。 所以,如果人们平时并未“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当逢遇到第三类情况已经全面展开以后,也就很难再化解开来达到治愈的目的。这种情况也就不是什么技术高低的问题,而关键是债主依照自然法则不肯和解。它们依据自己承受过的血海深仇,常将道医者反驳到哑口无言。这类报应,也就特别惨重,弄得医者也会束手无策,灰头土脸。 这种第三类的情况,即使是修之身的实践者,也要高度重视于防患于未燃,谋之于未动之先。特别是要注意积攒大功德于世间,行善累福于社会,救人性命于无形,才可能有资本在其展开时进行讨价还价。那些自了汉型的修真者,只是单纯吃斋念佛,只知伸手求助的人,皆不可能逃脱第三种情况的报复。即使将佛祖道祖请来,也毫无用处。世间唯有定业最难解,全凭显着功德相置换,运用积攒的玄德进行置换最佳。 十三、修真失灵:修真者应当高度重视业报的征兆,一般而言,在刚开始实践修之身的方法时,如果业力并未展开,那么效果一定会较为迅速地产生。体会到双可教育法和三修一化各种方法一用就灵,一实践就有效。但是随着深入,这种现象会逐步地淡化。这种情况也就是“动有业魔作障缘”的具体表现。如果修真者不能觉悟到和正确对待这种征兆与现象,就会产生退心倒志,这样最合符债主们的愿望。 一般人根本难以认识到和承认自己累世罪业深重,不能正视“罪山业海”的提法,认为夸大其词。而不主动地将化因消业纳入实践课程,或者马虎应付。这一类实践者就可能越修炼反倒麻烦事越多,负面打击性的反应也特别多。产生不修还平静,一修从此麻烦多,方法的灵验性也锐减等情况。很容易使人丧失信心和正信。 需要修真实践者全面系统地掌握自然因果律,明理知法,用心遵循,三修一化整体把握。不畏魔障阻力时时现,一心一意证真诠。正确对待业力释放的不同征兆和展开的表现,咬钉嚼铁地前行。只要志弘愿坚,无私无畏,不作自了汉,为人间净土而实践,为道德文化复兴而奉献,那么必有师助于无形,相助及时破解各种业报的征兆和业力的释放,使修真受障中的不灵,转变为处处灵验,事事应验,法法功成。坚持正觉者,不需百日,就会度过失灵期,重新进入较佳的状态之中。 本文主要分析业力恶报预警期的征兆,关于如何清因消业,则应当认真阅读自然因果律专论和化因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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