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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道”“霸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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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道”“霸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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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裕民
何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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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23: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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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悉有人以“王道”、“霸道”的发明权与本人争执,甚感惊讶!特此赘言,以为说明:
王道,源于孟子学说,后世把孔孟一套治理思想称作“王道”,而把“商鞅”那套治理思想称作“霸道”。历史上,王、霸道就像扶正祛邪一样,为世人所熟知的通用术语,没有任何“发明权”可言。故本人首先表明“放弃”这一发明权的争夺(本人也从未说过这是本人发明的)。
金元以后,张子和的攻邪理论与治法既受部分人推崇,也受正统医学家的反对。反对他学说的人,认为
张仲景
的治疗思想是“王道”,张子和的“汗、吐、下”三法是“霸道”,并强调“霸道”不足取,这是中国医学史(《各家学说》思想史)中妇孺皆知的事实。本人78年进《各家学说》教研室做教师,后研究生专业也是《各家学说》,可以说从70年代末就开始研习《各家学说》,在古代各医家的学说思想和流派里,“王道”、“霸道”治疗思想之差异是最基本的常识之一,妇孺皆知。也是我们课堂上常常讲解的基本
知识
之一。以王道方法治病(包括治癌)与以霸道方法治病(癌)都是老祖宗创造的,谁也没有发明权。本人只是针对现代社会(特别是
肿瘤
治疗领域)受“战争模式”影响,过分强调“三斧头”的过度治疗,以致于导致许多患者冤死于“霸道”方法,着力倡导温和而同样有效的“王道”治疗而已,从没有与谁争过
癌症
“王道”治疗的发明权问题(因为这是个十分愚蠢的命题)。
本人系统总结中医治癌思想,包括“王道”思想,包括“调整为主、零毒为佳、护胃为要”,包括“三架马车”等等。都只是总结与倡导,不是创造,其中没有一条曾自我标榜是我创造的。因为本人始终认为个人都是学术大海中的“一粟”,只有像海绵一样,吸纳众人的思想,才能丰富自己的常识。而这些系统思想的形成“历程”,我已在《爱上中医》中做了阐述,源自78年前后的2个案例,以后不断丰富、成熟,约经历了廿多年,大量成功的验案是我总结归纳这一思想的最为重要的事实依据。
我未形成文字,但以口头方式宣传“王道”治疗的是在2002~2003年间,上海人民广播电台990新闻频率“
名医
坐堂”节目,一年多的每周六的《民生健康》,我反复就此讲了多次,相信该电台还保留有原始录音档案,必要时还可以调档查看!
在2005年的正规教材《现代
中医肿瘤
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中则有条件做出了系统的文字阐述。2005年出版的《现代中医肿瘤学》(90万字)完稿于2004年初。然而,在此之前,我没看到过任何关于这方面的国内报导。
要说王道治癌思想,国外的反思源自1994年的加拿大学者,我在《癌症只是
慢性病
》中对此作了介绍。在《癌症只是慢
性病
》这本科普书中,我大量引用了国内外专家的类似见解,且都明文指出是谁说了什么,共涉及国内外70多位学者和专家。因为这本身就没有“发明权”、“知识产权”之争,引用他人观点以充实这一论据有何不可?
然非常遗憾的是,在听到这一消息之前,我对想争夺发明权的此位医师,听都没听说过,也从未看过他的只字片文。故何有此言,或此说呢?实在令人感到突兀!如果看到了,增加一位持共同见解者亦无妨大局,也许可能更有说服力,只是没有见过就是没有见过,又有何先后权力可争!?
而且,您2005年前后发表的内容,与我系统阐述的治疗肿瘤之体系,差异何止十万八千里!?您认为是您提出的,只要社会认可,本人毫无异议,也不太感兴趣!因为“发明权”、“知识产权”这类争论每天发生在中国太多太多了。本人无意于争夺什么“发明权”、“知识产权”,本人更在意于能否帮助患者解决痛苦,能否促进学科与学术的发展。更何况这种历史积淀的思想观念本即无发明权、知识产权可言。
说句多余的话,该医师您若有兴趣,我们完全可以携手共同在
中医药
和人类抗癌事业中做些贡献,合作合作亦可以,也许这更有意义些。但争这些权利,纯属无意义。故本人再次声明:完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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