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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期和治疗期的侧重点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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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1 06:3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巩固期是紧接着治疗期结束的,可以说,两者间并无截然的“汉河”、“楚界”,但侧重点是有所不同的。
  何谓“治疗期结束”,中西医学的认识并不一致,大多数西医肿瘤专家认定,手术、化放疗“结束”,意味着癌症“治疗”的结束,进入了“追踪”、“观察”阶段。因此,它的结束界限相对较清晰,也要早得多。中医学却认为,这只是西医创伤性治疗手段的结束,实际上病人的癌肿并未达到真正的有效控制,一年内癌瘤复发率或转移高达70%左右,就和过早“结束”治疗期有关。所以,治疗期结束的界线,应在化放疗后的1~1.5年。其后,应紧接着巩固期治疗。之所以确定化放疗后的1~1.5年,临床观察表明: 70%的转移复发发生在这一时期, 这以后, 转移复发的概率明显下降, 故有此界限。
  巩固期的治疗,应以中医药手段为主,配合以行为、心理、饮食、社会支持、体能锻炼等各种非医学方法。这一时期的中医药治疗,并不同于“第一治疗”结束后的治疗期“治疗”。从目标上来说,它是以清除痰瘀等为主,同时着重改善气虚气滞气郁、湿浊、血瘀等癌变基础,并努力调整免疫状态及心肺肝脾肾等脏器功能;说的通俗些,它是以调整、优化“内环境”为主,重在清除改变易于癌细胞生长的内在条件。从处方用药上来说,当以王道为主,零毒治疗,且剂量宜适度。我们一般主张是治疗期的减半剂量,也可以一周服用4、5天,停服2~3天;追踪性的体检可以半年一次或一年一次。同时,这时还应努力帮助患者从恐癌情绪中走出,积极鼓励患者以健全心态的回归社会,寻找有社会意义的工作,或逐步恢复原有的工作。与此同时,还要告诫患者,不可忘乎所以,放纵自己,而应时时提醒自己,现还处于抗癌治疗的巩固期,忘乎所以,有可能会导致前功尽弃。
  巩固期治疗一般须持续2~3年,2~3年内所有检查均持续正常,中医学角度郁滞与湿瘀等指证也已完全或基本上大部分时间已消退,即进入了康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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